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成员国基于学习成果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设计
作者: 张科丽 陈悦
摘要:为提高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包容性、透明度和时效性,欧盟成员国改变传统以学习时长、机构类型作为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参考依据的做法。基于学习成果对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学习领域及层次结构进行描述,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可靠、透明的资格信息,从而实现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认证、比较、转换和累积功能。欧盟成员国基于学习成果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实践对我国构建国家资历框架背景下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学习成果;欧盟成员国;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维度;功能
中图分类号:G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23)03-0091-06
作者简介:张科丽(1986—),女,博士,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管理、比较职业教育;陈悦(1986—),女,博士,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人事处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管理。
基金项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高校技能型人才全程化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研究”(项目编号:2021SCG26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职业技术教育分会2020年课题“百万扩招政策下以学习成果为导向的高职个性化课程管理模式研究”(项目编号:GZYYB202082)
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是指学习者参加职业教育和培训达到特定标准后所获得的有效凭证,可在劳动力市场、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中流通,能帮助学习者就业与深造[1]。欧盟成员国因社会经济结构、职业教育和培训发展程度不同,对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内容与层次设计也存在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国对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有效识别与认可,阻碍了学习者在欧盟各成员国之间的流动。为此,欧盟成员国基于学习成果对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加以描述,使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能更好地与欧洲资格框架(Europe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for Lifelong Learning,EQF)相适应。
一、基于学习成果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设计背景
欧盟成员国通常以学习课时、学习机构、颁证机构作为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认证与比较的参考依据,而这些参考依据缺乏透明度、可比性和灵活性,已逐渐不能适应学习者终身学习的需要及欧盟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一体化的需要。基于学习成果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通过描述知识、技能和能力的具体内容与层次结构,系统而清晰地呈现学习者完成学习过程后知道了什么、理解了什么和能做什么,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全面可靠的资格信息,增强欧盟成员国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包容性、透明度和时效性。
(一)终身学习的发展需要提高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包容性
受信息化时代知识指数增长、技术变革速度加快以及社会人口结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劳动力个体需要在整个职业生涯发展过程中参与终身学习,以提升就业能力或从事更有价值的职业。根据欧洲职业培训开发中心(European Centr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Training,CEDEFOP)的一项技能预测结果,社会经济发展对高水平技术与技能的需求正在逐年上升,而这类技术与技能主要通过正规教育体系之外的非正规学习途径和非正式学习途径获得,且获得的方式存在灵活性和多样性[2]。为此,在终身学习背景下,欧盟成员国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需要有共同的参考基准和描述规范,以便识别和认证非正规学习途径和非正式学习途径所获得的技术与技能,提高非正规学习和非正式学习的价值。
(二)欧洲资格框架的有效实施需要提高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透明度
为提高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之间的相关性和互认度,欧盟成员国建立了基于学习成果的欧洲资格框架,为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比较与转换提供统一的参照标准。传统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由欧盟成员国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各自设置[3],各国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缺乏统一的参考基准和描述规范,因此,不同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如何与欧洲资格框架建立联系是欧洲资格框架建立后所面临的新问题。欧盟成员国需要对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自身进行改革,通过公认的参考基准和描述方式设计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提高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在内容与层次方面的透明度,实现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认证、比较、转换和累积功能。
(三)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需要提高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时效性
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是联结劳动力市场需求与职业教育供给之间的“桥梁”。一方面,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反映劳动力市场的最新技术与技能需求;另一方面,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也体现学习者经过职业教育和培训后对职业岗位的实际胜任情况。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过时问题日渐显现,有效平衡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供求关系对于提高欧盟经济竞争力至关重要。为确保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时效性,欧盟成员国需要针对劳动力市场快速变化的技术与技能需求,及时调整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具体内容与层次结构。
学习成果是制定职业标准、评价专业能力的依据[4]。同时,学习成果也用以明确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定位、内容、范围和层次,成为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认证、比较和转换的参考基准[5]。欧盟成员国基于学习成果对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维度加以描述,并且基于学习成果对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功能加以改进,对于提高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包容性、透明度和时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于学习成果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维度设计
欧盟成员国基于学习成果对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横向维度和纵向维度进行了设计,在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证书的学习领域和层次结构上达成了共识。
(一)横向维度:基于学习成果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学习领域
学习成果包含知识、技能和能力三个学习领域(learning domain),分别描述学习者在完成学习过程后知道了什么、理解了什么以及会做什么。其中“知识”是指学习者通过学习对信息进行同化的结果,如理论性知识和事实性知识等;“技能”是指学习者完成任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认知技能和操作技能;“能力”是指学习者在工作或学习环境中运用知识和技能以及处理各种社会关系的综合素质,包括学习者的责任感和自主性[6]。欧盟成员国以学习成果的知识、技能和能力三个学习领域描述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用定性描述的方式阐明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定位、内容和范围。一方面,欧盟成员国依据不同职业岗位对学习成果的需求具体描述知识、技能和能力三个学习领域,明确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具体内容及范围;另一方面,不同类别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具有不同的理论和实践比重,欧盟成员国通过权衡知识、技能和能力三者之间的比例关系,明确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定位。
(二)纵向维度:基于学习成果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层次结构
学习成果因知识、技能和能力的繁简难易程度不同具有高低层次之分。德雷福斯模型(Dreyfus taxonomy)根据对概念的理解程度以及对技能的熟练操作程度将学习者分为初学者、高级初学者、胜任者、精通者和专家五个级别[7]。基于此,欧洲职业培训开发中心于2017年出版《学习成果定义编写手册》,对学习成果的表述方式作了具体规定:学习成果的表述包含学习者、行为动词、对象以及背景四个要素[8]。其中,行为动词在描述学习成果层次水平中起到关键作用,布鲁姆的教学目标分类法使用不同的行为动词体现认知领域、动作技能领域和情感领域的不同层次水平[9]。具体而言,依照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顺序,认知领域的教学目标分为记忆、理解、应用、分析、评价、创新六个层次;动作技能领域的教学目标分为模仿、操作、精确、联结、同化五个层次;情感领域的教学目标分为接受、反应、评价、组织、内化五个层次。欧盟成员国通常参考布鲁姆的教学目标分类法,使用精确的行为动词描述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相应层次等级。对象即学习内容和学习范围,是学习者对知识、技能和能力三个学习领域综合应用的深度和广度。背景是指与资格相关的或是学习成果所应用的职业背景和社会背景。以上不同的行为动词、对象及背景反映学习成果的不同层次水平,并且能够以定量的方式划分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不同层次等级。
三、基于学习成果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功能设计
欧盟成员国基于学习成果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以行为主义学习理论和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为设计基础,具有认证、比较、转换和累积功能。一方面,基于学习成果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依据行为主义学习理论强调结果导向性,利用资格的认证功能对学习者的学习结果进行客观测量;另一方面,基于学习成果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依据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注重过程开放性,利用资格的比较、转换和累积功能,使学习者的学习方式和途径更具灵活性和多样性。
(一)基于学习成果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认证功能
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认证是指主管机构对学习者已获得的学习成果是否达到特定预期标准而进行验证并认可的过程[10]。欧盟成员国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认证的对象是学习者实际获得的学习成果,并且基于学习成果的认证依据和认证方式可提高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有效性和可信度。欧盟成员国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认证主要以职业标准、资格标准、课程标准和评价标准为参考依据。其中,职业标准描述特定职业岗位的工作内容及典型任务,并且通过职业分析明确人们从事相关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和能力。职业标准通过描述学习成果需求为资格标准的设计提供依据[11]。资格标准规定学习者从事某一特定职业岗位所需的学习成果,明确授予完整资格与部分资格的基本要求[12]。课程标准依据职业标准以及资格标准所描述的学习成果,明确课程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等信息。评价标准则依据资格标准和课程标准,具体规定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和评价人员要求。在这些认证依据中,学习成果是共同的表述符号,构建了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联系,确保了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认证的有效性。此外,与传统书面知识考核为主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认证方式不同,欧盟成员国基于学习成果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认证方式强调考查学习者在真实工作情境中的技能展示、产品设计与生产活动,综合评价学习者的知识、技能和能力情况(如图1所示)。欧盟成员国基于学习成果的认证方式对于提高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可信度至关重要。
(二)基于学习成果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比较功能
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比较功能主要呈现不同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在内容与层次上的差异程度或相似程度[15]。学习成果是欧盟成员国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描述符(Descriptor)和参考点(Reference point)。一方面,学习成果从横向维度描述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学习领域,区分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类型与范围;另一方面,学习成果从纵向维度描述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层次结构,划分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层次等级。学习成果对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定性描述和定量划分使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之间的相似性和差异性更加清晰。基于学习成果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比较功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有利于实现不同国家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之间的横向比较。欧盟成员国通过比较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中学习成果的内容与层次,确定他国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在本国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体系中所处的层次水平。二是有利于实现同一类型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之间的纵向衔接。欧盟成员国通过比较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中学习成果的内容与层次,明确同一类型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逐级提升的层次结构,从而避免各层级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无法有效衔接的问题。
(三)基于学习成果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转换功能
单元学习成果在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之间具有相通性,即同一单元学习成果可以用于多项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16]。欧洲职业培训开发中心曾对欧盟成员国的IT技术和医疗助理两种职业所构成的横向技能①(Transversal skills) 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各国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包含较多相同的技能和能力,如“与他人交流互动”“在工作实践中遵循安全预防措施”等能力在不同国家和不同类型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中均有体现[17]。欧盟成员国基于学习成果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可以对相同或相似学习成果进行转换,具体体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转换不同行业或不同岗位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学习成果增强了不同行业或不同岗位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之间的相关性,学习者在申请新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时可对已取得的其他行业领域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中相同的学习成果加以转换利用,将此作为新申请资格中的一部分,从而避免相同学习成果的重复学习与重复考核。第二,转换不同学习途径或不同学习方式获得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学习成果增强了正规、非正规和非正式学习途径之间的相关性,使正规的学习途径不再是获取资格的唯一途径,支持学习者通过不同学习途径获取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第三,转换不同国家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学习成果不仅提高了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便携性,方便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在欧盟成员国之间跨国流通,同时也增强了欧盟成员国之间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相关性,实现各成员国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格的相互转换与相互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