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基本功能、制度设计与推进策略
作者: 崔发周摘 要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一种新型组织系统,也是中国式职业教育现代化的战略性、全局性、基础性制度设计。通过政策文本分析和职业教育改革经验总结发现,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应具备核心功能、管理功能和服务功能。基于复杂适应系统理论视角,为增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组织系统的开放性、动态性、联系性和非线性特征,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还需要通过设计配套制度体系形成长效运行机制,这些制度体系具体包括产生机制、动力机制、协同机制、凝聚机制和发展机制。推进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需要优化自身目标定位和过程控制,实现与市域产教联合体错位发展,通过职业教育集团组织转型促进双向接轨,加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专业化发展,推进职业教育观念的现代化。
关键词 产教融合;产教融合共同体;产教融合服务组织;复杂适应系统;制度设计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3)28-0006-07
2023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支持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牵头,组建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的跨区域产教融合共同体”[1],其目的是根据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调整职业教育系统的边界和主体结构,将龙头企业、高水平高校、职业学校和科研机构整合到职业教育系统之中,全面强化职业学校与外部的社会联系。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一种新型组织系统,也是中国式职业教育现代化的战略性、全局性、基础性制度设计。本文通过对《意见》的文本分析和职业教育改革经验的总结,分析了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基本功能、制度设计和推进策略。
一、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基本功能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一种跨界建构的专业化社会服务系统,具有社会服务组织的一般功能。产教融合服务组织的总体功能是促进职业教育系统内部要素合理组织,从而形成紧密联系的系统内部结构,保证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材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教育教学活动适应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并形成职业学校与企业两种基本主体的合作模式,提高职业教育资源利用效率。根据系统的结构特征和过程特征,可将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基本功能分为核心功能、管理功能和服务功能。
(一)核心功能
核心功能是指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最基本的系统功能,是系统存在价值的主要表征,也是检验系统运行质量和完善程度的基本指标。根据《意见》要求,产教融合共同体主要在重点行业和产业领域开展五方面的活动。
1.汇聚产教资源,促进资源共享
职业教育系统具有与产业系统临近性的基本类型特征,课程内容来源于企业生产过程,专业课教师来源于生产人员,实训设备接近于企业生产设备。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基本功能是统筹规划、配置和利用产教资源,降低职业教育系统社会运行成本。在产业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课程和教材内容需要随之进行调整,及时引入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标准,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开发建设核心课程、优质教材、实践项目,单靠职业学校教师或企业技术人员都难以达到较高水平,唯有通过共同体将业界精英与优秀教师相结合,才可能产生“1+1>2”的“涌现”效应。
2.开展联合办学,创新中国特色人才培养模式
职业教育的产业临近性、活动时效性和资源约束性决定了必须采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会使得这种模式得到丰富、加强和优化。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通过打造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平台,解决“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这一关键问题,优化人才培养流程。对于智能制造所急需的现场工程师等高端技术技能人才,最适合采用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支撑下的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模式[2],并通过建设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方式,体现中国特色学徒制的现代特征。
3.建设技术创新中心,支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为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同时为企业工艺改进和产品升级提供服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需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为增强教学内容更新的及时性创造条件。首先,技术创新中心可通过与产业界、学术界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的合作,获得最新的技术成果和前沿知识,为学生和教师提供有效的学习空间。其次,通过开展技术创新研究,为企业解决实际技术问题,创造良好的校企合作生态。再次,创新中心的研究环境可吸引高水平大学师生加入,形成一种充满创造力和活力的科研氛围,提升职业学校教师的科研水平,并实现职业学校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中试车间”作用。
4.共建“双师型”教师队伍,优化职业教育教师结构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可以整合行业龙头企业、上下游企业、高水平大学和职业学校的人才资源,为“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提供良好环境。一是可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为职业学校教师实践能力培养提供条件;二是可依托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批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为职业学校教师提供深入学习和进修的机会,提高职业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并为企业兼职教师进修提供条件。
5.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完善实践教学条件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可以建设一批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打造一个多元化的实践中心网络,将政府、企业和职业学校紧密联系在一起。一是建设政府主导的公共实践中心,形成新的职业教育主体。在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通过整合政、校、行、企的各类资源,建设学生实习实训平台,成为职业教育的“第三元”主体。二是建设政府支持的企业实践中心,强化企业的教育功能。旨在鼓励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提供实践岗位、实训设备和产业导师等资源,发挥企业的资源优势。三是建设校企共有的实践中心,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实训和企业职工培训。这些实践中心将由职业学校和企业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同受益,形成资产联结的合作关系。
(二)管理功能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由多种不同类型单位组成的复合型组织,各个组成单位都是具有既定组织功能的子系统。所谓管理功能,就是通过规划、组织、领导和控制来协调和影响组织内外资源,以实现组织预定目标的过程。可以说,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管理功能是确保组织高效运转的必要功能,是确保其核心功能实现的促进性和支持性功能。从职业教育改革实践经验来看,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管理功能应包括以下方面。
1.产教融合发展规划
作为一种新型社会服务组织,产教融合共同体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就是确立组织系统目标,提高组织的凝聚力。共同体需要针对“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和“职业教育适应性不强”两个基本问题,明确产教双方共同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促进产教协同发展。毋庸置疑,产教融合组织的总目标是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但是,这一总目标需要分解到职业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子系统中。在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发展过程中,企业需要承担共同体成员应有的责任,寻找到一定的路径进行人员、设备、制度的教育化改造,增强教育功能[3]。
2.产教融合活动协调
由于产教融合是一种跨界活动,活动主体分属于不同政府部门管理,在现有行政体制下进行协调管理存在一定的难度。职业学校的公益性和企业的营利性之间的不协调,是产教融合存在的基本矛盾,也是共同体组织协调工作的重点内容。组织协调工作的目标是实现成员目标的一致性、各自利益的共赢性和活动过程的同频性,通过成员分工协作实现系统总目标。由于“两张皮”“一头热”现象的长期存在,构建产教融合协调机制,是中国式职业教育现代化进程中需要解决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3.产教融合行为监督
由于产教融合活动的广泛性和政府及行业组织管理的宏观性,目前的监督机制主要为事后监督,事前监督和过程监督的功能较弱。当前,产教融合活动监督的重点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保护学习者合法权益,防止将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或是在发生工伤后由学生承担主要责任;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保证企业投入的成本能够得到合理补偿;保护国家利益,防止某个利益主体或几个利益主体联合骗取政府财政补贴的行为。产教融合共同体可以有效弥补成员合作活动监督方面的不足,对内部成员的合作活动进行全程和全面监督。
4.产教融合效果评价
评价是保证组织功能实现的关键环节,也是一种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功能。由于目前职业学校管理能力相对较弱,这就导致了职业学校牵头的现有职业教育集团评价功能较弱,无法保证系统总目标的实现。目前,在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精品在线课程建设、“双师型”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等项目中,过程评价都较为薄弱,容易让一些项目单位“钻空子”。通过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制订较为全面的校企合作标准,形成具有刚性的评价机制,可以消除企业参与浅表化、合作活动形式化和建设目标短期化等现象。
5.产教融合机制创新
由于产教融合组织的高度复杂性、产业技术的快速变化性和不同国家经济社会环境的不同质性,产教融合组织的管理创新成为推进中国式职业教育现代化的重要职能。更为现实的问题是,尽管《意见》提出了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但在任务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大量棘手的问题,这也是强化共同体管理创新职能的重要背景。这就要求政府和共同体内部建立相应的研究机构,将产教融合科学研究与规划、协调、监督、评价等活动协同进行。
职业教育集团的核心功能与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核心功能非常相似,但前者的功能实现程度较低,基本原因就在于职教集团及其牵头主体管理功能较弱。强化管理功能是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区别于职业教育集团的一个显著特征。
(三)服务功能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服务功能就是为社会提供有价值的社会服务,是利用组织资源优势而衍生出的伴随功能,也是提高组织资源利用效率的必然要求。依据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组织特点和核心功能,其社会服务功能应包括四个方面。
1.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应首先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重型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转型升级,为行业提供不同层次的人才供给。利用本组织综合性强的优势,通过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服务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在技术研发、智力支持和政策咨询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可以与政府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展产业发展战略研究。
2.开展社会培训
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资源,面向社会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满足社会对人才培养和技能提升的需求。通过提供高质量的培训课程和实践机会,帮助社会成员提升就业竞争力和职业发展能力。这些培训课程可以涵盖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包括从初级技能到高级专业人才的培训。每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都应打造若干项培训品牌,开发具有权威性的职业技能证书。
3.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
构建学习型社会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服务的重点领域。共同体应该通过建立良好的知识共享平台和合作机制,促进行业内外的交流与协作。同时,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还可以支持学术研究项目和科研成果转化,将前沿的科技成果应用于实际生产和服务中,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向社会传播。
4.服务职业教育国际合作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在国际合作与交流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推动职业教育国际化的重要力量。作为共同体牵头单位的行业龙头企业,与国外科研机构、知名企业和职业学校具有密切的合作关系,职业学校可以参与到这种国际合作中,伴随企业“走出去”,将高水平的职业教育标准向国际推广,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