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体作用视域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成效的区域比较研究

作者: 罗汝珍 李小球 唐小艳

企业主体作用视域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成效的区域比较研究0

摘 要 企业是产教融合的主体,在参与职业教育的过程中形成了多种合作办学形式,建立了多样性质的实习实训基地,参与了学校专业建设、课程教学资源建设、共建产学研平台和学生培养等活动。但这些合作项目的内容还略显粗浅,且区域差异也比较明显。有必要从政策制定、支持策略、理念转变、组建产教融合工作委员会和产学研联盟、搭建常设性沟通平台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和深度,缩小区域差异,促进企业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深入推进。

关键词 企业主体作用;产教融合;区域差异;合作成效

中图分类号 G7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2)18-0061-06

企业是职业教育的重要办学主体,虽然已经在职业教育发展中发挥出一定的作用,但主体作用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1]。2016年开始,参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企业定期向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报送参与职业教育的质量年报,并成为教育管理部门评价企业参与度的重要依据之一。从学者的研究可以看出,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还存在明显的地域差异[2]。但相关研究结论的实证基础不充分,企业主体作用的发挥缺乏典型案例佐证,因此有必要借助企业提供的质量年报开展实证研究,以呈现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概貌,探寻深层影响因素。

因疫情,2020年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工作受到影响,无法提供有效的质量年报。本文主要结合2019年企业提交的质量年报开展研究。参考研究者提出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执行成效的监测指标[3],从中提取企业主体作用发挥的指标及其相关监测点:企业参与数量、合作办学形式、实习实训基地、专业建设、教材开发、课程资源开发、教师队伍、产学研平台、学生培养等,对企业参与产教融合主体作用发挥进行研究,并为企业更好发挥主体作用提供参考。

一、企业及高职高专院校基本情况

(一)我国企业以及高职院校在各地区的分布情况

1.2019年我国企业在各地区的分布情况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4],截至2019年,我国法人单位数量达到2178.9万个,产业活动单位达到2455万个,其中企业主要包含在产业活动单位中。以产业活动单位作为统计归属,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企业数量和500强企业数量的基本情况见图1和图2。

其中,企业数量居于前十位的省份分别是: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河北、北京、湖北、安徽和四川。拥有全国500强企业数量在全国排名前十的省份是:北京、江苏、广东、山东、浙江、上海、河北、四川、重庆、福建,两者只有两个省市不同。

2.我国高职高专院校在各地区的分布情况

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5],2019年,我国高职院校为1423所,东部地区省均高职院校为50.2所,中部地区为49.9所,西部地区为33.7所,东北地区为39.3所。其中高职院校在校生数量排名前十的省份是:河南、山东、广东、江苏、四川、湖南、河北、湖北、江西、安徽。进入教育部高水平学校建设A档的10所学校中,东部地区9所,进入B档的20所学校中,东部地区16所;教学管理前50强学校中,东部地区31所;学生管理前50强学校中,东部地区25所。

3.2019年各地区提供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质量年报情况

2012年以来,由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出版社等权威部门发起,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参与,逐步建立起我国的国家、省级、校级职业教育质量年报制度,对提高职业教育发展质量、加强社会监督和扩大宣传引导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开始,企业开始提交参与职业教育的质量年报,比较详细地报告了企业每年度参与职业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从2019年职业教育质量年报来看,我国有1158家企业实质性参与了职业院校的产教融合工作,绝大部分省份在前一年基础上有所增加,其中增幅最大的是江苏省,从73份增加到了413份。2017年至2019年各省市企业提供年报情况见图3。

(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基本情况

根据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精神,从中提炼出企业主体作用发挥的几个维度,结合2019年企业提供的年报,主要从企业的类型、合作办学形式等七个方面进行相关数据和结论提取,具体情况如下。

1.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分类情况

现有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企业,从是否具有教育服务性质的标准,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教育服务与培训类,另一类是非教育服务与培训类(或产业性质类)。它们在不同地区的分布及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数量排名前五名的省份情况,见表1和表2。

2.企业参与办学的典型情况

从现有合作企业情况来看,基本存在四种办学情况:

第一种,校企之间有明确的合作协议,并且明确了合作的推进方式为订单班、现代学徒制或者产业学院。这种参与形式是针对企业自身相关岗位的需求而与学校开展的合作办学,企业在招生、培养、就业三个环节都承担一定的责任,且企业主要以人力或物力的投入为主,并不会从中获取经济上的利益。

第二种,校企之间也有明确的合作协议,且明确了合作建立在混合所有制的基础上,在实训基地、产业学院建设上共同投资、共获收益。这种形式并不是针对合作企业自身人才需求,而是扩大到了整个行业,企业投入人力、物力或财力,并从合作中获取一定的经济或非经济回报。

第三种,合作形式可以建立在协议基础上,也可以没有协议,以学校购买企业资源、企业无偿提供教学平台或实训实习基地,但不参加其他任何教学活动等,简称为业务合作。在这种形式的合作中,企业主要为学校提供教学需要的资源,并从中获取经济利益。

第四种,学校属于企业内部的一个机构,企业既是投资办学主体也是合作办学主体,可以确定为独资办学。这种形式中,企业是人才培养的主体,对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负责。

统计数据表明,第一种和第三种是合作的主要形式,混合所有制和独资形式占比很低,见表3。

3.企业深入参与职业教育情况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深入程度主要表现在: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共建专业、共同开发教材、共建课程及教学资源、共建师资队伍、共建产学研平台以及对学生的培养等方面。从企业参与办学的四种典型情况来看,除独资办学外,能深入参与职业教育的主要是第一种情况。在这种办学典型情况中,参与的形式基本一致,但在深度上还存在一定差异。

本文从现有合作企业中根据企业类型和规模大小,与其合作学校的数量以及合作深度的表现等方面选取有代表性的企业介绍合作的基本情况。在电商行业中选取阿里巴巴和京东,京东包括北京京东贸易有限公司和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技术行业中选取华为,制造业中选取海尔,服务业中选取中国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合作地区情况:六个企业涉及到的省份有东部地区的江苏、广东、天津、北京、辽宁,中部地区的湖南、湖北、河南、黑龙江,西部地区的四川、贵州、内蒙古、陕西、重庆。

企业不同地区合作项目及内容:在东部地区,有共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企业培训合作学校教职员工,对学生采取适合企业生产的人才培养模式;或者开发在线开放课程,共建课证融通体系,为师生提供认证培训和服务;也有和企业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合编少量专业教材等活动。在中部地区,有共建产业学院和“创新创业实训孵化中心”,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以及提供顶岗实习机会,让学生在校内参与带薪实训活动,为师生提供企业认证培训;也有企业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企业教师到学校授课,并为教师提供企业实践等。在西部地区,参与度较高的是华为和阿里。比如,成立由华为、教育集团、学校三方共同参与的混合所有制ICT学院,华为全程参与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共同开发工学结合特色教材,引入华为职业认证体系和认证标准,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中全面植入华为ICT认证课程,并为部分教师提供培训服务。阿里巴巴(中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也与唯一合作的学院建成“新零售人才孵化基地”,公司承担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研发,承担了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开发,承担不少于135课时的教育技术服务,提供3~5名教师的免费培训,与学校成立了学习、教研、双创中心平台。

三、各区域企业参与度的比较

(一)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分类情况

从企业是否具有教育服务性质看,在东、中、西部,非教育服务类性质企业数量占比最多的是东部地区,教育服务类性质企业数量占比最多的是西部地区。各省教育服务与培训类企业数量排名前五的省份为山东、江苏、河北、重庆、湖南、黑龙江,其中占比最多的是山东,有26家,占比为25%;而江苏有21家,占比只有5.1%。非教育类性质企业数量各省统计排名前五的省份为江苏、山东、广东、天津、河北,江苏有392家,占比94.9%,天津61家,占比96.8%,在省际排名中,江苏、山东、河北均排名前五,整体情况与各省产业分布情况大体一致。

(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典型情况

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典型情况中,订单班或现代学徒制等合作,东部地区数量最多,占比也最大,其中占比最大的省份是浙江省,达到92.3%,而中部地区则相对较少,其中黑龙江的占比最多,有64.4%;在一般的业务合作中,三地区平均差异不大,但西部的平均占比最多,比例上升的主要原因是西藏仅有1家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且是一般业务合作形式;在混合所有制中,东部地区总数最多,其中江苏有9家,中部则没有混合所有制办学形式;独资情况相对比较少,每个地区的数量大体一致,仅湖南有2所企业以独资形式参与职业教育。

(三)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项目及内容比较

从代表企业来看,参与职业教育最多的是华为,在7个省份与职业院校有合作关系;最少的是阿里巴巴,只有其教育技术有限公司在重庆有合作院校。海尔作为产教融合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力度也不大。

从合作省份来看,除阿里巴巴外,其他企业都与江苏省的职业院校有不同程度的合作,且整体上东部省份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合作要多于中部和西部,中部和西部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情况基本持平。但同一企业在不同区域的措施存在较大差异,企业在合作中主体作用发挥的专业性不强。

在合作项目上,东部地区的合作项目比较多,合作力度相对较大,程度相对较深。西部地区的合作项目,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力度差异较大,有的合作只是蜻蜓点水,主要为学生提供实习基地,而以华为和阿里为代表的企业则合作力度相对较大,但也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一是合作项目涉及的内容程度不深。整体上合作比较浅的是共建“产学研平台”,在所选的几个代表性企业中,华为、阿里与学校共建了产教融合性质的平台,但是平台的研究功能并没有得到体现。二是共同开发教材可靠性不足,华为、阿里、中铁集团与个别省份的合作院校共同开发教材,但公开出版的比较少,无法证实教材校企合作开发的可靠性。在现有资料中,只有京华航唯实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与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开发的公开出版教材中,有2本在封面上注明了合作企业,但主编仍为校内教师。三是企业提供给校内教师下企业的机会不多,一般企业每年只提供1~2名教师进企业实践的机会,共建师资队伍的力度不大。

四、区域企业参与度差异的原因分析

从上述比较中可以看出,各省企业主体作用的发挥还不足,且各区域之间企业主体作用发挥的成效还存在一定的差异。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方面。

(一)区域企业数量分布的差异

有统计数据表明,中国东部地区产业单位在全国占比为54.5%,而高职院校在全国占比只有37%,见表4。从产业单位比例上,东部省份学校占据了绝对优势。2019年国家统计数据显示,东部地区产业单位中广东、江苏、山东三省占据全国前3名。企业数量的绝对优势必然增加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数量,同时企业之间也会产生群体效应,在一定程度也会增加企业参与的意愿。如华为、海尔、京东等大型信息技术和制造、贸易企业都在江苏省选择了合作院校,这些非教育服务类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增多必然会减少教育服务类企业的参与活动。因此,在东中西部的合作企业中,教育服务性质企业在东部地区平均占比最少,而西部地区占比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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