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维
作者: 王冠楠一
把插在头发里的手拿出来的时候,我发现每个指缝里都带了几根头发。用手指搓了搓,搓成一个蓬松的球体,把它们投向了垃圾桶,没进。
我的妻子拎着扫帚走过来,嘴里嘟囔着,乱扔。她弯下腰,扫起我那一团正在慢慢散开的头发,将它轻柔地放进垃圾桶。她望向我一眼,说,实在写不出来就别写了,你一晚上揪下来的头发比你写的字都多。
确实,我这一夜又是什么都没写出来,我的手和键盘仿佛产生了某种隔阂,原本亲密无比配合无间的它们,无论怎么碰撞也无法产生任何联结。我被文字拒绝了,这对于一个以写作为生的中年男人而言是另一种严重的中年危机。我写不出来就意味着失业,可能要靠着我当平面设计师的妻子养活,我倒是很享受,只是怕她不能接受。
我可能得让你养我一阵儿了,媳妇。
那倒没事,但是你得告诉我这一阵儿是多长一阵儿。
我再次陷入沉默,她转头继续扫地。我关了灯,回到卧室,躺在床上,先睡觉。夜里总感觉睡不踏实,不知道是因为没拉窗帘月光晃眼,还是已经天亮了。我恍惚睁眼,发现原来是妻子正躺在我的身边,怀里抱着电脑。我问,几点了?她说,三点。我说,还在加班吗,设计师也太辛苦了。
她说,没,我在看你的小说,之前的。
她之前其实并不关心我的创作,只会在我发表些作品或者赚了些稿费的时候给我些鼓励。我之前在网络上连载过一篇很长的小说,刚开始写得很猛,很有激情,但是后来也变成为了钱而写的文字商品。那篇小说完结之后卖了版权,于是我开始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作家,去写现实主义的短篇作品,直到今天,终于写不下去了。
妻子面前的屏幕很亮,她戴着眼镜,清瘦的脸转了过来,说,你不应该再写了,我认真读了你这两年写的东西,说实话,你被困住了,你走不出来,你不应该再写了。
我坐起来,摸向床头,想找根烟抽,她说的话实在难听,我不想让这些话从我的耳朵进入身体。摸了半天,没摸到烟,手倒是在烟灰缸里点了两下,我顿感恶心,下床去洗手。走到卧室门口的时候,我回头看她,发现她也在看我。
你觉得我被什么困住了?我问她。
你的农村老家。她回答。
在马桶边,我终于找到了我那半盒烟,本来没有想蹲坑的感觉,抽着烟看着马桶却又不自觉地坐上去,狠狠放出两个闷屁。
这几年的写作上确实没有离开过农村,虽然我已经离开农村十多年,但是我短篇小说中的人物又都活在那里。或许我的妻子说的是正确的,对于农村我已经没有什么好写的了。我不应该再写下去,我应该去关注现实生活,关注都市情感,关注美食与体育,或者国际政治。
蹲了半天依旧没有半点儿水花,腿有些麻,扶着暖气站起来,踱步回卧室发现妻子已经睡去。我倒是再也睡不着,看着窗外一点点亮起来,夏天的太阳出来得可真早。
吃过早饭,我告诉妻子要出去走走。她轻轻点点头,没说什么。我们结婚五年,交流已经进化到极其简单高效。但我今天是有事瞒她,下周是她三十二岁生日,我准备去商场给她买个礼物,虽然近期稿费不多,但是日子过久了,我知道礼物这东西,不买一定是错。她问我要不要钱,我说还不用,目前还不用。她说要不我先给你点儿,省得你急用时候没有。我说,我没那么急。
她吃完饭化好妆开车上班,我搭着她的车来到中街。
自己喜欢什么就买,没有钱就管我要,别给我买东西……她摇下窗户说着。
快走吧,这儿不让停车。我摆摆手。后边的车嘀了两声,她猛踩油门蹿了出去。我转身走进商场,今天是工作日,人不多。
我先逛了逛金店,发现最近金价猛涨,我原本能买项链的预算只能买一对耳钉,显得太小气,准备去逛逛别的。金店店员在布置最新的广告牌,一个展示牌侧着从我前边经过,我看到雪白的手臂和脖颈上戴着闪亮的金饰,确实漂亮。照片上的女明星我不认识,是一个挺陌生、挺奇怪的名字:梅卡农。长得有点儿大众脸,给人一种熟悉感。转念一想也是,现在女明星长得都差不多。
我来到卖手机的地方,合计来合计去还是决定给妻子换个手机。买最新款的手机,实在是送礼良策。妻子的手机已经被她的自拍装满,我感觉那些照片都大同小异,但是她却从来舍不得删。手机店门口有一个巨大的电子屏,屏幕上闪过一些广告。当我走到显示屏下的时候已经闪过三张,分别是打折的老款手机、热销中的一些产品、梅卡农拿着的最新款手机。
这个梅卡农是真火,这么一会儿我就见过她两次了。在这个社会上生活的正常人不会对一个这么火的女明星如此陌生,但我这么多年一直在拒绝网络和娱乐,我手机里除了一些必要的聊天和阅读软件就再也没有其他东西,甚至网购都需要在妻子的协助下完成。电视我更是不看的,不过不看电视的人现在倒是常见得很。
那张梅卡农的照片停留了很长时间,我就这么站着和她面对面。对视着,对视着。我想起了,是她。肯定是她。眉眼、鼻子的形状,耳朵上隐约的那个打在耳尖上的耳眼,右眼角的那个不大不小的痣,是她。
二
我老家周边前后左右的四家人,除了我家,都有倒骑驴。倒骑驴是一种交通工具,拉货用,三个轮子,前边有斗,后边是半个自行车。前院花圃的祝姨用它卖花;东院屠宰场的杨姑用它拉肉;西院的李大爷用它拉人跑运输;后院的米叔用它送两个孩子上学,也卖豆芽。
老米家有两个孩子,一个女孩儿,一个男孩儿。姐姐叫米侬,弟弟叫米超。米侬比我小一岁,米超比我小四岁。我们仨很自然地就玩在一起。但是我更多还是和米侬一起玩,在我们很小的时候米超更小,我们带着他总是像带着一个不会玩的废物,他时常扫我们的兴。
我们玩的东西很多,比如偷花圃的花,用石头打屠宰场的狗,坐着李大爷的倒骑驴到处走,春天放风筝,夏天去钓鱼,秋天偷果子,冬天滑冰。我们常玩在一起,所以我们关系很好。我母亲是农村小学的教师,父亲在冶炼厂当文员。他们对我总是期望很高,希望我有好的成绩和好的朋友。可惜我两样都没有。
米侬实在是一个烂透了的朋友。
她擅长告发。有一次我们的风筝缠住了电线,电力部门派了不少人来,一个大哥,当时应该叫叔叔,穿着两个长长的弯曲的钩子鞋,一步一步地爬上电线杆,然后用安全绳绑在另一根安全绳上,缓慢而小心地摘除了我们的杰作。我观察得如此仔细,是因为我被父母按着一边挨打,一边被扭着看人家修电路,而向我父母告发我的,正是她。有一次我们折了一棵硕大樱桃树上硕大的一枝,上面挂满了樱桃,像是过年挂满红灯笼的街道。我还没吃完,主人家便跑来将我捉住,站在主人家背后的正是米侬,她笑着从那人手里接过我剩下的樱桃,塞进嘴里吃得满嘴流红。有一次我们发明了一种新奇的游戏,在下雪过后从塑料大棚顶端的斜坡上滑下来,很像多年以后我在冰雪世界里坐的冰雪大滑梯。但是塑料薄膜的承重能力确实有限,我们两个小孩儿都承受不住,掉进了大棚里。米侬倒是有办法出去,她拿起一片冰,直接在塑料薄膜上开了个门,我也如法炮制。出来之后,她问我为什么不走她开的那扇门,我愣住了,我知道,我虽然比她大一岁,但确实比她笨。后来是我家赔偿了那个倒霉的大棚主人家损失,当然,又是米侬告发了我。
她擅长欺骗,擅长挑拨离间,擅长表里不一,擅长伪装成另一个自己。
如今她再次伪装成功了。
三
拿着给妻子买的手机,在中街吃了顿简单的午饭,下午找了家咖啡店喝了杯咖啡,我这一下午在网络上疯狂搜索梅卡农的新闻,实在太多了。我回到家的时候妻子已经在家了。好在她正在厨房做晚餐,我便偷偷将手机的包装袋藏在了鞋柜里。
藏什么呢?她拿着个饭铲子,像是要对我兴师问罪似的。还是被发现了,我从小就不擅长藏匿东西,如今三十岁了,还是如此。还没开始便露馅儿了,我也只好老实交代,告诉她这是为她即将到来的三十二大寿准备的贺礼。
她饭也不做了,利用她灵活的手指快速拆开包装,然后发出一声惊呼。嚯,居然是梅卡农代言的最新款。我说你也知道梅卡农?她说除了你地球人全知道。然后轻蔑地白了我一眼,才想起还有菜没做完,回到厨房继续做菜。
但是你眼光确实不错,这个款式和颜色我都很喜欢,老公。她说着,翻炒的力度比我刚进门时更大了些。
你喜欢就好,媳妇,我想跟你说个事儿。我坐了又站起来,然后又坐下。
她嘴里念叨着,到最后肯定得管我要钱吧……说着她就准备用手机给我转账。我说不是不是,我钱真的够用,我是想跟你说另外一件事儿。
她把炒好的菜盛到盘子里,端上桌,坐在我身边,问我啥事儿。
我说,我感觉我快要走出我那创作的困境了,我感谢你。她说,你还当真了,我也不懂,我就随便说说。我说,我准备写完最后一篇关于农村老家的作品就不再写了,可能再去写点儿网络小说,或者写点儿网剧,写点儿言情什么的……她说,你最后一篇写什么?我拿出从手机店带回的包装袋,上边印着笑容甜美的梅卡农。
我写她。
我妻子轻轻笑起来,问我说,是不是要把她嫁接到农村故事里去,让她种地,让她养鱼,让她卖菜?我想了想,严谨地回答了她。种地和养鱼她应该是不行,但是卖菜她真是一把好手。
梅卡农就是米侬。我认出她的时候我也意外。我幻想了一千种我们在她十五岁分别以后的故事,但从十五岁到如今三十一岁(网上说她是二十四岁)这十五六年的时间里,她一定经历了我想象不到的种种,才能站在电子屏幕里再次与我对视。
我轻描淡写地在餐桌上给我的妻子讲述了我小时候和米侬的一些事件。她始终认为如今光鲜靓丽的梅卡农不可能是我嘴里那个米丫头。但她还是怀着无比八卦的心情想听听我和米丫头少年时候的蠢事。我们的蠢事确实不少,但是在所有这些事件中,大多数时候蠢的是我。我短暂思考一番,给她讲了一件,我下午在网上看到梅卡农讲过的事情,不过是完全不同的版本。
那是一个电视采访节目,我下午在咖啡店找她的新闻时候看到的,主持人问了她一个问题。各位小梅农(她的粉丝称呼)都想知道,您出生在一个艺术世家(网上说她父母都是艺术爱好者,从小把她向这个方向培养),小时候条件一定非常好,有没有吃过什么苦呢?主持人说完镜头切给梅卡农,梅卡农歪了歪头,努了努嘴,斜了斜眼,说,还真有这么一件事。
“我曾经有一次啊,哈哈,现在想起来还挺有意思的。那时候应该是十岁吧,十一岁左右。我邻居家,就是隔壁楼的一个邻居家的孩子,和我差不多大。有一次,特别搞笑你知道吧,就是,他妈,他母亲去另外一个城市吃饭,然后不小心把那个饭店的那种餐具放到包里了,就是那种看起来很高档、实际很便宜的餐具。对,你说得对,就是酒店的那种刀叉,一定是不小心随手放包里了。那个孩子和我发现了,就按照那个餐具上的地址,买车票到另一个城市去找,想把这几个餐具送回去,你能想象吗?那时候太幼稚了,非常单纯,很傻,但是现在想想还真有意思。你说后来我们送回去了吗?说实话,我有点儿记不清了……”
以上是梅卡农讲述的版本。
我给我妻子讲述的是我和米侬经历的另一个版本,一场长途的冒险。
四
首先,这个故事里的女主人公是米侬她妈,并不是我妈。另外她妈不是不小心,就是故意的。那是一把筷子,塑料筷,橙色的。在我们生活的农村,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塑料筷子,之前都是竹筷子,用久了会发霉,会弯曲。那次米侬她大姨到市里去看病,她妈跟着去陪护,在医院附近的一家面馆里吃面。一碗面要十几块,对于她妈来说实在是太贵了,但是这已经是那一圈最便宜的餐饮。她妈是一个从不吃亏的女人,你这饭店面条卖得贵,我必须顺点儿东西走。于是她将一把大概四十根筷子装进了自己的包里。米侬她妈叫什么名字我现在确实记不得了,小时候我管她叫黄姑,她在我们村子里还有个外号,叫黄快嘴儿。不是说她语速快,而是啥消息到了她嘴里都把不住,能快速地传播出去。我们村很快就知道黄快嘴儿从市里医院边上一家面馆里带回了一包高级的、不会弯曲也不会发霉的塑料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