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探析
作者: 练崇权[摘 要] 近年来,我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虽已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但仍在申报环节、评审环节、发放环节及监管环节方面存在诸多现实困境。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人员作为资助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存在思想缺位难以契合资助育人诉求、职能匮乏难以贴近学生实际利益需求、庸政怠政难以匹配精准资助切实要求、业绩乏力难以支持资助工作能效发挥、监管不当难以实现教育扶贫真正落实等问题,使得廉政风险日益凸显。为此,高校应培养德、能、勤、绩、廉兼备的资助工作人员,全面防控资助工作廉政风险,将学生资助既办成民生工程,又做成民心工程。
[关键词] 学生资助工作;廉政风险;监督监管;防控对策
[基金项目] 2024年度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助力乡村振兴背景下精准资助育人体系构建和实践研究”(202316003)
[作者简介] 练崇权(1983—),男,广东兴宁人,硕士,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讲师,主要从事精准资助育人、劳动教育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5)11-0041-04 [收稿日期] 2024-03-15
引言
随着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扎实开展,学生资助不仅是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和学有所成的重要手段,还承担着维护教育公平、实现社会和谐的责任和使命,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松懈麻痹。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提出,各地各高校要强化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强化信息管理、规范资助程序、严格资金使用、加强队伍建设[1]。学生资助工作是一把“双刃剑”,把资助政策用实、资助资金用好,就能造福学生,滥用就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资助工作人员在组织开展资助工作时,如果政策掌握不到位、业务能力欠缺、权力使用不当,易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各级各类资金发放等方面发生廉政风险。
一、当前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廉政风险
当前,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虽然越来越规范,但在资助资金申报、评审、发放环节及监督制约机制方面仍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一)申报环节漏洞频发
一是虚报学生人数。省级资助部门分配国家奖助学金名额主要参考高校在校生总人数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人数,个别高校存在虚报学生人数来获取更多的奖助学金名额的现象。二是高校审核机制不严格。个别高校故意审核不严,有意增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人数,以争取提升困难学生认定人数来获得更多的助学金分配名额。三是高校学生学籍管理方式欠精准,致使学生休学和退学状况未及时动态更新,“查无此人”但仍旧申请资助并发放资金引致错报、漏报或瞒报现象时有发生。四是个别高校为了将当年多余资助资金全部发放完,有意放宽困难认定条件,甚至少数领导干部为谋取私利将学生干部冒充为困难学生骗取资助资金。
(二)评审环节有失公允
高校资助工作管理机构不健全,导致资助工作在评审环节不公开、不透明现象突出,在公示环节程序不当、异议结果处理不妥等情况时有发生,最终导致认定结果失真。资助管理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导致学生资助工作的评审环节形成阻碍,甚至发生违规情况致使评审结果有失公允。评审环节资助监督机制尚不完备,在具体实际评审环节及审核环节,仍存在监督力度不足现象[2]。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评审条件不尽相同,学生对奖助学金评审政策缺乏全面了解,虽然进行了评审前公示,但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三)发放环节监管不力
部分高校并未使用专款专账形式进行下发,资助资金发放方式不规范,使得资金冒领、挪用、挤占、截留现象较为明显。高校对于学生资金使用跟踪不及时,对于学生所获奖助学金能否保障生活、能否完成学业等问题了解甚少,难以对学生使用奖助学金的方式进行有效监督,不利于廉政风险防控。高校对资助资金专项审计匮乏,使得资助资金监管较为松散,容易引起领导干部钻空子的现象,甚至产生违法贪污、减扣、平分、占用资助资金等行为。例如,广州某一高校干部,基于自身私心将国家助学金名额擅自分配给与自己关系紧密的学生,甚至采取违规手段将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资金、贫困生国家助学金贪污使用、私自截留[3]。这名干部最终受到公职处分、开除党籍的惩罚,并且以涉嫌犯罪问题被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四)监督环节联动不足
一些高校对于资助工作的廉政意识较为薄弱,尚未建构完整监管机制及预警机制,将工作下放至各院系后,鲜少对于资助工作具体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资助工作各环节监管联动效应不足,各部门间协同机制尚不健全,导致整体防控资助工作廉政风险监管难度较大。纪检监察部门、财务审计部门和学工部门间尚未形成协同监督制约模式,使得监督检查虽已开展,但仍以学生资助部门为主要监督力量,致使部门间联动监督合力不足,出现监督不到位、监管制约效果有限等困境[4]。
二、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出现廉政风险成因分析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存在一些廉政风险,具体表现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一)德不配位:思想缺位难以契合资助育人诉求
一些资助工作人员对于强化廉洁文化及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识较为薄弱,统筹协调能力不足。部分资助工作人员认为高校是一片净土,鲜少存在贪污腐败的领导干部[5]。资助工作人员认为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会影响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使工作环节逐步削减,对于具体资助工作廉政风险监管力度不足,致使廉政风险进一步提升。资助工作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拒腐防变能力下降,道德底线崩溃,极大威胁资助工作的廉政之风,使得廉政风险及腐败问题进一步加深[6]。
(二)能力不及:职能匮乏难以贴近学生的实际利益需求
一些资助工作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不到位,且缺乏自律意识,在困难生认定过程中胡乱审核、弄虚作假,导致资助工作的真实性下降,使得真正困难学生难以获取应有的资助。部分资助工作领导干部在评审过程中主观意识较强,随意设立奖助学金名额和更改评审标准,使得评审标准缺少专业性,进而导致学生申请资助难度加大,引致廉政风险较大。一些负责资助工作的领导干部对资助政策了解较少,权力行使不当,干涉学生资助名额分配,进而影响教育公平,导致廉政风险有所提升。
(三)不勤而辍:庸政怠政难以匹配精准资助的切实要求
高校资助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很大程度源自资助工作人员的庸政、懒政、怠政。个别资助工作人员“在其位不谋其职”现象突出,严重影响学校的公信力以及家长和学生对资助工作的信任与支持。资助工作人员主观认识不透彻、客观实践不深入,导致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资助不精准,资助育人欠缺成效。
(四)绩效甚微:业绩乏力难以支持资助工作能效发挥
一些资助工作人员未深入进行调查研究,难以真正做到“精准资助”,导致部分国家资助金被滥用到非困难学生身上,致使国家资源严重浪费。个别资助工作人员法律观念淡薄、规矩意识不牢固,加之面临诱惑较多,极易引发截留学生应获国家奖助学金的腐败行为。资助工作人员掌握最直接的资助人选分配权和评定权,但是部分资助工作人员产生了推诿、懈怠心理,将工作任务全权委托给学生干部,使得资助工作业绩乏力,难以发挥真正的资助实效。
(五)寡廉鲜耻:监管不当难以实现教育资助的真正落实
部分高校廉政风险内控制度不完善,事前预警制约不足,事后监督监管机制缺乏。虽然要求领导干部坚持“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学生资助业务,将工作部署与管理考核相结合,但风险防控机制仍是薄弱环节。资助工作人员没有在制定资助制度后及时学习宣传,使得大多师生对各环节了解较少,尚未形成有效制衡和监督制约机制。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于学生资助工作的专项审计较少、检查力度不大、监管办法不多,没有构建系统完整的监督工作网络。
三、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对策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要精准落实,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但最主要的是资助工作人员要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履职尽责,全面防控资助工作廉政风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核心:资助工作人员“德才兼备,知行合一”
首先,高校应选拔德才兼备、素质过硬的干部推进资助工作。资助工作人员亦须自主学习资助工作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进一步增强自身履职能力与业务能力。其次,高校应对资助工作人员进行常态化廉政教育及理想信念教育,通过日常培训与岗前培训的形式不断加强资助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提升资助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感,切实减少廉政风险。再次,资助工作人员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资助育人,增强从事资助工作的廉政风险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做到知行合一,真正落实“精准资助”政策。最后,资助工作人员应将以坚持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学校全过程参与、各部门全员配合、各教育教学环节协同推进的资助育人新模式。
(二)基础:资助工作人员“能力出众,执行力强”
高校须不断优化院校两级资助工作防控体系,通过建构校级助学工作领导小组提升资助工作效率,将资助工作切实划分到各环节,实现责任分摊、压力传导,进而减弱资助工作风险。高校应构建二级学院助学工作小组,不断明晰各级工作岗位职责,在组织层面避免发生廉政风险。高校资助工作小组应不断警醒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不断打造较为完备的资助工作监督网络。资助工作人员要建立资助工作权力清单,强化法律法纪意识,主动配合纪检部门对资助工作进行审计与监督。
(三)关键:资助工作人员“勤勤恳恳,服务学生”
资助工作人员要完善学生资助认定标准与工作流程,提升资助工作精准度。谨慎对待资助资金发放权限,公开并规范使用资助分配权利,有效纾解困难学生生活与学业压力,确保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学有所成。在持续学习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努力实现用制度规范工作、靠制度办事、用制度服务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要结合实际,制定合理、可行的资助工作实施细则,构建班级内部管理和学生监督机制,确保学生资助工作过程公开、评审公平、结果公正。
(四)重点:资助工作人员“绩效显著,工作创新”
资助工作人员要营造“人人学政策、人人讲政策、人人懂政策”的浓厚宣传氛围,促使学生资助政策真正深入人心。充分运用抖音、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多渠道、全方位宣传资助政策,提升资助宣传工作成效。采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充分发挥学生在班级评议、二级学院审核和学校复审等环节的监督效能,规避迟报、漏报、错报的现象,提升资助工作管理效能。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实现资助工作的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探索实施“隐形”资助模式,使学生资助工作更加具有温度。
(五)保障:资助工作人员“廉洁奉公,风清气正”
高校要加强资助工作人员廉政风险防范警示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从思想源头上提高资助工作风险防范意识,践行廉洁自律基本准则。全方位扎牢制度“笼子”,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项目精准监督,形成闭环化廉政监督体系。强化资助工作廉政风险排查,对苗头性、潜在性和倾向性廉政问题进行教育提醒与谈话警示,达到事前预警化解违法违规风险。重点以随机监督、会议监督、重点抽查等方式强化事中监督,确保资助工作科学有序、合法合规落实到位。突出专项督查、专项审计、接受信访、接受异议投诉、电话回访等事后监督,实现高校资助工作的后期跟踪,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高校持续推动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教育资助的至关重要的一环,只有时刻保持防控廉政风险的清醒认识,才能确保资助政策精准地落在实处。资助工作人员要坚持“吃透政策、用足资金、公正评审、规范发放”的资助工作原则,塑造“以生为本、应助尽助、精准资助、资助育人”的资助工作理念,在德、能、勤、绩、廉方面全面防控资助工作廉政风险,确保将学生资助这项民生工程做成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