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时代职业院校教师数字胜任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作者: 高维婷
摘 要 人工智能时代下构建职业院校教师数字胜任力评价指标体系,是提升职业院校教师素养的必然要求,亦是打造智慧课堂的实然取向,更是制订数字教材质量标准的应然选择。基于现有教师数字胜任力相关研究成果,遵循科学性、合理性和创新性原则,邀请企业数字化教育平台管理领域和职业教育领域的15名专家,采用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采纳专家意见,最终系统构建包含4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以及55个三级指标的职业院校教师数字胜任力评价指标体系。基于该指标体系的方向指引性及职业院校教师数字胜任力实际,提出职业院校教师数字胜任力提升举措:应创设数字教学技能培训体系,夯实教师数字知识与技能;制订教育教学智能化实训方案,优化教师数字教学实践能力;搭建创新思维培育系统,锻造教师高阶数字思维能力;设立基础能力多方协同培育模式,升级教师基础数字认知。
关键词 人工智能时代;教师数字胜任力;评价指标体系;职业院校
中图分类号 G7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3)02-0074-06
人工智能时代,以“大、智、移、物、云”为代表的新技术不断赋能各行业生产组织方式[1],尤其对教育数字化转型持续赋能。作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主阵地,职业院校在人工智能的驱动下,对“智能+技能”数字技能人才培育水平提出了全新要求[2]。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颁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指出,教师要主动适应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等新技术变革,积极开展数字化教育教学。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强调,建设教师智能教育体系,加强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教师教育素养培训力度。《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提出,要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强调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这对教师数字胜任力在创新意识、融合深度等方面提出更高阶要求。上述相关政策为职业院校提升教师数字素养和数字胜任力提供了发展方向。
当前,我国职业院校教师数字胜任力存在标准不统一、教师数据意识薄弱以及教师数据技能欠缺等现实困境,严重阻碍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3]。因此,通过提升教师数字教学综合能力破除教师数字胜任力发展瓶颈,成为当前职业院校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之一。
一、教师数字胜任力研究概况
从内涵来看,教师数字胜任力是指教师数字知识、数字技能以及数字态度等数字综合能力的外在表征[4]。当前,学术界针对教师数字胜任力相关内容展开一系列探究。孙晓红、李琼认为,“学习者中心”的教师数字胜任力包括数字认知胜任力、数字功能胜任力以及数字社会胜任力三方面内容,且不同维度间存在互动性特征[5]。范建丽、张新平构建了由数智意识及观念、数智知识与技能、高阶数智思维能力、数智教学应用能力、相关人格特质5个一级指标和25个二级指标所构成的教师数智胜任力模型[6]。王陈欣等人提出鼓励教师发展数字胜任力和构建终身学习发展理念等相关建议,为提升教师数字胜任力提供可实施路径[7]。郑旭东等人发现,欧盟教师数字胜任力框架包括数字化资源、教学和学习、评价、赋能学习者等领域内容[8]。仇晓春、肖龙海梳理发现,教师数字胜任力发展框架涉及技术、教学、伦理和态度四大胜任力领域[9]。
综上可见,学术界关于教师数字胜任力的相关研究已形成丰硕理论成果,可为本研究提供一定理论参照。但针对教师数字胜任力评价尚未形成系统化理论体系,且相关评价维度、评价要素以及评价指标选取主观性较强。鉴于此,本研究立足于人工智能时代对职业院校教师数字教学能力提升的迫切需求,深入分析职业院校教师数字胜任力评价体系构建的必要性,进一步构建评价指标体系,以为职业院校提升教师综合数字素养提供依据。
二、职业院校教师数字胜任力评价体系构建的必要性
人工智能时代,教师是数字化教育教学的主导者、智慧课堂的建设者以及数字教材质量标准的制定者。构建一个可用于衡量教师数字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的数字胜任力评价体系,有利于持续提升教师数字胜任力,适应新时期对教师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推进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
(一)提升教师“专业化”与“数字化”能力的必然要求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指出,要“大力振兴教师教育,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入应用,职业院校通过加强数字教育教学意识和数字教学实践能力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有利于提升职业院校教师数字胜任力[10]。在此过程中,数字胜任力评价体系逐渐演变为教师专业素养和能力提升的“风向标”。同样地,构建教师数字胜任力评价体系成为提升教师“专业化”和“数字化”能力的必然要求。
一方面,是提升“专业化”与“数字化”教学意识协同的基础要求。人工智能对职业院校教师数字化教学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基于此,职业院校由传统的仅注重教师专业教学素养培育阶段,向注重培育教师专业教学意识与数字创新教学意识兼顾的高级阶段转变[11]。但由于职业院校尚未形成系统的教师专业素养和数字素养协同提升监管体系,教师数字素养提升难以得到保证。因此,为有效评估“专业化”与“数字化”教学意识的协同提升情况,构建教师数字胜任力评价体系成为职业院校的现实之需。另一方面,是促进“专业化”与“数字化”教学环节融合的核心要求。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在各领域的深入应用,计算机视觉、机器人技术等“数字化”教学手段逐渐融入教学环节,促使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实现“专业化”发展,这一过程需要完善的教师数字胜任力评价体系支撑[12]。
具体而言,在“专业化”教学环节方面,职业院校对数字教育教学资源进行整合评价,对“专业化”教学环境进行重构,以提升教师数字教学决策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在“数字化”教学环节方面,职业院校将人工智能技术以及教师数字胜任力评价指标融入教师“专业化”教学环节,提高智能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的效能,最终促进“专业化”与“数字化”教学环节的融合发展。可以说,“专业化”与“数字化”教学环节的融合评价情况成为教师数字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的外在表征,即构建教师数字胜任力评价体系有利于促进数字教学环节和专业教学环节的深度融合。
(二)推进智慧课堂由“知识主导”向“创新主导”转变的实然取向
2022年8月,科技部印发的《关于支持建设新一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的通知》提出,开展支持建设新一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工作,为职业院校提升教师数字胜任力、打造智慧课堂提供了重要驱动力。作为智能化教学环境重塑的重要参照,教师数字胜任力评价体系有利于智能化新型教学情境打造[13],促使智慧课堂由“知识主导”向“创新主导”转变。
第一,推动智慧课堂人才培养目标转变。人工智能时代下,智慧课堂要求教师将学生利用数据思维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人才培养目标,即职业院校教师要充分运用智慧教育理念以及数字胜任力评价体系再塑传统课堂,促使教育教学目标由传统的“知识型”人才培养转变为“创新型”人才培养。第二,推动智慧课堂教学方式转变。长期以来,大部分职业院校教师主要采用讲授法、演示法等单一化教学方法将理论知识内容传授给学生,致使教师教学效果不佳。而在人工智能技术的支撑下,职业院校通过构建教师数字胜任力评价体系,促使教师能够采用大数据、神经网络模型等智能技术分析学生学情,为学生打造“创新型”智慧课堂,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并推进其个性化发展。可见,教师数字胜任力评价体系能够有效改变以往传统单一化教学方法,推进“知识主导”型课堂向“创新主导”型智慧课堂转变,倒逼教师数字胜任力水平提升。
(三)制定“科学性”与“先进性”兼具的数字教材质量标准的应然选择
数字教材是利用智能技术将传统纸质内容进行数字化处理,转化为适用于各类电子终端的互动性教材,即传统教材内容与信息技术结合的新形态[14]。在互联网技术和人工智能快速发展背景下,职业院校通过构建教师数字胜任力评价体系,可以保证数字教材质量标准制定的“科学性”与“先进性”。
第一,制定数字教材标准的核心选择。作为数字教材质量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数字教材的教育标准规范制定,需要职业院校采用高水平数字胜任力评价体系,对数字教材的应用模式及使用方式进行及时调整,以保证内容制订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其具体表现在数字胜任力评价体系内容覆盖的数字教材深度和广度两方面。在深度方面,职业院校教师数字胜任力评价体系将企业人才需求与数字教材标准规范相衔接,以此深化数字教材标准规范深度。在广度方面,将职业院校数字胜任力评价体系纳入前沿技术研发企业员工考核指标,对职业院校教师综合数字教育教学意识和能力进行全方位考察,以保证数字教材标准制订覆盖广泛。可以说,“科学性”和“先进性”兼具的数字教材标准制订对于数字胜任力评价体系提出更高要求,亟需职业院校制定全面化和系统化的职业院校教师数字胜任力评价体系。
第二,制定数字教材质量标准的必然选择。数字教材在人工智能下可为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此时数字教材质量标准制订需要对数字教材所提供的个性化智慧服务内容进行说明与评价。如数字教材通过采集分析用户信息,根据用户特征,为其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教材内容;再如数字教材通过记录分析用户学习行为和结果,进行评价并提出进一步建议。在此过程中,教师数字胜任力评价体系是数字教材质量评价内容制定的重要参照,其完整性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数字教材质量标准制订的合理性。因此,构建教师数字胜任力评价体系成为制订“科学性”与“先进性”兼具的数字教材质量标准的应然选择。
三、职业院校教师数字胜任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一)指标体系设计
2022年3月,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2022年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明确指出落实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这为职业院校提升教师数字胜任力提供了战略导向和行动方略。本研究将职业院校作为指标评价体系的服务对象,基于科学性、合理性和创新性原则,参考已有研究[15],最终系统构建了包含4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以及55个三级指标的教师数字胜任力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二)测评指标分析
职业院校教师数字胜任力评价指标体系涵盖4个一级指标,包括数字认知、数字知识与技能、高阶数字思维能力以及数字教学实践能力。
第一,“数字认知”是教师对数字和运算的总体理解,亦是教师数字胜任力评价的基础内容,能够从认知层面评价教师数字胜任力水平。其中,“数字教育融合意识”是数字认知的内在体现,检验教师将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过程相融合的思维意识;“数字教育理念”是教师数字认知的核心内容,体现教师数字教育理念的先进性;“数字态度价值观”是教师数字认知的外在表现,强调职业院校教师在人工智能时代表现出的多维数字价值观。
第二,“数字知识与技能”是教师对数字技术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属于教师数字胜任力评价的重点内容。其中,“数字教育融合知识”是教师数字胜任力提升的基础,是体现教师具备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理论知识的重要衡量指标;“数字教育基本知识”为评判教师数字教育相关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关键指标;“数据教学知识”是衡量教师的数据教学理论知识重要指标。
第三,“高阶数字思维能力”是指发生在较高认知水平层次上的心智活动或数字认知能力。其作为教师数字胜任力评价的重要内容,是体现教师高水平数字思维的关键指标。其中,“人机协同思维”体现出教师将开放性问题转化为封闭式问题的能力,即可将抽象化问题转变为机器人可解的具体化问题;“数据化思维”代表教师利用数据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创造性思维”是指教师具备从多角度、多结构、多层次寻找问题解决方法的思维,是教师数字胜任力评价的高阶内容;“问题化思维”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始终将问题引导作为核心开展教学的思维方式。
第四,“数字教学实践能力”是教师应用信息技术促进课程教学的能力,是教师数字胜任力评价的目标导向,体现出职业院校教师数字化实践教学活动开展水平。其中,“数字教学环境构建”是评价教师借助数字化信息技术打造智能化教学环境的重要指标;“数字教学资源整合”体现出教师利用数字教学平台和互联网搜索引擎整合数字化教学资源的能力,是职业院校提升教师数字胜任力的关键;“数字教学实施”是教师开展数字化教育教学活动的关键衡量指标;“数字教学评估”是教师所应具备的基本教学评估能力,用于衡量教师对数字化教学活动开展的反思和修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