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生理论视域下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路径研究
作者: 侯德华 朱少英摘 要 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是创新产教融合新模式、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重要任务。基于共生理论及其观点,从共生单元、共生环境、共生模式、共生界面四个维度界定了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的建设要素。针对当前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面临的利益诉求如何调和、教育政策如何支撑、各方关系如何顺利演进、现有资源如何有效流动等挑战,提出共生理论视域下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路径:提高共生单元协作动能,增强共生环境保障水平,打造稳定互惠共生模式,建设开放高效共生界面。
关键词 共生单元;共生环境;共生模式;共生界面;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
中图分类号 G7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4)29-0075-06
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是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1]。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深化产教融合的政策内涵及制度框架,并将产教融合上升为国家教育改革和人才开发整体制度安排。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基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战略抉择,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题。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将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下文简称“实践中心”)作为创新产教融合新模式、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重要任务。2024年7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2024年8月,《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共建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培育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服务业人才”。2023年7月,教育部发布《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指南》。在该指南的指导下,各省市陆续开展了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探索建设工作。例如,2023年10月,吉林省教育厅发布78个省级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项目,明确在政策方面予以支持;2024年3月,陕西省教育厅公布了第一批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项目,共遴选支持建设25个中职“实践中心”、50个高职“实践中心”和3个企业“实践中心”。可以说,目前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已经进入大规模建设的时期,但是如何从理论层面开展深入研究,对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存在的诸多问题作出系统回应,提升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成效,是当前学术界值得关注的话题。基于此,本文借助共生理论深入剖析实践中心的建设要素和面临挑战,并从共生单元、共生环境、共生模式、共生界面的视角提出实践中心建设的路径,以促进实践中心的高质量建设。
一、共生理论对于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的适切性
(一)共生理论的缘起及其主要内涵
共生(Symbiosis)一词源自希腊语,意思为“一起生活”。共生理论(Symbiosis Theory)最早由德国安东·德巴利(Anton de Bary)提出,用来描述不同生物种之间的共生关系。他认为,共生是一种自然组织现象,生物体之间出于生存的需要必然按照某种方式互相依存、相互作用,形成共同生存、协同进化的共生关系[2]。之后,马古利斯(Lynn Margulis)、柯勒瑞 (Ceaullery) 、刘维斯 (Leweils)等学者分别对共生理论进行了不断丰富,该理论也得到不断推广,逐渐被运用到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教育学等诸多领域。共生理论强调“共生”是主体间基于物质联系和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纽带和桥梁,是以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共生环境、共生界面等基本要素,通过物质、能量、资源间的交换实现动态发展平衡,从而构成的系统分析框架[3]。共生单元指的是参与共生关系的基本组成部分,共生模式是指共生单元之间相互作用和支持的方式,共生环境指的是共生单元生存和发展所处的外部条件,共生界面是指共生单元之间直接发生相互作用的接触面或边界。在共生系统中,共生单元是基础,共生模式是核心,共生环境是条件,共生界面则是这些单元之间发生交互作用的关键点。共生关系的作用在于通过合作达成共赢,促进生态系统和社会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实践中心的主要内涵及其特点
实践中心是一种旨在促进教育与产业深度结合的新型职业教育平台,通常由政府、企业、院校、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共同参与,旨在培养符合产业需求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实践中心一般分为学校实践中心、公共实践中心、企业实践中心,建设单位分别为职业院校、各级政府行政部门、企业[4]。实践中心的功能定位主要有三个:第一,有组织地面向职业院校学生、普通高校学生和未就业毕业生开展实习实训;第二,承接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第三,有组织地开展产品中试、工艺改进、技术研发等技术服务。实践中心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五点:一是开放性,即一方面允许政府、职业院校、企业、行业协会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实践中心建设,另一方面面向在校学生、在职人员以及有需求的其他社会成员提供服务。二是区域性,实践中心依托的是特定的区位优势,聚焦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尤其是地区优势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等发展需要,通过人才培养、技术转移、技能培训等加强教育与产业之间的关系。三是真实性,实践中心通常模拟真实的工作环境,提供真实的项目和任务,让学习者在接近真实的工作场景中进行学习和实践,从而更好地掌握职业技能。四是灵活性,在建设方式上,可以是“校中厂”“厂中校”等,可以是政府主导、企业主导或学校主导;在课程设置上,根据行业需求和企业反馈,灵活调整课程内容和实践项目;在学习方式上,可以采取项目式教学、案例式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等,满足不同学生学习需要。五是共享性,实践中心能够整合区域内的教育资源和产业资源,不同职业院校、企业和研究机构可以共享人才、实验室、设备、技术和教学资源等,降低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共生理论对于实践中心建设的适切性
从共生理论的视角来看,实践中心所强调的与共生理论所强调的多主体参与、资源互补共享、协同发展的运行机制相契合。第一,从结构组成上看,实践中心由政府、职业院校、行业协会、企业、研究机构等多元主体构成,各主体通过实践中心实现资源、知识和技术的共建共享,这与共生单元、共生环境、共生模式、共生界面等基本要素构成共生体系高度契合。第二,随着新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速度加快,实践中心建设也需要具备适应行业需求和技术变革频繁的能力,尤其是能够根据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岗位变化、技术进步等及时调整自身的运作模式和教学内容,这与共生理论强调系统的动态适应性高度契合。第三,实践中心需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求,调整课程设置和实践项目,培养出具有复合知识结构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确保培养的人才能够满足市场的实际需求,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这与共生理论强调的协同性和灵活性高度契合。第四,在实践中心内,各参与者可以围绕共同的目标和需求,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合作研究,促进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模式的不断涌现,这与共生单元之间的紧密合作和相互依赖有助于推动协同创新高度契合。第五,实践中心是一个开放的、多元化的学习系统,在这样的环境中,建设者与合作者注重履行自身的责任与义务,不同背景的参与者可以进行知识交流与碰撞,激发创造力和创新思维,这与共生理论关注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和开放性高度契合。第六,在实践中心建设中,可以将不同的参与者视为共生单元,实践中心内外部环境构成了共生环境,借鉴共生理论中的共生模式构建实践中心的运作模式,共同推动实践活动的开展和目标的实现。总之,共生理论对于实践中心建设具有显著的适切性和促进作用,能够为实践中心的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支持,推动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和创新发展。
二、共生理论视域下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的建设要素
(一)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的共生单元
实践中心的共生单元,是指构成共生体或共生关系的基本能量生产和交换单位,包括组成共生关系里的人、事、物等元素,它们共同构成了实践中心的整体系统,对于中心的稳定运行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实践中心的利益相关群体主要包括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学生等,按照美国学者米切尔(Mitchell)影响力、合法性和紧迫性三维分类法,政府、职业院校、企业在实践中心建设过程中的作用更为显著,因此可以确定为实践中心建设的三个最重要的共生单元。对于每一个共生单元来讲,其所投入和产出的信息、能量和物质被统称为质参量。质参量是反映共生单元内在特征的指标参数,质参量之间的互补、交换、流动、相容等是共生的基础和条件。对于实践中心而言,政府在实践中心扮演着重要的引导和支持角色,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提供财政支持和搭建合作平台等方式,为实践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职业院校是实践中心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为其提供教育资源、师资力量和教学设施,与企业共同开展实践教学、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等活动,实现教育与产业的深度融合;行业协会在实践中心中发挥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行业协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趋势,为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提供行业指导、技术支持和市场信息等,促进教育链与产业链的有效对接;企业是实践中心的重要参与者和受益者,企业通过参与实践教学、提供实习实训岗位、开展技术研发和合作生产等方式,与学校和行业共同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同时获取技术支持和人才资源,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总之,实践中心的共生单元包括政府、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和企业等多个组成部分,这些共生单元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实践中心的整体系统。通过政府的引导、市场的驱动和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实践中心实现了教育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和协同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的共生环境
系统无论是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无不与周围环境有着不可或缺的联系与作用[5]。实践中心的共生环境是指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共生单元以外的其他所有因素,他们是共生关系发生的前提条件。共生关系通过物质、信息、能量交换,对共生系统产生影响。共生环境对于共生单元、共生系统具有较强的外部性、持续性的影响,主要包括六大类:一是经济环境,主要包括产业结构与布局、经济发展水平等;二是政策环境,主要包括国家与地方出台的法律、政策、法规等;三是社会文化环境,主要包括教育观念、企业文化等;四是科技环境,主要包括科技发展速度和水平;五是市场环境,主要包括人才市场需求、市场竞争格局等;六是资源环境,主要包括资金投入、设施设备、人力资源等。实践中心的打造离不开共生环境的支持,例如,从政策环境来讲,实践中心的建设需要配套的政策作为支撑和保障。而实践中心理想的共生环境是充分发挥环境的正向作用,推动共生单元实现双向激励,促进环境与共生体之间生成新的关系,实现边际效益最大化,推动一体化共生和对称性互惠共生形成。因此,实践中心的外部环境越是趋于理想,对地方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的激励作用就越明显,实践中心的成效就会越高。总之,实践中心的共生环境是一个由经济、政策、社会文化、科技、市场和资源等多个层面构成的复杂系统,这些环境因素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共同推动着实践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在实践中,需要综合考虑这些环境因素的影响,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战略和合作策略,以实现实践中心的可持续发展。
(三)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的共生模式
实践中心的共生模式是指共生单元之间相互结合和作用的方式,是对共生单元之间相互作用的方式、强度、信息资源交换关系的反映。根据共生单元的组织方式,实践中心共生模式有四种类型:点共生、间歇共生、连续共生和一体化共生。点共生模式指的是共生单元基于特定的目的而开展的短暂合作,这种合作往往是针对某个具体项目或任务,一旦目标达成,合作可能就会结束;间歇共生模式指的是共生单元基于周期性的需求而形成的合作,这种合作不是持续不断的,而是根据特定的时间节点或事件发生时进行的。连续共生模式指的是共生单元之间形成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这种合作不仅限于特定项目或任务,而是涵盖了广泛的业务领域,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深化。一体化共生模式指的是共生单元之间形成的高度整合的合作关系,甚至可能达到某种程度上的组织融合,在这种模式下,共生能量的生成、分配呈现一体化演进,形成了紧密的合作网络。依据共生单元的行为方式,共生关系可分为四种模式:寄生共生模式、偏利共生模式、非对称互惠共生模式和对称性互惠共生模式。寄生共生模式是一种单方面受益的共生关系,其中一个共生单元(寄生者)从另一个共生单元(宿主)中获取利益,而宿主因此受到损害;在偏利共生模式中,一方受益而另一方既不受益也不受损;在非对称互惠共生模式中,双方都能从中受益,但受益的程度不同,即一方受益的程度大于另一方;在对称性互惠共生模式中,双方都能从中受益,并且受益的程度大致相同。这些共生类型反映了不同组织间合作的不同形式和特点,理解这些共生关系有助于共生单元在构建合作关系时做出更加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