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入选理由 明确规划乡村工匠就业形态、职称评定、产业扶持等,通过专业的职业认定来促进乡村人才的振兴,进而促进乡村的振兴。

主要内容 《意见》提出,乡村工匠主要为县域内从事传统工艺和乡村手工业,能够扎根农村,传承发展传统技艺,转化应用传统技艺,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技能人才。目前,主要从刺绣印染、纺织服饰、编织扎制、雕刻彩绘、传统建筑、金属锻铸、剪纸刻绘、陶瓷烧造、文房制作、漆器髹饰、印刷装裱、器具制作等领域中产生。

《意见》明确,将建立和完善乡村工匠培育机制,挖掘培养一批、传承发展一批、提升壮大一批乡村工匠,激发广大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创新创造活力,带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创业就业,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重要人才支撑。

《意见》提出,要实施“双百双千”培育工程。“十四五”期间,全国推出百名乡村工匠大师,鼓励设立百个大师传习所;遴选千名乡村工匠名师,鼓励设立千个名师工作室。着力打造一批技艺技能水平精湛、带动产业就业作用明显、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乡村工匠名师和乡村工匠大师队伍。积极探索乡村工匠特色学徒制,依托名师工作室和大师传习所,开展师徒传承、提升乡村工匠技艺、创作传统工艺精品、转化技艺研究成果,发挥乡村工匠领军人才作用,传承发展创新传统技艺,带动特色产业发展,稳定就业增收,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

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乡村振兴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妇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14日

经典小说推荐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