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家风建设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价值意蕴与逻辑路径

作者: 罗星


摘    要:家风建设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具有浓厚的思想政治教育意蕴,在思想内涵和立德树人等方面与“思想道德与法治”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具有高度的契合性。注重家风建设在“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中的重要地位,对于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厚植家国情怀,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筑牢理想信念根基,锤炼个人品德、提升法治素养具有重大意义。因此,高校应从理论与实践等方面进一步研究家风建设融入思政课的教学逻辑。

关键词:家风建设;“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价值意蕴;逻辑路径

中图分类号:G640;G4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24)08-0017-08

一、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构建了“家庭、家教、家风”三位一体的家风建设体系[1]。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这是“家风”二字第一次出现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

中,体现了党对家庭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凸显了家庭的基石作用。良好家风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德治”的重要板块。因此,对于从家庭走入象牙塔,又即将走向社会的学生来说,清楚家风的重要内涵是十分必要的。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的思政课应首先承担起立德树人的重要任务,且“思政课的学习效果和家长、家庭、家风的作用密切相关”[2]389。因此,将家风建设作为思政课的重要内容,并使之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对于通过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培育肩负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时代新人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以“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为例,在深入探讨家风建设内涵与外延的基础上,探寻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内容、道德建设重要抓手、法治建设重要基础的家风建设如何融入思政课教学,以期引导广大学生厚植家国情怀,提升道德素质与法治素养,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智慧与力量。

二、家风建设的内涵与外延

中小学阶段,思政课以学生的生活体验为基础,重在进行道德启蒙和感性认知,教材中主要介绍了一些体现中华传统美德的优良家风案例。以七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中的《家的意味》一章为例,该章节主要是引导学生深入了解家庭、家族的功能,家庭的重要性及家族的确立过程,并领悟“家的内涵”,同时教育学生用实际行动来表达感恩之心。“在大中小学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地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非常必要,是培养一代又一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保障”[3]。为使广大学生成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实际受益人,在以价值引领为导向,重在树立理想信念与使命担当的大学阶段,家庭与家风的内容便应上升为家风建设的问题,且应按照学习的一般规律,首先明确家风建设的内涵与外延。

(一)家风建设的内涵——重在讲透家庭、家风的

“变”与“不变”

1.变:家庭模式与家风内容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及社会的全面深化改革,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引领下,城市规模扩张、农村人口大规模向城市迁徙等社会现象成为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福祉增进的具体表象。相应的,家庭结构也基本完成从

“四世同堂”的大家族向“三口之家”的小家庭过渡,模式日趋减小并固化。同时,又因独生子女时代、老龄化危机、部分地区劳动力不足等多重因素交叉融合,家庭模式趋于多元化,出现“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独身主义”等特殊家庭。家庭结构的变迁推动着中国人的婚姻观、伦理观等的变革。一项工作报告显示,“2022年仅审结的婚姻家庭案件就达183.1万件”[4],这其中不乏新兴科技对家庭的冲击。“婚姻关系自由化”“夫妻关系平等化”等思潮对新时代家风建设既有积极作用又有负面影响。如“泛自由化”婚姻有利于家庭关系平等、团结,同时又会带来责任模糊等问题。

新时代,传统家风内涵正在悄然转变。儒家建立的以血缘和伦理为基础的,以仁和孝为根本的仁、义、礼、智、信的秩序,对古代中国的治理非常重要。例如,“父慈子孝”的关系是“五伦”(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中最重要的一伦,而以家庭的父子映射国家中的君臣,则家是这条秩序链最底端的血缘联系,国由此演变又居于最高端。因此,在父子的对立关系中,会更加强调子对父的“孝”。现代社会中,广大人民仍然重视“孝”,同时也开始关注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与陪伴问题。这就是民主社会中权利、义务对等所带来的法治效应。“父慈”不再只是口头上的要求,其已转化成了与“子孝”对等的义务。“父慈子孝”的传统家风也因此具备了现代意义中的平等内涵。

2.不变:家庭作用与家风意义

在儒家文化影响下,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基本上整个“封建”时期的中国都是遵循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治理思想,“家天下”的概念深入人心。马克思、恩格斯在多部著作中也阐释了家庭的重要性。如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Der Ursprung der Familie,des Privateigenthums und

des Staats)一书中,便认为“现代社会是纯粹以个体家庭为分子而构成的一个总体”[5]182。可见,东西方都肯定了家庭的意义。生产力的进步带来了家庭结构的变化,但并没有影响家庭之于社会、国家的重要性。“家庭的生活依托、家庭的社会功能、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绝大多数人都生活在家庭之中”[2]281,家庭依然是连接个体与社会的桥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6]。正是由于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存在,才能助推一个国家的发展、一个民族的进步、一个社会的和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们从牙牙学语起就开始接受家教,有什么样的家教,就有什么样的人。家庭教育涉及很多方面”[2]282。这种一以贯之的家庭要求就形成了一族家风,而家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社会风气。“尊老爱幼、妻贤夫安,母慈子孝、兄友弟恭,耕读传家、勤俭持家,知书达礼、遵纪守法,家和万事兴”[2]280,都是深深地刻在中国人骨子里,融入中国人血液中,铭记于中国人内心深处的宝贵财富,并成为了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强大精神力量。家风建设的内涵随着时代不断变迁增进,但始终不变的是其传承了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观念,在促进家庭和睦、增进亲人间的友爱、推动下一代的健康发展、让老年人老有所依等方面,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当前,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我们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坚定文化自信。这种“自信”源于传统中国的“家国同构”,付诸于革命时期的“没有国哪有家”的无畏牺牲精神,创新性地转化于“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的改革进程中。新时代,面对生活中的“黑天鹅”“灰犀牛”事件,我们也更需要家庭、家风在社会基层治理中发挥其独特的作用。

(二)家风建设的外延——重在厘清家风建设与法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辩证统一关系

列宁曾说过,“每一概念都处在和其余一切概念的一定关系中、一定联系中”[7]。倘若不能够清晰地帮助学生构建起核心概念的认知链条,那么,学生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也就无法理解由此概念衍生出的一系列理论问题,也就会阴差阳错地走向实践的“岔路口”。因此,在理解家风建设内涵的基础上,还需辩证地看待其与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中的其他重要手段之间的关系。

1.家风建设助推法治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用“十一个坚持”对全面依法治国进行了系统阐释和部署,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其中,第三个“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求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表明,在强化道德对法治支撑作用的同时,要求法治必须承载道德理念。这既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观的辩证继承,又是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历史借鉴。良好家风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部分,“家礼”“乡约”是中华法系的重要渊源。家风建设作为以德治国的重要抓手,成为国家现代化治理手段多样性的软性补充,有利地推进了法治中国建设。

历史逻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法律作为上层建筑,必然与一国的经济制度、文化结构息息相关。中国固有法系是世界古老法系之一,在各大法系之林独树一帜、与众不同,体现了我国特有的民族文化。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的实质便是以礼入法[8],将礼的精神和内容融入法律,并慢慢形成德主刑辅的局面。儒家色彩浓厚的中华法系,以家族主义、阶级观念、家国同构等儒家意识形态为核心[9],在维护家庭、家族和睦的基础上延伸为维护国家、社会的和谐有序。新时代,我国由农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家庭也发生了变化,家族事实难以维持。但文化无法切割,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因“家”而起的法观念、法设置仍需延续,且现代社会中,家庭仍是社会组成的最基本单位。“家文化”不仅是一个民族、家庭的文化,更是一个国家的文化。新家风、新生活、新风俗正在推进新时代“家文化”的形成,这其中自然也包括法治意识在家庭中的融入与传播。因此,中华家文化和法文化与新时代国情相结合,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相融合,是文化延续的必然性所决定的。

现实逻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一方面,“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10]。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二者的结合,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特征,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大方略,是对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总结与继承。现代社会的高度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证明,单靠法律治理存在局限,道德的支撑与补充是必要与必然的[11]。家庭作为实施道德教化功能的重要主体,承担着使人知善恶、辨是非的重要职责。加强家教、家风建设,不断传承优良道德,灌输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有利于形成普遍的法治文化。另一方面,“家风入法”逐步推进,如《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规入法。将重要的道德规范转换成法律法规,实质就是将道德义务的主观权利转换成法律权利与义务统一的立法过程[12]。将家庭建设、家教严明、家风传承入法入规,也是法治进程的重要一环。合理使用家庭规范、优良家风,不仅能够调节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促成和谐,也极大地降低了社会的治理成本。

2.家风建设引领党风廉政建设

一方面,弘扬红色家风,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法治思想概括总结为“十一个坚持”,其中,最后一个强调在法治道路上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

键少数”。家文化中,领导干部的言行易受家庭影响。通过对近几年发生的腐败现象进行分析,发现了以下2个问题。一是“全家齐上阵”甚至“大小亲戚都沾光”式的贪腐堕落问题突出。许多贪腐官员的贪腐犯罪均与家风败坏息息相关。二是许多领导干部的贪腐堕落过程,往往伴随着嫖娼享乐、搞权色交易等严重违反婚姻和家庭伦理的行为”[13]。可以推断出,领导干部家风的好坏间接决定了党内环境的清朗或污浊,家风的好坏影响到党风政风的清廉及民风的淳朴与否。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必须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家庭方面,党员干部应做到“廉以修身、廉以持家,培育良好家风,并引导家属、子女及其周围的工作人员走正途”[14]。家风建设成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另一方面,“家风入规”,完善党内法规体系。2015年,《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这是第一次在党内规定中把“树立良好家风”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2016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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