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祖辈参与养育”问题研究现状及未来研究建议

作者: 吴昊 郭冠群 刘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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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研究采用词频-逆文本频率指数统计法,从“祖辈参与养育”相关研究文献中提取高频词,并对相关文献进一步梳理分析,结果发现:“祖辈参与养育”领域的研究中存在多概念并存、概念混用、指代不清的问题,反映了研究者对祖辈参与养育的本质属性理解的片面性和差异性;对不同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界定的差异进一步引发了研究中的价值取向、养育模式划分上的一些问题,使得祖辈参与养育的社会、家庭及个体生命价值难以得到正视,对其在养育中面临的困境和支持策略的研究和实践指导也缺乏针对性和指向性。基于此,本研究对未来开展相关研究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家庭教育;祖辈参与养育;概念界定;价值取向; 养育模式划分

【中图分类号】G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23)04-0038-06

中国传统家庭儿童养育中,祖辈历来是重要参与者。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及新生育政策的实施,特别是职业女性数量的增加,家庭及社会对祖辈参与养育的需求进一步提升。我国学者对祖辈参与养育的研究起步较晚,可追溯至20世纪90年代。纵观整个研究历程,分析众多具体研究发现,该研究领域存在多概念并存的问题,如“隔代教养”“共同养育”“祖辈抚养”“代际合作育儿”等概念都被用于指代有祖辈参与的家庭养育实践。概念界定决定着研究的内容边界和研究方向,是问题研究的起点。因此,本研究拟对国内祖辈参与养育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分析祖辈参与养育的概念界定及内涵发展演变、研究取向及养育模式划分等内容,尝试厘清相关研究的发展脉络与内部逻辑,以期为后续提高家庭养育质量、营造更加友好的抚幼养老环境等相关研究和实践朝着“做有用功”方向的开展提供方法、方向借鉴。〔1〕

一、“祖辈参与养育”研究中的概念界定及内涵发展演变

(一)核心概念的使用与界定

为探究我国研究者对祖辈参与养育这一家庭养育实践的概念及内涵的理解情况,本研究先在知网进行相关关键词检索,再通过词频-逆文本频率指数的统计方法(TF-IDF, term frequency-inverse document frequency)进行文本关键词提取和词频分析。

首先,以“隔代教育”为关键词在知网进行检索,共找到1119条结果;以“隔代教养”为关键词,共找到319条结果;以“隔代抚育”为关键词,共找到52条结果;以“隔代养育”为关键词,共找到68条结果;以“祖辈参与”为关键词,共找到3条结果;以“祖辈教养”为关键词,共找到41条结果;以“祖辈抚养”为关键词,共找到3条结果;以“代际合作育儿”为关键词,共找到2条结果;以“祖辈共同养育”为关键词,共找到24条结果。这表明,当前针对祖辈参与养育的研究中,因研究目的和角度的不同,形成了几种不同的概念。

为更直观地展现已有相关研究中的侧重点及方向,研究者进一步剔除所得检索结果中写作不规范、质量不高或与本文研究相关度不高的文献,最终选取文献72篇。将这些文献的摘要合并成一个文本,采用哈尔滨工业大学停用词表过滤掉文本中的无效词汇后,计算每个词语的词频(该词语出现的次数/文本总词语数量),词频较高则说明该词是研究者在该领域使用频次较高的词语,有较高的表征性。由提取的高频词生成的词频云可展现当前该研究领域的主要共同话题(见图1)。

为探究不同研究者在以某一特定概念为核心概念的具体研究中,对祖辈参与养育这一养育实践的理解和诠释,本研究采用词频-逆文本频率指数统计方法对72篇文献一一进行分析,归纳出每篇文献中的高表征性词语,共72组,每组10个词。以小组为单位,对72组词进行归纳分类,得到三类词组群,分别以“隔代**”“共同养育”及“代际合作育儿”为高频词。分析结果显示,以不同概念为核心概念的研究中,其各自文本中的高表征性词语群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这表明,研究者们对“祖辈参与养育”概念的理解、界定和诠释存在一定差异。在三类高频词组群中各随机选取一组,以之为例进行阐释。如表1所示,在以“隔代教养”为核心概念的研究中,孙辈和祖辈是祖辈参与养育实践中的两个重要要素;以“共同养育”为核心概念的研究中,除祖辈之外,亦体现了对父辈这一养育主体及其所处的养育环境的关注;以“代际合作育儿”为核心概念的研究则侧重代际之间在育儿实践中的合作和冲突。

祖辈参与养育作为一种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而非制度化的教育方式,有其内涵上的独特性和方式上的多样性。〔2〕对祖辈参与养育这一养育实践本质属性的理解上的差异,表层上看,易造成多概念并存、概念混用、指代不清等问题,如同样使用“隔代教育”概念界定的研究,有研究者实际着眼于“完全隔代教育”,〔3,4〕还有研究者着眼于“共同养育”情景;〔5,6〕深层次看,“语言和语言之间差异的先验经验开启了不同的教育实践,习得某一类家庭教育词语就意味着隔绝另一种可能性……,如核心家庭父母养育和祖孙三代‘合育’的话语都包含可能的价值分离”。〔7〕与此同理,使用“隔代养育”概念界定相关研究,就有可能隔绝对祖辈参与养育实践中的“合代养育”“联合养育”内涵进行研究的可能。因此,对祖辈参与养育概念内涵的理解与界定需正本清源,以彰显祖辈参与养育的独有意义。

(二)核心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发展演变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随着社会发展、历史条件变化及人们对事物本身认识的深化而改变。祖辈参与养育的内涵和外延的发展演变过程是不断适应我国历史文化背景、社会发展及家庭结构和类型的发展变化的过程。

1.从祖辈承担完全养育责任的狭义“隔代教育”到广义“隔代教育”

Grandparenting(国内学者译成隔代教育)一词最早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8〕用来指代祖父母参与到孙辈生活中的行为活动。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国外研究者关于隔代教育的研究对象主要集中于因父辈缺位(出于虐待、吸毒、酗酒等原因)而独立承担全部或主要养育孙辈责任的祖辈。国内研究者最初使用隔代教育一词,主要用以代指在父母缺位(大多因无法兼顾工作和养育)的情况下由祖辈抚养孙辈的家庭养育方式。研究者们对隔代教育内涵的理解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1)祖辈主导;(2)祖孙共同生活;(3)祖辈对孙辈在生活、学习、社会性发展等方面的影响远大于其父母的影响,〔9〕即祖辈“取代”了父母的角色,成为了孩子的“代理父母”。〔10〕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家庭教育结构的变化,早期隔代教育的概念已无法涵盖祖辈参与养育的内涵。于是,有研究者提出了隔代教育的狭义和广义概念。从狭义上讲,隔代教育指父母完全放弃承担孩子的教养责任,只有祖辈与孙辈同住,且承担孙辈的全部抚养责任;从广义上讲,但凡祖父母(一方或双方)与孙辈有共处时间,且承担部分教养责任,都可称之为隔代教育。 〔11〕近年来,研究者们倾向于从广义视域研究隔代教育,认为隔代教育就是祖辈对孙辈的照料、抚养和教育。〔12,13〕隔代教育概念的外延拓宽了,涵盖祖辈参与养育行为样态的范围扩大了。

2.由国外父母“共同养育”一词演化而来但有所区别的国内祖辈父辈代际间“共同养育”

国外关于共同养育(coparenting)的研究最初侧重于分居、离异或同未生活在一起的父/母共同承担儿童抚养责任,以确保儿童继续享有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和照顾,后延伸为成年养育者以保障儿童权益为目标,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社会化儿童的责任。〔14,15〕国内研究者借鉴了“共同养育”这一概念,提出了内涵有所区别的“祖辈-父辈共同养育”的概念,并将之界定为父辈转让部分抚养责任给祖辈,由祖辈与父辈作为家庭养育责任主体共同养育第三代。〔16,17〕此外,还衍生出了一些新的概念术语,如以核心家庭为本位,以第三代为中心,把生育和抚育后代的功能从小家庭向大家庭延伸而形成的新三代家庭中的“代际合作育儿”模式。〔18,19〕这实质上是父辈与祖辈通过代际合作分散养育压力的一种家庭养育策略。

相较于隔代教育研究的关注点集中于祖辈和孙辈两代,共同养育的研究视域扩展到了关注祖辈、父辈、孙辈三代及其所处的各级生态系统。从这一角度看,共同养育在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整体性和适用性上又进一步。

二、“祖辈参与养育”研究中的价值取向

研究者对祖辈和父辈的养育角色和责任承担的理解和界定,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其在具体研究中的价值取向和视角。无论是从狭义还是广义概念的角度审视,在以“隔代教养”为核心概念的研究中,研究的主体大多是祖辈和孙辈及二者间的关系。研究者更倾向于采用“孙辈取向”,即以孙辈的成长与发展为标尺,探究“祖辈参与家庭养育”作为一个影响因素或中介变量,对孙辈发展的促进或阻碍作用,如对儿童创造力、社会-情绪发展等的影响,〔20,21〕评估祖辈参与养育的质量,并探寻有效干预支持策略,以期提升家庭养育质量。而在以“共同养育”或“联合教养”等为核心概念的研究中,出现了对父辈群体及代际关系的关注,如有研究者对祖辈参与与父母亲职胜任感的关系展开研究,有研究聚焦于祖辈-父辈共同养育与母亲养育压力之间的关系等。〔22,23〕

家庭是由多个不同结构体系的亚系统相互连接、交互影响而形成的生态系统。原本由亲子两代人构成的家庭,在祖辈介入后,原有家庭生态系统的平衡被打破,亚系统的数量、质量、系统间的关系等都会发生变化。〔24〕以孙辈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易导致研究者对家庭生态系统中其他主体、环境及关系的关注的缺失,进而在后续研究和实践中产生消极影响。一方面,“父辈取向”研究视角的缺失隔绝了家庭系统中与父辈相关的主体之间、主体与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的探索,如代际冲突等,无法全面客观地呈现当前我国祖辈参与养育的现状,也不利于促进父辈在养育实践中的角色承担。另一方面,以孙辈发展为唯一标尺的价值取向使得研究者、实践工作者及政策制定者易忽视祖辈参与养育中蕴含的社会、家庭及个体生命价值及人与人之间的共生性,对祖辈参与养育价值的评价未落实到家庭成员的共同成长上,由此产生的对祖辈参与养育的价值认识和判断就难免消极、偏颇。此外,偏于孙辈的研究取向会反向强化研究者、实践者甚至养育者对祖辈参与养育的消极价值认知,形成一个从价值认识到研究取向再到强化价值判断的闭环,导致祖辈参与家庭养育的正面价值无法彰显。

三、祖辈参与养育相关研究中的养育模式划分

对祖辈参与养育模式在深度和广度上的不断探究,有助于进一步丰富相关概念的内涵、科学调整相关概念的外延,以确保其内涵和外延随社会历史发展而发展的动态可变性,也有助于加强其在特定时期、特定领域中的确定性和科学性,以全面客观呈现祖辈参与养育的本质属性。

已有研究对祖辈参与养育模式的划分标准存在重叠,其划分类型的适用范围边界较模糊。其一,以祖辈在参与养育中的责任内容为依据。(1)祖辈与孙辈在一起生活,仅在生活中给予一定的照料,不担负教育责任;(2)祖辈协助父辈,对孙辈担负一定的教育任务但不承担主要责任;(3)祖辈对孙辈担负主要教育责任。〔25〕其二,以祖辈在参与养育中的角色是否为主体为依据。有学者将隔代教育分为完全隔代教育和不完全隔代教育,前者即父辈长期与孙辈分离,孙辈的生活与教育完全由祖辈承担,多发生在农村;后者即因父辈工作原因暂时由祖辈来照顾孩子,或祖辈与父辈住在一起共同教育孩子,主要发生在城市。〔26〕其三,以祖辈和父辈在养育中的照料任务分工为依据,有研究以时间为轴线,依据祖辈和父辈负责照料的具体时段划分,例如,白天祖辈照顾,晚上则由父辈对孩子进行照顾等。〔27〕此外,还有研究者依据祖辈家长的教养观念和风格对养育模式进行分类,如守旧型、纵容型、身教型和民主型四种。〔28〕

随着个体婚育观念和居住方式日渐多元化,家庭结构和形态以及代际关系逐步从单一走向多元,祖辈参与的家庭养育模式也随之呈现出动态性、发展性和多样性。当前研究中尚未针对不同家庭形态(如单亲、双亲及重组家庭,城镇家庭和农村家庭)中祖辈参与养育的模式和具体样态进行分析。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大量迁移,新的祖辈群体出现了,如留守祖辈和流动(进城)祖辈。〔29,30〕这类祖辈群体虽引起一些研究者的关注,但目前针对其在养育中面临的困境和相应支持策略的研究仍较少。

四、未来祖辈参与养育研究的建议与展望

祖辈参与养育研究的关键在于,探寻如何由以父母、儿童为主体的旧平衡达到祖辈、父辈、孙辈三方主体及三者间关系与养育环境之间的新平衡,实现家庭养育的最优解。未来该领域的研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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