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检暖爱”纾困解难
品牌名称:伊检暖爱
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检察院
讲述人: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越祖琨
城之美,美在乾坤;检之暖,暖于人心。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地处黄河“几字臂弯”,坐拥“羊煤土气”,产业蓬勃发展,企业与务工人员纷至沓来,矛盾纠纷相伴而生,司法工作面临重重挑战,检察机关如何破局?伊金霍洛旗检察院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赓续忠诚包容、拼搏奋进的文化传承,打造“伊检暖爱”检察文化品牌,以司法救助传递温暖,以支持起诉彰显公正,以高质效办案提升实效,为服务人民、保障民生添彩。
“我爸走得太突然,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王大爷的子女在面对父亲意外离世时,哀痛又茫然。2023 年 4 月 27 日凌晨 6 时,天色尚暗。像往常一样,环卫工人王大爷骑着电动车,匆匆驶向工作地点,他心里既装着清扫任务,又惦记着家中 80 多岁疾病缠身的老母亲。当行至十字路口时,王大爷与高某驾驶的吊车相撞,尽管医护人员全力抢救,王大爷还是不幸离世。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经勘查认定,双方对此次事故负有同等责任。王大爷的子女常年在外,收入微薄,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横祸,他们悲痛欲绝,除了心痛,更多的是不知所措。在慌乱中,情绪激动的他们来到环卫中心,坚持要讨说法,现场矛盾一触即发。望着家属们哭红的双眼,王大爷的“身后事”该如何妥善处理?家属们急切“要说法”,又有谁能为他们排忧解难?关键时刻,环卫中心通过伊金霍洛旗总工会,将线索反映到我院“伊检暖爱”支持起诉工作室。检察官“坐诊”了解情况后,迅速“出诊”,主动协调交警、工会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对案件进行全面“会诊”,查明王大爷驾驶二轮电动车超速行驶且左转弯通过路口未礼让直行,而高某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双方均存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应对事故发生负有同等责任无误。另查明高某受雇于他人驾驶的重型作业车投保了强制险和商业保险,检察机关随后走访了旗城乡环卫中心并查阅档案材料,查明王大爷受雇于第三方某劳务公司,通过劳务派遣方式从事清扫街道工作,该劳务公司为其缴纳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起交通事故致使王大爷死亡,给其家庭造成巨大物质和精神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王大爷的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及有关责任人进行赔偿。我院开展联合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王大爷家属最终获得赔偿款93万余元。
案件办结,检察履职不止,我院开展“回诊”。依托大数据监督,整合 12 家单位特定群体信息,纳入民事支持起诉数据库,“精准诊脉”找线索;开展专项调研,分析电动车事故原因,向交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会签《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道路交通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做到“对症开方”促治理;强化救助,联合旗红十字会设立专项基金,为困难群体“送药治病”解难题;开展“关爱劳动者、检察促维权”专项行动,联合多部门调处 23 件民事纠纷,深入一线宣讲法律,实现“康复理疗”固成效,办理维护民生权益案 290 余件。
2021年6月初,某煤炭生产企业负责人向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申诉,称企业因涉嫌税务问题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案件拖延两年未有进展,企业经营陷入困境,濒临倒闭。企业多次尝试与公安机关沟通撤案未果,无奈之下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2014年8月,涉案企业与某公司签订煤炭供需合同,向某公司销售煤炭48万多吨,之后某公司支付了货款 9600多万元,涉案企业开具了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并进行了申报。在正常履行合同数月后,全国煤炭市场价格急剧下滑,煤价跌至原价的三分之一,致使某公司严重亏损,2015年中旬后就无法完成剩余已购煤炭的拉运任务,煤炭只能存储于涉案企业。后因煤炭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出现自燃现象,涉案企业向煤炭管理部门申领煤管票,又督促某公司将剩余的煤炭陆续拉走。涉案企业也因市场变化,生产经营陷入困境,申报的增值税中仍欠税务部门的1000多万元税款没有及时缴纳。2018年4月,税务部门以税务违法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于2018年10月以该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事立案侦查。直到2021年1月,某公司订购的煤炭才全部拉运完毕。2021年4月,税务部门调查核实后,认定涉案企业的欠税行为违反了税收征收管理法,属行政违法行为。

我院受理案件后,迅速启动“护航发展”行动。办案检察官调取侦查卷宗,仔细审查案卷,深入分析事实与法律关系。同时,实地走访企业,调取企业档案,与当事人深入交流,全面掌握案件信息,通过向税务部门核实纳税情况,并咨询税务专家,精准区分了涉税行政违法与骗税犯罪的界限。
经查,该企业与某公司业务真实,供货及资金链完整,仅是市场变化导致缴税延迟,主观上并无骗税故意,客观上也未实施骗税行为,不应认定为犯罪。2021年6月18日,我院通知公安机关撤案,6月21日撤案完毕,案件在短短十天内审结并撤案,企业得以摆脱困境,轻装上阵。
案件审结后,我院并未止步于撤案,而是针对企业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进行规范化建设。以此案为切入点,我院启动“规范治理”行动,针对可能存在的类案监督线索,开展为期一年的刑事“挂案”专项监督行动。累计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1起,其中涉企案件5起,有效清理了长期未决案件,释放了企业经营活力。为从根本上解决类似问题,我院与公安机关建立了3项工作制度,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提升监督质效。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监督机制,确保类似案件能够及时得到处理,避免企业因案件拖延陷入困境。此外,我院还针对煤炭行业可能存在的共性问题,向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发出风险提示,推动行业规范化建设。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和法律培训,提升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合规经营能力,助力构建管理有序、制度健全、监督有力的现代企业制度。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我院不仅注重解决企业当下的“困境、讼结、忧结”,更关注化解行业发展与社会治理中的“堵点”,力求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方的最佳司法效果。(文稿统筹:管延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