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词章学课程与黄侃《文心雕龙札记》

作者: 张海明

认为《文心雕龙札记》乃黄侃为其“词章学”课程编撰的讲义,是目前学界比较一致的看法。此说依据主要有二:一是范文澜《文心雕龙讲疏》自序称其“曩岁游京师,从蕲州黄季刚先生治词章之学,黄先生授以《文心雕龙札记》二十余篇”;二是黄焯《黄季刚先生年谱》中写道:黄侃1914年秋应聘北大,“讲授词章学及中国文学史”,“所撰稿如《咏怀诗补注》《诗品讲疏》(讲疏全稿今不可见)、《文心雕龙札记》,皆为授课所编讲章”。b据此,《文心雕龙札记》为“词章学”课程讲义当属可信。问题在于,所谓词章学究竟是一门什么样的课程?其讲授内容、授课对象、课时具体是什么?我们并不是十分清楚。相应地,该课程对黄侃《文心雕龙札记》的写作产生了何种影响?黄侃又是如何将《文心雕龙札记》用于词章学课程讲授?我们也不是十分清楚。本文之作,即拟对上述问题粗作考辨,以期更好地认识相关史实。

词章学成为中文系课程之一,始见于1913年民国政府颁布的《教育部公布大学规程令》,那么,作为中文系课程的词章学,其设置依据又是什么?或者说,是否也有一个不以“词章学”命名的前身?我们不妨先看一下清廷1904年《奏定大学堂章程》中关于中国文学门课程设置的规定。该章程将中国文学门应开设课程分为主课和补助课两类,补助课我们姑置不论,其主课依次为:文学研究法、说文学、音韵学、历代文章流别、古人论文要言、周秦至今文章名家、周秦传记杂史周秦诸子。其中文学研究法和周秦至今文章名家两门规定课时相同,一年级周二课时,二、三年级周三课时,属所有课程中讲授时间最多者。而在《教育部公布大学规程令》中,与上述主课对应的课程共计六门,分别为:文学研究法、说文解字及音韵学、尔雅学、词章学、中国文学史、中国史。显然,《教育部公布大学规程令》的课程设置直接脱胎于《奏定大学堂章程》,虽然词章学、中国文学史两门看上去似乎属于新课,但实际上仍是由原有课程变化而成。《奏定大学堂章程》除规定应授课程外,还对各门课程的讲授内容做了说明,如:

历代文章流别:日本有《中国文学史》,可仿其意自行编纂讲授。

历代名家论文要言:如《文心雕龙》之类,凡散见子史集部者,由教员搜集编为讲义。

周秦至今文章名家:文集浩如烟海,古来最著名者大约一百余家,有专集者览其专集,无专集者取诸总集。为教员者就此名家百余人每家标举其文之专长及其人有关文章之事实,编成讲义,为学生说之,则文章之流别利病已足了然。其如何致力之处,听之学者可也。……

凡习文学专科者,除研究讲读外,须时常练习自作,教员斟酌行之,犹工医之实习也,但不宜太数(疑当为教)。愿习散体骈体可听其便。

博学而知文章源流者,必能工诗赋,听学者自为之,学堂勿庸课习。

据此可知,《教育部公布大学规程令》之“中国文学史”即《奏定大学堂章程》之“历代文章流别”,而“词章学”则对应“古人论文要言”和“周秦至今文章名家”。由于民国政府的《教育部公布大学规程令》未对所设课程讲授内容加以说明,故之前清廷《奏定大学堂章程》中有关“历代文章流别”等课程的介绍客观上就有了某种指导意义。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民国初年中国文学史和中国文学各自的讲授内容,也为1917年以后北大中文系区分二者的畛域埋下了伏笔。而从另一角度来看,《教育部公布大学规程令》如此调整、改变课名并非无因。从上引文字不难看出,《奏定大学堂章程》制定者对文学的理解实在过于褊狭,其所谓文章者,主要是散体之文,诗赋词曲,包括骈文等文体只是附带提及。相应地,“周秦传记杂史周秦诸子”之所以列入主课之一,同样是有取于文章而非着眼于史论。《教育部公布大学规程令》将“历代文章流别”改为“中国文学史”,将“古人论文要言”和“周秦至今文章名家”归入“词章学”,显然有意于扩大先前“文”的外延,且与西学东渐之后的文学观念取得了一致。而将“周秦传记杂史周秦诸子”改为“中国史”,也无非是恢复其本来之身份,从而各归其位。

既然词章学即《奏定大学堂章程》中的“古人论文要言”和“周秦至今文章名家”,那就意味着词章学课程的讲授内容应该包含三个方面:1.古人有关文的见解,这大致相当于我们今天说的古代文论;2.历代名家名作评析,后来大学中文系课程“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即可溯源至此;3.诗文写作,《奏定大学堂章程》认为此项内容重在自学,但如果教师课堂上进行讲授,予以指导,那自然可以称之为文章作法或写作训练。

《教育部公布大学规程令》1913年面世,词章学作为课程进入大学自当在此之后,故1914年入职北大的黄侃,即便不是第一个在大学讲授词章学的人,至少也属于开风气之先者。可想而知,当黄侃接受聘任,准备开设词章学课程之时,他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讲授内容与教材编撰的问题。毕竟此词章学已不同于先前那个与经、史并列的广义的词章学,作为国文系或中文系的主修课程之一,该如何选择适当的教学内容,又该如何区别于同属主课的文学研究法和中国文学史?在此情势之下,《奏定大学堂章程》的相关说明对黄侃来说,应该不无参考价值。我们看《文心雕龙札记·题辞》所写:

论文之书,鲜有专籍。自桓谭《新论》、王充《论衡》,杂论篇章。继此以降,作者间出,然文或湮阙,有如《流别》《翰林》之类;语或简括,有如《典论》《文赋》之侪。其敷陈详核,征证丰多,枝叶扶疏,原流粲然者,惟刘氏《文心》一书耳。虽所引之文,今或亡佚,而三隅之反,政在达材。自唐而下,文人踊多,论文者至有标橥门法,自成部区,然紃察其善言,无不本之故记。文气、文格、文德诸端,盖皆老生之常谈,而非一家之眇论。若其悟解殊术,持测异方,虽百喙争鸣,而要归无二。世人忽远而崇近,遗实而取名,则夫阳刚阴柔之说,起承转合之谈,吾侪所以为难循,而或者方矜为胜义。夫饮食之道,求其可口,是故咸酸大苦,味异而皆容于舌函;文章之嗜好,亦类是矣,何必尽同?今为讲说计,自宜依用刘氏成书,加之诠释;引申触类,既任学者之自为,曲畅旁推,亦缘版业而散见。……

黄侃《题辞》之作,显然是由《奏定大学堂章程》中对“古人论文要言”的说明引发的。对于词章学讲授内容应包含古人论文之言,黄侃并无异议,分歧乃在如何讲授。在黄侃看来,《文心雕龙》作为论文之书,“敷陈详核,征证丰多,枝叶扶疏,原流粲然”,不但之前同类著述难以比肩,就是后来论文之作也都无出其右。而桐城派所标榜的文气、文格、文德,以及阳刚阴柔、起承转合之说,或为老生之常谈,或为一己之偏好,并不适合作为词章学的讲授内容。故与其搜集散见于子、史、集部的古人论文之言编撰成书,倒不如依托《文心雕龙》,引申触类,曲畅旁推。

据笔者所做考辨,可对黄侃所授词章学课程总结如下:1.课名:“词章学”本为民国教育部规定的大学国文学类开设的课程之一,黄侃1914年9月任教北大时即用此名,其授课对象为当年入学之一年级新生;1917年秋季学期,该课一度更名为“中国文学”;1918年春季学期又被拆解为“中国文学概论”“古代文学”(周秦文学)“汉魏六朝文学”“唐宋文学”“词曲”等课程;1918年秋季再度调整,将以时段划分改为以文体划分,计有“文”“诗”“词曲”三门,黄侃讲授一、二年级的文、诗两门。2.课时:据《北京大学四年度周年概况报告书》,“词章学”作为中国文学门的主课之一,其开设时间从一年级到三年级,其中一年级周六学时,二年级周六学时,三年级周五学时,共计十七学时,居所有课程之首。在1917年秋季学期课表中,由于刘师培、吴梅的加盟,黄侃承担的课时有所减少,分别为一年级三、二年级四、三年级六,但“中国文学”总学时增加到二十一。3.讲授内容:依《文科国文学门文学教授案》所述,“中国文学”课程的教学目的在于使学生掌握各体文学写作技巧,提高其写作能力,为此就必须通过介绍、讲解各体文学之最有代表性者,借以阐明不同文体各自的文体特征、写作要领,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词章学”最终走向分体文学研究。不过,《文科国文学门文学教授案》对文学课程所作限定是陈独秀文科改革的结果,在此之前,黄侃讲授的“词章学”课程内容应该更为驳杂,不仅包含了部分文学史、文学理论教学的内容,还兼有作品赏析和写作实践的训练。4.教材:毫无疑问,《文心雕龙札记》正是黄侃专为词章学课程编撰的教材,其所选篇目实由该课讲授内容决定,故除《文心雕龙》下篇文术论部分外,上篇“文之枢纽”五篇及“论文叙笔”中的《明诗》等六篇也被纳入其中。需要说明的是,词章学课程教材并非只有《文心雕龙札记》一书,黄侃此一时期编撰的《阮籍咏怀诗补注》《诗品讲疏》《词辨选》等f也都被用于词章学课程教学。此外,经由后人整理成书的《文选平点》,以及巴黎法兰西学院图书馆所藏《文钞》《文式》,同样应该被视为词章学课程的辅助教材。

以今人对中文学科的认知,我们实在很难想象一门课程竟然有如此大的容量,竟然能开设如此长的时间,但这的确是早期词章学课程的应有之义。自桐城大家姚鼐将学问之事划分为义理、文章、考证三类之后,晚清重臣如曾国藩、张之洞等皆祖述其说,进而对清末民初学校专业的设置及教学内容产生了直接的影响。1902年清廷颁布的《京师大学堂章程》中已将词章学列为文学科子目之一,1910年颁布的《学部修订存古学堂章程》则规定存古学堂(师范学堂)分经学、史学、词章学三门,其中词章学门“为预备升考文科大学之中国文学门者治之”。该章程还对词章学门的教学和考核做了说明:中等科“先纵览历朝总集之详搏而大雅者,使知历代文章之流别;次点阅讲读古人有名总集,兼练习作诗文,每星期一二次”。高等科“讲读研究词章诸名家专集,或散体古文,或骈体文,或古诗古赋(诗赋共为一门),视学者性之所近习之”。其考核之法则重视学生的诗文写作能力,“除论辩源流、疏解事实、阐发利病、证明经史等事必应考核外,尤须以能自作为实际。与经、史两门不同,中等、高等两科,均须随时练习制作”。在清廷颁布的相关章程中,“词章学”一词涵盖面极广,可以说就是中国语言文学的代称,直到1913年民国政府颁布的《教育部公布大学规程令》中,词章学才真正成为大学中文系的课程之一。虽然1917年以后词章学课程由粗转精,渐趋规范,但在黄侃受聘北大之后数年间,词章学课程的讲授难免不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从而呈现出一种内容既广、学时亦长的特殊样态。

从词章学课程讲义的角度来考察《文心雕龙札记》,相关问题也就不难索解。

(一)《文心雕龙札记》为何不讨论《文心雕龙》全书而只选择其中的三十一篇?

我们先看范文澜《文心雕龙讲疏》征引的二十六篇。范氏1914年入学,1917年毕业,结合上节有关北大词章学课程的考辨,可知范氏所引当属黄侃首轮(三年)词章学课程分发给学生的讲义。虽然1917年以后黄侃还有续作,但这二十六篇应该最能体现词章学课程的教学需求。范氏所引大体上可以分为四个部分:1.《题辞及略例》《序志》;2.《原道》《征圣》《宗经》《正纬》《辨骚》五篇,亦即刘勰所谓“文之枢纽”;3.属于文体论部分的《明诗》《乐府》《诠赋》《颂赞》及《议对》《书记》;4.属于文术论部分的《神思》以下共十三篇(具体篇目参见上文)。前两部分没有问题,凡研究《文心雕龙》者都会对《序志》及“文之枢纽”五篇予以特殊的关注,黄侃当然也不例外。令人费解的是后两部分,黄侃于文体论部分为何不取《祝盟》至《奏启》十四篇?文术论部分先讲《神思》以下十三篇又是出自何种考虑?这都是先前研究《文心雕龙札记》者未曾留意的问题。如果我们相信黄侃是将《文心雕龙》作为文学概论课的教材,那他为何要将《明诗》《乐府》等篇纳入其中?而如果我们认为词章学实际上就是文章作法,那黄侃在首轮讲授中为何不将《文心雕龙》下篇作为讲义之主体,而舍弃了其中与写作关联密切的《夸饰》《事类》《炼字》《养气》《附会》《总术》?这些问题,恐怕也只有从词章学课程教学的角度考察,才可能有一个相对合理的解释。

依我之见,黄侃《文心雕龙札记》对《文心雕龙》篇目的选择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量:一是词章,亦即文之基本规定;二是词章学课程实际的教学需求。这两个方面互为体用,共同决定了黄侃的选择标准。就前者而言,黄侃对文的理解、界定(详后)决定了他必然会优先考虑那些最能体现文之特征的文体,故“羽仪乎清丽”的赋、颂、歌、诗自然成为首选,而下篇中那些专就文学创作设置的篇目,如《神思》《体性》《风骨》《情采》《声律》《丽辞》《比兴》《隐秀》等,也定然更受黄侃重视。就后者而言,词章学课程所包含的历代名家文章评析、散体骈体文章习作,则决定了黄侃讨论的对象必须拓展到文学之外,因此《议对》《书记》这类兼具实用性、个人性,且更具涵盖性j的文体遂得以入选;相应地,下篇中那些通用于文学与非文学写作的部分也就不能完全舍弃。至于黄侃为何不取文体论中余下的十四篇及《时序》至《程器》五篇,应该也可以归于同样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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