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思想政治教学中的情境、任务和活动
作者: 钱美娜摘要:在思想政治教学中,创设情境、引入任务、开展活动三者是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三者有机结合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帮助学生提高知识迁移和运用的能力,丰富实践体验,促进知行合一。教师可以通过创设生活化的情境、引入具体化的任务、开展序列化的活动,让思想政治教学更有趣、有法、有效。
关键词:思想政治;情境;任务;活动
在思想政治教学中,创设情境、引入任务、开展活动三者是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三者有机结合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帮助学生提高知识迁移和运用的能力,丰富实践体验,促进知行合一。情境为学习任务的设计提供了背景和框架;任务直接关系到学生学习活动的开展和知识技能的掌握;通过活动,学生可以亲身体验和操作,从而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实现知识的应用。下面以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第一单元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为例,围绕“情境”“任务”“活动”,谈谈具体的教学策略。
一、 创设生活化的情境,让思想政治教学更有趣
情境创设对提升学生思维能力、实现学习进阶具有重要的作用。那么,创设怎样的情境才能最大化地实现教学价值呢?创设教学情境时,首先要注意“整合”,即在大概念的统领下,重新整合学习内容,建立单元内部各具功能又互相联系的框架,让学生“既见树木又见森林”;其次要从发挥学生主体性的视角设计情境,为学生自主学习、合作探究提供学习路径和策略,扭转“只见知识不见人”的教学困境;更重要的是,情境要与真实的生活发生联系,不能“为情境而情境”,而是让学生亲历做一件事或解决一个问题的完整过程,表面做的是“事”,解决的是问题,但最后为的是“人”,培养的是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
在进行本课教学时,我以“钱老师遇到的那些事儿”作为情境主题,设置了三个案例:
【案例一】钱老师10岁的小侄子在某平台观看游戏直播时,给主播赠送了小礼物,后被主播一声声“感谢大哥”冲昏了头脑,连续充值35次,共计打赏4000多元。
【案例二】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钱老师的亲戚杨阿姨开始通过网络销售自己家的粽子。去年端午节前夕,一位客户网上下单购买了一盒粽子180元,之后又花3600元购买了20盒。客户收到货后,直接以“三无”产品为由,将杨阿姨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货款3780元,并承担10倍的赔偿金37800元,即“假一赔十”。
【案例三】钱老师在某影楼拍摄了一组写真,约定取片后的10日内销毁底片,老板在未经钱老师同意的情况下将照片发布在微信朋友圈做广告。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钱老师准备起诉照相馆。
这些情境在整合学习内容和发挥学生主体性的基础上,体现了生活化的特征。案例一将第一课中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与第三课中有效合同的“三要件”相结合、案例二将第一课中民法基本原则与第四课中权利行使有界限相结合、案例三将第一单元中维护人身权利与第四单元中撰写民事起诉状相结合。对知识进行重组,有利于学生完善知识框架,既提升了学生跨单元学习的能力,又强化了学习的深度。这些案例都源于真实的生活,如案例一中未成年人未经父母同意给游戏充值的实例屡见不鲜,案例二改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黄芪薏米饼干”案。这些真实的案例可以帮助学生澄清认知误解,从而作出正确的行为选择。教师呈现案例后,让学生参与到课堂探究中来,让学生成为知识建构、生成和应用的亲历者而不是旁观者,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的内驱力。
二、 引入具体化的任务,让思想政治教学更有法
任务的设置要具体化,要能促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设置具体化的任务有三个方面的注意点:一是要有适切性,即学习任务要契合学生的认知逻辑,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起点、认知难点和学习差异,要最大限度地面向全体学生;二是要有阶梯性,即学习任务的设置要由简到繁,由易到难,前后相连,形成层层推进的过程,给不同的学生适宜的展示机会;三是要有开放性,即学习任务既要考虑知识面的广度,又要兼顾知识点的深度,要减少“标准答案”,要能激活学生思维,给学生多一些“容错试错”的空间,促进思维的发展。
本课将相关案例进行整合后,设置了三大学习任务:
【任务一】透析民事法律关系
找准案例中矛盾双方是谁,产生纠纷的焦点是什么。
【任务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你是如何评析知假买假这一行为的?
【任务三】积极维护人身基本权利
请你根据案例三的事实,帮钱老师完成一份民事起诉状,并谈谈启示。
这些任务聚焦思想政治的核心价值和目标,密切联系理论知识和现实生活,深入引导课堂教学,避免了教学目标的零散化和随意性,提高了学生整合和应用知识的能力。任务一启发学生思考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基本要素,并与有效合同的三个必要条件形成联系。任务二旨在激发他们对有争议问题的探究兴趣,并提升思考的深度和广度。任务三要求两人或多人共同完成,通过合作探究增强法治意识与公共参与的能力。三个任务在逻辑上紧密相连,有利于学生在掌握知识、发展思维、提升能力的基础上,拓展学习的空间,促进深度学习。
三、 开展序列化的活动,让思想政治教学更有效
《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指出:“构建以培育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为主导的活动型学科课程。”[1]让课堂“活”起来,学生“动”起来,教师要开展序列化的活动。这些活动可以是培养学生高阶思维的认知活动,如观点辨析、课堂辩论、故事分享、自由谈、我是朗读者等;可以是指向真实生活的实践活动,如开展市场调研、走进社区、人物访谈、问卷调查等;可以是基于真实情境的“模拟活动”,如模拟联合国、模拟政协、模拟法庭、模拟人大等;还可以是具有思想政治学科特色的活动,如时政播报、以案说法、新闻联播等。本课的课前活动是让学生有创意地构建本课的思维导图,并引出“词云图”这种新型的思维导图,帮助学生明确本课的重点。课中活动列举如下:
【活动一】观点评析
人们对“知假买假”这一行为颇有争议,请对下面两组观点进行评析:
观点一:知假买假不是违法行为,没有违反具体法律规定,且对“制假售假”能形成有力的监督作用。
观点二:知假买假是违法行为,系假冒正当消费者身份的恶意欺骗。
这一活动试图在观点的碰撞、冲突中,帮助学生建构新的认知,从而实现以疑促思,以思促行。
【活动二】角色扮演
如果你是法官,在法律缺失或滞后的情况下,你对杨阿姨的案件会作出怎样的判决呢?
近年来,因知假买假而产生的索赔纠纷呈现高发的态势,但裁判标准不统一,成为困扰司法的一个难题。将这一现实难题抛给学生,有多方面的作用。从知识层面来看,可以让学生对民法基本原则的重要性有更深刻的了解,认识到在法律规定不明确或存在漏洞时,民法基本原则可以用于解释选择或填补法律漏洞。换言之,可用民法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原则指导本案的判决。从实践层面来看,可以引导学生进一步关注生活、关注时事。虽然知假买假争论已久,但《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披露了一起知假买假索赔案,明确在“合理生活消费”范围内支持惩罚性赔偿,让延宕20多年的“知假买假”裁判标准不一的问题得到解决。该活动将学生置于法官的角色,有利于学生深入探究。
【活动三】撰写民事起诉状
请你帮钱老师完成一份起诉照相馆的民事起诉状,并谈谈启示。
通过撰写民事起诉状,学生认识到:解决纠纷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诉讼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而起草民事起诉状是启动诉讼的第一步;法庭辩论实质上是证据的较量,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应时刻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等等。此类活动能够为学生植入思维的“印记”,即便多年后他们可能忘记了如今所学的政治概念,但通过活动培养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能力却能长久留存。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S].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