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校校行企协同下新型高职现代产业学院构建研究
作者: 陈艳红 陈朝慰 叶陈勇
摘要:在产教融合大背景下,目前国内产业学院建设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形成了一系列成功模式,但也存在着若干问题。文章阐述了现代产业学院的内涵与模式,梳理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以海沧智能制造产业学院的创建及探索为例,研究破解困境的路径与思路,以期为高职院校建设产业学院提供案例参考。
关键词:政校校行企协同;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23)04-0047-06
2020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发布《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首次以两部委联合发文形式聚焦产业学院建设,提出经过4年左右时间,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2021年月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再次要求“推动校企共建共管产业学院、企业学院,延伸职业学校办学空间”。2022年5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提出要健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制度保障,促进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教材开发、培养方案制定、质量评价、教师培养培训、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全过程。在着力解决“产教融合”核心问题上,校企共建共管产业学院已然成为破解困扰职业教育由来已久的产教合和不深症结之关键,促进教育理念更新、教育模式变革和教育体系重构,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政策安排,也是职业教育适应时代发展与产业进步的必然选择。
基于此背景,我校联合多方探索建立了政(政府)校(高职)校(中职)行(行业)企(企业)协同的海沧智能制造产业学院,并针对现代产业学院运行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探索破解路径,以期为当前高职院校建设产业学院提供案例参考。
一、高职现代产业学院的应然特性分析
高职现代产业学院是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产业园区、地方政府等多元主体通过校企、校地合作建立的,在政行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和服务社会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资源共用、价值共创、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多功能集合体,是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组织形态变革的创新性模式,也是实现校企双主体治理结构改革的重要途径[1]。
(一)以现代产业为依托
产业学院的生发逻辑始于为解决行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短缺的问题,为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指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当前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现代产业学院的专业建设逻辑就是紧跟区域产业生态发展,根据产业群—建立专业群—培养人才群的“产业链—教育链—人才链”链对链式逻辑关系,让专业群与产业生态高度契合。
(二)以育人为目标
立德树人,培养满足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本来就是高职院校的根本任务,也是产业学院生存发展的依托。
1.产业学院是培养学生工匠精神的有效载体
在产业学院,学生不仅能够深入学习知识技能,而且可以更充分地了解岗位要求,感受企业文化,感悟“专注、精准、创新、拼搏”的工匠精神对企业品质塑造的重要意义。这种浸润性、直观性的教育引导,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职业价值取向的形成。较之传统校园的学习,这种融入情境、如盐于水的育人方式能让学生更深切地领悟工匠精神的内涵与实质。
2.产业学院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理想载体
限于实训设备的数量及设备技术的更新迭代,当前高职院校仍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学生实践能力不足的痛点。为了补齐高职院校实践教学短板,提升学生的技术素养,职业院校亟需强化与产业的对接,把课堂搬到工厂车间,让技能理论与实际操作、产品生产即时结合,有效提升学生的技能掌握程度。
(三)产业学院是多维参与的有机体
高职院校产业学院面向社会与产业办学,是一种以学生为中心、以人才培养为核心的跨界合作,是由政府、院校、企业、行业组织等多个独立并互相密切关联,有着共同愿景的主体联合投资组建的职业教育办学机构,具备明确的组织运行、资源和利益分配等规则内容,是当前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模式创新。这要求现代产业学院必须打破校企封闭联系局限,与政行企校多方协作,强化与产业学院内外多元主体之间的关系,大力整合政、校、行、企多方资源,形成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共担收益与风险的多方命运共同体,为产业学院可持续发展打好坚实基础。
(四)治理水平现代化
健全的体制机制是产业学院得以稳定发展的关键。为克服传统的“单中心主体”弊端,理想的现代产业学院应是多方力量参与融入,各方权属明晰,组织架构合理,教学运行稳定有序,质量管理完善高效,利益分配科学,制度机制建设能够体现政行校企等多元主体的合作共治和多元治理主体意志的统一,最终能够实现产教融合治理效能的最大化和治理水平的现代化。
(五)突出人才的贯通培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针对职业教育纵向贯通问题,明确提出“要一体化设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各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方案的衔接”。因而现代产业学院应跳出传统中、高、本各层级单独的学历教育局限,更多地根据产业不同层级岗位能力特点,按照人才培养成长规律,通过中高职衔接、高职本科衔接、中高本衔接等一体化人才培养方式,畅通人才贯通培养路径,提升职业教育的适应性。
(六)服务功能复合多元
《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提出现代产业学院“要兼具生产、教学、研发、创新创业等功能”。因而,现代产业学院要在做好教学的基础上,根据外部发展变化,根据产业企业的技术攻坚、工艺精进需要,拓展多元服务,延链、补链、强链,整体形成集“产、学、研、用、创”五大功能为一体的职教共同体,以保证满足产业集群所需的人才供给,实现教育链与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精准对接,进而推动产业学院人才培养精准、有效。
二、职业院校建立产业学院的主要模式
近年来,各地高职院校根据专业、行业的特点成立了一大批产业学院。目前,产业学院的合作模式主要有单一校企合作模式、政校企合作模式、政校行企合作模式三种,主要以培养高职学生为主,各合作模式的特点如下。
(一)校企合作模式
校企合作模式主要表现为单一的企业与单一院校共建产业学院或一个学校和两个以上企业共同建立产业学院。该模式通常由学校牵头并作为主要投入方,企业为辅作为次要投入方。校企合作模式的优势是校企双方诉求明确,合作简单,利益容易协调。弊端之一是产业学院办学专业单一,规模不大,学校和企业均需投入较高的人力和物力成本,企业能吸纳的毕业学生数有限,特别是与“教培型企业”的合作,由于教培机构的主要诉求是售卖实训设备、课程资源和学费分成,不能直接接收毕业学生,因而比较容易出现学校付出许多而得到的成效却很少;弊端之二是该模式中政府参与力度不足,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该模式的办学风险。
(二)政校企合作模式
政校企合作模式主要表现为政府、学校、企业共同组建产业学院。该模式通常是在地方政府牵头或支持下,地方龙头企业与地方职业院校共同开展产业学院合作办学。该模式的优点是政府可提供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能在较大程度上提高学校和企业参与的积极性,推进产业学院顺利运转。其弊端是该类型产业学院不能整合行业资源,在组织区域产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定期收集区域产业经济发展需求等涉及行业工作的任务时不能很好地落地实施,导致产业学院专业群难与区域产业集群紧密衔接,同时也限制了产业学院的办学规模。
(三)政校行企合作模式
政校行企合作模式是由政府、学校、行业、企业共同组建产业学院,该种模式整合了政府、学校、行业、企业四方资源,是目前较为理想的一种合作模式。该模式的优点是产业学院办学可以整合政校行企各方资源,能较好地实现教学链与产业链相对接,进一步促进专业群规模化办学,也有助于培养复合型人才。其弊端之一是合作机制较为复杂,各方协调难度大;弊端之二是目前该模式中的合作院校通常只有单独的高职院校或中职学校,无法实现人才的贯通培养。
三、职业院校产业学院建设存在的问题
职业院校建立产业学院起步较晚,还属新生事物,实践经验不足,不论是在顶层设计、法律规范、运行机制,还是在办学模式、治理方式、管理监督机制等方面,都还未建立起成熟的范式。
(一)政策支持不完善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出台了系列政策支持产业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但从总体上看,宏观指导性政策居多,各地具体支持性政策偏少,还没能形成有效的政策保障、法律保障、服务保障体系。特别是在产业学院的办学权利、权属关系和利益分配等核心关键问题上,制度缺乏开放性和灵活性,校企双方常常因产权界定模糊而难以在权责划分、资产合法权益保护等事务上达成共识[2]。另外,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对于学校和企业合作的宏观调控力度也有待加强,当前尚未建立一个专门机构进行校企合作相关的协调和考核工作。这些核心问题如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产业学院的治理运营和发展。
(二)企业协同育人的积极性仍有待提高
1.企业在投入上仍存顾虑
虽然越来越多的企业逐步意识到参与产业学院办学的重要性,但当面对“人财物”投入时,企业又有所顾虑。他们一方面忧心人才培养周期较长,培养的人才难留住,进而人财两空;另一方面顾虑产业学院盈利能力不足,长期投入性价比不高[3]。
2.企业在育人上缺乏耐心
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在培养目标上不仅要关注学生的知识和技能的培养,也要关注学生的思想政治和素质能力培养。而企业参与办学,往往只关注短期利益,希望能用最少的时间和成本来培养学生的针对性岗位技能,从而导致校企在协同育人过程中容易出现步调不一致。
3.龙头企业参与办学动力不足
职业院校都想与优秀企业、龙头企业合作办学,以期能有效提升人才培养的适应性,但实际上龙头企业参与产业学院办学的动力相对不足。一是龙头企业一般不存在招工难的问题;二是龙头企业参与产业学院办学的初衷更多是期望在标准制定、科研成果落地等方面能助力企业进一步发展,但目前我国职业院校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产业发展,龙头企业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影响了他们参与办学的积极性[4]。一些龙头企业参与产业学院办学,多是响应政府号召或政策需要,在认识上不够到位。而占全国企业数99.7%的中小微企业,在经费投入、人力、技术支撑等方面,都难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也很难形成该产业的人才培养标准。
(三)运行机制不健全
产业学院的运行机制是产业学院得以顺利运行的关键。目前,许多产业学院仍存在着办学运行机制不顺畅、相关利益分配机制不健全、组织机制不明晰等问题。部分职业院校仍习惯性地把产业学院作为二级单位,沿用传统的行政管理体系和机制进行管理,没有根据产业学院的办学特征形成独立的产业学院实体运行机制。尽管合作各方在办学之前通常已达成一致意见,但在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还比较笼统,导致在发生利益冲突时无法有章可循协调解决,更没有经验性的对策措施,这些都为产业学院的运转和治理留下了隐患。
(四)政校企合作不深入
作为产业学院的重要办学主体,企业是否深度参与办学是产业学院成败的关键。实践中,很多产业学院在运行过程中还停留在传统简单的校企合作上,企业参与信心不足,无法成为办学主体,不能深入参与院校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制定。受“企业兼职教师”门槛限制,许多企业导师不能进入课堂参与教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产业学院的办学效果。
地方政府是产业学院建设的主要参与方,但地方政府由于受限于经济条件、产业发展情况,有时很难拿出有效的资源参与产业学院的建设发展;受师资等影响,院校在专业设置、技能培训等方面与企业实际岗位结合度低;因为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院校很难为行业企业有效参与办学提供实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