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链视角下高职院校核心竞争力构建
作者: 胡颖梅 王诗倩 王士星
摘 要 高质量发展要求下,高职院校必须找准发展方向,使资源投入能够凸显自身特色并形成核心竞争力。以波特经典价值链模型为参考,分析高职院校社会价值生成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职能运行活动,并将其归纳成为9项基本活动与5大辅助活动,构建高职院校价值链模型。提升高职院校核心竞争力应围绕社会价值贡献展开:要高度重视中心职能的履行,做好专业布局规划;要紧扣价值生成主线,提升资源能力;要认识禀赋差异,彰显特色发展道路。
关键词 高职院校;价值链模型;核心竞争力;职能运行;价值增值
中图分类号 G71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5)02-0018-06
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命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要求。高等职业院校在现代职教体系中居于主体地位[1],高质量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对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提出更高要求。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一体两翼五重点”的建设方略;2023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明确以11项重点任务为抓手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面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多任务、多项目的叠加,高职院校必须思考如何实现在有限资源投入下形成核心竞争力,从而达到高质量发展目标。尽管业界普遍认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是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但如何提升核心竞争力尚在探讨。价值链理论认为组织的核心竞争力来源于通过各种组织职能活动创造的价值,基于此,本文从高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职能出发,借鉴价值链理论分析高职院校职能运行活动,构建价值链模型,以期助推高职院校找准方向、精准发力,打造自身核心竞争力。
一、高职院校价值呈现:问题探讨的起点
(一)使命:高职院校的社会价值彰显
使命是组织存在的根本理由[2],组织的使命回答了组织存在的价值。高职院校作为一种社会公共组织,其价值贡献主要表现在推动社会进步、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
第一,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目标定位使高职院校通过培养人才推动社会进步的使命更具时代价值。2022年,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首条即点明职业教育应当“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确定职业教育“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人才是社会进步、事业发展的先决条件,高技能人才占比越高,则人口集聚对区域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越大[3]。
第二,高职院校是社会公共服务承担的重要组织,职业培训是职业院校的法定职责。2021年,教育部出台《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明确要求本科职业学校必须“落实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近5年年均非学历培训人次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的2倍”,并要求学校应当形成技术技能特色服务,着力解决生产一线技术或工艺实际问题,“近5年横向技术服务与培训年均到账经费1000万元以上(文科专业为主的学校500万元以上)”。设置标准是组织承担使命的规范要求,政府管理部门的要求映射出高职院校公共服务的使命价值。
第三,高职院校发挥着促进社会和谐的不可替代作用。2005年,欧盟发布的《实现教育与培训的现代化:欧洲繁荣与社会和谐的关键因素》将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发展高质量的职业教育看作是促进社会包容与和谐、增强公民流动性和就业能力及发展国家竞争力的关键因素[4]。我国职业教育70%以上的学生来自农村,高职就业率超过90%,专业对口就业率稳定在70%,2013-2020年,累计有800多万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每年有30万左右的退役军人、下岗待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生源接受高等职业教育[5]。高职院校在提升社会人员整体知识技能水平、防止阶层固化、缩小贫富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助推乡村振兴等方面贡献巨大,其促进社会和谐的使命担当毋庸置疑。
(二)职能:高职院校的职责与功能
“大学职能是大学应承担的社会职责和履行这种职责的能力统一体”[6],大学职能的丰富和嬗变与社会变革密切相关[7]。建国初期,我国高等教育主要强调专门人才培养职能,1999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高等学校应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活动,服务于人才培养的中心工作,这实质上在法律层面明确了高等学校三大职能。
尽管作为高等学校的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职能表述相同,但类型的差异使两者职能履行存在着内涵差异。一是教学职能维度,相较普通高校,技术技能要求是高职院校培养人才的核心,2021年我国修订完成的《职业院校专业目录》强调了高职专科培养的人才主要从事技术、工程技术工作[8],由此更新发布的各专业教学标准进一步明确了专业的职业面向、目标定位、专业能力、专业课程与实习实训、职业证书要求等,与普通高校人才培养要求有着显著差异。二是科学研究职能维度,相较于普通高校,高职院校科研更多集中在生产技术知识和教师实践性知识[9],强调“立地式科研”,要求高职院校的科研工作面向当地应用,打造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促进创新成果与核心技术产业化,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10],这与普通高校尤其是研究型大学的科研更多集中在生产科学知识和开展基础研究也有着显著差异。三是社会服务维度。组织的定位与资源禀赋是开展社会服务的基础,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定位差别与资源差异决定了其与普通高校开展社会服务的方式与内涵不同。2016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在评估院校社会服务能力时主要考察了专业设置、向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服务、满足政府购买服务三项指标,这从侧面反映了政府主管部门对高职院校开展社会服务的重点领域要求。
(三)履行:高职院校职能的关联运行
组织的使命践行、价值实现需要通过职能履行来实现,各职能在职能履行过程中彼此关联,如图1所示。
产教融合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两项职能的统一。人才培养是三项职能核心,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要求高职院校的教育职能活动必须和产业企业紧密联系,教学环境要适配企业生产实境,教学内容要与产业前沿发展同频共振,教学方式要紧跟社会科技发展,教学模式要满足企业人才要求。院校与企业的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及合作深入程度都直接影响着教育教学的成效,产教融合是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的应然行动,教学职能与社会服务职能活动的共进是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有效运行的必然结果。
科教融汇是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两项职能互促的要求。高职院校“开展具有应用属性特征的科研”已成为普遍共识[11]。开展具有应用属性特征的科研可从两个方位着力:一是高职院校的科研应当着眼于教育科研,着力研究如何将产业新技术融入到教育教学中,推动教育科研成果的转化。二是高职院校的科研应当着眼于技术实践研究,强调“立地式研发”,将技术研究重点放在产品开发原型测试环节、小试环节、中试环节、工艺开发环节、设备改造和产品生产等方面,并将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内容,转化为社会服务资源。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科教融汇”是对科研职能与教育职能关系的高度凝练。
高职院校职能履行中同样也离不开相关教育体系的支持。从教育职能角度看,职普融通打通了人才培养类型之间的通道,为高职教育职能实现提供了完善路径;从科研职能角度看,高职院校的教育科学研究离不开学科环境,应用研究离不开基础研究前提,职普融通能更好地促进高职院校科研职能的实现;从社会服务职能角度看,与普通高校的合作是高职院校培训服务与科技服务达成高质量服务效果的有效方式之一。
因此,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是高职院校职能活动高质量运行的有力推动,在高职院校核心竞争力构建过程中必须始终秉持这一原则。
二、价值链模型构建:职能活动的分析
(一)价值链理论
1985年,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迈克尔·波特在其著作《竞争优势》中提出价值链理论,并成为经典的企业竞争优势分析工具。企业内部运行包括多种活动,根据对企业产品增值作用的不同,这些活动可以分为基本活动与辅助活动:与企业产品利润生成直接相关的生产、营销等活动属于基本活动;对基本活动进行支撑和保障的企业基础设施、人力资源管理等属于辅助活动。这些活动都为企业取得价值增值作出贡献。价值链理论认为,不同企业资源与禀赋的差异使得不同活动的能力不同,企业应有方向地选取价值活动打造核心竞争力以取得竞争优势。并且,企业的价值链并非各种活动的简单加总,各个价值活动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联系,活动的协调性也可以成为企业竞争优势的来源。经典价值链模型如图2所示。
(二)高职院校职能活动分析
尽管高职院校作为公共社会组织并不以营利为目的,但仍存在着面向市场的院校间竞争(如生源竞争、资源竞争、就业竞争等),院校需要打造核心竞争力以取得竞争优势。同时,政府与民众对高职院校的认可程度取决于其创造的价值,院校要确定核心竞争力的打造方位,首先需要厘清职能履行中的主要活动及其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
一是人才培养职能履行活动,包括专业设置、资源开发、教学实施、质量评价、招生组织、就业组织、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装备条件建设等主要活动。专业设置活动是院校教育职能履行的起点活动,包括专业调整、培养方案制定等与专业规划相关的活动。资源开发活动指开发教学必需的线上线下物质资源(如课程、教材、标准、教具、环境等)的活动。尽管教师也常被视为教学资源[12],但由于教师与教学物质资源之间存在的主体和客体关系,以及教师在教育工作中的“核心要素”地位[13],因此在分析高职院校职能活动时将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包括教师的招聘、培训、职称评定、激励、报酬等)作为独立活动进行单独考察。教学实施活动是知识和技术技能传授的相关活动,如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实训教学等。质量评价活动是与评定教育职能完成效果相关的活动,如质量标准制定、评价方法确定、教学质量评价、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等。招生活动与就业活动是高职院校教育职能实现的重要价值表现。招生活动包括招生方式确定、计划确定、招生简章制定、招生宣传、生源录取、档案管理、招生数据分析等;就业活动包括用人单位信息搜集整理、就业指导、招聘会组织、档案管理、就业数据分析等。基础设施建设活动包括总体管理、规划、财务、后勤、安全等。鉴于职业教育实践性的特点,将装备条件建设活动单列,包括与教育相关的装备建设活动,如校园环境建设、教学场地建设、教学设施建设等。
二是科学研究职能履行活动,包括项目开发、研究开发、成果管理、成果转化、科研队伍建设与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条件建设等活动。项目开发活动是与取得项目立项相关的活动,如项目信息的搜集与挖掘、纵向项目的申报与审批、横向项目的合同洽谈与签订等活动。研究开发活动是项目实施过程的相关活动,如方案制定、调查、试制、测试、评审等。成果管理是对科研成果的管理活动,如成果认定、成果登记、成果推广等。成果转化是对已形成的成果向社会服务或教育教学转化的相关活动,如案例撰写、教材编写、成果交易等。由于高职院校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往往也是教育教学工作人员,开展科研活动所需的基础设施与科研条件建设通常与教育教学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同期规划与建设,因此,高职院校科研职能履行中的科研队伍建设与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条件建设等活动纳入到学校整体管理活动中,在实质上与人才培养职能履行的同类活动有着行动一致性。
三是社会服务职能履行活动,包括项目开发、资源开发、资源管理、服务开展、质量评价、队伍建设与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条件建设等活动。项目开发是指高职院校挖掘并取得社会服务项目的相关活动,如投标、合同洽谈、市场调查等。资源开发是面向项目需求开展的服务资源开发活动,如培训包开发、技术服务项目开发等。资源管理是对已开发资源进行管理的活动,如资源登记、资源更新、资源推广等。服务开展是社会服务职能履行的关键活动,是通过开展培训或技术服务以满足服务对象需求的相关活动,包括需求确认、计划制定、培训(技术)服务实施、审核检验等。质量评价是对社会服务活动成效的认定活动,也是增进院校与服务对象关系的重要活动,包括评价标准确定、调查、评定、反馈等。同科学研究职能类似,服务人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条件建设等活动与人才培养职能履行的同类活动也有着行动上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