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评定特征与建设培育研究
作者: 吴亚军
摘 要 通过对天津市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分析,发现其在性质、规模、合作基础以及行业分布方面存在差异。在产教融合型企业评定过程中,本地普通民企成为了中坚力量,主动回应了社会民生急需领域。同时,也存在产教融合型企业入围门槛较低,深入参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高,建设目标与任务举措不够明确等问题。针对上述特征和问题,未来要加强对本地中小型企业的扶持力度;扩大产教融合型企业产业领域范围;提高产教融合型企业遴选准入要求;引导产教融合型企业改善投入方式;指导产教融合型企业编制建设规划。
关键词 产教融合型企业;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天津市;评定;培育
中图分类号 G7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2)09-0022-06
产教融合是职业院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助力企业高水平发展的重要方式,培育和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是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举措。当前,全国各地都在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天津市从2019年11月起开始征集培育第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2020年1月公布了第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1],之后陆续征集并公布了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2]。本文依据天津市两批次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对其评定特征和建设培育路径进行分析。
一、天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认定评价指标体系
天津市作为首批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建设城市,在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558号)的要求和部署下,结合本市情况制定了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指标评价体系,评价指标分为两类:一类是一票否决型指标,即必须满足条件,否则不予入围;一类是不同赋分型指标,即有则获得相应分数,无则没有此项分数。
(一)一票否决型筛选性指标
首先,一票否决型指标主要包括基础性要求,在天津合法合规注册或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无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具有良好信用记录是入选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先决条件。对于符合前述条件,但是由于核心佐证材料不全的,也不能进入打分环节。其次,一票否决型指标还包括与高等院校(含职业院校)开展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这是成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重要条件。入选企业必须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管理等要素,依法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在实训基地、学科专业、教学课程建设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稳定开展校企合作。再次,一票否决型指标还需考察企业的主营业务,申报企业需符合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以及研发设计、数字创意、现代交通运输、高效物流、融资租赁、工程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急需产业领域,以及养老、家政、托幼、健康等社会领域。根据以上条件,共计133家企业申报第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其中25家企业被一票否决,1家企业因未能上交完税证明等相关材料未进入打分环节。
(二)不同赋分型评价性指标
天津市在遴选认定产教融合型企业中,对通过一票否决型指标所筛选的企业,按照不同项目指标赋予不同分值,从而计算总分排序。不同赋分型评价性指标包含7个二级指标,分别是企业综合评价(0~10分)、企业规模(0~10分)、与院校合作共建学科(0~30分)、开展实习实训(0~10分)、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服务(0~10分)、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0~20分)、企业与院校共享知识产权(0~10分),满分100分。一方面,从7个二级指标的不同分值来看,其中的“与院校合作共建学科”“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两个指标占了50%的分值,这体现出政府遴选产教融合型企业非常注重企业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的价值取向。另一方面,从每个二级指标的数据采集点来看,政府在遴选产教融合型企业时偏向于大型龙头企业或品牌企业,以发挥“带动引领示范效应”,例如申报企业获得“雏鹰企业、瞪羚企业、中华老字号”等荣誉的企业或企业资产超过1000万元得10分。前两批107家企业经过综合赋分,进入打分环节。赋分企业按照所得分值排序,进入3年的建设培育环节。
二、天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统计分析
从2019年11月起,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教委开始征集培育第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到2021年年底一共征集了三批次产教融合型企业,其中第一批72家,第二批35家,第三批在笔者写作期间尚未公布,因此本次统计数量总数为107家。
(一)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组织类别
从企业性质来看,107家产教融合型企业涵盖不同性质的组织,见表1,其中国有性质企业12家(含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民营性质企业80家,占总入选企业数量的74%;其他非国有性质的如外国法人独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台港澳法人独资、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中外合资、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企业14家,如天津椿萱茂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是由北京椿萱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而北京椿萱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由远洋养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远洋养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另外,107家产教融合型企业中含1例非企业性质的组织,天津市聚康社区服务中心是天津市民政局下属一家非社会团体。从企业的归属地来看,107家产教融合型企业中有69家是天津市本地企业,占总入选企业数量的64.5%;48家为非天津市本地企业,占总入选企业数量的35.5%。
(二)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规模
按照天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评价指标体系,“企业规模”是不同赋分型的指标之一,通过采集企业资产情况,区分不同规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查询企业注册资本、实缴资本以及参保人数并结合企业固定资产情况,统计出企业资产超过1000万元的有74家,超过5000万元的有42家,其中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哈弗分公司为拥有最大规模固定资产企业。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对15个行业门类的划分标准,从参保人数或从业人数来看,特大民企有23家,其中鸿富锦精密电子(天津)有限公司以11310位参保人数成为最多从业人员数量的特大型民营企业;此外,因天津星澳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天津阳光绿叶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康视标准眼镜有限公司、天津易智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选择不公开参保人数,因此无从获知其人员规模情况,统一计算为普通民企。
(三)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教育基础
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基本特征是前期已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包括开展人才培养、实习实训、技术研发等校企合作方面的工作。企业提供的数据显示,107家产教融合型企业中有104家在申报书中说明本企业与相关院校开展了校企合作;59家企业与相关院校合作共建学科专业点,其中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合作院校共建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光源与照明等8个专业点,是合作共建专业最多的企业;67家企业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服务;73家企业开展实习实训;75家企业建设了产教融合实训基地;36家企业与院校共享知识产权。整体来看,只有17家企业满足表2中的全部六项条件。此外,从企业与合作院校的类型来看,在以上所列评价指标体系中,入选企业与市内外不同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以及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开展了多样化校企合作。
(四)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行业分布
对前两批认定的天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所属行业进行统计分析,107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共分布在26个行业。其中,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有28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有20家,专业技术服务业有7家,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商务服务业各有5家,服务业、零售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各有4家,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社会工作、批发业各有3家,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机动车及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汽车制造业各有2家,采矿业、餐饮业、房屋建筑业、居民服务业、土木工程建筑业、文化艺术业、邮政业、渔业各有1家。从107家产教融合型企业的主营业务看,在急需产业领域中覆盖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以及研发设计、现代交通运输、高效物流、工程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领域,但节能环保、融资租赁、数字创意领域尚未布点;在社会领域中仅覆盖养老、家政、健康企业,托幼类企业未有入选。
三、天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特征与存在问题分析
(一)本土普通民企成为中坚力量
根据《国家统计年鉴》2019年底的数据,我国大陆地区企业法人单位数量约2100万家,中小企业占比99%,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国家经济运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条件,与普通民营企业相比,国有企业更具有“软硬件”优势,如人力资源、设备设施、资金技术等。因此,在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中,国有企业表现出巨大的竞争优势,占比近80%[3]。但与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不同的是,天津市两批次产教融合型企业中,本地普通民营企业成为主要力量。107家产教融合型企业中有69家是天津市本地企业,占总入选企业数量的64.5%;在69家本地企业中又有62家民营企业,其中特大民企仅为10家,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仅是天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也是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在62家本地普通民营企业中,涉及智能制造领域16家、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13家、现代农业和电子商务领域各有5家。以上数据充分显示本土普通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产业领域分布中具有灵活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
(二)主动回应社会民生急需领域
在我国已进入轻度老龄化社会的背景下,社会急需健康养老领域的技能人员。天津市在遴选认定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工作程序中,“信用记录”也是重要参考指标之一。本次天津市107家产教融合型企业中有105家企业的信用记录均在“良-”以上,其中“优-”以上的有43家。虽然天津市聚康社区服务中心、中民聚康(天津)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信用记录中没有评级,但由于两家组织隶属于养老产业,是政府综合统筹社会需要所做出的考量。同样,服务外包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高端业态,天津市专门出台《天津市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尽管天津市在评价指标体系中明确指出主营业务为教育培训服务的申报企业不在培育范围之内,但天津开发区中软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中的许可项目是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是面向天津市重点支柱产业提供高技能人才,因此也得以入选。优先将养老产业、服务外包产业领域的企业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此举一方面有利于发挥企业优势,完善相关行业技能人才职业标准和培养体系;另一方面也体现出政府有关部门在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充分关注社会包容性发展。
(三)产教融合型企业入围门槛较低
2019年10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试点建设培育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规定,申请试点建设培育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需至少具备7项可选基本条件中的任意2项;2019年4月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发布的《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申报企业必须在6项条件中至少满足其中1项,企业经营财务指标单独要求且必须满足。天津市根据产教融合型企业评价指标中的7个不同赋分型二级指标,对第一批72家企业进行了打分(总分100分)遴选,但对第二批35家企业未公布分数。从已公布的打分情况来看,第一批入选72家企业中,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哈弗分公司获得满分100分;72家企业平均分为56.3分,总分在平均分及以上的有40家企业,未达到平均分的有32家企业;不高于10分的有6家企业,其中4家企业是在企业经营财务指标的“企业评价”和“资产”中得分,说明部分入选企业只满足评价标准中的其中1项条件且前期未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基础。对比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遴选标准和培育条件,天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入围门槛较低。入选企业资质不高有可能导致建设期内面临失信风险从而降低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社会声誉,再加上其缺乏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基础,将直接影响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示范效应。
(四)深入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比例不高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分为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两种途径。直接参与包含直接举办职业院校或直接深入到教育教学的人才培养一线环节,如承担现代学徒制、1+X证书制度试点任务;间接参与则是指企业通过投入资本、技术、设施等要素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提供便利环境,如为职业院校捐赠实训设备。有学者通过对广东、浙江、山东和辽宁等地的产教融合型企业调查发现,从不同投入方式下的企业占比来看,这四省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更偏向于“软”投入,即以人力资源、无形资产和资本使用权作为投入要素[4]。但从申报书和公示文件资料并结合表2统计发现,天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与院校共享知识产权的企业数量只有36家,他们更偏向于通过传统的投入方式参与职业教育,即投资举办职业学校,提供办学经费、基地建设投资及基本运行费用与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在实质性校企合作中,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如合作共建举办产业学院的企业并不多,仅有天津肯德基有限公司与天津职业大学联合共建“天津职业大学百胜产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