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存于旧文献里的稷山印象
作者: 王逸群千年古县稷山,旧称高凉,是远古时期农业始祖后稷教民稼穑之地。稷山历史悠久,山川灵秀。清代知县沈凤翔在同治版《续修稷山县志》的序文中写道:“其民厚,其风朴,悠然见后稷之遗风。”深厚的历史文化,体现在“一为台官,六持宪节”的御史姚天福等历代名臣大儒的廉忠上,体现在“义民”吴绍先万里寻弟的孝悌之举上,体现在遍及稷山的寺观庙宇、河桥古木、飞禽走兽上。本文略举一二。
一位义民

近年来,随着蒲剧电影《枣儿谣》的上映,吴绍先这个名字渐渐进入了大众的视野。清康熙年间,山西稷山吴城村农民吴绍先为寻找遗失的两个弟弟,历经17年,跋涉上万里,兄弟三人终得团聚,成为那个年代震撼朝野的壮举。康熙皇帝封吴绍先为“义民”,并赐“兄弟孔怀”金字匾一块,山西督抚亦赠匾“亘性寻弟”,平阳知府赠匾“名高荆树”,以表彰其万里寻弟的义举。当时,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李光地感动于吴绍先的精神,写了《纪吴伯宗寻弟事》一文,记述了吴绍先寻弟的艰辛经历,赞扬他的“孝悌”精神。一代名相、吏部尚书陈廷敬面见吴绍先,以礼相待,并作76韵五言诗《稷山义民寻弟诗有序》,盛赞他“力田之夫,其犹有唐尧虞舜之遗风”的品格。这一诗一文被收录于1765年刊印的乾隆版《稷山县志》。民国初年,由赵尔巽主编的《清史稿》在“列传”部分也简要记载了吴绍先的事迹。
提及康熙皇帝为吴绍先封字,就不能不说说方苞。方苞,字凤九,晚号望溪,安徽桐城人,清代散文家、经学家。因大学士李光地的推荐曾以布衣身份入南书房,侍奉皇帝,后又任武英殿修书总裁,是清代“桐城派”古文之初祖。在得知吴绍先的事迹后,方苞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写了《记吴绍先求二弟事》。这篇文章有助于人们了解吴绍先两个弟弟失踪的原因。李光地的文、陈廷敬的诗以及《清史稿》只是简单提及,比如《清史稿》只说“先后皆失之”,“寻弟事”说“一日其少者忽失去”“其次者忽又失去”,“寻弟诗”谓“前后皆为人所掠卖”。而方苞的《记吴绍先求二弟事》比较明确地交代了二人失踪的一些细节。文中写道:“季年十一,与从兄偶出,遂绝踪。又数年,仲以博塞失负逃。”从这些描述中可推知,三弟伯乐是跟着堂兄出门后失踪的,二弟伯桃是因为与别人博戏输了而出逃的,以至于被拐卖。方苞在文末还就吴绍先的义举感慨道:“人知有父母则爱其同生,贤人君子知尊祖则能敬宗而收族矣。”清咸丰年间由戴钧衡编修的《方望溪先生全集》收入此文。

在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学校国文教科书始自1904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由蒋维乔、庄俞、张元济、高梦旦编订的《最新国文教科书》。1913年,湖南宁乡人、教育家刘宗向同黎锦熙、徐特立、杨昌济等人创办宏文图书编译社,开始编印中小学教科书。1914年,刘宗向编的《中等学校国文课本》出版。在第一册里编入了方苞的《记吴绍先求二弟事》一文。仅就时间而言,称吴绍先为较早被选入国文教科书的稷山人也不为过。刘宗向,1908年毕业于京师大学堂,不久后任山西大学教授,执教史地科。之所以在《中等学校国文读本》中辑录此文,一是方苞的文笔简洁生动,二是刘宗向在山西大学研究历史,或许对吴绍先事迹有所了解。20世纪二三十年代,著名出版家、教育家王云五先生组织编写的大型丛书《万有文库》也收录了《记吴绍先求二弟事》一文。
一棵古柏
明清《稷山县志》为后世留下了一段令人神往的美好记忆。据明万历四十年(1612年)刊印的县志“寺观”篇记载:“大善寺在高渠村,元敕修,内古柏一株,大至七围,荫可亩许。有力者每欲取之,辄有龙蛇雷雨之变。”清嘉庆版《稷山县志》卷一增补了一幅简洁精美的大善古柏图。高渠村隶属今稷山县西社镇,历史上曾有一座元朝皇帝敕令建造的寺庙——大善寺。寺内有一棵古柏,树干粗七围,树荫可达一亩左右。相传,若有人想砍伐古柏,就会出现雷鸣电闪、风雨大作的异象,充满了神秘色彩。
大善古柏历来多有文人歌咏。清康熙乾隆年间,《弟子规》的作者、绛州人李毓秀游览大善寺,写下《大善古柏》一诗,这是见诸《稷山县志》较早的咏柏古诗,描绘了古柏“维柏森森镇坤方,拿云濯雾嶙峋装”的奇伟雄姿。
歌咏大善古柏的诗,以同治四年(1865年)版《稷山县志》收录的数量最多,总计11首,长短不拘,短则五言二十字,长则七言百字以上。作者有当时的县令、教谕、举人等。有的诗还加了小序,交代了写作的原因、背景。其中,时任稷山教谕武锡九的小序富有情感,对古柏极尽赞美之意。他写道:“柏之古者甚罕觏,予所见晋祠朝阳洞汉柏二株及予邑狐大夫庙柏,俱霜皮溜雨黛色参天,观止矣!而历落奇崛令人震耀心目,则大善寺柏。”他为古柏因“古难识矣,怪又甚焉”,没有列入“稷山八景”而遗憾,借此抒发了“从来才大难为用”的人生慨叹。

县志中有两首佚名唱和诗,出自一人之手。《别大善寺古柏》一诗中“万古幽光谁识尔,百年迂腐独怜君”一句,表现了诗人对古柏的深情。而在《代古柏酬韵》中,诗人又以古柏的身份,用“饱尽烟霞心似石,消磨岁月我如君”一句巧妙地作了应答。“满天花雨落纷纷”“老眼惟开万壑云”等句,诗意、禅意兼而有之,读来颇有趣味。
大善寺创建于元代,而古柏当更早于此。古柏“纵横余百尺,上下几千年”,相传植于汉代,又传为唐太宗起兵反隋时途经此地亲手栽种。历经千年风雨,古柏一直屹立于吕梁山下、汾河之滨。村里耄耋老人对古柏记忆犹新。据他们回忆,在他们小时候,古柏已是远近闻名的胜景。由于年深月久,粗壮的树身中间形成了一个大空洞,人坐着轿子都可以通过。但其树冠却繁茂依旧,是炎炎夏日纳凉的好去处,可谓奇观。
然而,到了20世纪40年代,大善寺遭遇战火劫难。据《太原文史资料》记载,1942年日军侵占高渠一带,为建造碉堡,大量拆毁庙宇及民房,大善寺变成一片瓦砾,古柏亦被日军砍伐,从此千年胜景不再。大善古柏的摧毁是日军侵华的罪证,是中华民族灾难历史的一个缩影。
一群恶狼
清代,河东地区时有狼患发生,各地府县志里“物产”篇多有“狼”条目,而清同治版《稷山县志》记载尤为详细,有多篇与“狼”有关的资料。这些资料或为祭文,如《告城隍庙捕狼文》;或为公文,如《捕狼示》;或为诗歌,如《捕狼行(并序)》《民间有狼患余购捕得其一赋此自警》(以下简称《自警》)《立春日复得一狼续赋一章》等。此外,清光绪版《稷山县志》也有“狼”的若干片段记载。这些文章从民俗、社会治理以及生态角度展示了人与狼的关系,是十分珍贵的史实资料,有助于我们全面认识清代稷山的狼患。
当时,稷山的狼患究竟有多严重?第一是数量多。知县沈凤翔《告城隍庙捕狼文》中写道:“昨闻桐上等处地方结队成群,绣壤皆其蹄迹。”第二是危害大,狼群最初毁坏庄稼、威胁牲畜,继而伤人、吃人,“始犹伤稼之灾,继有噬人之患,贪残无厌”。据山长陈锡州《捕狼行》叙述,一到黄昏,狼就出现在田野中,村民即使三五人结伴而行,也难免有人被狼吃掉。“夕阳西下腥风生,张牙四野攫人食。前途结伴方夜行,三人五人走相失。”诗中还记叙了一个悲惨的故事:某村一老妇,只有一个儿子,才几岁,老妇特别珍爱。一天晚上,听到门外邻居们欢声笑语,她就抱着孩子出门站在众人之中。谁也没有注意到,一只狼竟然悄悄地跟在人后,突然拽走了小儿。众人急忙大喊追赶,可是狼早已不见踪影。老妇嚎啕大哭,乡邻们叹息不已。狼患之严重,令人震惊。狼甚至敢闯入城中伤人。“城内城外噬人多,血染泥沙剩残碧”更是一幅恐怖的景象。清光绪版《续修稷山县志·祥异》亦载:“群狼啖人,难更仆数,或劫之马上车中,甚至登太学列簧门者并罹凶残。”
狼患的发生原因有很多。首先,稷山北部紧挨吕梁山,山高林密,本来就适宜狼的生存。同时,地处山北麓的乡宁县,煤矿很多。据明万历版《乡宁县志》载:“煤炭出东、南、西山。”到清代已普遍开采。光绪版《乡宁县志·物产》中写道:“煤炭铁冶不惟本地利用且远资邻封焉。”开矿伐木等人类活动对狼的生存越来越不利,迫使其频繁下山觅食,继而危害人类。稷山有狼患,乡宁除狼患外,还有虎患。光绪版《乡宁县志·艺文》中有一篇知县葛清写的《新建山神土地庙碑记》,较为详细地记载了老虎噬人的情况。其次,百姓对狼的敬畏恐惧心理,使狼的活动更加猖狂。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狼被普遍认为是凶残、阴险、狡诈和贪婪的象征,同时也常常被看成是神明的化身,以至于普通民众对狼存有神秘感、畏惧感。比如山长陈锡州在《捕狼行》小序中写道:“狼出没迅疾如飞,众以为神,不敢犯。”作者还讲了一件神秘之事:有一村民夜宿庙中,突然看见一狼立于跟前,浑身战栗之际,那狼却“从容作谢客状,去”。当时来自绛地的猎人捕杀一头狼后,众乡民围观恶狼尸体,依然心怀畏惧之情,“堂下观者数百人,绕狼三匝无间隙。已知狼死不复生,尚觉余威咄咄逼”。
面对狼患,官府也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稷山知县沈凤翔是一位清廉爱民的地方官员,他追念汉代宋均、鲁恭等古代良吏的政绩。对于狼患,他深深反省为政的失误,“本县斋心引咎省过弥灾”,向民众深表同情,“哀哉冻馁余,罹此增悲伤”(《自警》)。沈凤翔决心为民除害,先是到城隍庙祷告神灵,求神护佑,“俯拯群黎,速遣丁甲之神,歼其丑类”(《告城隍庙捕狼文》)。当然,求神只是先礼而后兵的前期手段。紧接着,他又发布《捕狼示》,通晓全县父老乡亲,鼓励民众采取各种措施消除狼患,“或蒂其尾或跋其胡,或于丰草长林而施以霹雳之火,或于平原旷野而张以天星之罗,锻乃戈矛,备乃弓矢,务使牝牡尽归,囊括獾獥悉入纮中”,并明确奖励措施,“无论生毙,准照狼数给赏,计狼一头,赏钱十千”。
捕狼是人、狼之间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时所采取的激进手段,其结果是人类的胜利,但最终预示着生态环境的恶化。对这一点,当时的文人已经开始反思。山长陈锡州在《捕狼行》中发问:“又念妖兴每由人,狼今为妖咎谁执?”实属难能可贵。今天,我们终于认识到狼的存在对生态环境的重要性。2021年2月5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将狼列入二级保护动物,这无疑是一件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