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丰臻与职业教育

作者: 卢保婷 谢长法

摘 要 贾丰臻是我国近代著名职业教育家,也是早期职业教育的倡导者与探索者。在民国初期,他关注实业教育,并参与实业教育体系改革。他参与发起中华职业教育社,积极探索职业教育理论,考察国外职业教育,主持工商学艺所,终其一生,为职业教育在中国的起步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关键词 贾丰臻;职业教育;民国

中图分类号 G719.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4)36-0075-06

贾丰臻(1880-1945),字福骈,号季英,江苏人。1898年戊戌变法后,伴随着清末新式教育的推展,刚满18岁的贾丰臻即开始从事教书育人的工作。1902年初,他受姚子让之助,赴日本留学,入弘文学院,学习速成师范;年底回国后,于1903-1904年,和李平书、姚子让、杨保恒等先后开办了廿二铺小学校和上海速成师范讲习所。1905年4月,龙门书院改为龙门师范学堂后,应监督沈恩孚之聘,贾丰臻任教育和乐歌课程教学工作,深受学生爱戴。同年8月,受学校资助,再次赴日留学。为预备入学计,他最初在东泽大学学习日文、英语及普通学等;1907年4月,入日本弘文学院学习教育心理及哲学,继又进东洋大学学习高等数学及哲学伦理等。1910年4月,贾丰臻毕业回国后一直从事教育工作,先担任龙门师范学校教育科教员,不久任监督,并兼该校附属小学办事员。1910年8月,又任江苏教育总会普通部干事,并于1911年7月至8月,和张謇、严复、张元济、黄炎培等出席中央教育会议。民国成立后,作为当时教育界的著名人物,贾丰臻奉令将龙门师范学堂改办为江苏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并于1912年1月至1927年间任该校校长兼修身科教员。期间,他于1917年5月和黄炎培等人发起成立中华职业教育社,并多次当选上海县教育会会长。此外,还曾任南洋中学、中华职业学校、务本女子中学校等校教员和正风文学院、沪江大学商学院教授等职;抗战时期,贾丰臻留守上海,担任由中华职业学校改名的工商学艺所所长。作为中国近代教育界著名人士,贾丰臻对师范教育、职业教育极为关注,特别是他针对中国社会实际和教育状况,倡导职业教育,实践职业教育,为中国职业教育的早期近代化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建言变革实业教育,倡导引入职业教育

(一)建言变革实业教育

清末年间,积极参与教育改革的贾丰臻已是教育界一位有着重要影响的人物,但由于贾丰臻自1910年留日回国后,主要在师范学堂任教,以致当时其于教育上的活动贡献,也主要在师范教育领域。

1912年1月1日,南京临时政府成立。1月9日,新的中央教育行政管理机构教育部取代学部正式成立。2月,龙门师范学校改称江苏省立第二师范学校,贾丰臻任校长。在贾丰臻看来,改革教育乃是积极开展国家建设的重要途径,他在积极投身于当时江苏教育改革实践的同时,就新式教育如何适应政体变更提出了深刻见解。特别是对于当时问题较多的实业教育,贾丰臻提出了自己独特的看法。

政治上的革故鼎新,必然要求教育上的除旧布新。1912年2月,蔡元培在《民立报》《教育杂志》上发表《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提出包括“实利主义教育”在内的“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受到教育界极大关注,这其中包括对贾丰臻于4月30日和6月1日发表《讨论教育部长对于新教育之意见》给予的肯定。在文中,他极力赞成蔡元培所倡导的实利主义教育。1912年7月10日起,临时政府教育部召开了为期一个月的全国临时教育会议。此次会议有教育部延请议员、学校职员、各部及各省所推选者共94人与会。贾丰臻与黄炎培、张伯苓、俞子夷等30人,作为教育部延请议员参会。在会议期间,贾丰臻作为《教育宗旨案》审查员之一,参与制定了新的教育方针:“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主义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同时他还参加了对包括《实业学校令》在内的有关实业学校法令法规的讨论。1912年7月31日,会议对《实业学校令》进行了初读,并付审查;1912年8月8日,对其进行了再读,最终全案通过。1913年3月,贾丰臻在江苏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本科二、三、四年级加设商业一科。

在贾丰臻看来,“吾国贫弱”的根源,“皆由实业不发达故也”;“实业不发达”的根源在于“实业教育不发达故也”[1]。1913年6月,他在《今后之教育界》一文中特别指出,“除高等实业学校急应设立而外,中等实业学校亦万不能废”,因为“高等实业学校所造就者与中等实业学校所造就者,均为实业界所不可少之人物”;而晚清所制订的初、中、高等实业学堂系统,是其依据各国学制强定名称之误,贻笑大方;建议设两级实业学校系统,将初等实业学堂称为徒弟学校或小学实业补习科,前者附属于高等实业学校或实业学校,后者附属于小学校;而中等实业学堂去其“中等”字样,仅称为实业学校;希望中国学习日本开设私立“职业学校、美术学校、裁缝学校、烹饪学校、保姆院、产婆学校等”,“专造就一种人才”[2]。1913年8月4日,教育部公布了全国临时教育会议议决的《实业学校令》,将实业学校分为甲、乙种两级实业学校,各含农业学校、工业学校、商业学校、商船学校和实业补习学校,艺徒学校视作乙种实业学校。这些变革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贾丰臻改革实业教育制度的思想。

(二)倡导引入职业教育

由于民初临时政府教育部的教育改革是为适应政体变更而进行的,缺乏必要的实践基础和对学生心理的一定探讨,故使得其所制定的“壬子癸丑学制”在实施过程中很快暴露出先天不足。特别是,由于中等学校专重普通教育,学生毕业后升学者极少,而进入社会后又因所学与社会不能相应,学校与社会脱节严重。鉴于此,1913年8月,黄炎培提出实用主义教育,对此,贾丰臻给予大力支持。1915年4月至8月,黄炎培考察美国教育引入职业教育后,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在中国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并于1916年9月12日,联合贾丰臻、沈恩孚、郭秉文、庄俞等,在江苏省教育会发起了我国最早的省级职业教育研究组织——职业教育研究会,以“专事研究各种职业教育之设施,以及提倡推广方法”为宗旨[3]。职业教育研究会成立后,积极开展普及宣传职业教育、研究职业教育理论、指导职业教育发展的活动。而作为职业教育研究会的发起者、重要领导者和最早的会员之一,贾丰臻针对当时教育与实际脱离之弊,撰写并在《教育杂志》上发表了《教育上的觉悟》《今后小学教科之商榷》《实施职业教育之注意》《教育唾余》等文章,极力倡导实施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些早期职业教育的理论文章,对消除当时教育界对职业教育的偏见和误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是分析职业教育与实业教育的不同实质。1914年4月,贾丰臻在《教育万能说》一文中曾言:“实业教育即授人以经营实业必须之智识技能也”[4],此后,当职业教育传入,特别是1916年9月职业教育研究会成立后,贾丰臻更提出“欲补救国民生计之困难,非注重实业教育不可”[5]。可见,此时贾丰臻将“实业教育”视为“补救国民生计”之重要途径,和当时黄炎培倡导职业教育的目的已无二致。之后,随着江苏省职业教育研究会对职业教育研讨力度的加大,1917年1月至2月,黄炎培、郭秉文、蒋维乔、陈宝泉等考察日本、菲律宾教育,且通过在菲律宾华侨间募捐等途径筹得“职业教育社”的开办经费回国后,对职业教育宣传力度日益加大,中华职业教育社的筹办进程明显加快,职业教育取代实业教育已是势所必然。因此,适应当时职业教育在中国萌生之势,1917年1月,贾丰臻在所发表的《今后小学教科之商榷》一文中说:“今之教育……不尝云实利教育,何言之匪艰行之维艰也;不尝云职业教育乎,何足将进而趔趄口将言而嗫嚅也”[6]。同年3月,他在《教育杂志》上发表《实施职业教育之注意》一文,明确提出“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今之倾心于新教育者大都异口同声取一致之论调矣”[7]。作为新生事物的职业教育,其涵义如何,与实业教育有何本质不同?为了澄清人们的认识,1917年4月,贾丰臻在《教育杂志》上又发表《教育唾余》一文,全面阐述了职业教育与实业教育的区别。在他看来,实业教育是狭义的,“属乎专门,无论乙种甲种及高等大学皆系专门性质”,“其校决不限于一科,不必因地因时因人,而无妨分设各科”,且“理想与技艺并重”;而职业教育是广义的,“无论普通学校及专门学校皆当注重”,“不必定设专校,即设校亦不必分设各科,无妨因地因时因人,而只设一科”,“注重技艺而不注重理想,故练习多于教授”。概言之,贾丰臻认为“实业教育限于实业一方面,至职业教育则凡为人之职业皆不能出其范围”[8];职业教育不仅应该独立设置相关机构实施之,而且应该且必须融于普通教育之中。可见,此时贾丰臻通过将职业教育与实业教育相比较,对职业教育的内涵有了更加鲜明的理解。

二是必须从精神和实质上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当时,身为江苏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校长的贾丰臻,常年承担学校修身课的教学任务。他十分注重在学校实施道德教育,常在开学典礼上给学生讲解“诚敬”校训的寓意,要求师生既要“勤恳、奋勉、朴实”,又需“顺良、信爱、威重”,以渐达潜移默化、涵育熏陶之目的。对于自己十分倡导肯定的新的教育形式——职业教育,贾丰臻汲取在江苏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办学的成功经验,强调必须注重对学生进行精神道德教育。他说,职业教育固应进行职业技能的训练,但此外,尤当注重职业道德的训练。因为,职业教育决“非抛去精神而专务实质之谓也,非抛去精神科学而专务职业技能之谓也”[9],而是要使学生在接受教育期间,“即受人格的陶冶”,将“人格教育实寓于知识教育之中”[10]。他特别以修身科为例,说明该科“初视之似与职业教育无关系,然细视之未尝不有直接间接之关系”,甚至于“之于职业教育最有关系者也”[11]。

三是实施职业教育,必须强化学生的实习活动。在贾丰臻看来,职业教育是与社会联系密切的教育形式,如果学校的教学“壹意注重理论而不注重实验,注重文字而不注重器械,注重精神的而不注重常识的,注重抽象而不注重具体,注重终日伏案、终日教室,而不注重实习工场、实习农场”,那么,这样所实施的职业教育,“不过等诸望梅止渴、画饼充饥而已”[12]。因此,在实质上,职业教育必须注意到“学校教授方面,宜设备周到”,如理科宜注重应用化学以制造日用品、手工科宜注重实用的手工、农业科宜注重农场实习、商业科宜注重商店实习等。

二、发起创立中华职业教育社,推进职业教育理论建设

由于贾丰臻对职业教育的极力倡导,以及他所参加的江苏职业教育研究会对职业教育的推动,特别是他对职业教育的深刻认识和理解,使其自然成为中华职业教育社重要的筹备者之一。1917年1月,《中华职业教育社宣言书》铅印本发行,并附有联署的《中华职业教育社组织大纲》及《募金通启》,贾丰臻乃最初的44名发起人之一。其后,他和黄炎培等人多次出席筹备会,为中华职业教育社的成立做了大量准备工作。随着中华职业教育社筹备进程的加快,职业教育益加受到各界人士的关注。当时,南洋华侨陈嘉庚即专门致函贾丰臻,“商在上海办一女子中学”,贾丰臻特“告以不如办职业教育为善”,得到陈嘉庚的赞同,之后,陈嘉庚慨捐叻(新加坡)币万元,先助力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次办职业学校”[13]。1917年5月6日,贾丰臻与黄炎培、蔡元培、蒋梦麟、张謇、邓萃英等48人联合发起的中华职业教育社在上海成立;同年7月15日,贾丰臻与黄炎培、沈恩孚、郭秉文、张元济、史量才、杨廷栋、袁希涛、穆藕初、朱少屏、王正廷、吴馨共12人当选中华职业教育社第一届议事员,其后并于1920年5月、1923年3月两次当选为议事员。1926年5月,中华职业教育社第九届年会改议事部为董事部,改议事员为董事,贾丰臻和黄炎培、袁希涛、穆藕初、郭秉文、蒋梦麟等当选为中华职业教育社首届董事。

贾丰臻在担任中华职业教育社议事员、董事等职务期间,绝大部分时间尚在江苏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校长任上,但出于对职业教育的钟情和“职教救国”的信念,他积极参与中华职业教育社的各项工作,为中华职业教育社的初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如1917年9月18日,第二次议事员会议公推贾丰臻与沈恩孚、吴馨三人共同起草《职教社基金管理规则》。1917年10月20日,《教育与职业》杂志创刊,成为当时开展职业教育理论宣传、研讨的重要阵地。而鉴于当时人们对于职业教育这一舶来的新生事物的内涵、意义以及其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尚缺乏深刻的认识,中华职业教育社特组织成立了研究部,通过通信、集会等形式,研讨职业教育理论及其实施方法等问题。其中,理论方面的研究有“职业教育正确之解释”“职业教育设施之范围”“职业教育疑难问题”,实施方法的研究含“实施职业教育前各种调查之方法”“职业陶冶实施之方法”“职业教育材料之调查与支配”[14]。1918年2月,贾丰臻与沈恩孚、黄炎培等共15人当选为中华职业教育社研究部职员。其后,贾丰臻在1919年9月27日,应中华职业学校之邀,在该校演讲《职业教育》,并不时参加该校集会,开展职业教育研讨;在《教育杂志》上发表了《说女子职业教育之必要》《教育之新趋势》等有关职业教育理论研究文章,通过发表演讲和文章,贾丰臻对职业教育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概而言之,内容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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