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产教融合纵深发展的经验、挑战与策略

作者: 尹玉辉 王纾 陈昕

摘 要 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重要特征。为贯彻落实全党大兴调研的要求,摸底基层一线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真实情况,课题组对全国四省五地展开调研。调研发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制度和模式不断创新,形成多样化的校企合作育人模式,持续推进人才链、专业链与产业链对接,不断丰富完善产教融合育人载体,探索多种产教融合激励机制。但当前政策行动空间边界不清晰、政府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不健全,混合所有制办学推进缓慢,产教融合深度不够,区域、院校之间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仍亟待解决。需要充分发挥地方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功能,加快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政策保障体系,增加政策有效供给,细化激励政策。

关键词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中图分类号 G7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3)21-0008-06

一、调研缘起: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当前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创新,极大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变革。工业领域加速数字化转型使制造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截至2021年底,全国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字化率已达到51.3%,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74.7%,较2012年分别上升了30.7%和25.9%。现阶段,全国已有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700余间[1]。企业生产线改造升级对人的素质要求提高,从课题组调研的汽车企业情况来看,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对维修人员需求增加,且要求维修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具备懂生产流程,掌握语言编程,能够诊断机器人系统错误,快速恢复生产的能力。这对技术技能人才供给提出更高要求,亟需校企双方合作育人。

为此,我国从国家层面持续释放产教融合政策红利。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同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首个产教融合专项文件,标志着产教融合成为教育领域推进人才的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制度性设计。2018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提出,推动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共同育人机制。2019年,国务院出台的《国家职业教育实施改革方案》提出,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宏观层面政策旨在破解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过程中,长期存在的“校热企冷”困境,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通过系统总结“职教20条”以来的改革经验,对“完善产教融合办学体制”“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机制”做出更为具体科学的规划和指导,旨在破除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2022年,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简称《职业教育法》)提出,“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注重产教融合,实行校企合作”。同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这标志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进入纵深推进期,产教融合作为职业教育类型属性被写入法律,职业教育改革重心由“教育”转向“产教”,直面产教融合中的堵点问题,创新产教良性互动机制。这些举措为缓解产教融合过程中的“校热企冷”现象、破除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仍面临校企合作广度不够、运行机制不畅、服务产业能力不足等瓶颈。如何破解这些问题,是摆在职业教育面前最现实的课题。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号召[2],抓住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的重大机遇,抓住主题教育大调研的重要契机,成立专题调研课题组,于2023年3月至4月在广东省、天津市、辽宁省、吉林省等四省五地开展了实地调研。此次调研采用实地考察、座谈、访谈的形式,调研对象包括来自教育主管部门、中职和高职学校、各类企业等的相关负责人,共召开座谈会10场,调查访谈学校27所、企业14个,访谈200余人次。调研重点关注了各地产教融合政策落地情况、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现状与经验、校企合作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行业企业发挥主体作用的程度及途径等议题。

二、发展现状:产教融合制度和模式不断创新

(一)形成多样化的校企合作育人模式

职业院校积极开展“订单班、冠名班、现代学徒制”等校企合作育人模式,按企业需求和市场需求精准培养学生的技能,发挥校企双方优势资源,达成互利共赢的目标。如广汽集团与6所学校紧密合作,设立19个订单班,累计投资超330万元,总培养人数735人,毕业后签约率达75%。订单班模式能够根据岗位需求精准育人,实现“毕业即可上岗”,无缝接轨职场。同时,订单班模式有利于学生提前了解企业文化,培养学生对企业的忠诚度。例如,广州市城市建设职业学校从学生入学开始就精心营造企业氛围,在育人过程中融入企业文化。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学校定期邀请工程技术人员来校授课、参与课外活动,设立企业奖助学金,与企业密切合作,让学生在实践过程中进一步了解企业需求,提升自身技能水平。

与订单班育人模式相比,现代学徒制更加注重技能的传承,由校企共同主导人才培养,设立规范化的企业课程标准、考核方案等,体现了校企的深度融合[3]。如一汽集团和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积极探索现代学徒制,双方共同努力,提高育人质量。一是校企共同进行人才培养。校企协商制订《企业师傅遴选标准》和《校内师傅遴选标准》,遴选企业师傅和校内“双师型”教师,构建学徒“双导师”指导制度。学徒在企业开展“一师一徒”结对培养,企业师傅在传授技艺的同时,加强学徒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和企业文化等教育,不断提升学生职业素养。二是校企共建课程资源。校企基于学徒班所在企业岗位标准,结合企业真实生产线创建教培一体课程,实现课程校企共享。开发工单式、活页式新形态教材用于学徒培养,让学徒快速了解生产工艺,轻松掌握岗位所需技能。按照学徒技能成长规律,校企共同研究制订学徒“单一—综合—复杂岗位”工学交替、定向升级的课程体系,分层分阶段实施,实现学徒高阶发展。三是校企共享师资。校企共建内训师选拔认证标准体系,创新经理人员及技能大师登讲台传授经验互聘互认激励机制,搭建校企师资流通“人才池”。学校聘请齐嵩宇、李凯军等大国工匠来校任教,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及时反映到学校中,将鲜活的技术现场案例融入课堂,有效提高学生学习热情。学校教师入企实践,参与企业技术成果总结,申请专利,促进企业科技创新,经过企业实践或者培训的教师可以从事企业内部在岗人员的培训。学校教师与企业师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持续推进人才链、专业链与产业链对接

职业教育人才链、专业链与产业链持续对接,产教融合纵深推进。一是打造人才链,多形式衔接、多通道成长办学模式,为开展产教融合提供多层次人才支撑。中职、高职和本科院校完善多种联合办学模式,畅通学生升学渠道,提高学生培养质量。调研发现,基层实践的多种人才培养模式“3+2”“3+4”、五年一贯制、七年一贯制等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均不断完善。实现中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一体设计、贯通衔接、螺旋递进、系统培养”。

二是资源整合,合理布局,打造专业链。课题组调研的鞍山职业教育园区自2009年建成以来,依靠“职业教育区域统筹管理”的“鞍山模式”,推进园区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园区按照“优化资源、合理布局”原则,对入驻园区院校、专业、设备、师资等进行全面、彻底整合。对各校的专业设置进行调整,保留园区内各校原有骨干专业、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撤并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实现“一校一特长”。园区内实习设备共享,师资互聘,有效缓解中等职业教育实训设备短缺、师资力量不足难题。

三是专业链对接产业链,深化产教融合。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按照“专业建在汽车全产业链上”的办学思路,结合汽车产业战略目标及人才需求,主动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共开设35个专业,其中5个国家级示范专业、8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全国高职高专院校首开专业,所设专业覆盖汽车全产业链,聚焦汽车先进制造技术和新能源汽车技术两大领域构建专业群,实现专业链和产业链的紧密对接。

(三)不断丰富完善产教融合育人载体

一是创建产业学院。面向现代产业发展,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职业院校积极创建集人才培养、知识创新、技术研发、社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学院,构建产学研全方位、全过程深度融合的多方协同育人的利益共享与长效运行机制,实现校企之间信息、人才、技术与物质资源的共享。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跨学院、跨岗位、跨专业的产业学院,对接区域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先进制造等粤港澳大湾区支柱产业,依托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金融城等广州市重点产业园区,以产业发展为引领、企业需求为导向、产业人才培养为主线合作办学,共建了25个产业学院。

二是建设职教联盟。职教联盟是以实现职业教育更深层次的产教一体化为目标,政府组织、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商会协会、关联企业等广泛参与,以特定单位为主导,以章程协议作为合作和约束的纽带,以政策支持和绩效考核等为保障,进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资源互惠、供需对接、利益共享的非法人机构[4]。近年来,各地积极整合各方资源以发挥各主体的优势,大力推动职教联盟建设。如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加强学校顶层设计,制订校企合作相关制度并成立领导小组,有序推进学校产教融合工作。

三是构建“政校行企”“四方联盟”载体。适应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改革的需要,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从以往的“一元”转向“多元”,强调发挥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多主体力量,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推动构建“政校行企”多元协同的产教融合体系,参与的主体包括天河、增城、黄埔等区教育局,广东省婴幼儿教育与早期发展行业,越秀集团、广州文化集团等。多主体共同在合作办学、合作办园、产学研究、共建学生实践基地和人员行业标准培训等方面进行探索,共同推进职业教育深化改革。鞍山市汽车流通协会与鞍山职教园区合作,发挥行业协会主体作用,整合鞍山市内4S店用人需求,组织园区内有意向的学生到企业实习,进行岗前培训,并选派企业内训师进学校,将岗前技能培训前置化,有效解决小微企业用人问题,提高育人效果。

(四)积极探索深化产教融合的激励机制

要激发多方利益主体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必须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通过制度设计加以引导和规范。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为推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了相应的激励机制。一是调整提高教师到企业授课的课酬。在产业学院授课的课酬最高可达学校授课的1.4倍,提高了学校教师到企业授课交流的积极性。二是提高常驻产业学院教师的交通补贴和生活补贴。三是学校鼓励教师去企业兼职并认可教师在企业兼职过程中所创造的合法收益。有意向兼职的教师需向学校提出申请,交由校党委研究讨论通过后,便可以在不影响学校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服务企业,创造社会效益。

三、问题挑战:产教深度融合的政策供给不足

(一)政策行动空间的边界尚不清晰

一是政策的行动空间有限,边界不甚清晰。国家近年来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持续释放大量政策红利。但是在实际落地过程中,由于涉及部门多、范围广且受到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因此开展产教融合的行动空间有限、政策边界不甚明晰,地方政府及学校往往为了避免潜在的问责和审计风险而难以有所作为。职业院校希望政府能提供“负面清单”以明确学校和企业开展产教融合的政策边界,明确“可为与不可为”,特别是亟待厘清涉及人员交流、资产管理以及分配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二是不同领域的政策间存在相互矛盾,影响一些学校和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程度。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校企合作、提供社会服务或者以实习实训为目的举办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收入的一定比例可以用于支付教师、企业专家、外聘人员和受教育者的劳动报酬,也可以作为绩效工资来源,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但是,调研地方的公办中职学校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即全额事业单位,政策明确规定其不能有经营性收入,因此无法按照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分配培训收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校为企业和社会开展职业培训的积极性。

三是企业的经营需求未被充分考虑。为了鼓励更多的优质企业参与产教融合,近年来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在不同层面设置了针对企业的激励机制,但是对企业的经营需求和实际利益的考虑仍显不足。例如现有政策在校企合作方面缺乏长效配套机制,企业感到参与产教融合缺乏保障。在税收领域,尽管中央政策给予产教融合型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但由于申请流程繁琐、优惠力度较小,对企业吸引力不大。而地方税务部门只能贯彻执行中央政策,无法从税收上给予企业更多激励。企业希望招来的实习生可以在岗位上持续稳定地工作,但“现代学徒制”学生进入企业后是工学结合,如果总断断续续地参与生产,那么一个岗位就需要招两个人,直接增加了企业生产和管理的成本。类似这样的问题制约着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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