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衣男

作者: 〔美国〕马克·比尔格雷

鲍勃·威尔逊望向他曼哈顿西区公寓的窗外,注视着最后一缕阳光在哈得孙河上渐渐消逝,转过身,端详妻子琳达。琳达坐在对面椅子上,读一本《人物》杂志。只是她没有读,他推断道,她只是假装在读。每隔几秒钟,她便抬起头,凝视着半空出神。到底怎么回事?鲍勃隐藏在手里的《泰晤士报》后面,心中暗自纳闷。电话铃骤然响起。

“我来接。”琳达说。鲍勃目视琳达走向电话,拿起听筒。“哈喽,”她说,“哦,嗨,乔伊丝。好的,嗯哼,当然,听起来不错。到时候见。再会。”她挂上听筒,走回椅子边坐下。“是乔伊丝,”她宣布(似乎有些拿不准),“她现在想见我。”

“哦?”鲍勃极力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是的,”琳达说,“肯又出差了,她很寂寞。做旅行推销员的妻子一定很难。”

“这是他本月第三次外出。”鲍勃说。

“我为乔伊丝感到难过,”琳达说,“真的难过。你不介意我去看她吧?我答应她顺便去一趟。”

“唔……”鲍勃犹豫着,把报纸放在台灯下的桌子上。

“噢,亲爱的,体谅体谅我嘛。”

“她没有别的朋友吗?”

“没有人能说说心里话。”琳达说。

“那好吧,别在外面待太晚,让我担心。”

“用不着担心,我们只是闲坐,喝茶聊天,偶尔打打牌。”

“我实在不喜欢你深夜在城里瞎转悠。”

“我尽量早点回来。”

“好吧。”鲍勃看着琳达站起来,走向门厅的壁橱。

“乔伊丝人特别好。”琳达一边说,一边打开壁橱,取出外套。

“听起来好像她丈夫对她不太好。”鲍勃说。

“哦,他人不坏。就是总不在她身边。”她边说边穿上外套,扣上扣子。

“我倒是愿意找时间见见乔伊丝。”鲍勃说。

“哦,你会见到她的,”琳达说,“不过,她眼下日子实在不好过,想离婚,妈妈又病了,烂事缠身。”

“走到离婚这一步,事情就严重了。”

“我知道,她也一直跟我这么说。实际上,我觉得她有点羡慕咱俩的婚姻。”

“嗯……”鲍勃说。

“回头见,亲爱的。”琳达在他脸颊上送上一个吻。

琳达前脚刚走,鲍勃就跑到工作间,从抽屉里取出一把手枪,匆匆穿上夹克,戴上帽子,锁上门,跑下旁门楼梯。

他赶到街上,刚好看见琳达上出租车。他挥手拦下另一辆,让司机跟上前面那辆。鲍勃监视着前面的出租车,心中回味着导致这一切的一系列事件。四个月前的一天,琳达说在超市偶遇了一位名叫乔伊丝的女人,之后,便开始频频和乔伊丝通电话。再往后,她又提出要去新朋友的公寓串门,也谈到过乔伊丝的丈夫,说他总是在路上,还有乔伊丝起了和丈夫离婚的想法云云。鲍勃一个字都不相信。

前方的出租车掉头向东行驶。起初,鲍勃完全相信这一切。为什么不呢?一切听来都十分可信。丈夫不在家,女人感到孤单,想找人做伴。不幸福的婚姻。倾心的长谈。但一周又一周,日久见人心,纵使故事编得再圆,小小的漏洞也难免出现。例如,为什么总是琳达去乔伊丝家,而乔伊丝却从不上门看琳达?为什么琳达频频去串门,越走越勤?琳达的情绪怎么说呢?琳达总去看望乔伊丝,(乔伊丝总是聊自己糟糕的婚姻,)而琳达回来后,似乎总比离开时开心。还有别的,只有做丈夫才会注意到的鸡毛蒜皮之事。比如洗好的衣物。毛巾的折叠方式不一样了,只折一折,而以往是要折两折的。十五年的婚姻,怎么说变就变了呢?

鲍勃把手伸进衣袋,感受到了手枪的金属冰冷感。他心里清楚,压根儿就没有乔伊丝。但他还是决定,他愿意证明自己搞错了。他很想见到乔伊丝,然后——但根本不存在乔伊丝这么一号人,他明明知道这一点。

前面的出租车停在一家酒店前。琳达下了车,走进大楼。

鲍勃付过车钱,碎步疾跑,跟在后面走进大堂。

酒店大堂里有几十号人在漫无目的地闲逛。鲍勃乐得见到这个样子,觉得这乱转的人群等于在给他打掩护,使他不那么突兀。他拉低帽檐,遮住脸,盯着琳达走到大堂的尽头,进入礼品店。他环顾四周,断定这家酒店可能曾经美好过,眼见现在地毯略显破旧,墙壁也需要重新粉刷,禁不住觉得这地方让他联想起自己的婚姻。

鲍勃回头看向礼品店,见琳达在翻阅一本杂志。他扫视大堂中的人群,试图断定琳达要见谁。人群混杂,形形色色,有外国游客,有来自中西部的穿粉色长裤套装的妇女,有拉着转轮行李箱的空乘人员。

鲍勃不明白是什么驱使琳达走到了这一步。是因为他没有得到望眼欲穿的晋升吗?本来属于他的名额被另一个部门的某人给顶了,后来才得知那“某人”有来头,是老板的外甥。这不是他鲍勃的错。鲍勃怀疑,也许做办公用品业务对琳达来说不够风光。他为此没少动心思,意欲另谋出路。也许不为别的,他只不过应该多带她出去散散心。

一个头戴宽檐帽、身穿长大衣的壮硕汉子走进礼品店。鲍勃突然从恍惚中清醒过来。那人一走进小店,琳达便从杂志上抬起头来,笑容可掬。她把杂志放回架子上,同那人走出店铺,朝电梯走去。

啊哈,鲍勃想,这就是她过去四个月一直约会的人,所谓的“乔伊丝”。

鲍勃看见二人相视一笑,待电梯门打开,双双步入电梯。另有数人也走进电梯。电梯门刚刚关上,鲍勃便走上前去,盯住电梯门上方的指示灯,看电梯停在哪几层。四楼、九楼、十二楼、十五楼。他思量着下一步该如何应对。

他应该上楼去捉奸捉双吗?四楼、九楼、十二楼、十五楼,房间多如牛毛。不过,要是挨个敲遍每一扇门,最终可能会找到老婆和老婆的相好。老婆和老婆的相好!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想到这样的措辞。他不喜欢这种措辞包含的意味。

他认为一定有更可行的方法,犯不上跑遍整个酒店,误打误撞,瞎找一通。解决办法很简单。他会等二人办完事离开之际,跟踪那个穿大衣的家伙。

鲍勃去礼品店买来一份报纸,找到一处座位,正对着两部电梯,一览无余。他坐下,打开报纸,眼里看着文章,心思却全在楼上,为行苟且之事的老婆和老婆的相好耿耿于怀,面前的字似乎毫无意义,那些字母,只不过是一片密密麻麻的污点。

两个小时后,电梯门打开,琳达和穿大衣的汉子双双走出。鲍勃用报纸遮住脸,透过针眼大的洞,看到妻子吻了那汉子。随即,二人走出大堂。他紧追不舍。

到了外面,穿大衣的汉子叫来出租车,安置琳达上车后,自己开始往市区走。鲍勃尾随上去。半个街区后,鲍勃将手伸进衣袋。摸枪的感觉真好。

鲍勃琢磨着怎么杀他。他不想有目击证人。毕竟,他不想被逮捕。尽管他认为自己出手杀人理由正当,心里却总觉得警方不会认同。没什么好焦虑的,他安慰自己。他要跟紧这家伙,等周遭安全了,就让他吃枪子。之后,万事大吉。他就此打道回府,往事休要再提。

那汉子继续沿黑暗的街道朝闹市区行走。鲍勃甚至想接近他,和他谈谈。他为此游移不定,进而突然想到,也许琳达给那汉子看过他的照片,如此一来,那汉子便会心生疑窦,发现不对劲儿。不行,太冒险了。他想给他来个突然袭击,出其不意地扑过去,把事儿给做了。没必要警告那个狗娘养的等待他的是怎样的惩罚。

二十个街区后,汉子依旧在走。他要去哪儿?鲍勃问自己。随后,那人扭身走进一条小巷。啊,鲍勃想,有进展了。一个街区后,那人看看表,停下,身体倚靠在一栋大楼上。鲍勃举棋不定,不知道是否应该把那家伙就地正法。假设他这样做了,万一有人抓住他,把他按住,叫警察来呢?或者更糟,假设有警察碰巧经过。

或者有开巡逻车的一对警察循声停下。不能轻举妄动,他想,务必等到时机成熟再下手。

鲍勃站在半个街区外,监视着。大衣男靠在大楼上,时不时瞥一眼手表。半个小时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他在等什么呢,鲍勃纳闷。鲍勃注意到街上此刻非常安静。汽车不再来来往往,唯有一个独行客匆匆走过,转眼不见了踪影。现在正是时候,鲍勃思忖。机不可失。

鲍勃伸手从衣袋中掏出枪,缓缓靠前。他决定出其不意,把枪顶到那家伙肚子上,扣动扳机。接着,他又考虑是否应该先说点什么。也许应该来一句戏剧性的话,比如“看你还敢招惹琳达”。他继而又断定,何必搞得这么老套呢。再说,做这事下手要干净利索,说话只会拖慢节奏。干就完了,把人做掉,之后尽快逃脱,他嘱咐自己。

鲍勃走向穿大衣的汉子,枪就在身边,给夹克连同夜色掩蔽着。他感到心跳加剧,怦怦作响。他从未杀过人,此刻要取人性命,无论如何高兴不起来。右手开始发抖。他稳住持枪之手,告诫自己,一切将在几秒钟内结束。然后,颠倒的乾坤宣告扭转回来,天下太平。

鲍勃此刻距离那人只在咫尺之遥。他握紧枪柄,正要举枪。突然,有人走出大楼。鲍勃举到一半的胳膊垂向体侧,整个人定住不动。

穿大衣的汉子转身从刚走出大楼的那位身后跟了上去。

新出现的人身穿深色正装,秃顶。穿大衣的汉子追上他,高声喊他的名字:“贝尔森?”

秃顶之人转过身,与穿大衣之人打了个照面。“找我有事吗?”他问。

话音未了,穿大衣之人抬手就是一枪。贝尔森应声尖叫倒地。穿大衣之人盯着尸体观察数秒,不慌不忙,扬长而去。

鲍勃呆若木鸡,眼睛直勾勾盯着倒在人行道上的那个人。又过了数秒,他方才想起把枪放回口袋。他意识到自己吓呆了,不知所措。要不要继续尾随目标?他还没来得及做出决定,就意识到身后一群人已经围拢上来。

“我目睹了整个过程。”一个男人说。“见鬼,这座城市要完蛋了。”另一个人说。“快叫救护车。”第三个人说。

有人在人行道上的男子旁边跪下查看。“就算救护车来,也无济于事了。”

“干这事的,叫小乔伊。千万别招惹他。”站在鲍勃旁边的一个人说。

“你……你认识他?”鲍勃问。

“唔,不认识,”那人说,“但是人人都知道有这么个乔伊。你这么不食人间烟火,难不成住山洞里?他总是上新闻,是城里有组织犯罪的头头。去年,他亲手杀了不下十人,天知道还下令手下杀了多少。联调局似乎都奈何不了他。但是,嘿,我什么都没看见,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我不知道是谁射杀了这个可怜的杂种。”那人说罢,皱起眉头,一走了之。

鲍勃又瞧了死人一眼,挤过人群,走向小巷拐角。一辆救护车和一辆警车正开过来。鲍勃又走过一个街区,找到一辆出租车,打车回家。

鲍勃走进公寓,脱下夹克,挂进壁橱。

“嗨,亲爱的。”坐在沙发上的琳达说。

“嗨。”鲍勃毫无热情地应和一声,走进起居室。

“你去哪儿了?”琳达问。

“呃,只是出去散散步。”鲍勃说着,坐到椅子上。

“正为你担心着呢,咱这城市夜里特别不太平。”她说。

“是不太平。”

“你不打算问问乔伊丝的事吗?”

“乔伊丝?”

“我朋友乔伊丝。”

“哦,对,乔伊丝。她怎么样?”

“唔,她好些了。她妈妈仍然病重。医生也都束手无策。情况不乐观。”

“是啊……听起来就不乐观。”

“肯——乔伊丝的丈夫——我在他们家时,打电话回来了。显然,他在路上的时间比预计的要长一周。”

“呃,那太糟糕了。”鲍勃说。

“是啊,乔伊丝也这么说。总是孤零零的,日子的确不好过。乔伊丝很高兴我能过去,说我让她整个晚上都很开心。”

“那是肯定。”

“嗯?”

“我是说,交到你这样的朋友,算她幸运。”

“她也总这么说来着,”琳达看了看手表,“嗯,我有点累了。今晚想早点休息。”

“快去睡吧。”鲍勃说。

琳达站起来,说:“我很喜欢乔伊丝,但必须承认,老是听她诉苦,有时也会让我有些疲惫。好啦,我现在要说晚安了。”

“晚安。”

琳达笑笑,走出起居室。鲍勃盯着墙,愣了几分钟,接着站起来,走到门厅壁橱前,拉开壁橱门,将手伸进夹克口袋,掏出枪,走进工作间,关好门。

他在桌子前坐下,取出枪膛中的子弹,打开抽屉,把枪放在里面,把子弹放回弹盒,放在枪旁,关好抽屉,静坐片刻。

稍后,他起身走进卧室。琳达已经沉沉睡去,脸上挂着安详的微笑。鲍勃脱下衣服,爬上床,好久好久,才好不容易进入梦乡。他睡得并不安稳,噩梦连连。

(姜伟:江苏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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