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主体协同共建现代产业学院的模式创设与推进路径

作者: 赵晓山

作者简介:赵晓山(1985—),男,武威职业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高等职业教育、文化创意产业。

基金项目:2022年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校企共建现代产业学院的模式创新和实践路径研究”(编号:2022gszyjy-66)

摘要:现代产业学院作为当前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及科教融汇的一种办学综合体,其生成与发展具有特殊的时代特征与价值意蕴。文章就现代产业学院概念内涵、多元功能、发展现状等问题作了分析梳理。分析了现实困境及共性个性问题;从模式创设、建立机构、共建专业、共育师资、课程建设、开发项目、文化培育七个方面阐释了建设内容和方法;提出了“1+1+N”组建模式、“三个提升”“1+1>2”“1+1+N>2+N”协同效应、“7+X”功能拓展等观点。

关键词:多主体协同;现代产业学院;产教融合;模式创设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24)05-0032-06

现代产业学院作为落实国家教育改革政策、推进产教融合、促进科教融汇的创新举措,已成为职业教育创新办学模式、改革育人方式、拓展办学空间的优选载体。作为近年兴起并快速发展的一种办学新形态,现代产业学院具备建设前景广阔、可操作性强、延伸空间大、模式设定灵活、承载功能多元、产教融合具体等诸多优势,成为突破产教融合不深不实困境的破题之举。本文通过政策研究、文献分析、案例对比,就现代产业学院的概念内涵、类型划分、发展现状、现实困境等予以分析,聚焦学校育人和企业生产两个核心问题,就多元主体协同共建现代产业学院的模式创设、推进路径、建设内容及组织架构等方面作理论阐释。

一、现代产业学院概念厘定、类型研究及现状梳理

“产业学院”于2017年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中被正式提出,经历“萌芽期”“发展期”到“深化期”的实践演进,有深刻的时代背景和社会土壤。

(一)概念内涵厘定

据文献研究发现,普通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对现代产业学院的概念内涵、功能定位、模式机制有不同阐释。如整体属性论、办学组织论、平台载体论、学院论及混合式实体、利益共同体、校企联合体和产业化学院、新型教育共同体[1]等多种认知。在建设主体层面,由于多元主体的视角和需要的差异,致使在现代产业学院的模式设定、组建逻辑、运行方式等方面也存在差别。有高校新型教育实体和二级办学机构、校企联合产教融合办学模式、企业员工培养输送基地、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综合平台等多种定位。依据2020年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在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建设原则等方面作出的设定,结合实践经验,可将现代产业学院定义为:以服务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为宗旨,以培养引领产业发展和从事企业生产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专业人才为目标,汇聚“政、校、行、企、所”等多方资源,融生产、教学、研发、创新、培训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办学模式、人才培养实体、校企合作载体和产教融合联合体。随着建设全面铺开和研究广泛开展,各方对现代产业学院功能作用的理解基本趋于一致,其内涵特质和模式轮廓也越来越清晰。概念界定并不是研究的最终目标,具备多元主体联合预设功能之上的模式创新和推进路径动态设定,应成为研究的重点。

(二)类型划分

有学者对广东、浙江、山东等12个省份所建的部分现代产业学院进行调研,从组建模式和建设主体的角度出发,将其划分为“校企型”“校行型”“校政型”“校行企型”“校政企型”“校政行型”和“校政行企型”七种模式[2],基本涵盖了现有产业学院的所有类型。从功能角度来细分,不同主导方的投入占比与核心诉求决定着现代产业学院的类别属性和功能占比,由此可分为“研究型”“应用型”“生产型”和“综合型”等类别。从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两个教育类型来分析,普通高等教育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偏重于“研发型”,目的是加快建设新学科并推进学科融合发展,培养大批适应和引领现代产业发展的复合型创新人才;职业教育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偏重于“应用型”,目的是立足类型特色,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方式,联合培养适应和从事企业生产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虽然两种不同类型教育下的现代产业学院类型和功能略有区别、各有侧重,但其立德树人的本质属性,以产教融合方式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多方联动共赢发展的核心目标是一致的。

(三)发展现状

2021年底,教育部、工信部遴选全国49所高校,首批立项建设50个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2023年,工信部立项“专精特新产业学院”培育项目141个。从建设的产业面向看,对接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多项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反映出分点布局围绕服务产业迫切需要的建设导向。从分布地域看,地处江苏、广东、上海等经济强省市高校所建的入选居多,反映出区域产业种类多、结构好、规模大是建设及发展的区位优势。从类型占比来看,比例最高的是“校企型”,其次是“校行企型”和“政校行企型”。从建设情况看,截至2023年10月的检索统计,专项出台建设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26个,其中,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辽宁、江苏、浙江、上海、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山西、宁夏已开展了第二批建设;广东省自2018年至2023年开展了四批建设;虽未搜索到北京、安徽、贵州、西藏、甘肃的建设方案,但相关信息显示,均有推进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已成为各省推进产教融合、提升教育质量、推进产业优化升级的有效抓手。2023年,随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开展第二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遴选,其建设发展从试点探索迈入多点推进新阶段,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变化而不断优化,必将带动学术研究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二、现代产业学院高质量发展的现实困境

《指南》发布以来,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顺时应势,掀起了建设现代产业学院的热潮,形成了一批标志性成果。同时,应客观认识到,我国现代产业学院发展历程尚短,总体上处于探索阶段,其建设发展还面临一些制约瓶颈与亟需创新突破之处。

(一)政府相关部门与行业企业参与力度不足

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须有土地、经费、人力、设备、机制等多项保障要素,需政校行企多方协同发力。但目前,大部分现代产业学院的建设主力仍以教育部门和学校为主,政府统筹相关部门主动参与不足,地方产教融合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作用发挥不充分,教育部门推进力度单一,学校联系社会各界的力量有限,主观能动性发挥受制,导致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缓慢及应有功能发挥受阻。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文件针对行业企业参与或开办教育,多以鼓励为主,缺乏明确的实施路径及规定约束。企业的商业属性决定其社会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若利益驱动纤弱或短时间难以实现获利诉求,企业参与则会存在被动性和表面化,导致现代产业学院出现低效率、低质量发展的状态。行业协会作为社会民间组织,权力有限,且难以找到与学校、企业之间的利益契合点,在政府、学校、企业之间发挥纽带桥梁的作用不足。[3]

(二)内部运行治理和基本内涵建设需要提升

部分现代产业学院停留在只挂牌成立、未实体运行阶段,出现了盲目跟风而导致的有名无实现象。在建设实践中,调研报告、实施方案、具体事项因政府职能部门与行业协会参与不足,导致建设前期对产业背景、企业发展及专业面向的分析缺乏全面性、前瞻性和系统性。学校专业水平落后于企业发展需要,导致现代产业学院内涵动力不足。制度建构较产业升级变化存在滞后性,致使制度体系促进任务落实、实现高质量运行发展的统领凝聚力不强。师资结构有待优化,来自学校的教师占比较高,具备理论教学优势,但在操作新设备、传授新技术的实践教学方面存在短板;来自企业的教师多以兼职或暂时性驻校等方式,不能长期投入教学过程各环节,这都将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4]

(三)学校诉求与多元参建主体诉求存在碰撞

《指南》明确了现代产业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在产业学院的功能实现过程中,学校和其他参建方的利益诉求容易发生碰撞,特别是学校和企业两个核心主体在建设理念、管理方式、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认知定位差异。校企双方对培养人才的目标定位不同,对“复合型”人才的认定标准不一,学校对依托产业学院培养人才的规模性、平稳性、长期性、综合性诉求,与企业对人才培养及使用的范围性、灵活性、阶段性、生产性诉求之间存在分歧。教育公益属性与企业逐利属性并存而产生的运行冲突,行业协会参建诉求缺乏有效满足,企业生产流程与学校课程内容不能完全吻合,生产制度与教育制度存在标准差异和过程对接错位,学校的泛行政化管理与企业市场化经营存在机制矛盾,导致产业学院运行存在“两张皮”的现象等。

(四)设置地点与真实产业环境存在物理距离

“引企入校”“引企入教”在职业教育政策链中多有提及,作为当前产教融合的主流方式,“校中厂”“厂中校”模式仍呈现出有利有弊的特征。现代产业学院多依托高校二级学院而建,大部分设置在学校内,虽有利于开展教学及学生管理,但空间制约导致学校与产业存在物理距离,不能让学生置身真实产业环境,不能完全融入企业生产,学校难以与企业同频共振产生“化学反应”和“成果溢出”。若产业学院设置在产业园区或企业内,既会增加企业开设场地、购置设备、提供师生学习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投入成本,也会因脱离学校而导致学生培养出现片面性。企业更多将产业学院视为一定时期内基于特定需要而开展的合作,缺乏对校企合作长远规划和阶段性安排,一旦需求消失、企业撤出,产业学院又将面临再寻企业而导致的运行停滞。

三、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模式创设和推进路径探析

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是整体性、系统性项目,建设逻辑应以国家教育改革系列政策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各主体实际需要,科学定位发展思路和建设方向,统筹模式创新、功能划定、内涵建设、现代化运行管理、可持续发展等核心要素,循序渐进、协同推进。

(一)明确类型定位,创设“1+1+N”组建模式

现代产业学院组建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前文划分的七类,基于建设目标和功能定位前提之上的理念创新、牵头主体和参与单位确定,是组建模式创设的首要之义,即要理顺“谁来建”“谁牵头”“谁来管”的逻辑问题。从国内现代产业学院总体发展现状及各地各校的探索实践案例来看,以学校和企业为主办方,政府、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多主体协同的“1+1+N”模式,已成为主流组建模式。从构成主体分析,两个“1”分指学校和企业,是核心主体,“N”代表着政策支撑方(政府)、协同联系方(行业组织)、技术创新参与方(科研机构),是重要支持和参与力量。从功能设定分析,两个“1”分指“教学”“生产”两个核心功能,“N”代表其他功能,如技术革新、项目孵化、创新创业等。坚持“育人为本、产业为要、产教融合、创新发展”四项建设原则,以服务产业发展为导向,围绕《指南》列出的“七项任务”开展建设内容安排,聚力“三个提升”(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水平及针对性适应性,提升服务产业及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升企业综合效益与市场竞争力),应是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的基本遵循。科学分析参建各方诉求,明确各方职责,支持《指南》列出的“多主体共建共管共享”合作共赢理念,就产权关系、投入方式[5]、投资额度、收益分配等问题达成共识并签订合作协议。发挥各方优势拓展延伸功能,实现“1+1>2”“1+1+N>2+N”的协同效应,应成为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的价值取向。

(二)完善组织架构,推进管理体制机制现代化

“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是《指南》列出的任务之一。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管理、发展运行及预期目标功能实现,需要有科学的组织架构和完善的制度体系保障。构建多元一体、统筹领导、精简高效的管理机构,动态调整的院长选聘机制,运行需要的内部部门设置,应成为组织架构搭建遵循的基本原则[6]。因建设类型和功能定位差异,现代产业学院组织架构及治理模式没有统一标准,较为常见也较为成熟的是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组成人员需由学校、企业、政府等多方代表构成,政府应进一步放权赋能,确立现代产业学院法人主体地位,赋予理事会相应的人事权及财权。院长、副院长需选聘懂教育、懂产业、善管理的学校或企业方相关人员担任。谋划建设之初,应成立筹建委员会,立足地方实际、聚焦产业发展、依托优势专业、联合龙头企业、联合行业协会,就建设必要性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形成可行性报告,夯实组织基础、数据支撑和发展依据,真正实现根植专业、服务产业,避免因盲目跟风、随意组建而导致的有名无实。实体运行过程中,亦建立“政校行企所”联席会议,行业专家、法律顾问等咨询委员会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组织管理层、师生和企业工人共同分析问题,听取多方意见建议,共同决策“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衡各方利益诉求,推动可持续良性发展。应加强党的领导,探索现代产业学院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推进党建与业务运行管理相互促进、融合同行,以“多元协同治理”高效运行推进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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