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志愿服务的价值困境及优化探索

作者: 袁蕾 杨玉奇

摘  要:探索我国大学生志愿服务的价值困境、困境的根本性缘由及内在逻辑,并探索大学生志愿服务的具体实现路径。在志愿活动中,只有补齐伦理中的“合科学性”部分和效益中的“合目的性”部分,在追求效益的理性思维下,注重价值理性所遵从的伦理精神,坚守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真正实现志愿服务内涵式发展。

关键词:大学生志愿服务;价值困境;工具理性;价值理性;价值主体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22)04-0071-05

Abstract: Explore the Value Dilemma of College Students' voluntary service in China, the fundamental reason and internal logic of the dilemma, and explore the specific realization path of College Students' voluntary service. In voluntary activities, only by supplementing the "scientific" part of ethics and the "purposeful" part of benefits, paying attention to the ethical spirit followed by value rationality under the rational thinking of pursuing benefits, adhering to and practicing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can we truly realize the connotative development of voluntary service

Keywords: College student volunteer service; Value dilemma; instrumental rationality; value rationality; Value subject

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国家、社会或者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1]。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共青团中央大力倡导和推动志愿服务,广大大学生利用节假日和空余时间进行理论宣讲、科技支农、教育关爱、文化医疗下乡等活动,为推动社会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作为实践育人的重要内容,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不可或缺。积极的志愿服务,可以使当代大学生获得精神成长并实现自我价值。从志愿服务目标的角度进行分析,志愿服务也为社会黏合和族群进步提供了一定的助力。因此,志愿服务既促进个人的精神享有,也促进了社会的共同享有,对于个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有着积极的推进意义。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目前大学生志愿服务的确还存在很多阻碍其发展的价值困境和现实问题。在具体实践中,已经有很多有识之士提出了影响目前大学生志愿服务的诸多问题和原因,如志愿服务组织过度行政化、内容形式化、目的功利化等。但是就这些实践中产生的问题,笔者在中文数据库寻求答案时发现,目前的研究无论对志愿服务本身还是志愿服务组织而言,大多缺乏对其核心价值的系统研究和分析批判。作为现代社会标志的志愿服务,一方面作为第三次分配的一部分,可以弥补国家社会保障体制的不足,从整体上促进经济公平;另一方面作为道德实践的一部分,对于“以人为本”理念的促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本文试图在马克斯·韦伯提出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思想基础上,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探索我国大学生志愿服务的价值起点、价值规律,并探索具体实现路径。

一、大学生志愿服务价值困境及表现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曾提出合理性这一概念,并由此衍生出工具理性以及价值理性两个名词。合理性显然将个人价值的实现指向他人,即社会个体在社会他人的基础上行动,突出了他人的含义,这对于理解大学生志愿服务具有重要的基本功能和启发意义。但是,在真正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中,就合理性而言,价值合理性方面存在较大的偏差。

(一)大学生志愿服务的失序内卷

本文作者在工作实际中发现,现在相当多大学生志愿者陷入“志愿内卷”,很多志愿者对于某些志愿活动呈现出一种一哄而上积极竞争服务机会、服务岗位,但服务过程却被动消极的倾向。按理说大学生通过参与志愿服务,一定能够以自己的志愿服务为荣,为何现在却呈现“内卷化”了呢?对于大学生而言,其本来应该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志愿服务主体地位,但是一些高校为了鼓励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纷纷出台政策将志愿服务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的行政任务。这表面看是为了促进志愿服务发展,让每个同学都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但是在现实操作中,志愿服务成为了任务,甚至将志愿学分作为必修学分,导致这种学分具有唯一不可替代性,致使多数同学仅仅是为了满足毕业所需学分而参加志愿服务,从而使得志愿服务在报名选拔时一岗难求。而另一方面,教育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2]。志愿服务的根本目的是服务育人,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在志愿者服务的过程中,让志愿者实现自己的目的性兑现,并从中获得逻辑上的确认,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对志愿者服务产生真正的教育认可和情感共鸣。而这种为了学分竞聘上岗的志愿服务,从本质上剥离了志愿者的主观能动性和主体情感,在志愿服务时长得到满足时,马上就会呈现消极的下降倾向。这种志愿服务内卷只会增加焦虑和无序竞争,使得价值目标背离了志愿服务的价值初衷,从而剥离了志愿服务主体的理性与情感,让志愿服务主体受制于功利客体。从根本上说,志愿服务的价值目标模糊了,志愿服务的主观能动性被消除了。

(二)大学生志愿服务的价值疏离

志愿服务本质上是塑造心灵、涵养灵魂的实践,在价值取向上有着正义性。但是近些年以来,却有相当多的志愿活动与这一价值要求不完全相吻合,比如出于上级任务尤其是围绕政府的大型赛会工作展开,具有一定的行政意志。志愿服务多应急、应时、应景地开展,而真正服务社会弱势群体和社会所需的志愿服务却越来越不被看重。而从大学生志愿服务的组织者来说,狭隘地认为志愿服务就是为了完成上级的任务。志愿者作为一个共同爱好、共同目标愿景群体,本是应该按照主体性意愿或者特长爱好而组织在一起的契约性团体,但是在现实中却存在着一些行政架构为主导,被动参与为形式,无法充分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奉献精神的情况。对志愿者的育人价值没有得到传递和认同,这不但使得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长期居于低水平发展的维度,而且使得志愿服务的育人功能得不到真正实现。大学生作为志愿服务的输出主体,由于其志愿服务的客体和预期结果长期处于失控状态,必然导致其主观能动性大打折扣。

此外,在现实世界中,志愿服务并没有用社会化大生产标准等量换算,志愿服务时长与社会化大生产时长彼此脱节,这最终导致大学生志愿服务的社会价值近似一个伪命题。而在现实的就业过程中,参加过志愿服务与否,志愿服务真实时长为多少,志愿服务效果如何等从来就不是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重视的价值目标。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具有志愿服务经验的大学生也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就业优势。一方面,它真实地反映了一个事实,即志愿服务的社会价值在现实中并未得到肯定;另一方面,它也暴露了大学生志愿服务的价值计算天然存在很多问题。

(三)大学生志愿服务的绩效困境

绩效是志愿服务的核心所在,志愿服务的无偿性不等于无价值性。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亟需一批专业化、职业化的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到社会的志愿服务中,但是由于缺乏培训与心理准备时间,很多志愿者在开始志愿服务时表示并没有做好准备。这一情况往往导致志愿服务的服务效果大打折扣,从而加剧社会承认度和自我认可度的下降。这种现象不仅使大学生志愿服务,甚至使整个志愿服务体系都面临着一个制度层面的反思。同时,这种低绩效也使得社会对大学生志愿服务留存偏见,如有的部门曲解志愿者的“无偿性”,将大学生志愿者作为免费劳动力使用,忽略了志愿服务也是有成本的,偏离了志愿服务的“无偿性”认识;有的人对志愿者的“服务性”理解不够,将大学生志愿者等同于服务员,导致不少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的委屈甚至人身攻击。此外,大学生志愿服务还体现在服务地域的不平衡。如今,我国东部一二线城市大学生志愿服务如火如荼,有的甚至出现了多校争抢挂牌志愿服务基地的局面,而在中西部农村以及很多街道社区,这些真正需要志愿服务的地方,志愿服务的供需错配问题一直存在。如果我们的大学生志愿服务不能够走进日常,走到普通老百姓身边,志愿服务的绩效就无法得到真正实现。

二、大学生志愿服务价值困境的发生机理

一般说来,大学生志愿服务分别具有“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两种行为逻辑。工具理性决定于对客体在环境中的表现和他人表现的预期,行动者会把这些预期用作“条件”或者“手段”,以实现自身的理性追求和特定目标;而价值理性决定于对某种包含在特定行为方式中的无条件的内在价值和自觉信仰[3]。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发,价值理性作为志愿服务价值的重心所在和内驱动力,是大学育人的旨趣之一。

(一)大学生志愿服务的价值理念阐释

任何一种价值理念,不仅应该具有解决根本问题的实践性,而且必须指向特定的价值主体。马克思指出“任何一种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4]”正如恩格斯所言:“如果不谈所谓自由意志、人的责任能力、必然和自由的关系等问题,就不能很好地议论道德和法的问题。[5]”大学生志愿服务虽然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6],但如何将这些宏大的理念转化为具体的现实行动仍是许多大学生志愿者感到困惑的问题。从工具理性的角度来看,志愿服务宗旨缺少对宗旨内涵的深层次理解,导致其自身的逻辑性不足。“奉献”一词意指无偿的、不求回报的付出,那么这里的奉献主体必然指向的是志愿者个人或者志愿服务团队本身。但是奉献本身在这里只强调价值前提,没有价值指向,奉献主体是只要无偿付出就可以实现价值?奉献对象不能接收到价值的志愿服务算不算志愿服务?奉献会不会带来负价值?宗教也是志愿服务吗?而“友爱”“互助”的主体也不是很明晰。是志愿者之间要平等尊重,互相帮助?还是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之间的“友爱”“互助”?“进步”一般意义上指的是促进自我或者社会向上或向前推进。志愿服务宗旨中的“进步”到底指的是志愿服务对象通过志愿服务进步还是整个社会通过志愿服务价值增长,抑或是志愿者通过志愿服务得到进步?但“进步”只强调服务价值结果,而忽略了志愿服务的价值起点和价值生成。虽然大学生志愿服务价值主体存在个人与团体两个维度,但是团体的组成还是个人,所以大学生志愿服务价值的逻辑起点仍旧是个人。而从价值理性来讲,志愿服务是“人”本身的一种延伸,是人的内心感知以及情感、观念的一种延伸,除了现实的功能需要外,一定要有对人发展关怀,这种价值基础是志愿服务籍以存在和发展的内在逻辑。

(二)大学生志愿服务的价值关系拓扑

马克思主义认为,价值源于人类特定的主体和客体的实践活动。它离不开人类发展而先验存在。这就决定了志愿服务的主体价值只能在志愿服务的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产生。人在志愿服务中的主观价值的实现是志愿者的主观价值的实现。从志愿服务的发展实践和近年来的实际工作来看,志愿服务的经济价值在实际运作中经常被列为重要价值。毫无疑问,志愿服务的总体目标确实是改善社会和促进社会进步,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也的确可以极大节约政府行政成本和社会成本。比如大型赛会的志愿者,换成外聘工作人员的话,经济成本将大幅增加。而且本文也支持大学生志愿者通过志愿服务减少社会成本。但是,从价值合理性和逻辑出发点的角度来看,大学生志愿服务的经济价值只能是志愿服务的附加值。现实中,以节约开支为目的的志愿服务在整个大学生志愿服务中呈上升的趋势。这种以减少成本为目的的志愿活动,被功利化、短视化,乃至无形中参与志愿服务的志愿服务管理者和大学生志愿者逐渐被消费主义和功利主义绑架,志愿服务中单纯的志愿服务关系逐渐让渡为服务与利益的关系。如果志愿服务中的人文关系被替换为经济关系,那又怎么与志愿服务的本质要求相契合呢?众所周知,志愿服务与经济活动有着根本的区别,其核心价值也大相径庭。在经济活动范畴,效率和收益是经济主体的核心价值目标;而在志愿服务范畴,志愿服务工作的价值起点并不是追逐利润和效率,而是源于人对自我的发展期待。在这个范畴中,志愿服务指向最初的自我意识,以“合目的性”的形式指向自由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人有着对本体的价值追问,有着对人本身的终极关怀,其核心是道义、信念和责任感,是人类价值自觉的映现,由人的主体性生存所决定。如果志愿服务的价值不是符合人类普遍需求的,也不是为了满足人性整全性发展的价值关系,志愿服务就会名存实亡。

经典小说推荐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