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形而上学》谈高中语文教学的第一原理
作者: 连子波当下大家讨论的“第一性原理”(First Principles),在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中称为“第一原理”。在中文里,“性”一词的释义有“后缀。附着在别的词后面,表示事物的某种性质、特点等”的义项,“XX性”表示某事物具有“XX”性质或性能。具有这种性质或性能的事物可能有很多。但“第一原理”指的是最基本、最本质的原则,亚里士多德有一个重要的哲学观点,他说“每个系统中存在一个最基本的命题,它不能被违背或删除”,也就是说只有一个原理是最基本的。公理可以有多个,但“第一原理”只能有一个,而说“第一性原理”则意味着可能有多个最基本的原理,这样的翻译是不符合亚里士多德本意的。
亚氏在《形而上学》说“世间是必有第一原理的”,他说“事物之称为第一(原本)有几层含义——定义上为第一;认知顺序之上为开始;时间上而言的开始。——本体在这三者之上都是第一。”亚氏所说的第一原理究竟是什么呢?在他看来,要探究第一原理,首先必须区分技术、知识与各种官能感受的不同之处。他得出的结论是:“有经验的人比只具备感官知觉的人更有智慧。同理,技术家较之于经验家、大师较之于一般人更有智慧,而理论的知识相较于生产的知识是更高级的智慧。这样一来就很清楚了:智慧即是关于事物之根源及原理的知识。”因此,他说:“智慧是关于第一原理的学术。”那么,问题来了,我们寻求智慧时所追寻的最基本、最本质的智慧(即第一原理)是什么呢?亚氏用了《形而上学》这本书作了辩证而深入的分析,他得出结论:“生命固然是属于神。生命本是理性的实现,而令此实现的就是神,神的天性实现就是至善且为永恒的生命。因此,我们说神是一个至善且永生的实际存在,因此生命及无尽延续以至永恒的时空都属于神,这便是神。”我们用现代思想去理解亚氏的这段话,知道这里说的“神”并不是“神佛”一词意义上的“神”,而是指“真善美”里的“善”。亚氏认为“善”是万事万物存在的起点,“在所有的事物中,善实际就是最高的原理”,生命通过理性而使善得以实现,从而成就“至善且为永恒的生命”。
基于亚氏对第一原理的阐述,我们再来看看《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和《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下称《课程标准》《课程方案》),以期探究高中语文课堂的第一原理应该是什么。《课程方案》在“修订的主要内容和变化”这一部分中规定课程任务是“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高等教育和职业发展作准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普通高中的培养目标是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着力发展核心素养,使学生具有理想信念和社会责任感,具有科学文化素养和终身学习能力,具有自主发展能力和沟通合作能力。”《课程标准》的《课程性质》 部分明确指出:“语文课程致力于全体学生核心素养的形成与发展,为学生学好其他课程打下基础;为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良好个性和健全人格打下基础;为培养学生求真创新的精神、实践能力和合作交流能力,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及学生的终身发展打下基础。……语文课程的多重功能和奠基作用,决定了它在九年义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
将亚氏的论述同《课程方案》《课程标准》作比较,我们会发现其表述有异而其旨则同。亚氏的论述概括笼统,有哲学高度,《方案》《标准》的阐述则明确细致,有指导性意义。我们如果注意到这两个经国家审定、颁布具有“法规性质”的纲领性文件里频繁出现“作准备”“奠基”“基础”这样的词语,就会知道这其实就是在阐明语文教学的“第一原理”。教育的本质是人的完善,这就是教育的“第一原理”。语文教育围绕语文核心素养,确立课程标准,选择、安排课程内容,是以实现人的完善为起点的。钱理群在《语文教育门外谈》一书中说:“语文教育的任务,是要通过‘立言’来‘立人’。”语文核心素养包括“文化自信”“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四个方面,《课程标准》指出四者之间的关系——“在语文课程中,学生的思维能力、审美创造、文化自信都以语言运用为基础,并在学生个体语言经验发展过程中得以实现”。作为第一原理,意味在所有的教学活动中都应该以学生生命个体的完善为出发点,通过语言运用的学习,达成学生文化自信力、思维能力、审美创造力的提升。相反,不能有效提升语言运用能力,阻碍甚至压制文化自信力、思维能力、审美创造力提升的教学活动都是要警惕甚至要反对的。
亚氏在《形而上学》里说:“永恒事物的原理常常是最为实际的原理(它们不仅仅是一时而为实),它们不用依赖于其他事物而成其实际,反之,它们却是其他事物所成其实际者的原因所在。所以每一事物的真与各个事物之实必为相符。”第一原理是指导语文教学的最根本原则,所有的教学方式、教学方法的选择,课程的安排,教学内容的选定,教学目标的设置,都要以此为起点,以能否实现学生个体生命的完善为最终目标。学生未受教育时的状态,亚氏称之为“潜能”状态。学生的“善”得以提升,是学生的“学”与教师的“教”之间的互动过程,亚氏称这个过程为“动变”。他说:“于潜能和完全实现之间,另有一级类的事物,我把潜能的这类实现过程命名为动变。”动变是事物作为潜在事物而行进至完全实现的过程。他举了一个形象的例子,比如想建一个建筑物,有时可能实现,有时可能不会实现,把“可建筑物”进行至实现,也就是通过建筑活动让它变成房屋,这个过程就是动变。“教”与“学”是让学生生命个体发生动变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学生是主体,教师是主导者,从教师的角度来说,要让动变过程得以实现,教师进行教学活动时首先必须明确自己的教学环节要成就学生什么样的“善”,要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才能最有效地成就其“善”。
举《论语》中孔子的教育活动为例。孔子把“立人”作为教育的第一原理,他认为学生的学习应该为社会服务,要学以致用,他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这和《方案》中说的“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高等教育和职业发展作准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是一致的。他把对“善”的追求作为教育的肇始,要求学生修己慎独:“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他在教学方法上主张寓教于乐,“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学习方法上提倡启发式教学,“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而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他强调学生具有个体差异,要因材施教,不同学生其潜能状态是不一样的,教师在课程内容安排和教育方法上要有差别,这是第一原理之后至今振聋发聩的教学上的第二原理。
亚氏在《形而上学》一书中引用《伊利亚特》里一句话论证他这整本书所谈论的第一原理之重要性,语气不无骄傲:“规则不在于多,有一个就可以治世。”大哲思想高深莫测,如神俯瞰世间万象而万物纤毫毕现,亚氏伸出手指轻轻拨动罗盘上的勺柄,整个宇宙在第一原理的推动下缓慢而有序地转动了起来。后人参读大哲圣言大作,获取思想智慧,借古开今,有了现代教育思想,我们现在细读《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对现代教育中的第一原理也应该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贯彻。
(作者单位:福建厦门市松柏中学)
本栏责任编辑 李 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