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的问题与实践
作者: 刘海明 方益权摘 要 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是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新技术应用人才供给的现实要求,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以浙江省为研究区域,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存在社会认知与政府政策支持不足、民营经济参与职业教育动力缺乏、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深度不够的现实问题。从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的意义出发,提出政府应完善政策支持,营造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的积极环境;职业院校应提升学校实力,构建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的命运共同体;民营企业应树立社会责任感,构建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等实践路径,以期为推动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高质量融合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 职业教育;民营经济;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
中图分类号 G7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4)18-0062-06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1]。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迅速,2021年,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0.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额19万亿元,增长26.7%,占我国外贸总额的48.6%,对外贸增长的贡献度达到58.2%;贡献税收收入9.8万亿元,占企业税收总量的59.6%;民营企业数量4457.5万户,占全部企业数量的92.1%;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专利申请数占比82%,有效发明专利数占比79.9%。2021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前10名中,民营企业占据7名,其中前3名全部为民营企业,民营经济表现出强烈的创新和适应能力。相较于传统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更加注重市场需求,更加灵活应变。这种创新和适应能力使得民营经济在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中更具竞争力,有助于推动整个经济体系的升级。
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职业教育的人才供给。2021年《教育部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助力“活力温台”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正式出台,明确指出需提升建立社会多样化办学、政府统筹管理局面的速度,利用机制创新推动民营经济和职业教育的进一步融合发展[2]。推动民营企业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对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民营企业人才培养质量、实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的浙江实践
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校企合作”,辐射面更广,强调当前产业革命背景下新技术扩散的社会性、教育教学与国家创新体系、社会成员(产业、行业、团体)标准和要求的对接程度,所涉及、参与的主体远比校企合作复杂和多样[3]。浙江是民营经济强省,是全国民营经济的发祥地,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截至2023年底,民营经济创造了浙江67.2%的生产总值、71.7%的税收、80.2%的进出口、87.5%的就业、96.9%的市场经营主体。浙江全省现有本科层次职业学校4所、高职高专院校47所、中等职业学校355所(包括技工学校108所),在校生127.8万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近年来,浙江致力于打造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的职教高地,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政府优化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生态
近年来,浙江省各级政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推进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持续提升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效益。浙江各级政府围绕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激励政策,解决了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中的政策难题。例如,台州市出台《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支持职业院校开展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深入探索“政校企”“校校企”等合作模式,落实“金融+财政+土地”的激励“组合拳”。在此基础上,台州市还制定了《台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从法律层面保障了企业和院校参与产教融合的权益。此外,浙江各级政府对标先进制造业发展要求,将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例如,温州市政府综合施策,缩短学校与企业的空间距离,倡导在产业园区内建校,推进临企建校。当地紧密对接温州“5+5+N”产业发展,把职业院校建在产业园区,目前已在龙湾区和温州海经区建立了7所中职、技师学院、高职和应用型本科新校区。立足县域产业需求,开办高职特色学院,在瑞安、永嘉等县(市)区布局高职特色学院[4]。
(二)学校提升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活力
随着浙江省民营企业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蓬勃发展以及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浙江省的职业院校在区域民营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所需的新技术应用方面,进一步深化了产教融合。台州市的职业院校积极响应企业需求,建立科技创新团队、产业技术联盟、重点实验室、技术孵化中心等科技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所需的科技服务。每年承接超过400项技术服务项目,转化450多项科技成果,科技服务实际到款额超过6000万元。同时,这些职业院校积极参与社会培训和学历提升行动,建立了职业技能培训“两清单一指数”,每年培训超过10万人次,每年新增成人初高中学历提升10万人次,新增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学员30万人次。此外,职业院校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在纵向上,职业院校积极探索区域中高企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通过“中职+高职+企业”等方式,延长培养链,增强学生对职业和企业的认同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例如,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永嘉学院推行“1+3+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打造全国首个“共享、共生、共融”的中高职一体化公办职业院校。在横向上,职业院校积极探索职企一体化培养模式。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与温州市包装联合会合作,建立了全国首家“智能包装学院”,通过聚合人才培养模式,解决了包装企业单体规模小难以与职业学校独立合作的难题,有效推进了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通过这些措施,浙江省的职业院校与民营企业实现了深度融合,显著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和企业服务能力。
(三)企业提升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动力
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的深度融合以及提升人才培养效果离不开民营企业的积极参与。为激发民营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意愿,温州市开展了一系列创新探索,包括民营企业独立办学和混合所有制办学在内的多种模式。例如,瑞立集团创办了瑞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成为企业和汽车零部件产业的人才培育基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与温州市包装联合会合作,共同创办了全国首家“智能包装学院”;温州技师学院与中信阿里云瓯江口机器人产业园、达明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合作,共建工业机器人产业学院。此外,温州市还致力于激发民营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协同育人,倡导“把专业建在产业链上、把课堂建在生产线上”的理念,推进政府、企业和学校的多方协同育人模式。目前,温州已推动全市5所高职院校及技师学院与195家企业合作,举办了200余个订单班。例如,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与新华三集团联合招生,实行订单培养模式,学生在实习期间每月享有5000元的薪资,毕业后可直接进入新华三集团企业就业。通过这些举措,温州市成功探索了多种民营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和协同育人的创新模式,极大地推动了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的深度融合,同时提升了人才培养的效果。
二、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的现实问题
(一)社会认知与政府政策支持不足
社会对于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的融合发展仍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偏见和刻板印象。第一,传统观念中,民营经济被认为是高风险、低稳定性的就业选择,而职业教育则往往被视为“次选项”或“无前途”的学习路径。这种偏见阻碍了更多有志于从事创业或加入民营企业的学生选择职业教育,同时也制约了民营经济对职业教育毕业生的认可。第二,传统观念对技能型人才的低估。传统社会观念通常更加重视传统学术型教育,而对实际技能的需求和价值存在一定程度的低估[5]。民营经济对于具备实际操作技能和创新能力的人才有着迫切需求,然而,社会认知的滞后使得这些实际技能在职业教育中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这使得一些毕业生在进入民营企业时可能缺乏实际操作经验,影响其融入企业的速度和效果。第三,社会对创业者的支持不足。相比于传统职业,创业者在经营和发展民营企业的过程中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和挑战。然而,社会对于创业者的认知往往过于理想化或过于谨慎,缺乏对创业者创新、冒险和实践的充分理解和支持。
政策支持上的不足也是目前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过程中十分突出的问题。一是资金投入不足。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需要政府在资金投入方面提供更多的支持。相对于传统学术型教育,职业教育需要更多的实际操作、实践培训和创业支持等资源。然而,目前政府对于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的资金投入仍然不足,限制了相关项目和计划的有效实施。二是缺乏鼓励创业的政策。政策上缺乏积极鼓励和支持创业的具体内容,限制了更多职业院校毕业生选择创业的意愿。在许多地区,创业者仍然面临着创业难、融资难等问题。三是产学合作机制不健全。目前职业院校的专业布局并没有及时跟上区域产业调整的步伐,或是盲目跟风,为迎合热点而开设专业;或是将传统专业改头换面,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的办学能力不相适应,导致教学质量低下、学生就业率不佳。目前,职业院校专业资源离散程度高,多专业联合攻关的制度和机制尚未理顺,未能形成集聚效应;产学研联动机制不完善,横向科技经费到款总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还不够高;校校、校地、校产、校企合作还有待进一步拓展,校友资源尚未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
(二)民营经济参与职业教育动力缺乏
民营经济的短期逐利性与职业教育的长期育人性之间的冲突是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中的根本性问题。就当前职业教育中已建立的校企合作来讲,协作方式大多是以学校为主导,是校方在市场压力下为纾解毕业生就业困难所开展的一种被动的求生举措。但在民营企业方面,由于校企合作对企业自身实际利益的影响较小,因此始终处在被动的合作状态之中。在实践中,高职院校力图最大限度地利用与发掘不同社会资源创建培训基地为学生创造更多实习机会,但民营企业对参与校企合作并不积极,其原因就在于民营企业认定自身无法从协作中获益。这实际反映出职业院校与民营企业的价值诉求不同。职业教育不仅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就业技能,还要考虑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6],但民营企业的逐利性决定了公司进行的所有选择均是在权衡收益和成本以后才做出的。尤其是当前的一些民营企业参加职业教育,以捐赠形式投入了一定的设备和资金,安排了一定的企业人员作兼职教师,但高职学生在择业时却往往因为民营企业的规模、声誉不及国企而不愿去民营企业就业,这也增加了民营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顾虑。
(三)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深度不够
由于民营企业注重短期效益、资源有限,以及在创新方面缺乏系统性的特点,导致当前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多集中在表面层次,缺乏深度融合。大多数合作形式限于学生的短期实习和见习,缺乏在课程开发、科研合作和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深入合作。同时,学生的实习通常时间较短,内容也相对单一,主要以基础性的劳动为主,难以接触到企业的核心业务和先进技术。这样的合作形式未能充分利用企业的资源和经验,无法真正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影响了职业教育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培养目标。其次,目前民营企业在职业教育方面的投入缺乏长期、体系化与整体性的合作机制[7],合作项目缺乏持续性和稳定性。许多合作项目缺乏系统的规划和长期的战略目标,合作结束后企业和职业院校之间的联系就会中断,难以形成长期的合作关系。最后,职业院校和民营企业在教学资源、技术资源和研发资源等方面的共享和协同创新不足,限制了合作的深度和效果。虽然许多民营企业在某些技术和市场领域具有独特优势,但这些优势未能系统地整合到职业教育的教学和科研中。例如,企业可能在某一技术上有很强的创新能力,但没有系统的合作框架来将这些技术经验转化为教学资源。此外,企业内部的研发和创新活动往往缺乏与职业院校的协同,导致资源共享和创新能力未能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