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的历史脉络、时代逻辑与创新路径
作者: 宁锐 米靖 王珩安深化产教融合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关键任务。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探索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并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以及“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即职业教育“一体两翼”。自此,我国开始聚焦打造“一体两翼”,进一步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然而,当前我国职业教育依旧存在产教“融而不深”、校企“跨而不实”的问题1,这极大制约了我国现代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基于此,本研究尝试探析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发展脉络及其所处的现实境地,在融合历史逻辑与现实逻辑的基础上,深入探索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的创新路径,以期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历史之维:我国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的历史脉络
要明晰职业教育如何深化产教融合,就“不能把它们限定在僵硬的定义中,而是要在它们的历史的或逻辑的形成过程中加以阐明”[2]也就是说,要基于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历史脉络的分析,充分了解我国职业教育在发展过程中继承了什么、创新了什么。具体来看,从政策演进的视角出发,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主要经历了同构式的探索、结合式的转型、融合式的发展、协同化的创新四个阶段。
(一)“产教同构"的探索阶段(1949—1990年)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处于经济社会复苏的起步阶段,产教之间基于行政的力量被绑定在一起,呈现出产业界和教育界“同构式”的关系,主要以校办厂、厂办校、以厂养校为主要特征。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其中的文化教育政策明确提出要“服务于工业农业和国防的建设”,并提出“人民政府应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和教学法"以及“注重技术教育”等。同年12月,全国第一次教育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明确了教育事业发展的方针定位是“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在此基础上,我国学习苏联模式,发展中等技术学校、技工学校等,初步构建并完善中等职业教育体系。由于办职业教育必须加强实习实践,故强调要和工厂紧密联动,充分体现“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3]。1953年,我国高等教育部(后并入教育部)印发《关于中等专业学校设置专业的原则的通知》,要求“各校所设专业,应与学校附近有专业性质相似的工厂、厂矿和其他企业机关为依据”,国家层面对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进行了统筹规划,并且明确要求职业教育办学必须依托工厂。
随后,学校和工厂等主体之间的绑定关系愈发紧密,形成校办厂、厂办校的“同构关系”。1958年1月,毛泽东同志在《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中提出“一切中等技术学校凡是有可能的,一律试办工厂或农场”;同年5月,刘少奇同志提出了我国应有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并提出“半工半读”;同年8月,毛泽东同志视察天津大学和南开大学,进一步提出“以后要学校办工厂,工厂办学校”4;同年9月,半工半读正式纳入我国的基本教育制度之中,为我国产教融合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构关系”的形成,不仅为职业教育密切联动产业提供了便利,还解决了经济复苏的特殊时期职业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人才需求量激增,加之我国教育在之前一段时间受到了重大冲击与破坏,导致人才供求严重失衡,这就要求经济和技术、教育和生产劳动进一步紧密结合。为此,我国进一步倡导厂校联合办学,并总结出“校办工厂、以厂养校"的实践经验[5]。198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要“厂校挂钩,联合办学”,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与工厂、产业之间的关系;1986年11月,《劳动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发技工学校工作条例的通知》明确指出“学生的生产(业务)实习,可以在校办工厂实习,不具备校办工厂的,也可以到工厂实习”;1989年5月,《劳动部关于技工学校深化改革的意见》也提出根据学校自身条件强化生产实习教学。
总的来说,在这一时期,产教之间在行政力量的主导下形成了相互依附的同构关系,产教一体化的职业教育体系特征较为鲜明。
(二)“产教结合"的转型阶段(1991—2013年)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政企开始逐渐分离,企业产权日益明晰,我国的企业体系也开始逐步转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市场化"运营模式。此时,完全依靠行政主导的力量来推动校企合作已无法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同时,企业和学校两大主体的独立性越发显著[],产教之间的同构关系已经在逐渐消解。职业教育要想进一步发展,必须根据市场经济的原则重构校企之间的合作关系。
1991年10月,《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正式提出要“提倡产教结合,工学结合”,规定了办职业教育的方针是“大家来办”,这就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出了“依托专业办产业,办好产业促专业”的新思路。1992年,北京西城区旅游职业教育集团正式成立,标志着“职教集团"的诞生[]。这是探索职业教育产教结合新模式的重要成果,此后我国各地区、各职业院校也开始逐步探索更加多样化的产教结合模式。1996年9月,我国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实行产教结合,为本地区经济建设服务,与企业密切联系,培养实用人才和熟练劳动者”,这在法律层面进一步肯定了“产教结合"的重要历史地位。2002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强调“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尤其是要“充分依靠企业举办职业教育”,这进一步体现出企业在职业教育办学中的地位,也为校企合作的出现奠定了重要基础。
随后,在市场经济体制的推动下,职业院校不断拓展与企业合作的渠道,尝试与企业构建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2005年10月,《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并要求“与企业紧密联系”。自此,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话语体系正式形成。同时,职业院校和企业不断探索集团化办学、订单式培养等各种具体形式,使得产教结合的模式越发多样化。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强调“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同时提出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这也为产教之间更加紧密的结合打下了坚实基础。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带来了更加便利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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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在这一历史时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人,学校和企业逐渐独立,产教之间的同构关系逐步解体,取而代之的是学校和企业作为独立主体的新型合作关系,以此为实践基础,形成了产教结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模式。
(三)“产教融合"的发展阶段(2014—2021年)
虽然产教结合十分强调校企之间的紧密合作,并通过各种政策予以要求和支持,但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企业和学校确实已逐步成为相对独立的主体,加之市场关系初步塑造,各个主体对于开展合作仍处于探索阶段,故存在校企合作不深人、产教结合不紧密的问题。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要求必须“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这就迫切需要进一步超越产教之间的松散关系,尝试构建更加紧密的产教关系,也就是产教融合。
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正式提出了“产教融合”,并提出“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突出职业院校办学特色,强化校企协同育人”等。这就要求学校和企业之间要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在经历了一体化“同构"的关系以及分离后松散的合作关系之后,要再次回归紧密协作的状态。同期,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更是明确要求“坚持产教融合发展”,并提出“以产教融合为主线”,对于我国进一步加强产教之间紧密协作的关系提供了制度支撑。
随后,我国开启了多样化形式的产教融合探索,尝试走出一条产教深度融合的道路。例如,2015年6月,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尝试以集团化办学的方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培育数以万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2020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提出“以区域产业发展急需为牵引,面向行业特色鲜明、与产业联系紧密的高校,重点是应用型高校,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迄今为止,我国探索出了大量产教融合纵深发展的模式。而在整体层面,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的发布以及2022年5月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正式施行,也都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提供了法律政策一体化的制度支撑。
总的来说,在这一时期,我国尝试探索产教之间从松散的异质主体合作关系转向紧密协作的产教融合模式,自此,产教融合的话语体系正式形成并传承至今,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也在产教融合不断向纵深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完善。
(四)“产教协同”的创新阶段(2022年至今)
在我国不断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产教之间始终存在协同不紧密、“校热企冷"等问题[8]。为了进一步强化产教之间的协同性,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正式提出了“一体两翼五重点”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战略任务和重点工作,通过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聚焦区域特征、深化产教关系,以更加紧密的组织结构来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创新模式。
事实上,“一体两翼”的话语体系依旧是“产教融合”,但与之前的“产教融合"有所不同,“一体两翼”进一步抓住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关键点,充分发挥省域优势,通过部省联动的方式,将政府行政作用进一步进行了有效的强化,打造了“有为政府”的当代形象、当代作为。同时,立足区域发展,将产业界和教育界的关系打造得更加紧密,形成新型举国体制深化产教融合、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新路径,让政府力量能够得到更加有效的发挥,让产业界和教育界的关系能够实质性地联动起来,真正实现协同化的创新,因此,这也是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202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强调要全面构建"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并提出要“塑造多元办学、产教融合新形态”,重点就是“两翼”,这也是我国未来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遵循。
总的来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国迎来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的新阶段。要基于“一体两翼”这个核心,探索新型举国体制下产教更加紧密协同的组织结构和实践模式,进而抓住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关键,为实现教育强国建设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二、现实之位:我国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的时代逻辑
经过长期探索,“一体两翼”成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历史选择,充分体现了我国现阶段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逐步深化的创新思路。与此同时,教育强国建设也对当前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提出了新要求,即人才引领、制度协同、区域为本和产业赋能。这四个维度相辅相成,构成了职业教育持续深化产教融合的现实逻辑,共同描绘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的立体图景。
(一)人才引领: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的核心主线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其中“人才是第一资源”,必须坚持“人才引领驱动”,可见人才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地位。职业教育要持续深化产教融合,必须牢牢抓住人才这条主线,聚焦人才培养目标,充分了解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技能人才质量规格,以此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内核。
一方面,时代发展对人才培养目标提出了新要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我国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持续变化。例如,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主要目标是培养熟练工人,因此需要直接与工厂对接,加强实践训练,再加上行政力量的主导,进而形成了产教同构的模式。当前,《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提出要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2024年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发布“技能人才需求清单”,提出未来五年内需求增长最快的十大岗位(包含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专业人员等),并针对各重点行业提出未来需求最大的岗位。从岗位性质上来看,各行业对高技能人才的质量规格要求已经逐步提升。同时,国内部分地区也发布了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例如,《苏州市2024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提出苏州市对电子信息类、机械类等14个专业人才需求量旺盛;《天津市制造业新质生产力人才需求目录》提出新能源、生物医药、信创等产业领域需求量较大。从国家整体层面和地方层面来看,由于产业结构的变化,人才需求也发生了结构性变革,这就要求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相协调、与产业布局相衔接,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效对接,培养适应产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同时,职业教育通过培养高技能人才,能够有效赋能我国新质生产力的发展[9],这也是当今时代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所提出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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