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工作室“送教下乡”的利益博弈与整合

作者: 王瑜 彭清

引用格式 王瑜,彭清.名师工作室“送教下乡”的利益博弈与整合[教学与管理,2025(13):6-11

名师工作室是一个“无行政权”的群体组织,是部分“志同道合”的人组成的小范围的“学习共同体”,聚集的目的是“抱团成长”,愿景是“成为名师”,是集提升教育科学研究与改革教育教学实践为一体的“实践者 + 实践者”的本土化教师专业发展模式,旨在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2018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3)》首次以中央政策文件的形式提出组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而名师工作室的实践价值在2022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实施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训计划(2022-2025)的通知》中得到充分肯定。可以看到,作为教师培训新模式,名师工作室已经成为推动教师专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为此,在教育强国建设规划指导下,名师工作室将进一步承担起乡村教师“在地化”专业发展的使命,为不同区域、层级、学科教师群体创建专业对话空间。

在实践样态中,名师工作室以实体、网络与实体网络一体化等多元样式,凭借“送教下乡”的运作方式,打破了城乡教师的空间区隔与文化阻隔。然而,项目所在单位、教育行政部门、送教下乡学校作为名师工作室“送教下乡”的运作主体,其职责立场决定了不同的利益立场并产生各自的行为选择,这无疑会影响到“送教下乡”的实践效果。因此,本研究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切入点,探讨政策制定者、政策执行者、政策受益者的利益诉求及其之间的利益博弈,通过利益整合路径不断提升“送教下乡”成效,以此助力乡村教师专业化发展,夯实乡村教育全面振兴的根基。

一、名师工作室“送教下乡”的利益识别

所谓"利益相关者”,是指任何一个影响公司目标的完成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其中,可以将利益相关者划分为核心利益相关者、重要利益相关者、间接利益相关者。依据名师工作室“送教下乡”运作目标的影响程度与密切关系,将名师工作室“周边实体"划分为核心利益相关者(领衔名师、参与成员)重要利益相关者(教育行政部门、项目所在单位、送教下乡学校)与间接利益相关者(专家导师、合作伙伴、学员教师)。在名师工作室“送教下乡”的正常运作过程中,该组织与其“周边实体”的利益互动是必然且必要的。在“送教下乡”的教育实践中,各类利益主体的行为选择是其各自职责立场与利益立场博弈与妥协的产物。因此,要探析各类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奔关系,需对其不同的职责立场和利益诉求进行厘清和明晰。

1.教育行政部门:鼎新教师教育与振兴乡村教育的利益归并

在名师工作室“送教下乡”的实践样态中,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政策制定者统筹规划并监督“送教下乡"全过程,其职责立场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其一,秉持"向上负责”的原则。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之一即遵循中央政府与教育部创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政策要求,响应其乡村教育振兴的号召,立足乡村教师专业“在地化”发展需求,以名师工作室为依托,凭借“名师课堂”“专家讲座”“主题教研"“集体科研”等方式,促进城乡教师均衡发展,逐步实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其二,贯彻"向下管理"的原则。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包括细化上级行政部门的政策要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教育现状,设置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如明文规定名师工作室成员必须涵盖城乡教师,并设置乡村教师的最低占比;有尺度地“赋责放权"项目所在单位,明确其在名师工作室“送教下乡”运作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地位。此外,通过监督与考察等方式,了解送教下乡学校的实际需求,保证名师工作室“送教下乡”有的放矢。综上,教育行政部门以其特有的强制性行政权力,将项目所在单位与送教下乡学校的利益加以整合,为名师工作室“送教下乡”扫清障碍。

由于教育发展不均衡、城乡师资不均衡导致教育起点不公平,“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应运而生,但参培名额的限制、培训内容的供需不符、参培对象参差不齐等实践困境导致此类培训高开低走。而且过于突出知识类培训内容的教师培训难以实现乡村教师“立足乡村”“为了乡村”“关于乡村”的专业理想。针对上述教师培训困局,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政策制定者,以政策制定的方式赋予名师工作室合法权,并附以行政手段干预方式进行管理。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将名师工作室视为打破各层级教师沟通壁垒的工具,破解当前教师培训模式培训主体各自为政、培训收效甚微等多重阻碍,旨在以具有本土特色的教师培训新模式鼎新教师教育。另一方面,将名师工作室视作乡村教师专业发展、乡村教育振兴乃至乡村振兴的实践共同体,以名师引领激活乡村教师主体自觉,结合乡村独特的文化、经济与教育环境,改善乡村教师的职业生存现状,培育精“技"重“道"的乡村教师。概言之,以鼎新教师教育为出发点,注重乡村教师的身份认同,扎根于乡村的教育情怀,培育名副其实的“乡土文化守护者”,强化名师工作室振兴乡村教育的使命担当。

2.项目所在单位:打造名校品牌与塑造公益底色的利益融汇

作为政策执行者,项目所在单位有其独特的职责立场与利益立场,项目所在单位的职责立场主要包含以下两方面。其一,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要求,保障名师工作室正常运作的基本条件。通过鼓励校内符合条件的名师申请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号召校内教师积极参与并出台相关政策在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等多方面向参与工作室的教师倾斜等多元举措,影响名师工作室运作全过程,为名师工作室“送教下乡”提供物质、人力、时空保障。其二,遵循"就近"原则,发挥领衔名师及名师工作室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激活整个学校教师队伍专业成长的内源性动力。以领衔名师影响力形成“雁阵效应”,以选种子教师的组建环节、个性化培育的关键环节以及营造共生文化生态的延伸环节,发挥师承效应,优化教育知识传递与师徒优势互补两个过程,使成员教师传承领衔名师已有的知识库,在师徒沟通过程中扩大名师知识域,使互补效应得以升华。以“名师高徒”人才链培育专业化教师队伍,辅之以“学术创新”科研链经营特色学科,完善校内教师专业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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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校内参与成员是项目所在单位的中坚力量,肩负着大量的教学、科研和学校管理工作,身兼数职导致工学矛盾突出。与此同时,名师工作室是一个小型社会,涵盖复杂的人际关系,在这个素质较高的群体中依然存在着个人主义。校内参与成员对于“送教下乡”的认知纯粹地只是出于个人利益的扶择,大多数情况排除了个体也应该为集体做出贡献甚至牺牲等维度的考量。因此,对于项目所在单位而言,以共同愿景取缔个人主义,以“名师高徒”人才链稳固学科再生发展,是一种努力打造“名校品牌”的“由内而外"发展思路。而“名校品牌”本质上是一种服务品牌,服务过程即满足“乡村学校”等品牌消费者群体的发展需求。鉴于此,从“由外及里”的反哺思维而言,高质量服务供给需找到服务提供方与服务受益方之间的契合点,解决校内成员的工学矛盾保障服务供给是“名校品牌”发展逻辑的关键所在。项目所在单位以教育公益组织的角色,在“送教下乡”中为“名校品牌”注入“公益”底色,加固与送教下乡学校的人际关系,参与多元主体共治的乡村教育振兴,反哺"公益”底色的外在形象,夯实“名校品牌”的内在意蕴,体现教师培训现代化的学理逻辑,符合“名校品牌”规范化的法理逻辑,遵循乡村教育本土化的情理逻辑。

3.送教下乡学校:创生校本资源与滋养乡土情怀的利益洽

作为乡村教育发展的基础性构成板块,乡村学校的办学质量关涉到我国整个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布局。作为名师工作室“送教下乡”政策受益者,从自上而下的单向路径而言,其职责立场是运用名师工作室等外部资源的导入为本校教师队伍建设带来新的“生机”,立足乡村学校特有的地理空间,发挥“在地化”优势,为名师工作室“送教下乡”所展示的“城市教师一乡村教师”新型学徒制提供具有文化性、情境性的场景,以名师示范汇聚资源、以研修活动整合资源、促进城乡教师互动,激发个体专业自主发展意识。从由表及里的发展路向而言,其职责立场即发挥促进本校教师专业自主发展之外应有的服务乡村教育的功能,带动周边学校教师对乡土文化的认同感,促进乡村学校与乡土文化的有机融合。送教下乡学校凭借独特的物理空间、知识空间、人际空间所具备的校本资源、自然资源、人际资源,培育浓厚的乡土文化情感土壤,融汇地方文化,搭建乡土文化与现代文化融合的桥梁。凭借名师工作室“送教下乡”的“输血”功能、“运血”功能以及“造血”功能,引导乡村学校特色化发展,继而推动乡村教育振兴乃至乡村振兴。

反观现实,乡村学校的课程建设脱离乡土自然生态及当地历史、文化环境,教育城镇化速率的攀升导致大部分乡村教师在城乡之间游走,将乡村学校视作工作场所,在其与乡村学校的非密切联系中弱化了振兴乡村教育的责任感。乡村教师对乡土文化的认同感偏低,缺乏传承乡村文化的自觉意识。名师工作室“送教下乡”作为对送教下乡学校的“补偿机制”,不再受学校之间的边界所困囿,其汇聚不同学校的优秀教师,构建跨校型教师专业学习共同体。送教下乡学校教师作为此类“补偿机制”的“消费者”,通过与领衔名师“师徒结对”,吸收和转化"外来”优质教育教学成果,掌握如何将理论知识迁移到乡村特有的教学情境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通过与城市优秀教师双向互动,立足乡村学校特色,创生校本资源,并将其融于乡村教育生态空间,扎根于“一方水土"所特有的历史、文化、经济与环境因素,滋养乡土情怀。

二、名师工作室“送教下乡"的利益博弈

不同角色的利益相关者所承担的职责立场不同,对“送教下乡”会产生不同的甚至相互冲突的期待,这就会导致利益相关者与自身的冲突或者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冲突。各利益主体承担着不同角色,紧密相关的利益立场也在不断变化,伴随着利益主体对利益诉求的权衡与协调,其做出的行为选择、价值判断会逐渐成为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阻力或推力。规避自身成为“政策的受损者”是各利益相关者最普遍的诉求。各利益相关者不断根据形势变化进行利益权衡,以保证已方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达到一定目标,这种不断权衡的过程也是多方利益博弈的过程。

1.“实用效益”的工具理性与“名师效应”的价值理性矛盾

名师工作室“送教下乡”将教育行政部门、送教下乡学校等社会子系统黏合为一个共同体,在行为扶择过程,教育行政部门侧重其“实用效益”,而送教下乡学校更注重"名师效益”。一方面,从教育行政部门视角而言,将名师工作室视作教师培训新模式,强调实现目标的"效率性”,即工具理性。当前教师培训在内容上偏离了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培训者过于注重理论知识并且城市化倾向严重,忽视了结合乡土文化等,导致乡村教师丧失了参培的话语权、主体性。教育行政部门是乡村教师专业发展、乡村教育振兴乃至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者,以城乡教育均衡为首要任务,以名师工作室为渠道尝试着取缔"输血"型教师培训,为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提供常态化服务,使传统“输血”型优化为“造血”型乡村教师教育模式,激活乡村教师“内生”动力机制。

另一方面,从送教下乡学校维度而言,以名师工作室为媒介,注重将名师资源与同济资源引人处于教育政策覆盖面最底层的乡村学校行为本身的价值,即价值理性。送教下乡学校的现实问题是融合了地方特色的专业问题,亦或是影响本校教师专业“在地化”发展的非专业问题,而这些问题是指教育行政部门仅靠单向输入资源难以解决的。立足送教下乡学校的“乡村性”,以名师示范激发乡村教师专业发展自觉,重视“输出”也注重“输入”的“回波效应”,以送教下乡学校特有的乡土气息反哺领衔名师的知识体系,突破专业发展瓶颈,营造“输出一输人双向并行”的教师培训文化生态。

乡村教师处于乡村的社会本然生态,其专业成长与地方特色相结合是共同愿景。然而,当教育行政部门的工具理性占据某种意义上的“获胜方”时,会直接导致名师工作室与“送教下乡”的价值感遗失,从而抑制送教下乡学校教师发展的内生动力与长效后劲。这种桔是间接的、不易察觉的,倘若长期放任,必将使得包括工具性目标、价值性目标在内的整体教培目标受到肘。概言之,教育行政部门的工具理性在某种程度上是促进乡村教育振兴的手段与途径,却也绝不能忽视送教下乡学校对“以人为本”“名师效应”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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