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

入选理由 《方案》通过科学规划、合理调整,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和政策供给,使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显著提升,师资队伍水平整体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吸引力显著增强。

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改善职业学校教学条件、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五方面重点任务。《方案》指出,各地要统筹区域职业教育资源,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采取合并、集团化办学、终止办学等形式,优化职业学校布局,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各地要全面核查职业学校基础设施,针对拟保留学校,要分类制定办学条件补齐方案。各地要按照职业学校师资配备标准,用好盘活事业编制资源,优先支持职业教育。各地要加强教育相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汇聚各方资源建设一批集实习实训、社会培训、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实训基地。各地补齐办学条件缺口要优化整合存量资源,共享共用公共教育资源,确需财政增加投入的,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

《方案》要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涵盖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审批设立招收全日制学生并具有实际办学行为(学校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具有招生资格,技工学校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具有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包括附设中职班学校和2022年(含)以后新设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包括教育部门审批并备案的高职(专科)学校,不包括职业本科学校和2022年(含)以后新设的高职(专科)学校。

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和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全面改善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办学形象,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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