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助力技能型社会建设的创新实践与经验启示

作者: 张幼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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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国家不断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各地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开展创新实践。选择河南、吉林、云南、广东、江苏五省为调查对象,探讨其开展技能型社会建设的创新实践,发现其取得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不断增强、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技能宝贵”的社会共识不断凝聚的成效。据此得出省域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的经验启示:以政策引领,夯实国家重视技能的制度基石;以文化浸润,催化社会崇尚技能的生态环境;以点面结合,拓宽人人学习技能的平台路径;以提质增效,实现人人拥有技能的价值愿景。

关键词 职业教育;技能型社会建设;创新实践;经验启示

中图分类号 G7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3)30-0060-07

2021年4月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大会提出了建设技能型社会的理念和战略,勾画了技能中国的美好蓝图[1]。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纳入国家战略人才行列,技能开发已然关乎国家经济社会转型发展[2]。与此同时,关于技能型社会的研究也逐渐成为热点,学者们围绕技能型社会的概念内涵、体制机制、实现路径等内容,从理论基础、功能特征、共生关系等方面展开研究,初步产生了一批理论研究成果。但由于技能型社会建设实践时间尚短,各地的实践仍处于摸索阶段,相关的实践研究成果目前还不多。鉴于此,本文深入调查研究省域层面开展技能型社会建设的实践做法,了解掌握其制度建设、特色做法、主要成效等基本情况,分析总结实践中形成的基本经验和启示,以期为丰富技能型社会建设内涵、优化建设路径、提升建设成效提供参考借鉴,增强技能型社会理论研究的实证支撑。

一、调查对象及方法

(一)调查对象

《“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各地实际,通过与当地政府签署部省(区、市)共建协议等方式,在各地推动技能省市建设。河南、安徽、吉林、河北、湖北、山西、云南、西藏、新疆9个省(区)作为首批部省共建的试点省份,积极探索,创新实践,成效显著。与此同时,教育部围绕高质量发展职业教育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目前已与河南、吉林、安徽、江苏、浙江、山东、甘肃、贵州、重庆9个省(市)签署共建协议,开展了部省共建。根据部省共建、地域分布、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选择河南、吉林、云南、广东、江苏5个较具代表性的省份作为调查对象,样本具有典型性和多样性。

(二)调查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取文献研究、网络调查、电话调研等方式,从公开的各级政府官方网站、各类报纸媒体和中国期刊网等,对相关数据进行检索和整理。

二、技能型社会建设的省域创新实践

(一)河南省的创新实践

河南省的技能工程建设启动较早,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与河南省人民政府签署部省共建合作备忘录,2014年、2017年和2020年又分别续签,持续推进技能工程建设。其创新实践主要体现在法治化、规范化、品牌化和国际化等方面。

一是推进职业培训法治化。2018年1月,《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出台,《条例》明确规定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职业培训中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是我国首部涉及职业培训的省级法规。

二是推进技能社会建设规范化。河南省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由人社、教育、财政、发改等21家部门协同参与;完善与能力业绩贡献相适应的技能人才使用评价体系;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建立省市县三级财政投入长效机制,健全职业培训奖励体系。

三是推进技能教育品牌化。围绕新兴产业发展,加强品牌实训基地建设;按照“高端引领、校企合作、多元办学、内涵发展”的办学理念,加强品牌技师学院建设;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加强品牌示范专业建设。一批具有河南特色的技能教育品牌初步形成。

四是推进技能发展国际化。推动郑州商业技师学院等10余所技师学院先后与德国、英国、日本等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知名机构、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构建共建共管共赢的合作模式,培养国际化技能人才,实现境内外双向高质量就业[3]。

(二)吉林省的创新实践

2020年6月,吉林省人民政府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签署《加强吉林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备忘录》,支持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4]。2021年12月,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意见》。其创新实践主要体现在完善体系、创新举措、强化保障、营造氛围等方面。

一是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推进技工教育一体化教学改革,将技工院校纳入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统一平台;规范民办机构办学,制定出台《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构建竞赛联动体系,将技能大赛选手、技术能手和“五一”劳动奖章评选挂钩,大力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形成技能人才培养梯队。

二是创新技能人才发展举措。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打通技能人才和干部队伍的发展通道;率先开展“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定;率先开展公共卫生辅助服务员线上培训;组织编印了全国首部直播业务员培训教材。

三是强化技能培训保障。培训补助标准翻倍保障,由原来的每学时5~8元调整到13元以上;加强培训监管,加强职业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完善培训过程网上监管;鼓励企业组织新入职和转岗员工通过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等方式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

四是营造技能人才激励氛围。对参加全国首届技能大赛的选手进行总结表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共同为获奖选手颁奖;每两年开展一次“吉林技能大奖”评选,将高技能人才纳入享受省政府津贴人员范围;加大力度宣传技能人才典型故事[5]。

(三)云南省的创新实践

2017年1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签订《共同推进云南省技能强省行动计划备忘录》,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技能强省建设工程,其创新实践主要体现在系统谋划、全面覆盖、改革落地、激励到位等方面。

一是系统构建技能强省工作体系。自2017年以来,先后出台实施《云南省技能强省行动计划(2017-2020年)》《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等文件,大力实施具有云南特色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十个一批”多层次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等,构建了具备区域竞争力的技能强省工作体系。

二是做到线上线下技能培训全覆盖。面向社会群体,如失业人员、二次求职人员、应届毕业生等,开展中短期实用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落实省级培训项目,加大对大中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职工的扶持政策;启用云南省职业技能网络培训平台,职业技能培训通APP上线运行。

三是加大投入推动技工教育改革落地。对云南籍学生分段资助学费;在全国率先实现技师学院学生享受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险的同等待遇;参照高职高专院校生均经费标准下拨省级技师学院生均经费;设立技工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从2017年起分配1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技工教育发展。

四是精神物质双管齐下强化技能激励。为高技能人才评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省政府特殊津贴留出专门名额;推荐高技能人才当选全国党代表、全国人大代表;每名首席技师享受50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高层次人才享受每年3万元的特殊生活补贴;录制播出20集《技能报国》系列宣传片,在学习强国平台同步上线[6]。

(四)广东省的创新实践

2020年1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发贺信,对首届全国技能大赛在广东广州举行表示祝贺,并特别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广东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在技能人才培养、技工院校发展、技能人才评价、薪酬激励机制等方面开展创新实践。

一是实施技能培养“三项工程”。实施“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广东技工”三大工程,构建三大工程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全省各地围绕“三项工程”,结合实际开展行动,如广州开展“三项工程”羊城行动,广州市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十大专项行动等多项技能培训专项行动。

二是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先后出台《“广东技工”工程实施方案》《关于推动“广东技工”工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东省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明确了打造一支技能精湛、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广东技工”队伍的发展方向和具体措施;开展厅属技工院校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试点,推动首批3所技师学院纳入高等院校序列。

三是深化改革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构建由龙头企业、技工院校、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鼓励企业采用定级评价或晋级评价方式,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切实解决职工有技能但无资质证书的问题;支持技工院校创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模式,通过“行政+联盟+院校”的联动模式,解决企业实际岗位技能人才培养不匹配等问题。

四是健全技能人才薪酬激励机制。以广州市为例,出台全省首个技能人才薪酬激励文件——《关于开展集体协商健全技能人才薪酬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参与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科技创新的劳动者,通过集体协商落实奖励措施;设立绩效工资单元,做到绩效工资与各项考核有效挂钩;设立师徒津贴,实施特殊奖励、股权激励、推优评先、组织参观考察等奖励措施[7]。

(五)江苏省的创新实践

江苏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于2020年9月共同启动建设“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样板”,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技能人才新高地。在推进职业技能发展、提升技工教育质量、促进高质量就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实践。

一是“六大举措”提升职业技能。制定实施一系列专项培训计划,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覆盖面;为产业技术工人提供“云平台”“云资源”“技能充值卡”,大力开展线上培训;鼓励建成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服务系统并全面推广使用;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促进订单式培训、套餐式培训、项目制培训;以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为主要载体,不断完善培训模式;推动数字技能产业园建设,组织举办数字技能高级技师研修班。

二是“三个坚持”提升技工教育质量。坚持规划引领,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十四五”技工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图谱;坚持高端引领,新建一批省重点技师学院和省级高水平技工院校,技工教育龙头资源不断做大做强;坚持产业引领,开展“百企万岗技校行活动”,组织技工院校产教融合现场会,不断增强产教融合的紧密度。

三是“一项条例”保障技能激励。《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于2022年5月颁布,明确规定技工院校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在参加公务员招录、参军入伍、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定等方面,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享受同等待遇。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导向,坚持按技能要素参与分配[8]。

三、省域创新实践成效

(一)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自2017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技能强省行动计划(2017-2020年)》(云政发[2017]40号)以来,各个省份研究制定出台技能建设方面的制度数量明显增多,技能型社会制度体系建设进入加速期。近5年来,出台相关制度总量依次为河南22项、江苏21项、吉林13项、云南11项、广东10项,见图1。

从制度涵盖的内容看,各省出台的政策制度中,涉及技能人才培养的制度数量最多,其中河南尤为明显。有关技能人才评价的制度,江苏的数量较为突出,其他省份大体相同。有关技能人才激励的制度五个省份相差也不大。有关职业技能大赛相关的制度则均为1项。有关组织架构相关的制度只有河南印发了《关于成立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或关于调整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其余省份均未公开发文。见图2。

总体来看,随着技能型社会建设的不断深入,2019年以后各个省份不断建立健全技能型社会建设政策制度,数量和内容覆盖面都有大幅度提升。值得一提的是,河南突出技能型社会法治化建设,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依法推进职业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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