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组建逻辑、现实困境与突破路径

作者: 洪波 严洪广

摘 要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一种融合产业界、教育界和学术界的组织形式,旨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组建逻辑是:战略引导与教育体系构建的统筹逻辑、产业升级与校企融合发展的共赢逻辑、行业需求与技能人才供给的匹配逻辑。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在实践中面临政策层面、理论层面和操作层面等现实困境,应将构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政策支持体系、组织网络、治理结构和价值体系等方面作为突破路径,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强化行业引领和需求导向、深化校企合作和资源共享,为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持,推动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组建逻辑;产教融合;职业院校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4)16-0044-07

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作出了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重大战略部署,为贯彻落实这一战略。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将构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作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1]。目前,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主要聚焦在强化支持保障力度、制定专项政策、激发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及整合产教资源、促进资源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等方面。当前,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本文将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组建逻辑、现实困境与突破路径进行系统分析,以期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一、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组建逻辑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一种新型的产教融合组织形态,它以行业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水平大学和职业院校为依托,以产教融合为手段,形成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和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协同推进、共建共享、共赢发展的合作关系[2]。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组建逻辑涉及到不同层次间的体系协同,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从宏观层面出发,以国家战略视角为指导,把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发展方向,实现横向和纵向的交叉融合,构建多元主体互动的协同体系;二是从中观层面出发,以产业升级视角为导向,关注职业院校的产业适应性,建立校企协同发展的“双螺旋结构”,激发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内生动力;三是从微观层面出发,以技能匹配视角为目标,从“技能”供需这一关键要素入手,关注“供给侧”和“需求侧”的平衡关系,突破技能型社会构建职业院校技能供给的瓶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校企资源互通的匹配机制[3]。

(一)战略引导与教育体系构建的统筹逻辑

2022年10月16日,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将教育、科技、人才进行统筹安排、系统谋划、一体部署,并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2023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各级各类教育的生命线,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职业教育要紧密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加强与科技、产业、行业的深度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现代化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要遵循职业教育的本质规律和发展特点,发挥自身“跨界融合”的优势,为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提供实践平台,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沟通协调,构建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与行业需求相衔接、与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形成上下协调、横向互通的有利局面。

(二)产业升级与校企融合发展的共赢逻辑

面对产业转型升级的趋势,新技术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数字孪生等不断涌现,给职业院校培养高技术技能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职业院校如何适应产业快速发展的步伐,如何建立新技术演化趋势下的校企协同发展机制,是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面临的重大机遇与挑战。一方面,随着职业教育的高层次化发展趋势,部分职业院校的发展空间受到限制,亟须拓展外部办学空间,通过构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拓宽人才培养通道,集聚校内外育人资源,为职业院校特色发展提供有效路径;另一方面,行业发展对人才、技术、服务提出新需求,能有效激发职业院校的内生动力,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通过紧密对接行业需求,引领职业院校的办学方向,可以保证技术技能人才有效适应市场需求,真正融入产业链,助力产业升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协同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不同利益主体,整合多方资源,搭建共生互助发展平台,使职业教育与行业在深度融合下同步协同发展,形成产业/技术转型与职业院校特色发展的良性共赢关系。

(三)行业需求与技能人才供给的匹配逻辑

2023年,教育部发布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指南》(简称《指南》)明确提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每年要组织工作专班,开展走访调研,了解行业发展趋势,指导职业培训机构和相关院校开展工作,促进产教供需高效对接,意味着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内部要基于“技能供需”这一关键要素构建有效的对接机制。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需要紧密围绕行业发展,组织工作专班,通过政策分析、市场调研、实地考察等手段,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和技能人才需求,制定行业发展分析和人才需求预测报告、人才供需清单和技术供需清单,引导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基于真实合作项目的融合,实现产业人才的供需对接。同时,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中的龙头企业还要根据行业发展方向、技术变革趋势、市场竞争策略等因素,分析行业对技能人才类型、发展层次、组成结构和能力素养等方面的需求特点和变化规律,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投入场地、人力、设备协同开发教学资源,确定行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和质量标准,并指导学校以此为依据,制定符合行业需求的培养计划,保证人才培养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动态匹配。

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的现实困境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实现职业教育与行业需求动态匹配、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效益、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4]。自2023年7月教育部支持首个国家轨道交通装备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成立和教育部发布《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指南》以来,全国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数量急剧增加,各省份积极加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如广东已成立了79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产教融合进入“2.0版本”。虽然国家非常重视全国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工作,但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在实际操作中也面临着一些困境。

(一)政策层面

1.政策支持不够到位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组合式激励试点等,有力地促进了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建设发展。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发现实施效果不理想,主要原因是部分政策不明确、政策执行力度不够、资金投入不足、税收优惠不明确、土地供应不充分、信用评价不健全等,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了各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制约了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可持续发展,导致政策效果不明显。同时,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制度、模式创新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构建滞后,产教融合的投入产出效益评价体系不完善,产教融合的经验和成果推广机制不健全等,进而出现校企合作的“冷热不一”状况始终存在,“两张皮”问题还比较突出[5]。

2.制度规范不够健全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涉及多方主体的协作和协调,需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协调机制和监督机制,以保证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顺畅运行和高效实施。由于各方主体的利益诉求、发展水平、参与程度等存在差异,可能导致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合作缺乏活力、深度和广度,难以形成真正的合力和共赢。目前,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制度规范不够健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缺乏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我国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概念、功能、组织形式、运行机制等方面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指导,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导致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建设缺乏统一标准和规范,难以形成有效的制度约束和激励。二是缺乏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和服务团队。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一种复杂的社会服务系统,需要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和服务团队来规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各项活动,以提供高效的服务。目前,我国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还缺乏具有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的人才,难以满足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发展需要。

3.监督评价不够完善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一种新型的产教融合模式,其监督评价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以提供有效的激励和反馈,促进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持续改进和优化。目前,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监督评价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不同的行业、地区和单位对产教融合的理解和实践有所差异,导致评价的依据和方法不一致,难以形成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结果。二是缺乏有效的评价机制和方法。目前的评价主要依靠自我申报、自我评估和自我总结,缺乏第三方的参与和监督,难以保证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三是缺乏有效的评价反馈和激励机制。评价结果的公开和使用程度不高,评价与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奖惩激励等方面的关联性不强,难以形成评价促进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理论层面

1.概念界定不够清晰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一种新型的产教融合模式,其内涵、特征、类型、范围等方面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和定义,不同的研究者和实践者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和表述,导致概念混乱、界限模糊,不利于达成共识和规范。例如,有的将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视为一种组织形式,有的将其视为一种协作机制,有的将其视为一种发展模式,有的将其视为一种创新平台,有的将其视为一种政策工具等。这些不同的视角和维度,反映了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多元性和复杂性,但也增加了其理论梳理和实践操作的难度。

2.理论基础不够坚实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一种跨学科、跨领域、跨层级的综合性现象,其理论基础涉及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需要综合运用多种理论和方法进行分析和解释。然而,目前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理论研究还不够深入和系统,缺乏对其本质、规律、机制等方面的深刻揭示,也缺乏对其与相关理论的比较和对接,如产教融合理论、学习型组织理论、社会资本理论、创新生态理论等。这些理论的借鉴和运用,有助于丰富和完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理论基础,提升其理论水平和价值。

3.理论框架不够完善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一种动态的、开放的、多元的、复杂的系统,其构建和运行需要有明确的目标、原则、路径、模式、指标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撑。目前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理论框架还不够完善,缺乏对其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也缺乏对其运行的过程管理和动态监测,更缺乏对其效果的科学评价和反馈改进。这些问题可能导致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建设和运行缺乏有效的理论指导和制度保障,难以实现其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三)操作层面

1.组织管理不够到位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由不同类型的单位组成,需要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统筹规划、配置和利用产教资源,打通信息沟通渠道,形成紧密联系的内部结构。但是,目前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在组织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在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指南中明确提出要组建工作专班,配备多名专兼职人员,由专人负责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组建、运行、监测等工作,保证各项任务的落实和绩效考核。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很多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都未配备专职人员,未能达到预期建设目标。第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理事会成员的选任、退出、权责等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则和程序,导致理事会的代表性、权威性和公信力不足,难以有效协调和平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内部的各方利益,难以及时解决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面临的重大问题。第三,部分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仅是松散型合作,各方没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也没有统一的规划和协调,更没有深入的产教融合和协同创新;有些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没有行政赋权,无法有效调动和整合各方的优势和需求,也无法解决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内的问题和冲突,没有形成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有些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没有专门经费投入,无法开展人才培养、技术攻关、教学资源开发等重点工作,也无法激励和奖励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内的优秀成员和贡献者,没有形成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经典小说推荐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