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修斯的童年哲学:演进、意涵、启示与可能发展
作者: 韦彩云【摘要】童年哲学成为一个专门的研究和教学领域近乎是马修斯一己之力的创举。马修斯的研究展示了童年哲学之于童年研究的统摄作用,和对成人与儿童关系研究以及相关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积极启示。我们应继续借鉴与省思不同文化、地域、时代与学科视角下的儿童/童年观念,在马修斯的童年观之外看到更多元的童年哲学的可能性。
【关键词】马修斯;童年哲学;童年研究;童年价值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24)04-0051-06
童年哲学(Philosophy of Childhood)是一个古老又年轻的研究领域。说它古老,是因为它至少可追溯至古希腊的赫拉克利特对童年的言说。说它年轻,是因为它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才作为一个研究领域确立下来。而这近乎是马修斯(Gareth Matthews,1929—2011年)一己之力的创举,对教育学、哲学和儿童/童年研究等领域影响深远。本文意在梳理马修斯童年哲学的研究进程,把握其童年哲学的意涵并加以审思,以期获得关于童年研究、儿童与成人关系以及教育等的有益启示,助益我国童年哲学和童年研究的发展与深化。
一、马修斯的童年哲学的演进
1.上个世纪60年代—80年代末:理论奠基,踟蹰犹疑
马修斯首次将哲学与童年联系起来是在1963年。当他的大女儿追问“第一只跳蚤从哪里来”时,他开始模糊地意识到幼童也会自发地进行哲学思考。于1973年诞生的《哲学与儿童文学》〔1〕一文,可谓马修斯儿童哲学思想的滥觞。他此后在儿童哲学(children’s philosophy)、童年哲学等领域的重要贡献皆可在该文中找到源流。马修斯还与儿童一起做哲学(philosophy with children,PWC),并开展教师教育,意在保护和激发儿童的哲学天性,帮助成人看见儿童的哲学,以尊重和欣赏的态度与儿童对话。马修斯的童年哲学正是在其关于儿童与哲学的研究与实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他将困惑视为哲学的核心精神,并敏锐地意识到,在面对“儿童天生便会进行哲学思考”这一现实时,成人(包括他自己)总是深感惊异。这让他不禁追问:这种惊异究竟来源于以往接受的何种有关儿童和童年本质的观念。马修斯担忧这种对童年的轻视与误解导向了对儿童的伤害。〔2〕于是,他开始哲学地审思儿童/童年观念,也认为应该有童年哲学这样一门学科对此进行专门研究。
这回应了儿童哲学课程创始人李普曼(Matthew Lipman)1980年的提议: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的童年有权像审美、道德和宗教等领域一样被哲学地审视,成为一个单独的哲学领域,即童年哲学。〔3〕马修斯最初对此表示怀疑,但很快就接受了。1985和1988年,马修斯指导了“童年哲学诸议题”高校教师暑期研讨会。会上他坦言,当时自己谨慎地选择讨论主题,旨在避免向赞助者论证童年哲学和心灵哲学、数学哲学一样,是学术研究的一个合法学科——可见,说服了自己的马修斯当时还没有足够的信心去说服专业哲学家们。但与会者都认为将童年哲学作为合法的研究领域并无困难。这些肯定支持马修斯走过了最早的踟蹰期。
2.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2000年中期:初步成型,不断完善
树立起对童年哲学学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的信心的马修斯,认定“童年,包括人们对童年的观念和提出的关于童年的理论,的的确确值得在哲学层面上检查和批评”。〔4〕1991年,马修斯在曼荷莲学院(Mount Holyoke College)开设“童年哲学”课程,并于1994年出版了《童年哲学》(The Philosophy of Childhood)一书,对童年和儿童发展的理论、人们对儿童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儿童在社会中的地位进行了哲学思考。〔5〕如肯尼迪(David Kennedy)所说,该书展示了马修斯运用分析哲学的学术方法,在学术哲学、发展心理学、认知科学、儿童研究和教育等广阔而模糊的领域中对混乱的厘清,但书的主题结构有点随意,〔6〕呈现了他对童年哲学边界的早期思考。
如此“童年哲学是哲学在童年的应用”的观点,类似于“科学哲学是将哲学应用于科学”,是作为应用哲学的一个分支存在的。但这样类比也有局限性:童年并非如科学般是一门学科,而是一个生命阶段或存在方式。马修斯希望童年哲学成为学术研究、写作和教学中的一个领域,并确保它在未来的哲学课程中占有一席之地。〔7〕也因此,在《童年哲学》的书名中,马修斯使用了冠词“the”,而非“a”或“my”,如科恩(Walter Kohan)所说:“是因为他(也)需要一个被理解为学术领域的存在,以便对该领域做出学术贡献。”〔8〕至此,马修斯为童年哲学建构起了一个初步的理论框架,虽结构松散、边界模糊,但也颇具开放性和延展性。
马修斯在接下来的十余年间不断发展深化这一学科领域。2002年,马修斯首次在“斯坦福哲学百科”(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中为“童年哲学”编撰了词条,指出这一领域需要哲学地审思:童年概念和人们对儿童的态度;关于童年的理论;儿童权利,关于儿童艺术与诗歌的地位和意义的观念;童年历史,不同文化中儿童的比较研究;儿童地位。〔9〕该词条对童年哲学范畴的论述更宽广,更具跨学科性和现实意义,也表明了马修斯认识到了自身分析哲学方法的局限,需要更广阔地与其他学科的学者合作。〔10〕
3.2000年中期之后:谋求作为哲学分支学科的、规范性的童年哲学
如果说马修斯之前的努力主要是构建一门作为应用哲学的童年哲学,其于2006年发表的《一种童年哲学》(A Philosophy of Childhood)一文则呈现了另一种理解童年哲学的方式:一个关于童年的合理连贯的观念体系。如此,童年哲学被提升为类似于美学的哲学新分支学科,〔11〕意在系统地探究关于童年的其他哲学分支学科未曾涉及的基本问题。马修斯指出,任何完备且正当的童年哲学应包括至少五项要素:儿童是谁的观念;童年的善为何的观念;何种认知兴趣和目标适合童年的观念;对儿童道德能力的评估;理解儿童的权利和责任。马修斯陈述了对这五项要素的最低限度的规范性描述,希望借此呈现“任何未来关于儿童的哲学的宣言”,但他也坦承自己的童年哲学并非完备无缺,仍待后人填补其对五项要求的粗略讨论。〔12〕
马修斯于2005年最后一次更新了关于“童年哲学”在“斯坦福哲学百科”中的词条,将检视文学与电影中的儿童形象、堕胎问题等也纳入童年哲学学科的范围。可见马修斯一直在践履构建、完善童年哲学学科的使命。如科恩所说:“相较于将童年哲学界定为学术研究领域方面的工作,马修斯在阐述自己在该领域的立场时明显自信得多。他很早就知道关于童年自己想说什么,但直到其职业生涯后期,他才构想出这个领域的要素。”〔13〕《一种童年哲学》一文是马修斯对自己一直以来关于童年哲学思考的系统性、结构化陈述,是构建一个哲学分支学科的大胆尝试,并仍待后人的丰富与完善。
二、马修斯的童年哲学的意涵
虽然“童年是一个受历史文化制约的概念”这一观念受众广泛,但马修斯认为,如今占主导地位的童年观念仍是亚里士多德式的。他对童年哲学最低限度的五大要求便建基于批判和反思亚里士多德式童年观念的基础之上。
1.要求1:它应包括一个明晰的童年概念,以恰如其分地认识儿童的能力,并相称地尊重其内在价值
受其生物学背景影响,亚里士多德持一种“童年缺陷论”。当今颇具影响的两种童年理论便是对亚里士多德童年观念的继承与发展。一是重演论,认为个体发育重演了种系发育的历史进程。二是“阶段/成熟”理论,认为个体发展以成熟为目标历经了与年龄相关的阶段,阶段间有明显可识别的结构变化,后一阶段比前一阶段更接近成熟。该理论最具影响力的表现是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论,是当代主导的童年理论范式之一。
儿童在哲学与艺术上的卓越才能是马修斯反驳“童年缺陷论”的主要论据。他认为,一方面我们不能说到了某一年龄段个体便一定能达到哲学上的成熟;另一方面,也难以就哲学上的进步取得一致意见;〔14〕而宣称儿童在哲学上的进步复演了哲学发展的历史——认为儿童起初是小小的前苏格拉底哲学家,然后依次是柏拉图主义者、亚里士多德主义者等——更是无稽之谈。〔15〕可见,“阶段/成熟”理论和重演论对儿童的哲学及其发展并不具有解释性。马修斯还用丰富的案例说明,儿童自发、敏锐又清新的哲学思考会随社会化程度的加深而逐渐失落,许多成人的艺术创作在审美与创意上也远不及儿时。这挑战了“童年缺陷论”,打破了将成熟视为崇高的必要条件的偏见,批判了成人对待儿童居高临下的态度,也指出儿童值得成人尊重与学习。
马修斯建议以“童年镜像概念”(a mirror⁃image conception of childhood)代替童年缺陷概念。他对此概念的粗略解释是,童年的优点往往是成年的缺陷,反之亦然。〔16〕对儿童天赋与优势的发现,召唤我们倾听、尊重儿童,珍视儿童为哲学、艺术等学科乃至为整个社会带来的天赐厚礼。〔17〕当然,儿童也需要向成人学习经验、信息、技能、深刻等,良好的教育应帮助儿童在获得成人优势的同时保存其童年优势。
2.要求2:它应清晰地阐述童年的价值,其价值既非由成年的价值衍生而来,也不因后来人生中的发展而贬损
亚里士多德眼中的童年只是成年的预备,童年的善被认为是衍生性的(derivative),其本身并不是善,除非“它有助于或成就了年富力强的成年的善”,〔18〕即有助于儿童成为更好的成人的事物才被认为是对儿童有益的。〔19〕儿童的艺术作品难因其美学价值而被普通博物馆收藏、被社会认可便是体现。〔20〕当代哲学家斯洛特(Michael Slote)也持这一立场,认为童年发生的事主要通过童年的成败对成熟个体的影响来影响我们对整体人生的看法,〔21〕且童年的善与壮年可获得的善相比无甚价值。
马修斯承认,鼓励儿童开展艺术创作有助于成就更蓬勃发展的成人,作品也对儿童周围的人具有情感价值——儿童的艺术具有工具性、个人化的价值。但他也提醒我们:许多儿童的艺术创作比他们成人后的任何艺术创作都更具审美价值。儿童在艺术和哲学领域的天赋与卓越展示了童年的非衍生性的善,让我们质疑“壮年的善才具有首要价值”的观念。他强调,儿童与成人的关系并非面糊与蛋糕的关系,儿童不仅正在成为“有价值的”,而且已然是“有价值的”,甚至在有些方面比日后要成为的成人更有价值。珍视童年、珍视童年的善,不仅不会限制儿童的发展,反而会自然地产生外在价值,是对成年的善。〔22〕
3.要求3:它应为儿童可能拥有的真正认知兴趣留有空间,虽然这些兴趣并不为周遭成人所重视
亚里士多德的儿童/童年观念在认知领域最著名的继承者非皮亚杰莫属。他虽非彻底的亚里士多德主义者,但也以生物发展模式来构想认知发展,以成人的认知结构为标准,视儿童的认知为幼稚的、原始的,认为认知的发展即相对原始的认知结构被更复杂、成熟的结构代替的过程。
马修斯对皮亚杰认知发展理论的批判主要指向其理论前提、概念理解及可能带来的影响。在理论前提方面,马修斯追问道:以成人为标准是否适宜?成人思维定然理性、完美吗?事实上,皮亚杰本人也并非理性和哲学智慧的典范。〔23〕成长的过程一定是克服缺陷、不断进步的过程吗?儿童在哲学、艺术上的才能大力驳斥了这一理论前提。在概念理解方面,皮亚杰理论中所谓的“认知发展”并未考虑到哲学能力,〔24〕对认知有这样的理解,也是因为发展心理学家大多研究的是社会所重视的能力。〔25〕最后,在理论可能产生的影响方面,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将儿童视为智力和情感上的原始人,认定儿童与成人无法相互理解、在文化上彼此孤立,让成人在与儿童交往时充满优越感,限制了儿童、成人以及社会蓬勃发展的诸多可能。
马修斯在批判的同时也强调:“这不意味着认知发展阶段的图式需要被全盘否定。许多认知能力的确是分阶段发展的,可以用皮亚杰的方式进行有效的研究。”〔26〕但我们不应将儿童的认知兴趣与成就限定在成人所关注和认可的、按照阶段序列发展以达到成熟水平的那些方面,忽视包括儿童的哲学这一儿童认知成就最明显的例子在内的其他方面。这会限制儿童发展。成人也不应将与儿童的对话限制在成人因年龄和经验占上风的话题上,这也剥夺了成人向儿童学习、一起重新思考和探究世界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