“双一流”建设背景下我国高校教师评价体系的制度变迁及其优化路径

作者: 唐莉莉 王宇翔

摘  要:教师评价体系的发展经历从个性化到制度化的发展历程,在教师评价体系的制度化阶段,量化考核日渐成为教师评价体系的主要手段,科研指标因其具有可量化性强的特征在当前的教师评价体系中占据压倒性优势,致使教学工作处于相对尴尬的境地。美国教师评价制度中更加注重基层院系的主体权力,同时强调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相互制衡,对我国教师评价体系优化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双一流”建设背景下,我国高校教师评价制度应当确立“发展性教师评价”的教师评价理念,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评价参与机制,确立分类评价的基本思路,统筹教学和科研,从而使各高校走上特色化发展道路。

关键词:教育强国;教师评价;量化指标;分类评价;多元评价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23)36-0007-06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teacher evaluation system has gone through a process from individuation to institutionalization. In the institutionalized stage of teacher evaluation system, quantitative assessment has become the main means of teacher evaluation system. Scientific research index, because of its strong quantifiable characteristics, has an overwhelming advantage in the current teacher evaluation system, which makes the teaching work in a relatively awkward situation. In the American teacher evaluation system, we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e main power of the grass-roots departments, and at the same time, we emphasize the balance between administrative power and academic power, which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optimization of the teacher evaluation system in China. The teacher evaluation system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China should establish the teacher evaluation concept of "developmental teacher evaluation", establish a diversified evaluation participation mechanism with teachers as the main body, establish the basic idea of classified evaluation, coordinate teaching and research, so as to mak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embark on the road of characteristic development.

Keywords: educational powerhouse; teacher evaluation; quantitative index; classified evaluation; multiple evaluation

2023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支撑”,并指出“要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各级各类教育的生命线,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1],改革和完善高校教师评价体系,不断提高高等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对建设教育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一  “双一流”建设背景下高校教师评价的意义及研究现状

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是党和国家在教育领域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旨在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使其能够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新时代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强动力。国务院于2015年印发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该方案指出,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建设主要包含“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传承创新优秀文化、着力推进成果转化”五个方面的具体任务,这与新时代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五大职能高度契合。“双一流”建设的五项任务和高等学校的五大职能,每一项具体内容的实现都离不开教师这个重要载体,教师队伍水平直接影响到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高度、社会服务广度和文化传承深度。“迄今为止,衡量大学状况最可靠的指标,是学校教师队伍的优秀程度,这几乎能决定其余的一切”[2]。高校教师评价是衡量教师水平的主要方式,是教师选拔任用、职称评聘、薪资待遇和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的基本依据,是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激发内生动力的重要手段。因此,认真研究并完善高校教师评价体系,是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

目前,国内关于高校教师评价的研究成果有很多,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向:一是关于高校教师学术评价的相关研究,二是关于高校人才评价体系的相关研究,三是关于高校教师绩效评价的相关研究,四是对高校教师现有评价制度反思的相关研究。综观国内高校教师评价的研究可以看出,关于教师评价的内涵尚未达成广泛共识,学术评价、人才评价、绩效评价和师德师风评价等都被看作是教师评价的重要内容。本研究认为,教师评价应当是一个动态的全过程的综合评价体系,其既包括源头的教师选拔任用,也包括日常管理中的职称评聘、薪资待遇确认,以及终端的考核奖惩等内容。

二  教师评价体系发展的整体趋势:从个体化到制度化

自从教师行业出现以来,对教师的评价就随之存在,如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家长对教师的评价、学校对教师的评价等。学生和家长对教师的评价是从自身需求和学习状况出发的一种自发的、主观的评价,学校对教师的评价主要是其作为一个组织实体的法人单位为了保证自身的教学质量而进行的一种组织内部评价,相对于学生和家长评价来说,学校对教师的评价更具有客观性和系统性,同时,学校对教师的评价也会参考家长和学生对教师的看法。在英国,早期的教师评价是以每年校长对教师的面谈形式实现的[3]。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尤其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世界各国为了争夺全球范围内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等资源的领先地位,同时应对国内外经济危机,发达国家首先在经济领域展开了以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主导作用的新自由主义改革。自由市场思潮在经济领域狂飙,也催生了西方国家政府和公共管理部门的改革,新管理主义应运而生,其主张引入企业的管理模式,用竞争、绩效、考核等管理手段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在高等教育领域,也受到了新管理主义的深刻影响,此时正值西方高等教育大众化时期,大众对高等教育供给质量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迫使各高校也纷纷采用绩效评价的方式来保证教学质量和学校美誉度。随着实践的广泛深入,高校教师评价逐渐形成一套相对成熟且制度化的完整体系,主要包括评价主体、评价方法、评价内容和评价指标等,在评价结果的运用上,也推广到职称晋升、薪酬调整、评优评先等岗位评价领域。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影响下,西方高校的这种普遍做法被移植或借鉴到更多的国家和地区,并随着世界大学排名的盛行逐步趋同化[4]。

三  我国高校教师评价体系的制度变迁

建国初期,新政权刚刚确立,为了进一步巩固新中国政权的政治合法性,当时的社会是在一种“总体性支配”的统治策略下运转的[5],一切社会资源的分配权均集中在政府。为了保证马克思主义在国内意识形态的支配地位,减少其他思潮对新政权新社会的影响,对教师的评价也相应地确立了以政治评价为先的原则,即评价首先注重教师的政治正确性。同时,由于知识分子也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群体,所以在政治正确的基础上,也会对其教学和学术贡献提出要求。1955年,在教育部颁布《高等学校教学指导组各级教师职责暂行规定》中指出,科学研究是高校教师的重要职责,1960年,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中规定,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是高校教师提拔的主要依据之一,并规定了相应的教师评价办法[6]。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高等教育逐渐正常化,各高校对教师的考核评价活动也逐步规范。1979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责及考核的暂行规定》,该规定要求对高校教师的科研工作采取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各级别教师的职责、考核依据、考核内容、考核办法和考核程序等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为我国高等学校教师考核评价提供了指导性意见。1981 年,教育部发布《关于试行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制度的通知》包含了《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的试行办法》和《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暂行规定》两个文件,规定了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科学研究工作量、实验室建设工作量等,受该文件影响,教师工作量成为此后教师考核评价的重要概念。各高校每年度对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由学校人事管理部门发布年度考核工作通知,以院(系)或其他二级单位为主体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等,并用分类计算公式对教师工作量进行统计,并根据教师工作量给出评价结果,评价等级包括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级。院(系)或其他二级单位完成考核后签署意见,报送至学校人事管理部门。为了提升教师考核工作的科学性与公平性,各高校在国家政策文件的宏观指导下,也会根据各高校的目标定位和实际情况构建一套详细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教师工作进行政策指引。这一时期,由于国家整体经济形势不太乐观,经济改革还未深入,虽然教育主管部门印发了《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暂行规定》,但高校对教师的评价还未完全与工资挂钩。改革开放初期的高校教师评价体系,是围绕着服务于高度计划经济的社会体制运行的,评价目的在于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校内部管理服务,教师评价体系主要是由政府的各项政策来引导。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各行业用人机制不断完善,计划经济背景下的高校教师评价体系问题日益突出,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提高教师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并促进高校教师的合理流动,1986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高等学校深化职称改革工作,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的意见》,该意见指出要“健全教师考核制度,使之科学化、制度化、经常化,把工作业绩作为聘任和晋升教师职务的主要依据”,这一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制度开始向聘任制度转变。1991年,教育部又印发了《关于高等学校继续做好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随后两年,人事部相继出台了一批关于加快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的文件,使得一批符合破格提拔条件的青年教师很快得到了职称上的晋升。2000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强化竞争机制,改革固定用人制度,破除职务终身制和人才单位所有制,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在高等学校工作人员中全面推行聘用(聘任)制度,同时加大分配制度的改革力度。2006年,人事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高校纳入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并开始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作为21世纪第一个教育规划,强调“提高教师地位待遇”,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将教师的薪酬待遇与绩效考核结合起来。至此,我国高校教师评价的框架基本形成,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绩效考核制度普及开来。

经典小说推荐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