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明日的幸福安康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罗峪平)

罗:福利制度是现代工业社会的产物。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20年,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市场化的今天,住房、医疗、养老、失业等问题越来越被人们关注。现在,作为一个中国公民,能够希望政府和社会为他们今后的生老病死提供什么样的保障呢?

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实行的是全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生老病死都由国家和政府包。但这只是对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部分集体企业而言,受益人占中国人口的很小部分,大约只有8%。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面向的是社会的全体劳动者,也就是包括9亿农民在内的全国人口。面对这种新情况,我们很长时间没有跳出由国家和政府包下来的思路,一直在谈论和研究国家和政府怎么包的问题。实际上,这条路对中国来说走不通。理由有:1.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决定,国家财力不可能解决如此庞大人口的福利问题。2.市场化过程中,中国已出现多种经济成份,完全可以把这部分人的社会保障直接纳入商业化轨道。3.由国家和政府包下来的办法在体现社会公平方面到底有多少合理性?从西方福利国家的现实中我们看到,国家提供的福利过高,并不利于经济发展,也不一定能够体现对社会的贡献和报酬之间的公平关系,反而挫伤社会中一部分人的积极性。

我们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往往忽略了商业保险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位置。现在,这样一种比较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样式已经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同。它由3根支柱构成:第一是由政府提供的、每个公民都享受的基本保险。它体现社会公平,保障公民最低生活权利和标准,但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不是主体。第二和第三根柱子是由企业和个人承担和购买的企业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在今后市场经济环境下,这两根代表商业保险的支柱才是主体。企业为雇员购买的人身保险,其保障水平以企业的效益和需要来划定。企业不仅根据利润水平决定提供社会保障的水平,而且通过对贡献不同的雇员提供拉开档次的保险金额来增加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这种方式由于和分配制度联系在一起,成为企业内部的一种激励机制。在山国家提供的基本社会保险体现社会公平的同时,企业和个人购买的商业保险,体现个人在社会中的价值和市场竞争中的合理利益。这是社会保障制度中最有活力的部分,所以应该成为整个保障体系的主体。3根支柱共同起到社会安全阀和稳定器的作用,共同支撑起社会公民对明日幸福安康的希望。

罗:按我的理解,建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初衷是解决社会的贫困问题。它来源于这样一种理念:即贫困是由复杂的社会经济因素造成的,而不完全是个人的责任。现阶段的中国社会中,暂时抛开部分农民的贫困问题不谈,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困境正在引起关注。他们在旧有体制里享受到的福利保障本来是有限的,常年低工资使他们没有能力在今天购买商业保险,由国家提供的基本社会保障也在不断萎缩。他们在失去工作的同时,失去了更多的东西。应该说他们是最需要帮助的人。最近许多媒体在兴奋地讨论福利分房制度终结,告诉人们购买商品房如何可以利用各种基金和贷款。《三联生活周刊》封面故事的题目是《用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有人给编辑部写信说:“对下岗工人来说,没有明天的钱,也圆不了今天的梦。”我赞同这个提出问题的角度。请问: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怎样考虑这部分人的利益?国家和政府有没有针对他们的政策倾斜?

周:这确实比较棘手。但一定要下决心划一条线,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不能因为旧的问题解决起来有困难,就不搞新办法。如果新人不及时进人职业或个人商业保险,将来还是要国家负担。所谓老人,在过去几十年中都是低工资,工资中没有住房、医疗和养老,只够用来支付日常生活开支。现在他们或退休或下岗,国家的基本政策是要把他们送到底。但是对于一些仍然有劳动能力的中青年,就要采取综合配套的措施来解决。

在非国有企业中,下岗或者暂时失去工作恐怕已经司空见惯。但对于国有企业的职工来讲,两个问题难以克服:第一是心理承受能力,第二是再就业的技能。在企业转轨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在盘活存量资产中,政府应该拿出一部分钱,用于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技能培训。国有企业职工普遍文化水平高,组织纪律性强,敬业。事实证明,新兴产业非常欢迎经过再就业培训的国有企业职工。这几年国家经济发展速度快,创造的就业机会总的来说并不少。以北京为例:4-5万下岗职工面对的是40万个就业机会。通过技能培训,把这些人送到新兴产业里面去,送到劳动力市场上去,你会发现这些劳动力是一笔宝贵财富。这是完全可行的、操作性很强的方案。

此外,人们恐怕要习惯社会上有一批劳动后备军存在。这样,劳动力市场和这个市场上的竞争才能真正形成,在这种竞争中,劳动力的水平才能不断提高。有些人为了生存,更多的人为了更好的就业机会,去努力地学习和工作。

现在在岗的所有人都应该知道他们也可能有下岗的一天。企业和职工都应未雨绸缪,为将来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准备。这是现代社会中应有的保险意识:平稳的时候为有风险的时候做准备。健康的时候为患病的时候做准备。现代保险意识中还有一个重要内容是社会共济意识,社会每一个成员在经济情况容许的时候拿出小部分钱,当碰到风险的时候,就可以得到全社会的帮助。

商业保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持。进入商业保险的资金是一笔最稳定长期的可运用资金。长期国债只有8年,存在银行中的钱也可能发生挤兑。但保险金对于国家来讲则是几十年可运用的稳定资金。这是件对国家、社会和个人都有利的事情。这笔资金产生的利润越多,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越可靠。事实是中国有近5万亿元居民储蓄,但用于人寿保险的金额连1000亿元都不足,只有几百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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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1995年先后在国家体改委试点局、中共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国家体改委分配与社会保障司任处长、副司长等职。这期间参加了国务院关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专题研究和医疗保险改革研究。1994年参加并主持社会保障问题北京国际研讨会。1995年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中保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曾参加编写(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一书。  

罗:我觉得至少我自己是非常愿意将现代保险意识引入个人生活的人。但我常会听到一些可怕的消息。前几个月,某报纸登了一个小豆腐块,说中国改革以来,大家辛辛苦苦积聚的一笔数目不小的社会保险金被挪用去炒房地产了。这笔保险金的保管人可是中国政府啊!我现在还有职业.我的雇主和我个人都是按照劳动法按时缴纳所有社会保险金的。所以我们听到这个消息都吃惊不小,也很沮丧。此外,我还买了你们中保人寿的一种不太便宜的寿险。所以我也很关心进入商业保险的资金如何保证它们的保值增值。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恐怕就是一件对国家、社会和个人都不利的事情了。

周:社会保险金被挪用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财政部作过调查,并给国务院写了报告。朱镕基副总理说:“这都是老百姓的养命钱,决不允许随便挪用,更不允许挥霍。”但是,比这个事实更加重要的是制度和法律问题,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能不能直接经营保险基金。在国外有两种办法,第一是成立运作保险基金的专门机构。第二是交由商业保险公司来管理和运作。政府部门主要是行政管理,不能同时承担市场的资金运用职能。当然,因为通货膨胀等各种金融风险存在,这笔钱不能放在那里不用。放,一定要贬值,是败家子或者地主老财的做法。我们既然已经是市场经济,就应该运用市场手段去实现它的保值增值。现在为什么有些政府部门争,因为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争来争去争出了个政府职责不清,管理混乱和腐败。拿这笔钱去炒房地产,不是挥霍老百姓的养命钱又是什么?真正对老百姓的养命钱负责,就要彻底改变这种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的做法。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的部门就是不能直接进行资金运作。世界各国莫不如此。否则就要出毛病。

当然,商业保险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也是一个大问题。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公司的资金只允许:1.存银行,2.买国债,3.国务院批准的投资项目。比如中保集团投资的北京东方广场项目。此外商业银行依据保险法实施各种风险防范,如严格的核保制度等等。比较而言,对商业保险公司资金运作的政策偏紧。现在强调防范金融风险,不容许商业保险公司进行资金运作。我认为,对保险基金来讲最大的风险是:1.没有会管理和运用资金的人才。2.不运作保险基金,让这笔钱死在这里,不能钱生钱。这两个风险同等。接下来才是运作当中的违纪违规,进人泡沫经济或者高风险产业的炒作。最后是由于队伍素质不高,有人腐败堕落出现的犯罪。无论如何,因噎废食会使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没有出路。为了防范风险什么都不干,结果却进入了一个至少同样大的风险之中。比如说近来银行利率下调到5.6%,而我们80年代卖出的保单预定利率是8.8%,保单一旦卖出,几十年的利率是不能变化的。银行利率再往下降,保险公司肯定会有一个大窟窿。所以保险公司不能靠吃利差赚钱,应该靠有效的投资产生利润。资金运作得好,赚钱多,偿付能力有保障,是保险公司真正实力所在。

现阶段,政府对于保险事业政策倾斜的力度不够是一个现实问题。很多国家对于企业和个人用于购买商业保险的资金免征所得税,也有国家给企业一个为职工和雇员购买商业保险的额度,这个额度允许企业税前列支。这种政策引导,减轻国家财政负担,由国家提供的社会基本保险的比例就不用太高。

我国的保险事业还很年轻,人们对于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以及带来的各种问题有所担心,我想是十分正常的。但是,中国社会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如独生子女、社会老龄化,医疗费用上涨等等,都对现行福利制度提出严峻的挑战。走出这一步尽管痛苦、艰难,但这是绕不过去的一步,早点解决代价小,拖下去代价更大。 社会保险幸福企业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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