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家庭功能的潜在分类及影响因素研究

作者: 贾云

学前儿童家庭功能的潜在分类及影响因素研究0

【摘要】本研究运用家庭功能量表对某省16058名学前儿童父母进行调查,对所得数据进行潜在剖面分析发现,学前儿童家庭的家庭功能可分为4个潜在类型:良好型(28.7%),6项功能的发挥水平都比较高;一般型(47.8%),6项功能的发挥水平都处于中等水平;不良型(19.7%),6项功能的发挥水平都比较低;问题解决困难型(3.8%),问题解决功能最弱,情感介入功能最优。家庭居住地、家庭结构、孩子数量/户、育儿方式、父母的年龄和受教育程度对家庭功能的潜在分类有显著影响。研究者建议,应依据家庭功能的类型特征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关键词】学前儿童;家庭功能;家庭教育指导

【中图分类号】G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23)03-0035-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家庭教育是在家庭系统中进行的教育活动,受家庭系统功能发挥水平的制约。家庭功能发挥得越好,家庭成员的身心就越健康。〔1〕研究表明,相较于教养方式等表层变量,家庭功能是更能影响家庭成员心理发展的一个深层变量。〔2〕如研究发现,家庭功能中的亲密度和适应性对青少年问题行为的产生起关键作用。〔3〕

基于以上文献梳理,本研究拟采用潜在剖面分析方法,探析学前儿童家庭功能的潜在类型及其影响因素,以期为相关机构或部门实施适宜的学前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提供依据和建议。

一、研究方法

1.研究对象

通过整群抽样法在某省选取26所幼儿园,邀请在园幼儿的母亲或父亲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参与问卷调查,共收到16058份有效问卷。调查对象中,有12964位母亲(80.7%),3094位父亲(19.3%);母亲平均年龄33.5岁(最小值24,最大值46,标准差4.1),父亲平均年龄34.6岁(最小值23,最大值47,标准差4.3);城市家庭10636户(66.2%),乡村家庭5422户(33.8%);一孩家庭7591户(47.3%),两孩家庭8062户(50.2%),有3个及以上孩子的多孩家庭405户(2.5%);双亲家庭15351户(95.6%),单亲家庭463户(2.9%),再婚或其他结构的家庭244户(1.5%)。父母受教育程度与育儿方式见表1。

2.研究工具

本研究选择依据家庭功能理论编制的家庭功能评估量表〔4〕测量学前儿童家庭的家庭功能。量表包含7个功能维度:问题解决、沟通、角色、情感反应、情感介入、行为控制和一般功能,共计60个项目。其中,问题解决维度(6项)评估家庭成员解决问题(指威胁到家庭完整和功能容量的问题,如家庭生活日常运作问题、家庭经济问题)的能力;沟通维度(9项)评估家庭成员的信息交流情况,如言语信息的内容是否清楚,信息传递是否直接;角色维度(11项)评估家庭是否建立了完成一系列家庭功能的行为模式,任务分工是否明确和公平,家庭成员是否认真地完成了任务;情感反应维度(6项)评估家庭成员对刺激的情感反应程度;情感介入维度(7项)评估家庭成员相互之间的关心和重视程度;行为控制维度(9项)评估家庭在不同情形下的不同行为控制模式;一般功能维度(12项)从总体上评估家庭的功能。量表采用李克特 4级评分法,得分越高,说明家庭功能发挥水平越低。本研究中,量表和7个维度的克龙巴赫 α系数分别是0.93和0.76、0.68、0.628、0.62、0.76、0.60、0.80。

3.数据分析

本研究采用统计软件(SPSS24.0)进行数据管理和描述统计、方差分析和多元回归分析,采用统计软件(Mplus8.3)进行潜在剖面分析。

二、研究结果

1.学前儿童家庭功能的一般水平

本研究中,家庭功能量表的项目均值为2.04(SD=0.364),7个功能维度的项目均值由低至高依次为:一般功能(1.87±0.457)、问题解决(1.89±0.541)、沟通(2.02±0.460)、行为控制(2.12±0.378)、角色(2.14±0.397)、情感介入(2.14±0.547)和情感反应(2.16±0.511)。由此可知,学前儿童家庭的6项具体功能的发挥水平由高至低依次是问题解决、沟通、行为控制、角色、情感介入和情感反应。

2.学前儿童家庭功能的潜在剖面分析

以7个维度的得分为观察变量建立潜在剖面分析模型,对学前儿童家庭功能进行潜在剖面分析的模型拟合度估计。依次抽取2—6个潜在类型产生的5个模型的拟合指标,见表2。由表2可知,拟合信息指标显示的结论并不一致,5个模型的熵值(Entropy)均超过了建议值0.8,随着抽取类型数的增加,赤池信息量准则(AIC)、贝叶斯信息准则(BIC)和样本校正的贝叶斯信息准则(aBIC)的值持续下降。6类型模型的熵值是0.866,赤池信息量准则、贝叶斯信息准则、样本校正的贝叶斯信息准则值最小,但矫正的似然比检验(aLRT)值不显著,因此排除6类型模型。4类型模型的熵值最大,5类型模型的熵值虽小于4类型模型,但其矫正的似然比检验和基于自举法的似然比检验(BLRT)指标也小于4类型模型且达到显著水平。在4类型模型中,家庭(行)归属于每个潜在类型的平均概率(列)分别为0.935、0.911、0.955和0.929;在5类型模型中,家庭(行)归属于每个潜在类型的平均概率(列)分别为0.934、0.901、0.884、0.923和0.951。综合考虑后,选择4类型模型为最佳模型。

4类型模型在7个功能维度的估计条件均值见图1。4个潜在类型(图中折线由下到上依次为类型1、2、3、4)显示出不同的特征。类型1、类型2、类型3的变化趋势相似,类型4的变化趋势比较独特。类型1除在情感介入维度的条件均值高于类型4外,在其他6个维度的条件均值都是4个类型中最低的。根据得分特征,把这一类型命名为良好型,有4598名调查对象的家庭属于此类型,比例为28.7%。类型2的条件均值显著高于类型1、低于类型3,根据这些得分特征,把类型2命名为一般型,有7678名调查对象的家庭属于此类型,比例为47.8%。把类型3命名为不良型,有3169名调查对象的家庭属于此类型,比例为19.7%。类型4在问题解决维度的条件均值是4个类型中最高的,在情感介入维度的条件均值则是最低的,根据此得分特征,把类型4命名为问题解决困难型,有613名调查对象的家庭属于此类型,比例为3.8%。

3.学前儿童家庭功能潜在类型间的均值比较

为探索学前儿童家庭功能的潜在分类是否具备显著异质性,对4个潜在类型的维度得分进行均值比较,结果见表3。由表3可知,4个潜在类型在7个功能维度上均存在着显著均值差异,说明潜在剖面分析能够区分和甄别学前儿童家庭功能的群体内差异,潜在分类有效。

4.学前儿童家庭功能潜在分类的影响因素

为进一步探析学前儿童家庭功能潜在分类的影响因素,在潜在剖面分析的基础上,以家庭功能的潜在分类为因变量,以父母年龄、家庭居住地、孩子数量/户、家庭结构、育儿方式、父母受教育程度为自变量进行多元回归分析,结果见表4。由表4可知,回归模型有统计学意义,表示这些因素对学前儿童家庭功能的潜在分类有显著影响。

在家庭功能潜在分类的回归分析中,不良型被选为比较类型。良好型与不良型相比时,母亲年龄越大,家庭属于良好型的概率越高,但父亲年龄越大,家庭属于良好型的概率越低;城市家庭属于良好型的概率高于乡村家庭;一孩家庭属于良好型的概率高于两孩家庭和多孩家庭;双亲家庭属于良好型的概率高于单亲家庭;育儿方式是“完全父母”的家庭属于良好型的概率高于“祖辈为主父母为辅”“完全祖辈”“其他方式”的家庭;父/母受教育程度是硕士及以上的家庭属于良好型的概率高于父/母受教育程度是大专及以下的家庭。

一般型与不良型相比时,母亲年龄越大,家庭属于一般型的概率越高;城市家庭属于一般型的概率高于乡村家庭;双亲家庭属于一般型的概率高于单亲家庭;育儿方式是“完全父母”的家庭属于一般型的概率高于“祖辈为主父母为辅”“完全祖辈”“其他方式”的家庭,但低于“父母为主祖辈为辅”的家庭;父亲受教育程度为硕士及以上的家庭属于一般型的概率高于父亲受教育程度是初中及以下的家庭,而母亲受教育程度是硕士及以上的家庭属于一般型的概率高于母亲受教育程度是初中及以下、中等职业/技术/师范学校的家庭。

问题解决困难型与不良型相比时,育儿方式是“完全父母”的家庭与“祖辈为主父母为辅”的家庭之间有显著差异:前者属于问题解决困难型的概率较高,后者属于不良型的概率较高。在本研究样本中,问题解决困难型家庭占比最少。问题解决困难型家庭相对特殊,其情感介入功能是4个类型中最优的,但问题解决功能却是最弱的。这类家庭大多是新手父母和年幼的孩子组成的育儿方式为“完全父母”的家庭,夫妻之间有稳定的情感基础、亲子之间有紧密的依恋关系,但可能因父母缺乏维持家庭运行经验或囿于经济条件、生活习惯有待磨合等因素,家庭功能便呈现出这样的状态。而在育儿方式为“祖辈为主父母为辅”的家庭中,祖辈能够帮助幼儿父母解决一些家庭日常运行问题或减轻一些经济负担,但也可能因家庭决策权等问题,给年轻夫妻之间的情感表达、积极亲子关系发展带来影响。

三、讨论

1.学前儿童家庭的一般状况

本次调查发现,样本中,95.6%的学前儿童家庭是双亲家庭结构。费孝通把父母和子女比作社会结构中真正的三角,认为如果三角失去一条边,子女从父母那里得到的爱和教育便不完整了。〔5〕可见,双亲家庭为主的家庭结构为学前儿童家庭教育提供了比较稳定的结构环境。本次调查还发现,学前儿童的父亲和母亲中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比分别是60.1%和58.9%,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占比分别是17.5%和20.2%,说明学前儿童父母的受教育水平较高。可见,学前儿童父母较高的文化水平为学前儿童家庭教育提供了良好的文化环境。本次调查还发现,53.2%的学前儿童家庭的育儿方式是“父母为主祖辈为辅”,25.5%是“完全父母”,父母的高育儿参与率保障了学前儿童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落实。

2.学前儿童家庭功能的一般水平

本研究发现,样本中,学前儿童家庭功能的平均水平为中等水平,相对薄弱的3项功能是情感反应、情感介入和角色。情感反应和情感介入功能相对薄弱,可能与中国家庭重情感但家人之间羞于或不善于表达情感的特点有关。一项调查显示,在中国,患上“家庭情感表达尴尬症”的人群相当普遍,超过30%的受访者认为“家人之间不好意思说爱”,约40%的受访者“想表达,但找不到合适的方式”。〔6〕学前儿童家庭的角色功能相对薄弱,可能与社会性别角色变化及年轻父母对性别角色的认知有关。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年轻女性尝试摆脱传统家庭性别角色的束缚,另一方面,许多男性还拘泥于传统的家庭性别角色分工,不能胜任社会发展对男性提出的新角色要求,在照料和教育孩子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有限。

3.学前儿童家庭功能的类型特征

本研究通过潜在剖面分析发现,学前儿童的家庭功能存在显著的群体内差异,可分为4个潜在类型。其中,良好型、一般型和不良型家庭的问题解决、沟通、行为控制功能均优于角色、情感介入和情感反应功能。问题解决困难型的情感介入功能最优,但问题解决功能最弱。良好的情感介入有助于家庭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如父母对子女积极的情感接纳和回应能够促进子女心理和行为的健康发展,〔7〕但低效的问题解决会削弱家庭教育效果。因此,为这类家庭提供问题解决方面的指导服务,有助于其家庭教育的开展。

4.学前儿童家庭功能潜在分类的影响因素

本研究发现,家庭居住地区、父母的年龄、家庭结构、孩子数量/户、育儿方式和受教育程度显著影响学前儿童家庭功能的潜在分类。城市家庭的家庭功能优于乡村家庭,可能与城市社会发展水平高于乡村有关,家庭系统是社会系统的子系统,其功能与社会系统的功能成正相关。母亲年龄越大则家庭功能越好,而父亲年龄的增长却有相反的效应。这可能是因为,囿于传统的家庭性别角色分工,母亲投入家庭的时间和精力一般多于父亲,母亲往往会承担更多的家务活动和家庭关系建设活动,她们的经验随年龄的增长越来越丰富,因而对家庭功能的贡献也就越多;父亲的情况则相反,他们一般把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投放在获取社会成就上,在家庭中更多处于被照顾者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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