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发文推动绿电直连发展 支持民营资本等参与

华源证券:绿电直连有助于绿电经济性和环境价值体现。本次政策针对对单一用户的绿电供给模式,带来2个明显的好处:(1)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用电成本;(2)对于企业碳排放认定有很大帮助(特别是出口型企业)。我国东南沿海出口型企业密集,绿电是该地区重要的新能源资源,随着直供模式推广有望带动海上风电产业快速发展。明确绿电直供在现货连续运行区域可反送电网,提高绿电直供模式经济性。以往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为了降低公共电网调峰压力,通常对自用电比例都有较高要求且不允许反送电网。《通知》在要求自用电比例不低于30%的基础上,允许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可采取整体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模式(即允许反送),这对提高绿电直供模式的经济性和可行性将带来较大帮助。我们认为,本次产业趋势是多方合力推动带来的结果:1)国际碳减排认证更为严格,以电池法案为代表的欧盟政策只认可“绿电直连”;2)国内能耗指标持续收紧,高耗能企业强制消纳绿电,其背后是经济结构转型、国际气候承诺;3)下游高耗能/高耗电企业降成本诉求强烈;4)西部省份新能源消纳压力较大,探索微电网/源网荷储是缓解消纳压力的必须路径;5)部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面临补贴到期,亟需拓展其他业务提高项目回报。此前在上述多方合力推动下,部分省市已经开展绿电直供试点(例如江苏),部分示范性项目已经动工(例如浦东黎明项目),但均带有试点、示范性质。本次政策的出台,将绿电/生物质发电(尤其是垃圾焚烧发电)直供用户的商业模式从政策上给予肯定,未来项目进展与落地或有望加快。

长江证券:从政策取向来看,绿电直连存在明显需求导向型态度,绿电直连项目的需求确定性以及消纳水平有望优于传统项目,分布式工商业光伏、海上风电以及部分西部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将更会直接受益。此外,6月1日起,我国绿电新增项目正式告别基准电价机制,开启机制电价竞价阶段,出于降低电价风险的考虑,绿电或告别供给主导的高速成长期,进入由市场调节装机节奏的成熟期。

甬兴证券:我们认为绿电直连政策发布,明确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一方面缓解了新能源消纳困境,另一方面可以降低企业的用电成本,同时协助企业实现降碳目标。另外,政策发布有助于减轻电网消纳压力、促进产业低碳转型以及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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