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技能型社会建设成就、挑战与路径

作者: 韩永强 王莉

中国特色技能型社会建设成就、挑战与路径0

摘 要 建设技能型社会是当前我国的重要社会任务之一。技能型社会作为我国本土话语,天然彰显中国特色,是以中国特色的技能文化和制度为基础、以技能教育和学习服务体系为保障、以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和发挥技能的生产力要素作用为目标的社会形态。当前,我国技能型社会建设已经形成了自身的优势基础,但仍然在技能文化建设、社会资源整合、企业作用发挥、技能人才供需和技能要素贡献度等方面存在建设短板。为此,通过加强技能文化建设、整合技能教育学习资源、完善多元主体共建格局、优化技能人才培养结构以及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效应等举措,将有利于加快中国特色技能型社会建设步伐。

关键词 中国特色技能型社会;成就;挑战;建设路径

中图分类号 G7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2)19-0006-07

随着我国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技能型社会”的战略目标,“技能型社会”正式成为中国政策话语体系中的新概念。目前有研究认为,技能型社会建构是“技能人才个体角色融入社会与促进社会发展的双向过程”[1],具备技能形成制度集合“覆盖全体劳动力”“贯穿劳动力全生命周期”“囊括全产业链需求”等“三全特征”[2]。从我国技能型社会建设视角看,目前还缺乏与技能型社会相适应的职业教育文化软件[3],技能型人才供给也难以满足创新型实体经济的发展需求,而零工经济的繁荣则引发了社会“去技能化”的隐患,技能治理体系的不完善也会导致技能积累水平降低[4],甚至职业教育培育制度与体系缺乏灵活性最终还将阻塞技能人才的发展通道[5]。为此,学者们从多角度提出打造技能型社会的建议,包括积极传承与发扬工匠传统美德[6],充分发挥技能形成制度与保障条件在技能型社会建设动力机制中的重要作用[7],努力构建利益相关者参与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治理体系[8],以及不断健全职教“上下贯通”与普职“左右融通”的教育体系[9],等等。

“技能型社会”作为中国语境下的本土话语,带有本土原创性的色彩[10],因而技能型社会的内涵特征及建设实践也理应立足中国国情、彰显中国特色。基于此,进一步厘清中国特色技能型社会的内涵、特征,及其建设成就与面临的挑战,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进中国特色技能型社会建设路径的探索。

一、中国特色技能型社会的内涵和基本特征

(一)中国特色技能型社会的内涵

所谓中国特色技能型社会,是指基于中国国情与实践,以成熟的技能形成制度体系和立体化的技能教育培训与服务网络为基石,全体社会成员的技能获取与更新常态化,以技能助推人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形态。其核心要义在于使技能这一要素渗透于社会大系统中的每一个细胞内,并深度融入经济、劳动、文化教育与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具体而言,在经济领域,技能作为创新要素将带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成为推动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之一;在劳动领域,技能将推动劳动者从初级劳动市场进入次级劳动市场[11],促进劳动者掌握自身职业生涯发展的主动权;在文化教育领域,技能文化成为时代精神的体现,人人都期许并能够依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与需求,通过适宜的学习途径获得、发展与运用技能;在社会生活领域,技能在整体意义上属于社会能力与社会公共产品[12],全体社会成员共治共享技能发展成果,进而使国民生存力得以显著提升。简言之,中国特色技能型社会,必然是立足中国国情、符合中国自身特点的技能型社会形态。

(二)中国特色技能型社会的基本特征

第一,建成中国特色的技能文化。首先,从精神层面看,“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价值观深入人心,并且全社会形成追求和学习技能的理念和意识。其次,从制度层面看,具有完备的技能教育学习制度与保障机制。再者,从物质层面看,全社会具有多样的技能学习组织机构、分布广泛的技能学习基地、一定数量的技能博物馆、覆盖全产业领域的技能学习资源以及由技术技能人才产出的丰硕创新成果。最后,从行为层面看,技能学习的全纳性与终身性得以落实。不同年龄、性别、民族、身份、职业的社会成员均广泛参与技能学习,终身学习技能的参与率普遍提高,技能成为个体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第二,具备符合国情的完备技能型社会制度。首先,具备完善的技能人才“培—选—用—评—奖”制度,包括以技能启蒙教育、技能学习教育、技能发展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培养制度;以德艺双馨为标准的技能人才选拔制度;以量才使用、人尽其才为原则的技能人才任用制度;以健全的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重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以及完善的技能人才奖励与薪酬分配制度。其次,具备健全的投入保障制度,包括技能教育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制度、技能人才社会保障制度、相关的财政投入保障制度等。再次,具备完善的配套制度体系,包括公平开放的技能交易制度、灵活的技能收益与分配制度、严格的技能教育培训组织认证制度、完善的行业鉴定制度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

第三,拥有中国特色的技能教育和学习服务体系。首先,拥有完善的技能教育与培训体系,学校技能学习和社会技能培训紧密配合。其次,参与主体呈现多元化。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社会团体等众多组织向学习者提供技能教育和培训服务,并具有较高的合作程度。再次,技能学习渠道灵活多样,技能学习者可以打破时空限制,按需获取技能学习资源,接受技能实践训练。此外,技能教育学习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社会能够为全体成员提供相对充足的技能教育学习资源,每个社会成员都有机会平等地利用技能教育学习平台资源满足学习需求。

第四,拥有新时代发展所需的强大技术技能人才队伍。首先,技术技能人才成为社会的基础性人才之一。不同技术层次、不同专业领域、不同地区的技术技能人才总量充足,结构科学合理;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占比较高;技术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水平显著提升,能有效应对产业升级与经济变化对技能要素的新需求。其次,基本实现全民掌握技能、终身学习技能。每个适龄劳动者或潜在劳动者都至少掌握一项或多项职业技能,能够满足其学习、生活或从事生产劳动的技能需要。同时,技能成为劳动者终身学习的重要内容。

第五,技能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力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根据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劳动技能和生产经验共同附着于劳动者,成为生产力中起主导作用的重要要素之一。劳动者所拥有的劳动技能的高低,对社会生产力有直接影响。从本质上讲,中国特色技能型社会建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内在要求。即通过多种举措激励和保障劳动者追求、获得和提升科学文化素质、技术技能和职业化水平[13],并使之与新时代先进生产力发展方向一致,满足生产力发展要求,促进生产力进步。换言之,中国特色技能型社会构建的关键在于形成一种能够将劳动者所拥有的劳动技能和生产经验高效转化为行业生产力的有效机制,使技能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不可或缺的重要要素。

二、中国特色技能型社会建设的主要成就

(一)技能文化建设初显成效

目前,我国倡导的“国家重视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拥有技能,人人学习技能”的文化理念正逐步落实。一方面,积极推进学校技能文化建设。除了大中专院校开展的各类技能文化建设活动外,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实施职业启蒙教育,培养普通中小学生学习和掌握技能的兴趣和意识,真正实现技能教育从娃娃抓起。另一方面,着力扩大技能文化社会影响。一是通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国家级和地方级奖励制度,加强对“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宣传。二是在企业等机构推行“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岗位制度,以及建设各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打造技能人才成长的制度平台。三是充分借助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等多种方式宣传技能文化。例如,2015年央视推出的《大国工匠》系列节目,就产生了十分广泛的社会影响。此外,积极加强技能文化教育基地建设,使其成为传播技能文化的重要阵地。例如,我国各地陆续建成或正在建设一批以职业教育博物馆、职业教育数字博物馆、职业教育展览馆等为代表的职业教育文化传播基地,积极建设多种类型的职业教育研学旅行示范基地和面向社会的职业启蒙和职业体验基地,旨在通过积极探索职业教育文化建设试验区等新型模式,激发全社会参与技能学习的热情,使技能学习成为全社会成员的自觉行为。

(二)技能人才制度不断完善

第一,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我国建成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层次结构较为合理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2021年,我国共有职业学校1.13万所,在校生3088万人,基本建成了“中职—高职—本科—研究生”多层次贯通的职教人才培养体系。与此同时,我国积极推进“双高计划”,高职教育及专业建设质量不断提升;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发展迅速,人才培养结构渐趋合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持续完善,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主体性作用日益加强。特别是近十年来,随着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成熟,校企合作、双元育人制度进一步健全;“双师型”教师培养制度日益加强;“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不断深入,这些都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二,在技能人才培训方面,中国特色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建成了政府引导、企业和院校等机构积极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积极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为毕业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创业人员、特殊人群等全体城乡劳动者提供技能培训;积极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度,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提供平台;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进一步强化企业作为技能培训主体的地位。企业以新招用员工与转岗员工为主要培训对象,与学徒、职业院校等教育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培养企业所需的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技能人才。

第三,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技能人才选拔、使用、评价、奖励制度。在技能人才选拔方面,贯彻落实“德技兼修”的人才选拔标准。在技能人才使用方面,对行业企业不同岗位的技能人才提出了不同的技能要求,实现人职匹配。在技能人才评价方面,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地方政府积极出台配套政策,初步形成了完善的技能人才分类考核评价制度。在技能人才激励方面,积极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组织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激励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积极探索“新八级”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出台《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完善了技能人才补贴制度;形成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充分发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一批有影响力的表彰奖励制度的示范效应。

(三)技能型社会建设保障逐步加强

第一,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促进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政策和法律法规。2000年以前的政策重在技能教育体系的建构,包括调整中等职业教育结构、多主体参与办学、引入市场机制办学等,1996年出台的《职业教育法》标志着技能人才培养走向法治化轨道。2000年之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日益受到重视,国家提出打造技能中国的目标,强调技能人才是强国之基。近五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技能型社会建设的相关政策,有力推进了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步伐,具体见表1。2022年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则首次将“技能型社会”写入法律,进一步为我国技能型社会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出台了富有区域特色的相关政策和法律。例如,河南省出台《“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山西省出台《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技能山西建设的决定》,云南省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能云南”行动的意见》,贵州省出台《2022年度“技能贵州”行动实施方案》,宁夏出台《“技能宁夏行动”实施方案》,等等。此外,教育部、人社部等与地方政府合作推进 “技能甘肃”“技能内蒙古”“技能安徽”“技能新疆(技能兵团)”等一批部省(区)建设项目。简言之,从国家到地方,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持续完善为技能型社会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经典小说推荐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