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型”教师评价体系的构建:内涵、标准与发展路径
作者: 斯庆
摘要:文章阐述“双师型”教师研究的背景,详细构建“双师型”教师评价体系,包括基本条件与不同层级(初级、中级、高级)的具体条件,以表格形式呈现评价体系及分值设定,使评价标准更为直观清晰,并提出“双师型”教师的发展路径。
关键词:“双师型”教师;评价体系;发展路径;职业教育
一、“双师型”教师评价体系研究背景
“双师型”教师能将产业界的最新技术、工艺与规范融入教学过程,使学生在校园内就能接触到真实的职业场景与要求,缩短从学校到职场的适应期。同时,“双师型”教师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扮演着桥梁与纽带的角色,促进教育与产业的深度对接。然而,当前对“双师型”教师的界定与评价缺乏统一且完善的体系,导致在教师培养、认定与激励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
二、“双师型”教师认定和评价管理现状
1.职业教育教师准入制度落实不足
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条)规定“从2019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但长期以来,我国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大多来自普通高校,且因扩招授课任务重,企业挂职锻炼机会少,教师的工作经历与实践经验匮乏。由于准入制度执行不力,高职院校在构建“双师型”教师相关标准、制度时,为达到评估与申报要求,对行业企业实践经历要求宽松。
“双师型”教师培训途径主要是企业实践与国家、省级培训项目,可目前高职院校培训管理制度不完善,投入少,每年挂职教师人数不多,且注重实践能力提升的较少,培训质量令人担忧。
2.“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不高
近年来,教育行政部门与高职院校虽采取健全认定管理、选聘兼职教师等措施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然而国家标准对“双师型”教师实践技能要求偏低且刚性不足,省级部门细化后要求仍不高。同时,高职院校教师多为高校毕业生,企业锻炼经历少,部分高职院校为追求数量比例,仅看企业实践证明,缺乏对实践过程与结果的监督考核。
3.考评体系对“双师型”教师关注度低
优化“双师型”教师评价考核体系,强化技术技能分级考核,突出“双师型”导向,是高职院校打造高水平教师队伍的关键。但当前多数高职院校考核评价体系源于普通本科院校,以科研、教学为主,“双师型”导向不明显。首先,高职院校对“双师型”教师倾斜不足,仅给予津贴倾斜,在评优评先、绩效分配、岗位晋升等方面无其他倾斜。其次,高职院校对实践技能重视不够,导致教师忽视自身实践能力提升。
三、“双师型”教师评价体系与分值
(一)构建“双师型”教师评价体系
建设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是高职院校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在国家层面,《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已系统地确立了涵盖三个层级的“双师型”教师认定基础标准,并且明确要求各认定工作实施主体需依据具体实际情形,制订“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因此,如何构建并施行契合高职教育发展特质的“双师型”教师认定与评价指标体系,对指引当下各高职院校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与评价工作极具现实价值。下面,笔者围绕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建设能力以及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维度,针对初、中、高三个层级的教师认定与考核标准予以探讨,如表1所示。
(二)分值说明
1.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素养
该部分主要考查教师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工匠精神等方面的表现。若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出现严重问题,则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双师型”教师评价资格。
2.教育教学能力
该部分根据教师承担课程的数量、教学目标的达成、教学效果、教学特色与经验的形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专业建设能力
该部分从组织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参与专业建设相关项目等多方面考量。其中,满足相应层级的条件数量及质量是主要评分依据。
4.专业实践能力
企业工作或实践经历的时长与深度是重要评分点。同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在实践中取得成果(如参与技术开发项目到账资金等)也在评分范围内。
四、“双师型”教师发展路径
(一)新入职阶段
教师入职后,应在岗前培训和校内外导师的辅导后,初步具备教育教学能力,能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并开展教学辅助环节工作。教师在课程建设、课件制作、教改教研等工作中,熟悉教学内容,全面接受教学基本功、基本技能训练;熟悉专业建设工作,通过深入了解行业企业对专业人才的知识、技能与素质需求,将其转化为教学标准和方案中的具体要求与课程设置依据;收集企业一线的技术资料、案例等资源,为丰富课程教学内容提供素材,初步建立起课程与产业之间的信息桥梁;积极深入工程实践,关注产教融合的教学理念与方法,构建与产业实际紧密相连的教学情境,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更好地理解产业需求与职业素养要求;与企业师傅、技术人员建立良好的师徒关系或合作关系,初步形成教育与企业互动的良好开端。
(二)成长阶段
1.教育教学创新
成长阶段的教师应能承担2门及以上专业理实一体化课程或专业实践环节教学工作;能有效组织教学活动,激励学生主动学习;能开展基于企业真实项目的项目式教学,让学生在完成项目的过程中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能在教学中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和可供借鉴、推广的教学经验。
2.深化专业建设
教师应具备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和技术革新的能力;主持完成校级以上重要教学研究或科研项目,深度参与专业(团队)的建设、产教融合项目或实训室建设等工作;出版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教学研究成果(排名前三)、著作或教科书(副主编)等代表性成果;发挥教师的专业优势,为项目的策划、实施与评估提供智力支持,推动学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深度合作。
3.强化专业实践
教师应及时跟进产业发展动态,将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过程,确保学生所学知识与技能具有时效性;应有2年以上与专业相关的企业工作经历,或近5年中有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实践经历,或每2年不少于2个月的专业实践,掌握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在实习实训教学、设备改造、技术革新、成果转化等校企合作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取得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将企业实践成果转化为实践教学案例、开发实训教材等教学资源。
(三)成熟阶段
1.专业建设引领与创新
成熟阶段的教师应承担本专业核心课程理实一体化教学或专业实践教学工作。首先,教师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是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的主要制订者。其次,教师通过举办教学工作坊、教学观摩活动等形式,分享与传播自己的教学经验,构建基于产业学院的课程教学模式。最后,教师通过举办校内外公开课、撰写教改论文、编写教学案例等方式,广泛传播自己在产教融合教育教学方面的成果与经验。
2.教育教学示范与辐射
教师应在教育思想、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践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在教育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能主持完成市级以上重要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学研究项目或科研项目1项以上,出版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教学研究成果(排名前三)、著作或教科书(主编)等代表性成果。
3.深度产教合作
教师应具有3年以上与专业相关的企业工作经历或近5年中有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实践经历,或每2年不少于2个月的专业实践,熟练掌握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在实习实训教学、设备改造、技术革新、成果转化等校企合作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持企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将科研成果转化为企业生产力,为企业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通过参与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组织的活动,发挥职业教育在区域产业发展中的智囊团作用,促进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的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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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基于实证研究的内蒙古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考核评价标准研究”,项目编号:NZJGH2023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