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要明晰“内”与“外”的界限
作者: 张雨宁多年来,教育惩戒备受关注且充满争议,“惩戒"与“体罚”的模糊界限,让教师在进行学生管理时瞻前顾后、如履薄冰。如何创新教育管理手段,科学、合理、恰当地实施教育惩戒,是教师必须掌握的关键能力,也是他们在育人场景中不断推演的教育课题。为此,本刊邀请教授姚金菊,为教育者破解这一复杂议题提供多维度的专业解读,探析最优的解决路径。
判断教师行为是否适当合法,需考量系列关键因素
《教育家》:2024年11月,“小蜜蜂”事件在教育者中掀起一阵讨论风波。社交媒体中,有许多教师发布照片或视频来记录教学生活,您认为教师这样的做法需要特别注意哪些方面?
姚金菊:“小蜜蜂”事件在当时引起了教育者关于教育惩戒与学生权益保护的广泛讨论。在此事件中,教师为维持课堂秩序,给学生佩戴“小蜜蜂”扩音器,并将相关场景拍摄成视频上传至网络。部分家长强烈认为此行为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而另一部分家长和教师则觉得这种惩罚方式新颖独特且行之有效,能迅速遏制学生在课堂上的违纪行为。
从法律和教育伦理的双重视角审视,该事件清晰地暴露出教育惩戒权行使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有许多教师喜欢在社交媒体记录生活,这本身无可厚非。但社交媒体的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部分教师法律意识相对淡薄,未获得学生本人及监护人许可就在网络平台上发布涉及展示学生面容的影像,涉嫌侵害学生的肖像权和隐私权。事实上,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等行为都被归入侵犯隐私权的范畴。
要判断教师行为是否适当、合法,不能单纯聚焦于教师在选择惩戒方式时是否使用其他辅助工具,而应综合考量一系列关键因素,如使用工具是否基于教育目的、使用的频率和时长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其他更合适的替代措施以及视频的传播范围是否可控等。“小蜜蜂”事件及问题的背后,折射出的是教育惩戒权界限的模糊不清,以及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对学生权益和人格尊严保护的考虑不足。这警示教育工作者,在创新教育管理方式的同时,务必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全方位确保自身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均不受侵害。
罚站不当,也可能触及法律红线
《教育家》:当前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实际状况如何?所采取的惩戒方式普遍存在哪些问题?教育惩戒与体罚为何难以区分?
姚金菊:有些教师由于不知道该采取何种惩戒方式,或担忧实施惩戒后会对自己造成不良后果,选择对学生的错误行为视若无睹,放任其影响其他学生;有些教师对惩戒权的边界理解不清,或为发泄个人情绪,长时间占用课堂对个别学生实施惩戒。须知,当教师未及时实施惩戒或过度实施惩戒时,班级中其实存在着“沉默的大多数”,即那些没有犯错也没有发声的学生,他们身处其中同样会受到影响,且导致课堂学习的效果有所减弱。
教育惩戒的核心目的在于教育,是为了引导学生认识并纠正自身的不当行为,助力其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体罚,则是以对学生身体造成物理性伤害为结果的行为,无论其初衷如何,都与教育本质背道而驰。在日常教育实践中,如何准确区分教育惩戒与体罚常常困扰着教师,在现实教育场景中,两者的界限往往并非一目了然。
教师常用的惩戒手法,大多为点名批评、罚抄、罚站、罚跑步等,程度由轻到重。而罚站这一常见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属于合理的教育惩戒,在另一些情况下却可能被认定为体罚。罚站可以按照具体地点细分为在座位旁、教室后方、教室门外和办公室内,它们虽然同属于对课堂违纪者的惩罚,但后两者禁止学生听课,意味着剥夺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已触及法律的红线。2021年开始施行的教育部规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明确规定,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作为惩戒。
区分教育惩戒与体罚,教师的行为目的、方式和程度是重要考量因素。如果行为意在教育学生、帮助其认识错误并引导改正,以轻微的身体接触或适当的体力活动作为惩戒方式,可归为正当的教育惩戒;反之,若行为主要是为了发泄教师个人情绪,且对学生造成了过度的身体或心理伤害,则可判定为体罚。
不可忽视的是,相较于体罚,教育惩戒大多不具有随机性和偶然性,而更强调教师的主观能动性,要求教师遵照正确的教育理念,基于学生的实际情况按照一定的程序提前进行规划,精心设计教育与惩戒方式并预设可能发生的后果,同时尽量通过参与和公开等程序使得学生和家长对惩戒措施达成共识。
教育惩戒应控制在教育系统内部
《教育家》:在惩戒实施、家校沟通、学校管理等视角下,教师惩戒的边界在何处?教育者应如何规范合理地行使教育惩戒权?
姚金菊:教育者应当明晰内部惩戒与外部传播的界限。教育惩戒本质上是一种内部惩戒行为,应控制在教育系统内部,如学校内部或班级内部。

教师个人行使教育惩戒权,属于班级内部的惩戒,因而不应随意将相关视频或信息发布到互联网上,这不仅涉及学生的隐私权和肖像权保护问题,还可能引发不必要的舆情,对教师自身和学校造成负面影响。教师的一言一行代表学校,需要具备高度自觉性,规范可行与不可行的标准。
在进行教育方式创新时,教师若要采用如佩戴“小蜜蜂”等措施,首先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家长,与家长进行充分沟通,取得理解和同意,并主动将相关职务行为向学校报备,遵循学校的规定和程序。这不仅是对家长知情权的尊重,更是一种教师自我保护措施。教师应及时向家长解释实施惩戒的原因和目的,听取家长的合理意见和建议,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现实情况中,不同地区、不同家庭背景的家长对教育惩戒的态度、理解程度和认可度存在差异。教师应充分认识到这种差异,在与家长沟通时,要注重方式方法,耐心解答家长的疑惑和担忧,在良好的家校共育中共同探讨实施适当的教育惩戒。
学校在教育惩戒的行使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应将完善校规校纪作为规范教育惩戒的重要抓手,凸显内部措施在教育惩戒中的关键作用,承担起指导和监督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责任。校规校纪中应明确规定教育惩戒的方式、程度、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程序等关键内容,为教师提供清晰、具体的行动指南。例如,明确规定不同程度的违纪行为所对应的惩戒措施,是班级内部的口头警告、书面检讨,还是学校内部的适当公益服务等,让教师在面对具体情况时能够迅速作出准确判断。
学校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不仅要及时帮助教师解读法律政策、校规校纪相关要求,提升其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还要对教师实际使用的教育惩戒行为进行指引、监督和评估,确保其符合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伦理的要求,让教师在实际案例中汲取经验教训,不断提升自身的教育管理水平。此外,学校还应鼓励教师进行教育反思和行动研究,引导教师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顺应学生特点和教育情境的教育惩戒方式,形成具有个性化和创新性的教育惩戒策略。这样层级递进的教育惩戒规则,由学校向教师逐级下放权力并有所约束,在充分给予教师自主权的同时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界限,助力教师在实践中更加游刃有余,同时也能够更好地维护教师职业尊严。
教师实施惩戒,还需要新型教育技术的支持。随着智能教育的发展,学校要充分认识到教师角色的转变和能力要求的提升,助力教师掌握智能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技巧,利用智能技术进行有效的课堂管理。例如,通过大数据分析了解学生的学习行为和心理状态,为个性化的教育惩戒提供科学依据。当然,智能教育时代更需要教师注意自身行为边界,尤其是注意不侵犯学生的隐私权、不损害学生的人格尊严。
明晰教育惩戒行使的内部边界,在学生层面,可有效避免其权益因惩戒不当而遭受侵害,确保学生能在安全、受尊重的环境中接受教育。教师层面,能切实维护教师依法依规行使教育惩戒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教师受多方面因素牵制而放弃惩戒或过度惩戒的现象,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教育环境,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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