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面临的现实困境及建设路径

作者: 王璐 白洁

摘要: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职业教育与产业深度合作的产物,是新时代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载体。文章通过剖析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过程中面临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沟通交流平台未充分建立、实体化运行尚未实现、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匹配性不强等现实困境,总结全国新能源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过程中的一些经验,提出了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的实践路径:完善协同运行机制,保障共同体运行持续稳定;搭建校企沟通平台,促进产教融合发展优质高效;创新实体化运行模式,提高各主体积极性;聚焦“五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适应性,以期为职业教育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产教融合;全国新能源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校企合作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25)02-0023-07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要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支持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牵头,组建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的跨区域产教融合共同体。这是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首次被提出,也为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促进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指明了方向。[1]2023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进一步提出,组建一批产教深度融合、服务高效对接、支撑行业发展的跨区域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自此,全国开启了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建设工作。本研究以全国新能源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为例,总结全国新能源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建设经验,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的实践路径,以期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发展提供建议。

一、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概念溯源及价值意蕴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这一概念聚焦教育界与产业界的深度合作,其发展与演变是我国职业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断改革创新的体现。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作为新型的校企合作形式,对新时代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至关重要,同时也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途径。为更好地推进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需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进行概念溯源及价值解析。

(一)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概念溯源

1.共同体的概念

“共同体”是哲学命题,最早出现在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中,指“人们通过订立公共契约创立共同体”,“公意或群体共识是共同体的灵魂”。学术界关于共同体的概念一直有争议,没有统一定论。其中,获得较多学者认同的观点为,共同体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构成成员因为地域、家族、志趣等自然因素而结合,为满足构成成员的需求为目的而组建的组织都可以称为“共同体”。[2]

2.产教融合共同体的概念

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提到了“提倡产教结合,工学结合”。到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则是第一次专门针对“产教融合”的政策。经过多年发展,尽管“产教融合”已在国家若干政策文件中多次出现,但是学术界对此没有统一的概念。近年来,学术界关于“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研究日趋丰富,对其生成逻辑的探讨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一是产教融合共同体主要是利益共同体。校企合作中只有构建利益共同体,才能促进企业与院校长效合作,实现共赢。二是产教融合共同体不仅是利益相关的共同体,还应该是兼顾情感价值的共同体。校企双方应该在自愿的基础上,以实现共同利益为目标,兼顾情感价值,以实现共赢为目的全面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三是产教融合共同体是利益、情感、文化和责任四位一体的命运共同体。各参与主体应在利益统一、情理交融、开放包容、互融共生方面进行有效联结和深度耦合。[3]

基于此,本研究认为产教融合共同体是职业院校与产业、行业、企业深度合作的产物,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新形式、新业态,对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创新发展至关重要。而关于“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定义在教育部发布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指南》中已被明确,即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由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牵头,联合行业组织、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组建的,跨区域汇聚产教融合资源,能够有效促进产教布局高度匹配、服务高效,对接、支撑全行业发展的产教融合新型组织形态。

(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价值意蕴

1.聚力发展:创新职业教育模式

从工学结合、产教结合再到产教融合,从职业教育集团到产业学院再到产教融合共同体,可以说,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过程中动态演化的新形态,其产生促进了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创新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模式,是产教融合形式与时俱进、深度发展的结果。

2.协同发展:拆除体制机制围墙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由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牵头,组建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按照“产教融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共同体内成员平等合作,原有单位性质和隶属关系不变。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组建实现了职业院校办学层次和隶属单位不同、企业所有制关系不同的跨界,打破了政府办学、行业办学的界限,拆除了体制机制方面的瓶颈性障碍,使“共同体”成为没有“围墙”的一体化产教融合、协同发展共同体,使其成为政府引领、院校主体、企业支撑,市场化、开放型的利益共同体。

3.融汇发展:推进职普融通

整合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成员单位的优质资源,通过机制保障、制度支撑,构建产教融合下校企“共建、共投、共研、共育、共训、共赢”机制。推动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纵向贯通和横向融通;打造科、教、研、创、产平台,在“四链”融合、科教融汇下,做到以行业企业科研和新产品研发成果带动新时代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和办学水平提升;以职业教育高水平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输出支持区域内重点产业发展和转型。

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面临的现实困境

目前,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聚焦于搭建共享平台、加大支持力度、激发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等,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在实践过程中,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仍面临以下困境。

(一)驱动不足:共同体体制机制不健全

机制是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发展的保障。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作为行业产教集聚并发挥产教融合功能的组织,需有健全的促进共同体运行的体制机制。当前,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共同体内存在各成员单位合作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等问题。究其原因,一是在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构建中,政府主要承担着规划者与协调者的关键角色,肩负着引领全局方向的重要使命。然而从当前实际操作情况来看,政府的指导大多集中于宏观层面,如制定指导共同体建设的政策文件等,在微观具体操作细节上的指导尚有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的空间。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政策供给难以完全满足共同体建设过程中的多样化、具体化需求,亟待优化与补充。二是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尚未完善,提升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内驱力的激励机制尚未形成,难以客观、全面地评价共同体运行实际情况与成效,进而不能很好地推进共同体实现实体化运行,限制共同体的可持续发展。三是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作为一种新型的校企合作模式,缺乏统一的监督评价标准和监督评价体系。目前,共同体的评价方式主要依靠的是自我评估和总结,缺乏第三方的参与,导致评价的结果缺乏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沟通不畅:共同体沟通交流平台尚未充分建立

建设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主要目的是发挥共同体内行业、企业、学校各自的资源优势,将学校、企业等人才培养、用人需求的各个环节有机联结,实现校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并动态地加以组合,形成“企业+行业+院校”的综合优势,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功能整合,但目前共同体的沟通交流平台尚未建立。究其原因,一是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长链条、跨区域特性,且涉及企业、学校等多方主体,组织协调难度大,共同体成员间未完全理清产业链上各企业间的上下游关系。共同体内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资源共享机制尚未健全,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平台。二是企业与学校的横向对接精准度不高,限制了双方在技术、设备、师资等方面的合作。三是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纵向贯通路径不通畅,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平台,影响了共同体在人才培养、技术攻关合作等方面的整体运行效率,促进产教同频发展的活力不足。

(三)驱动不足:共同体尚未实现实体化运行

从职业教育集团、产业学院到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实现实体化运行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根本。无论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还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均离不开共同体内各成员单位的紧密协作与协调配合。但由于目前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处于初级阶段,共同体内各方主体存在联系不紧密、运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导致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相脱节,致使共同体的协同性、适应性不足,阻碍了共同体的发展。[4]具体而言,一是尽管共同体成员较多,涵盖了龙头企业、高校、高职院校、科研单位等,但由于共同体是跨区域的组织,成员单位分布各地,受各地政策的影响,导致客观上合作的难度加大、成本增高,同时,也难以整合各方资源。二是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发展时间较短,仅有一年左右的时间,尽管很多共同体在成立之初就构建了“理事会+秘书处+专家委员会”实体化运行机制,但是实际操作层面还存在较大难度,各共同体普遍还未找到实际有效的实体化运行模式。三是共同体是由多方主体构成且成员单位较多,各成员单位间信息沟通机制不健全,学校、企业、行业等的资源共享程度不足,影响了产教融合的深度和广度。

(四)供需不匹配:共同体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匹配性不强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首要任务就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而当前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在人才培养上与产业需求相脱节,培养的人才不能满足产业的发展需求。[5]究其原因,一是专业与课程往往是随着产业结构进行调整的,但一些学校忽视了这一原则,导致开设的专业与产业发展不匹配,课程设置与市场需求相脱节,导致培养出来的人才不能满足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二是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但在实际教学中,一些院校的实训基地不能满足学生实践的需求,实践教学环节往往被忽视,学生的实践能力得不到有效提升。三是教师是人才培养的关键因素,但目前师资队伍普遍存在实践经验不足的问题,难以满足产教融合的要求。

三、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案例解析——以全国新能源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为例

为落实“一体两翼”重点建设任务,聚焦全国新能源行业,服务“双碳”目标,2023年12月10日,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南开大学、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牵头,联合90所学校、8家科研机构、7家行业组织、55家上下游企业跨区域成立全国新能源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经过一年多的探索与实践,全国新能源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全国新能源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基本情况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教育部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产教城融合 打造新时代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标杆的意见》《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指南》等文件要求,同时聚焦全国新能源行业,服务“双碳”目标,充分体现服务国家战略、服务产教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探索并实践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新体制和新模式。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南开大学、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牵头,联合高校、职业院校、企业、科研机构跨区域成立全国新能源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共同体按照“头部企业引领、政府统筹保障、知名专家领衔、本科院校创新、高职院校转化”的建设思路,通过主体聚集和资源整合,构建了产教融合的新赛道,打造了行业领衔、企业领跑、高校助力的体制机制,在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高度契合,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能力方面做出了成效,被列为重点建设的市级产教融合共同体。作为全国性且架构较为庞大的产教融合新组织,在一年多的建设和运行实践中,不断在体制机制、平台构筑、运行模式、“五金”落地和实施路径等方面破题解难,初步形成了以实体化运行为基本特征的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和运行模式,作为全国性新能源产教融合大平台,具备了持续发展的良好前景,能够在产业发展和业态不断改变中为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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