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技能型社会构建的文化逻辑
作者: 袁平凡摘 要 技能型社会是一种具有崇尚技能的价值、制度和行为的社会形态,旨在促进技能的生成积累、流转配置和升级迁移,从根本上平衡技能内部属性和效用之间的紧张关系。构建技能型社会,有利于实现我国工业叠加期产业转型升级的历史使命,从而推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和个人全面发展。从文化历史结构逻辑看,技能型社会构建要求国家、社会和个人等在文化传统和现代之间实现良性互动,平衡好趋同化和差异化。从文化内在结构逻辑看,技能型社会构建可以从三个方面实现变革:一是塑造以“自由”“正义”和“法治”为核心,以“创新”“责任”“学习”“协作”“工匠”和“勤劳”等为特色的价值体系,发挥价值引领作用;二是建立健全落实以“尊重技能人才主体地位”“保护技能人才合法利益”和“促进技能学习”等为内容的制度体系,发挥制度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性功能作用;三是通过“叙事”“活动”“编制技能规则”“展示技术人工物”等形式的仪式系统,发挥仪式符号生成作用。
关键词 技能型社会;文化逻辑;历史结构;价值引领;制度保障;符号生成
中图分类号 G7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2)19-0013-07
2021年4月,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创造性地提出构建“技能型社会”的理念,以期形成“国家重视技能、社会尊重技能、人人学习技能和人人拥有技能”的社会形态。同年7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提出“技能中国行动计划”。同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技能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到2035年,技能型社会基本建成。“技能型社会”的构建,无论是对于促进个体立业创业,还是对于推动我国产业转型升级以及“创新型国家”的形成,均具有重大意义。
塞缪尔森·亨廷顿认为:“我们从纯主观的角度界定文化的含义,它是指一个社会中的价值观、态度、信念以及人们普遍持有的见解。”[1]组织行为学者罗伯·高菲则直截了当地声称:“文化,就是这里的办事方式”[2],亦即文化是一种社会价值评判系统,可描述、诠释社会形态,亦可整合国家、社会和个人的观念及行为,从而构建新的社会形态。文化结构主义学说认为,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文化常常体现为“记忆”“习性”和“模式”等,并与历史传统有着深刻的结构关系。同时,该学说还认为文化内涵包含价值、制度和仪式符号三个层次;三者相互交织、彼此推动。其中,价值决定制度内容和仪式符号,制度保障价值,仪式符号生成价值及制度内容,等等。因此,文化具有独特的内在逻辑结构。一般来说,人们正是从文化的历史结构逻辑和内在结构逻辑描述、诠释社会形态的,也是从文化的这两个结构逻辑构建新社会形态的。
本文拟阐述技能的特性与文化之间的效用机制,从文化视角再定义技能型社会,揭示技能型社会构建的现代性诉求,并立足我国文化传统性和现代性之间的关系认知,思考我国技能型社会观念、制度和符号构建路径。
一、技能型社会构建背景及目的
2020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用三个“仍然”对“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形势做出判断:“发展仍然处于战略机遇期”“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3]体现在技能供给方面,就是技能短缺和技能失配现象突出,无法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因此,提出建设技能型社会的重大时代背景之一是我国经济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矛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提升供给体系的韧性和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破除制约经济循环的制度障碍,推动生产要素循环流转和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4]。可见,技能型社会战略的直接目的,是基于要素禀赋理论,实现劳动力要素中技能禀赋的生成积累、流转配置和升级迁移:一方面,发挥技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以支撑大国制造;另一方面,发挥技能迁移作用,以支撑大国创新。
当然,技能型社会的提出还有一个重大时代背景,即我国确立了“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因此,技能型社会战略深层次的目的隐喻是实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其一,以“人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为价值追求,推动全体成员能够依靠技能立业,解决现实的生存问题;激励每个个体依靠技能创业,实现创新发展。其二,以“全面发展的人”为价值追求,推动个体通过学习、掌握和运用技能,在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中丰富人生体验,实现自尊和价值。其三,推动利他性社会观念的形成,形成动态、弹性和良性的和谐社会。当下,以“内卷”为代表的高频流行词汇所指向的非理性内部竞争愈演愈烈,技能型社会的提出无疑为个人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新思维、新舞台。
技能型社会提出的更深层次背景,则是我国长期普遍存在的轻视技能的社会文化结构传统。在这一背景下,有必要更加系统地深层次思考和探索我国技能发展的观念和方法。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用描述性语言,从三个主体视角阐述了技能型社会的特征,即“国家重视技能、社会尊重技能、人人学习技能,人人拥有技能”。其一,国家重视技能,是从国家责任角度进行的阐述;其二,社会尊重技能,是从社会伦理角度进行的阐述;其三,人人学习技能、人人拥有技能,则是从个体主观角度进行的阐述。
“总体来看,技能形成是一个比职业教育和培训更广泛的概念。其把个体的技能发展放到更复杂的背景和视野下,考虑多方利益主体对于技能开发的影响。”[5]“技能型社会”和“技能中国”尽管分别是由我国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但是,技能型社会如何构建,并不仅仅是教育或者劳动力培训、劳动力市场等层面的问题,也不仅仅是个体认知和行为模式的问题,从更为开阔的视野来讲,涉及社会观念、国家制度和群体行为,等等。
二、文化与技能型社会的结构关系及更深层次的现代化诉求
技能型社会构建行动旨在促进我国技能生成积累、流转配置和升级迁移,实现经济发展诉求,同时内在地包含着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等诉求。从社会内部要素诸如技能、技术、经济社会之间的关系来讲,技能型社会构建还包含着深刻的现代化诉求。
(一)文化对于技能型社会的决定性作用
一般而言,技能具有隐秘性、个体性、差异性和周期性等属性,所以一个国家或者地区技能基础效用和迁移效用能否呈现,取决于技能与个体、技术、政治、经济和社会等要素之间的结构功能关系。
“身体图式作为‘原始技术性之生成’,一方面说明身体能力不是特定的,而是随着情景性不同而不同;另一方面说明身体在不同的知觉处境中存在不同的身体习惯和身体技能。”[6]借用“身体技术”哲学将“技术”表述为“身体”的“拐杖”的形象说法,技能或许就是介于“身体”和“拐杖”,亦即“身体”与“技术”之间的身体动作、知识和能力等。首先,技能效用直接取决于个体的认知和行为模式,即个体内在的禀赋、欲望、需求、情感、思维和价值取向等。其次,技能效用也取决于技术的内容、特征和性质。另外,个体认知与行为模式、技术内容与特质等又与其所处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等外部要素密切相关。
文化结构主义观点认为,文化观不仅直接左右个体认知和行为,而且通过影响个体赖以存在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影响个体的认知和行为模式。也就是说,文化观念是影响技术以及技能生成积累、流转配置和迁移升级的外部结构的深层次因素。这种影响至少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文化传统对技能的影响,即个体技能活动中的认知和行为等总是受到体现为“记忆”“习性”和“模式”等的文化传统左右,体现为技能与文化存在历史结构关系。其二,文化对技能影响深刻。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价值观念、政治经济社会的制度和行为等各个层面,均深刻受到当下文化观念的影响,体现为文化与技能社会存在内部结构关系,即文化通过观念、制度和行为模式等各个层面全面影响技能认知、情感、态度和行为,等等。
1.文化与技能的历史结构关系之观念反思
我国历史上漫长的封建社会形成的以“尊尊君为首,亲亲父为首”为核心的伦理纲常,导致我国社会传统观念是重视等级、轻视平等;重视威权、轻视自由;重视农业、轻视工商业;重视伦理、轻视科学技术和技能;重视归纳思维、轻视演绎思维。这些观念及其行为模式,不利于市场经济的生成、发展和宪政的形成,无法为技能进步并衍生技术创新提供外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其一,个体技能活动“局限”于家庭伦理关系为核心的工具理性,即国家、社会和个人价值体系的核心是家庭伦理,且居于价值位阶首位的也是家庭伦理,而非技能和技术或者其他,相应地,我国文化传统缺少科学精神、理性精神、批判精神和创新精神,等等,以致于技能无法内生技术;同时,技能缺乏技术的牵引。其二,个体技能活动缺乏现代公民观和社会责任观念的支撑,不利于技能和技术的发展进步。其三,这些传统认知及其行为模式所形成的超稳定的社会结构,阻碍市场经济在中国传统社会内部发生或者成熟,不利于技术进步以及技能的规模化、标准化、客观化、法治化和市场化,等等。马克斯·韦伯是从文化与社会关系的角度揭示包括我国在内的东方国家市场经济没有内生发展的原因,亦揭示了文化与技能、个体、技术、政治、经济和社会等要素之间关系体系中的决定性地位。如今,这些“记忆”“习性”和“模式”,仍然深刻影响着社会成员的思维方式和行为选择[7]。
2.文化与技能的内部结构关系之制度反思
制度是社会文化结构的显性体现,直接决定个体技能活动的行为选择,最能够反映文化与技能社会内部结构关系。“总体而言,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一样,我国市场体系不很发达,还存在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重要特征,目前为止,尚不具备完全充分配置和整合技能、技术和资本等要素的市场机制。我国尚未形成一个介于完全垄断与完全竞争之间的市场结构。”[8]此外,“市场失灵”问题一样存在,阻碍技能要素的生成、扩散、配置、升级和迁移。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就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而言,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和落实的缺陷,会导致整个社会技术扩散产生的技术溢出效应的吸引力降低,无法实现技术牵引,优化技能,“即赋有充分非技术劳动供给的第三世界国家由于专门地生产密集使用非技术劳动力而使得他们常常发现自己被关进一种使其在技术和非技术性活动上的‘比较利益’永久存在的停滞处境中”[9]。
就政府治理制度而言,由于政府职能不清,常常会破坏市场经济交易规则,增加整个社会技能活动的交易成本。“官本位”的观念对制度有深刻的影响,“放管服”尚待进一步改革,市场化法治化社会化营商环境尚待持续优化。行政许可事项繁杂,资质资格许可重叠,不必要的备案登记和年检认定过多。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没有体现便利、高效、有序的行政原则和市场原则,企业破产和自然人破产制度尚未建立健全。就劳动力市场制度而言,劳动力要素市场体系尚待健全统一,劳动力和技术技能人才在城乡、区域和不同所有制单位间的流动障碍尚待进一步破除。
就教育和培训制度而言,目标优化、分工合理、高效协同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治理制度体系有待健全和落实。职业教育领域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教学模式有待切实推进,职业教育类型化特征不明显,技能适应性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10]。职业培训制度没有充分实现系统化、扁平化、敏捷化和市场化,无法满足技能学习、生成和发展要求。
(二)技能型社会构建的现代化诉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正是基于要素禀赋、尤其是劳动力要素参与世界市场分工,迅速发展成为制造大国,赢得世界市场巨大的“人口红利”。这个过程,实际上是技能突破隐秘性、个体性、周期性和差异性的负面桎梏的过程,亦即发挥技能基础效用和迁移效用等正向动能的过程。具体表现为在技术、资本、知识和教育等要素的共同推动下,优化、更新和赋能技能,改善和提升我国劳动力要素结构和内容,叠加劳动力数量优势和市场潜力优势,推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进步[11]。这个历史过程同样是我国坚持改革开放、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过程,也是我国吸收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和扬弃本土传统文化的过程,其结果是,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观念、制度和行为自改革开放以来实现了深刻变迁和巨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