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书里的城市文明
作者: 宋宁刚一
几年前,从一个折价书摊上买到几本不错的绘本童书。其中一本叫《让路给小鸭子》(Make Way for Ducklings),横向16开本,暗绿色的封面显得格外沉稳和内敛,在童书中真不多见。内文由铜版纸双色印刷,白底灰字,书中绘画的线条极为流畅,充满幽默和美国式的单纯与真挚。
《让路给小鸭子》作者是美国儿童绘图作家罗伯特·麦克洛斯基(Robert Mc Closkey)。据介绍,该书最早出版于1941年,1969年后又多次再版,问世70多年间,曾获得包括“1942年美国凯迪克金牌奖”在内的多项大奖,同时入选美国全国教育协会“教师们推荐的100种书”“日本儿童文学者协会编的100种世界图画书”,以及纽约公共图书馆“每个人都应该知道的100种图画书”等。2001年,《让路给小鸭子》更是被美国《出版者周刊》评为“所有时代最畅销的童书”。我买到的这本,是台湾译本的简体字版,由河北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印行。
作为一本儿童绘本书,《让路给小鸭子》的故事极为简单。一对鸭子夫妇——马拉先生和马拉太太,在找一个合适的住处,可是没有找到。他们(书中用的就是“他”或“她”而不是“它”)飞到波士顿的时候,累得飞不动了,看到那里公园有很好的池塘,池塘里有个小岛,就停下来过夜。次日清晨,他们在池塘里找吃的东西。这时,来了一只满载着人的游船,船上的人纷纷往水里丢花生米,于是他们跟随游船绕着池塘转,吃了一顿很好的早餐。
就在马拉太太一边走上岸,一边说自己喜欢这里的时候,有人骑着单车横冲而过,差点压伤马拉先生。虽然有惊无险,马拉太太却觉得,这里太危险,不适合小鸭子生活,得另觅安身之处。他们飞过培肯山区,绕过州政厅,都没有找到适合的地方;看到路易斯堡广场,也没有水可以游。直至飞到查尔斯河上方,看见河中的小岛,才停下来。那里很清静,离公园也不远,又比较安全,能吃到花生米,是个安家的好地方。于是,他们在水边的草丛里,选了个舒适的地方做窝。偶尔,也游水到岸边的公园。公园里有个叫迈克的警察。罗伯特·麦克洛斯基笔下的迈克身体肥胖,憨态可掬,穿着笔挺的制服,皮鞋擦得锃亮,天真而富有善意,充满爱心。两只鸭子每天去拜访他,迈克就给他们好吃的花生米。
马拉太太在岛上的新家产下八个蛋。她不能再去找迈克了,而是必须坐在鸭蛋上保持蛋的温度。有一天,八只小鸭子全都孵了出来。马拉先生和马拉太太高兴极了。照顾孩子责任重大。马拉先生决定出门,去这条河的其他地方看看。马拉太太则留下教小鸭子们游泳、潜水,排成一行走路,与自行车、摩托车以及其他有轮子的东西保持安全距离。
在对孩子们的表现完全满意的时候,马拉太太带领排成一行的孩子们外出散步,走上了马路。结果,一走上马路就遭遇了危险和麻烦:飞驰的汽车阻挡了鸭子们的去路,马拉太太和孩子们对着汽车“嘎嘎——”大叫,汽车则对他们狂按喇叭。听到嘈杂的声响,警察迈克跑了过来(他胖乎乎的身体跑起来充满紧张和喜感)。迈克站在马路中央,一边挥手,一边吹哨子,拦住汽车,让鸭子先行。直到鸭子们安全到达路的另一边,“转到弗农山街”,迈克才冲回他在马路边公园的岗亭。
不仅如此,迈克还打电话给警察局的同事,让他们派一辆警车过来。马拉太太和小鸭子们走过街角书店,转向查尔斯街,再走到培肯街的转角时,警察局已经派来了一辆警车和四个警察,让所有的汽车停止行驶,以便鸭子们顺利穿过马路,回到公园。走进公园大门时,鸭子们纷纷转身向警察表示感谢,警察则微笑着向他们挥手道别。从公园重新游回小岛的鸭子们看到,马拉先生正在岛上等着他们。小鸭子们很喜欢这个小岛,马拉先生一家就在这里住了下来。他们每天跟着游船,吃花生米,晚上则回到小岛上安安稳稳地睡觉。
故事就此结束。
如果问,《让路给小鸭子》最吸引人的地方是什么?我会不假思索地说,是作者极为出色的绘画功力。无论是鸭子的惟妙惟肖,还是人物充满戏剧性的神情,抑或城市街景的逼真勾勒,都让人击节叫好,流连感叹。好几个晚上,我都是讲着这个故事,和四岁多的儿子一起分享书中精美的图画之后,才进入梦乡的。
但是,出色的图绘远不足以涵盖这本书给我的印象。或者说,这本书打动我的,不只是图绘的高超与精美,还有其中所表现出来的城市文明,及其背后对城市的深度认同感。比如书中对城市及其具体地名和地标的记述:波士顿、培肯山区、州政厅、路易斯堡广场、查尔斯河、弗农山街、查尔斯街、培肯街、街角书店……真实而具体的方位与地点,让人不禁会对波士顿城生出几分好奇与亲近。我没有到过波士顿,只能怀着好奇去想象。但我相信,到过那里的人,因为对该城的建筑和街道位置的熟悉,读起这部绘本书,会更有兴趣。对于生活在那里的人(当然包括小孩子们),就更不用说。除了兴趣,恐怕还会多一些自豪,以及对自己所生活的这座城市的认同。
的确,在一本童书中,对城市的描述(无论文字还是图绘),是很有意义的。它会增加孩子对一个城市的兴趣、认同,甚至自豪感。可以想象,一个生活在波士顿城,或者附近城市的人,读过这本书,或许带着孩子来到波士顿,走上查尔斯河岸,寻找马拉一家,以及他们生活的小岛。一个看过该书的孩子,更有可能请求父母带他们去波士顿城做一次短暂的游览,甚至沿鸭子们走过的路线,从公园出发,走过弗农山街、查尔斯街、培肯街、街角书店……实地“考察”一回。更有好事者,可能对照着书中的图绘,寻找实际中的街景,比较、勘验书中所画的真实程度。他们甚至会猜想、争辩,书中的某幅图绘,很可能是作者坐在城市公园某个角落,一手扶稳速写本,一手握着铅笔,在户外写生创作的……无论如何,这些都可能带来阅读的乐趣,也增强读者对一个城市的好奇与好感。
《让路给小鸭子》只是一本儿童绘本书,但是书中简单却充满善意与人性美好的故事、简洁而洋溢着童真的文字、出色有趣而不失幽默的图绘所展现的城市生活与情态,尤其城市的文明与生活,却叫人充满兴味,流连不已。漂亮的建筑、静谧的公园、干净的街道、稳固美观的大桥、有序的车辆、缓缓流淌的河水……所有这些,都体现出一种具有现代气息的城市生活样态,现代、文明而又不失安闲与幽静。生活于其中的人,或者在公园边散步、闲谈;或者在湖边读报、休憩;或者游览,或者慢行;成年人独自走过,小孩踩着三轮车在大人的陪伴下徜徉,年轻的妇人推着小孩子的摇篮车款步而行……所有这些,都体现出一种只有城市才有的生活面貌,一种独属于城市的文明与优雅。
如果想到,在街头还会遇见诸多友善而不失童心的人,这座城市就更具魅力。书中所绘的各种城市人:读报者、散步者、游人、清洁工、警察、牵着小狗走过街角的女人、老人、小孩……无论装束,还是表情,都体现出一种唯有城市才会有的现代生活气息。书中那些身穿西装的行人、戴眼镜走出店门的老头儿、拎着手袋披着短风衣的老太太、穿着长裙的年轻妈妈和她推着的摇篮车……无不显示出一种城市的风度。更不用说,胖警察迈克那身笔挺的制服和擦得锃亮的大头皮鞋。总之,所有这一切都呈现出一种现代城市才有的秩序、洁净、优雅、文明。
当然,书中也呈现了存在于城市的另一面:骑单车快速冲过的男孩,让马拉太太感受到的危险,也是城市人经常会遭遇到的危险;马拉太太带着孩子们过马路时遭遇到的堵车和汽车喇叭声,也是城市生活常见的情形。只是,它们都被一种真实的、人性化的方式化解了。
《让路给小鸭子》讲的是小鸭子的故事,但是贯穿其中的,却是城市中常见的各种人。警察的友好与负责,街上行人看到鸭子时的惊讶与欢喜(书中说,马拉太太带着孩子们从街上走过时,路上的人都盯着他们看。一位住在培肯山区的老太太说:“多奇妙啊!”扫街的男人说:“噢,哇,挺不错的嘛!”)等等,不仅是属于城市的,也是一个城市的精神面貌的体现。《让路给小鸭子》中所展现的波士顿市民的友好与善意,不仅是吸引人的,更是打动人心,令人神往的。
相对于和大自然关系更为密切,也显得更为静态的农业文明,城市以及城市生活所表征的文明带有更多的人的创造和行为的烙印。或者说,城市首先就是人的,既是属于人的,也最为突出地体现着人工的痕迹,以及人性的丰富与复杂。就此来说,城市文明是人性的体现,也是人类文明程度的体现。《让路给小鸭子》虽然是一本童书,却于有意无意中向人们呈现了城市文明的种种特征。作者通过自己的想象与创造,让孩子们从小就触及并接受现代城市的文明及其生活方式。这是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教养与涵育。它在美的欣赏和阅读的欢愉中,传递给孩子文明、有序、洁净、优雅、绅士、负责、单纯、友善等理念。说是理念,其实首先是生活方式。
书中选取的“让路”这一行为,其实也是城市生活中最有代表性和最具象征意味的行为之一。作为城市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事,让路体现出的是人与人相处中的礼让、耐心和有序,其本质是宽容、妥协、友好、合作。以部分权利的让渡,换来与他人的和平共处,这也是现代文明的内在意蕴。与传统农村的自然经济和农业文明中的自给自足不同,城市是交换、协作——简言之,是交易的结果。如果说农业文明更多地是在与自然打交道,那么城市文明就是更多地与人打交道。与天地打交道,讲求顺应自然;与人打交道,则要学会积极的妥协与共生。城市文明是在与人的频繁交往中,积极妥协与共存的重要成果。
二
说到这里,不禁想起此前买到的另一本童书——《我的爸爸叫焦尼》,纵向16开本的彩色图书,彩铅绘制。由两位瑞典人波·R·汉伯格和爱娃·艾瑞克松合作完成文字和图画。
故事也非常简单。一个叫狄姆的小男孩被妈妈放在火车站台上,独自等爸爸焦尼。妈妈告诉他:“在焦尼来之前,你待在这里不要动!”说完就走了。根据狄姆的讲述,秋天开始的时候,他和妈妈搬到了这座小城。从图中狄姆脖子上的围巾看,他们搬来有段时间了。
不久,火车来了,爸爸走下车来,高高举起了狄姆。这一天是属于他们父子二人的。他们走出车站,爸爸要了两份热狗,儿子则不忘告诉热狗店的阿姨:“这是我爸爸,他叫焦尼。”吃完热狗,他们去了电影院。那里正在上映好看的动画片。在检票口,“一位留着胡子的伯伯把两张票合在一起撕了”。这时,狄姆也不忘告诉对方:“这是我爸爸!”看完电影,他们去比萨店吃比萨,之后又去图书馆看书,之后又去喝咖啡……无论在哪里,他都会告诉别人:“这是我爸爸!他的名字叫焦尼!”
很快,一天过去了。爸爸要离开了。他握着狄姆的手,一起朝火车站走去。狄姆感到,“爸爸的手好大好大,能把我的手整个包住”。到了火车站,爸爸看看车票,还有几分钟火车才开,就抱着儿子走进车厢,对人们说:“大家听一下好吗?……这孩子,是我的儿子。我最好的儿子。他叫狄姆!”然后,抱着儿子走下火车,跟他告别:“再见,狄姆!马上还会见面的。妈妈到来之前,你站在这儿别动。”爸爸让儿子站直,“揉了揉眼睛”。
火车开了。狄姆看到车窗里的爸爸挥手,他也使劲儿地挥动起小手。“爸爸的手渐渐地小了下去。我一直挥着手。按照爸爸说的那样,一直待在站台上。”看到从他身边经过的一位陌生的叔叔,也不忘跟对方说:“我在送爸爸!我的爸爸叫焦尼!”
故事的结尾是这样的:
火车很快就不见了。但是从铁轨上传来了轻轻震动的声音。
铁轨很长、很长,一直通往爸爸住的城市……
所以,火车一定还会回来吧?
载着我最喜欢的爸爸——爸爸叫焦尼。
书的最后一页有两幅图,一幅是独自站在站台上有些怅然的狄姆,另一幅是来接他的妈妈陪他站在那里。妈妈看着狄姆,狄姆看着伸向远方的铁轨。
在狄姆和爸爸一起度过的一天当中,不但所做的事——吃热狗、比萨,喝啤酒、咖啡,去电影院、图书馆,在火车站的见面与告别……都是城市化的、现代的,而且其情感方式也是现代的、具有城市精神的。它们发生在城市,也唯有城市能够给予人们这样的休闲、娱乐和生活。狄姆在比萨店看到的服务生哥哥与自己住在同一座公寓楼里,图书馆借书处戴大眼镜的库妮拉姐姐常到狄姆所在的幼儿园去给他们讲故事。我们甚至可以看出,这是“发生”在一座不大的城市中的事情。
读这个故事,我们不难猜到,狄姆之所以跟妈妈来到“这个城市”,很可能是由于他的爸爸妈妈离婚了。但是,整本书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到“离婚”两个字。也许是因为孩子不懂什么叫离婚,也许是父母小心地呵护着孩子,不愿他幼小的心灵受到伤害。无论如何,我们从童书中看到的,是父母双方的克制与理智。哪怕从妈妈留下狄姆一个人在站台上等爸爸这件事,我们也感觉到了她的“绝情”,感觉到了他们情感破裂的严重程度——以至于她不愿再见狄姆的爸爸,却看不到他们在孩子面前的各种情绪表现(比如争执、吵闹)。其实,这也是一种属于城市文明的生活与交往方式——虽然在传统社会中也可能有,但是在现代城市生活中,更为普遍。也就是说,正如狄姆和爸爸在一起的时光中,所做的事情是属于现代城市文明的,父母的离婚,以及他们分住在不同城市,各自生活,也是属于现代城市文明的,甚至这种情感方式也带着深刻的城市文明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