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然、实然、必然:论职业院校劳动教育的实践逻辑

作者: 施南奇

摘 要 基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考量,职业院校劳动教育应厘清职业教育与劳动教育、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教育对象与培养目标的逻辑关系。而审视当前职业院校劳动教育实践,大致存在三种偏差:价值定位“虚化”、实践途径“窄化”和目标追求“异化”。职业院校劳动教育应实现“知、情、意、行”的有机统一,“知”重在筑牢认知高度,“情”要在追求感性温度,“意”旨在增强思想厚度,“行”意在突出实践力度,只有四者之间相互交叉融合,劳动教育才能真正融入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

关键词 劳动教育;职业院校;知情意行

中图分类号 G7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3)32-0029-05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明确提出“劳动可以树德、可以增智、可以强体、可以育美”,并正式将劳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要求之中,提出“德智体美劳”人才培养的总要求,这是对新时代劳动教育价值的最高诠释。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时代劳动教育的育人价值作了重要阐述,提出了劳动教育的目标和方向。同年7月,教育部出台《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对劳动教育的性质与理念、目标与内容、实施途径、关键环节和评价等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作为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担负着为国家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任,如何着力培养具有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是新时代职业院校劳动教育的价值目标所在。然而,劳动教育对职业教育到底具有什么样的特殊价值,劳动教育在职业院校中应当如何有效开展,关于这些问题,尚缺乏系统且深入的研究。基于此,本研究站在职业教育的立场,对劳动教育在职业院校中的实践逻辑及偏差进行探讨,以期为职业院校深入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提供参考。

一、遵从“应然”:职业院校劳动教育需厘清的三对关系

深刻理解和把握职业教育“类型特色”是形成职业院校劳动教育观念、推进职业院校劳动教育实践及判断职业院校劳动教育成效的前提。基于此,职业院校在开展劳动教育实践的过程中,应秉持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原则,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全面、系统和深刻地把握职业教育劳动教育的基本属性和现实要求,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三对关系。

(一)职业教育与劳动教育的关系

没有劳动就没有职业,没有职业也就没有职业教育,反之,职业及职业教育的出现和发展又会促进劳动及劳动教育的日益进步[1]。从定位上看,职业教育是培养生产一线专业技术技能人才的专业活动,职业院校劳动教育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一线劳动者正确劳动价值观的形成、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以及国家各项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有学者将职业教育中的劳动教育“解读”为劳动教育的“升级版”或“专业版”,以强调职业院校劳动教育内容的特殊性、价值的重要性、形式的特色性[2]。从内涵上看,职业教育专注于职业的知识、技能、素养等方面的传授,偏重客观上回答劳动者“如何劳动”的问题。劳动教育则主要在于劳动知识、意识和观念的培育,偏重主观上告知劳动者“为何劳动”“为谁劳动”的问题。基于此,应发现职业教育与劳动教育融合的“必然性”和“优势性”,忽视劳动教育的职业教育如同失去“灵魂”,堕落为纯粹的“技能教育”,脱离职业教育的劳动教育则会变得“有名无实”,沦落为无用的“理论教育”。只有实现职业教育与劳动教育有机融合,才能完整解答“为何劳动、如何劳动、为谁劳动”这一根本问题。

(二)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的关系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及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更多的社会资源涌入高等教育之中,种种合作教育与社会实践教育日益成为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尤其对于“产业导向性”“人才市场性”显著的职业教育而言,结合当前产业、行业、企业对于劳动者素质的实际需求,采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有效形式,将课堂知识教学与社会生产实践有机融合,是职业院校开展劳动教育必须学习和思考的一门“必修课”。一方面,科学优化劳动教育课堂教学内容。传统的课堂教学在职业教育中虽受到一定程度的诟病,但仍不失为职业院校劳动教育的主要手段,要真正将顺应时代发展、契合社会需求的劳动教育知识内容“讲深讲透”,让学生能够在今后的社会实践中得以有效转化和应用。另一方面,着力展现社会实践教育的育人价值,让学生通过具体实践直接获取职业经验、提升劳动能力和素养。正如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学家杜威所言:“学校生活应该与学校以外的社会生活相契合,适应社会变化的趋势并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3]显然,职业院校尤其需要秉持这一原则,实现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的优势互补和有效衔接。

(三)教育对象与培养目标的关系

马克思曾言:“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4]教育作为一个专业而相对独立的系统,是一种以人为培养对象的活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教育的核心目的和价值追求。但就当前具体实践而言,职业院校劳动教育的工作重点还停留在是否完成国家对职业院校劳动教育的共性及硬性要求上,对于职业教育对象的个性化关注和针对性措施还远远不足。这一倾向显然是有违教育内在规律,也自然无法完全展现职业院校劳动教育的思想蕴涵和价值意义。一方面,只有深刻把握职业教育学生的群体特征,职业院校才能形成具有方向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劳动教育实践体系。如相比本科教育的学生,职业教育的学生虽在理论知识储备和学习主动意识等方面相对薄弱,但在实践动手能力和生活独立意识等方面则优势突出,职业院校在教育实践中不必求全责备,而应“扬长避短”,积极探索激发职业教育学生群体优势特点的劳动教育创新举措。另一方面,不可忽视劳动教育对于学生个体的积极影响,职业院校劳动教育在服务国家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同时,也对学生个人的思想品质、行为规范、价值观念等产生潜移默化的促进作用,如职业院校在学生管理中常常会发现,参加过“工学结合”或“顶岗实习”的学生在劳动能力、职业精神以及消费观念等方面的表现都要明显“成熟”于没有参加过的学生。总之,不能脱离人本身去空谈实践,劳动教育培养目标应是对于学生个体的影响和作用下的自然衍生[5]。

二、正面“实然”:职业院校劳动教育存在的三种偏差

认知程度不足、思想重视不够、实践形式不丰富、评价机制不健全等是当前各级各类学校劳动教育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需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通盘考虑、全局谋划。而职业院校劳动教育有其个性问题及亟待加强的特殊方面,需要侧重关注与深入研究,概括起来存在如下三种偏差。

(一)有劳无育,价值定位“虚化”

职业教育天然具有劳动属性,职业院校开展劳动教育必须凸显这一属性。但就具体实践而言,职业院校劳动教育的价值定位“虚化”情形却并不罕见,“虚化”势必导致劳动教育在教育体系中角色的“边缘化”,甚至被置于教育体系之外。一种较普遍的倾向是职业院校将劳动教育当作上级部门交办的“硬性任务”,在教育初衷上既“不情不愿”,在过程上自然“敷衍了事”。如将劳动教育简单理解为劳动课程,认为学生完成规定的劳动教育课程的学时要求即是劳动教育,亦或将劳动教育单纯地理解为劳动实践,认为学生完成实训、实习任务或频繁地组织学生进行内务整理、校园打扫等体力劳动即是劳动教育。而反思此类“知行分离”的劳动教育实践为什么会在学校中长期存在,究其原因在于部分职业院校“漠视”劳动教育的重要价值,将劳动教育与专业教育相分离,从而大大降低了劳动教育的育人效果,并进一步造成劳动教育在职业院校中的“边缘化”。此时,劳动教育可能在职业院校里无处不在,但其并不是有助于学校教育的积极元素,而是外在于学校教育且对学生发展产生消极影响的客观存在。当此类倾向成为一种常态,学生对于学校劳动教育内容势必会“心存芥蒂”,甚至“鄙夷不屑”。

(二)重劳轻育,实践途径“窄化”

随着《意见》及《纲要》等文件具体要求逐渐得到贯彻落实,职业院校对于国家层面劳动教育政策初衷的理解也在不断深入。总体上看,不少职业院校中存在“漠视”劳动教育的情形,但更多的是将劳动教育当作填补职业教育某些缺失的一项重要内容,这种“填补”意味着劳动教育是被“补入”或“加入”学校教育体系之中,学校只会在部分教育活动中体现劳动教育元素,借用劳动教育的学习与实践对学生进行一些劳动意识、动手能力、行为习惯和职业精神的教育。此类劳动教育实践的问题在于其实践途径的“窄化”,如劳动教育只出现在劳动教育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中,与学校其他课程及教师无关,或只出现在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的劳动教育主题实践中,与学校其他活动及人员无关。究其原因,是由于当前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主要是从整体上提出了学校劳动教育的目标与内容、实施途径、关键环节和评价等,而对于各学段或类型学校劳动教育要求相对简要,尚未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和说明,而学校在贯彻上级劳动教育政策精神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抵触性”“选择性”和“滞后性”等问题。于是,将劳动教育仅当作一项“补充性”教育则成为学校最为倾向的选择。然而,此类“用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教育思路势必导致劳动教育实践途径的“窄化”和“片面化”。

(三)劳育“失度”,目标追求“异化”

与以上两种情形形成鲜明反差,职业院校劳动教育实践还存在第三类偏差,即过度强调劳动教育之于职业教育的“功利性”作用,以致劳动教育的目标追求“异化”。此类情形中,劳动教育虽被正式“编入”职业院校教育体系之中,成为学校教育中的关键要素和显性品牌,但在具体实践中往往会出现矫枉过正、过犹不及的现象。如一些职业院校不结合校情、学情,不进行试点、调研,制定覆盖式、摊派式的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强制要求各部门、层面和条线“认领”劳动教育工作任务清单,硬性将一切学校教育活动与劳动教育相“挂钩”,导致学生在原本繁重的专业学习任务下又徒增了多项劳动教育课程及实践活动,此类“不讲方法”“不择形式”的劳动教育,其教育效果之“低下”不言而喻。反观,导致此类情形的根本诱因在于职业院校没有真正认识到劳动教育应是目标性与规律性的有机统一,过分看重劳动教育的结果性目标,从而刻意“拔高”劳动教育的“生态位”,进而采取急于求成、揠苗助长的实践措施,导致劳动教育“孤立”于其他学校教育之上,这种“一刀切”“跃进式”的劳动教育实践,其最终结果必然是“弄巧成拙”“事倍功半”。

三、走向“必然”:职业院校劳动教育待彰显的四重向度

学校劳动教育究竟该如何系统推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而具体到职业教育中的劳动教育应展现出怎样的理想形态,则需要职业院校主动思考、积极作为,将国家层面政策精神与职业教育类型特色有机融合,在具体教育实践中去不断探索和完善。“知情意行”合一是在承接和延续康德、赫尔巴特等西方教育思想家理论精髓的基础上逐渐发展成熟的,是现代教育领域一以贯之且历久弥新的重要教育思想,对于教育实践有着普遍而广泛的指导意义。因此,理想的职业院校劳动教育实践也应是在遵循“强知、扬情、立意、励行”四个教育向度下逐步推进。

(一)强知:筑牢职业院校劳动教育的认知高度

“强知”重在明晰教育的定位问题,筑牢教育的认知高度。就职业院校劳动教育而言,要构建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劳动教育体系,实现从职业技能培养的“小劳育”向职业劳动素养培育的“大劳育”转变[6]。首先,要把牢育人导向。劳动教育的本质是培养劳动价值观。《意见》中明确指出新时代学校劳动教育要“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7]。结合职业院校办学定位,培养具有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则是职业院校劳动教育的根本目标。其次,要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促进学生在与自身专业相关的实习实训中感知劳动的价值意义,形成对于劳动的认知、情感和意志,从而提升学生社会劳动能力,这是职业院校劳动教育的重中之重。第三,要把握职业院校劳动教育规律。职业院校应认真了解和分析职业教育学生的思想意识、行为和能力等发展顺序,合理设置阶段性的教育目标。如大一侧重于劳动知识学习、习惯养成和动手能力培养等内容;大二注重专业实训活动中的实践能力提升和劳动态度等内容;大三关注学生职业实习的适应情况,强调劳动的纪律性和安全性,让学生在准职业劳动中得到充分锻炼。总之,职业院校要深刻理解劳动教育的价值意义和实践逻辑,积极探索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劳动教育理念及实践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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