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之治”的施政优长
作者: 刘玉峰贞观十四年(640),吐蕃王松赞干布仰慕大唐文明,派使者禄东赞到长安通聘。《步辇图》所绘即是禄东赞朝见唐太宗时的场景。现存画作被认为是宋朝摹本,存于故宫博物院。
唐玄宗开元前期,史学家吴兢认为太宗时出现的“贞观之治”法良政善,“良足可观,振古以来,未之有也”,具有重要政治智慧和施政优长,遂根据当时国家史馆所藏实录、国史等撰成《贞观政要》一书。该书共十卷四十篇,“采摭太宗朝政事之要”,分君道、政体、任贤、纳谏、君臣鉴戒等篇目,系统记载了贞观之治所形成的治国理政思想和丰厚施政遗产,目的是为玄宗君臣治理国家提供借鉴。今天,我们对该书予以阅读分析,可以看出贞观之治具有突出的施政优长,至少表现在下述四个方面。
一、“若才有所适,虽怨仇而不弃”:官员任用上的恢宏度量
唐太宗说“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理”,高度重视官员尤其是朝廷官员的选拔任用。又说“朕之授官,必择才行。若才行不至,纵朕至亲,亦不虚授……若才有所适,虽怨仇而不弃”,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在此思想指导下,唐太宗既重用了一直跟随他的秦王府旧臣如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尉迟敬德等,也重用了原先反对他的李靖、魏徵、李,还破格擢拔了出身寒微的刘洎、马周、张亮。其中,对李靖、魏徵和马周的重用,颇能展现他在官员任用上求贤若渴、大度容人的恢宏度量。
隋朝末年,李靖任职马邑郡郡丞。他察觉到李渊(唐高祖)图谋在晋阳(今山西太原)起兵,遂赶到长安(今陕西西安)向隋代王杨侑告密。李渊起兵占领长安后,抓住了李靖,要杀掉他。李靖慷慨陈词,说不应因私仇杀一国之壮士。李世民为他求情,召入秦王府,坦诚相待,委以重任。李靖知恩厚报,精忠奉国,成为南平吴会、北靖沙漠、西定慕容的一代名将,为唐王朝的创建和国土开拓立下大功。
魏徵最先跟从李密反隋,后来投靠窦建德,再后来成为太子李建成的幕僚,曾建议太子以收买人心的方式成功平定了刘黑闼,表现出非凡的政治眼光。在李建成与秦王李世民争夺皇权的斗争日趋激化之时,魏徵多次劝说李建成抢先下手除掉李世民,但没有被采纳。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夺权取胜后,指责魏徵离间其兄弟之情。魏徵坦然地回答说,如果太子听了我的话,绝无杀身之祸,表现得不卑不亢,气概非凡。唐太宗“改容礼之”,捐弃前嫌,擢拜魏徵担任谏议大夫,视为股肱之臣。魏徵后来对唐太宗进谏最多,前后论及二百余事,通过总结历代兴亡盛衰的经验教训,很大程度上保障了贞观之治的施政清明,影响并造就了唐太宗的政治作为和帝王风范。
马周出身贫寒,父母早亡,穷困潦倒,但勤勉好学,满腹文才,当过地方小吏,数次受人侮辱,郁郁不得志。后来,马周徒步自博州(今山东聊城)到达京城长安,闻听中郎将常何乐善好施,遂成为他的门客。贞观三年(629)六月,唐太宗要求大臣们上书言事,征求治国方略。常何武将出身,不知所措,马周乃代其上书,谈到二十多件事项,皆切中当时要害,得太宗激赏。常何出身行伍,文才不备,太宗询问其事情真相,常何俱以实答。知道真相后,太宗立即征召马周,“凡四度遣使催促”,破格擢拔马周担任监察御史要职。马周因政绩突出,最后官至中书令,成为宰相,对贞观之治贡献良多。
二、“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国策制定上的集思广益
贞观二年(628)正月,唐太宗对魏徵说:“人主何为而明,何为而暗?”魏徵答曰:“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他主张在国家政策制定上要虚怀博纳,善于听取各方面政见。唐太宗对此深表赞同,认为是治国之道。贞观四年(630),唐太宗和宰相房玄龄、萧瑀谈论隋文帝是一个什么样的皇帝,两人回答说其是一个勤于朝政的好皇帝。唐太宗说他们的看法是只知其一,未知其二,并说隋文帝的缺点是“事皆自决,不任群臣”,自己虽十分勤奋劳苦,但结果是处事未必都合乎事理。唐太宗认为,以天下之广,四海之众,事情千头万绪,千变万化,可谓一日万机,皇帝是不可能以一人之智进行决断处理的,而必须信任宰相,委任百司,发挥集体的智慧和能力。唐太宗对大臣们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要求大臣们“直言极谏,以相匡弼”,并表示“朕闻卿等规谏,纵不能当时即从,再三思审,必择善而用之”,鼓励大臣们积极进言献策,自己则要择善而从。
这种真诚的进谏、纳谏能够容得下、听得进不同的政见,国家政策的制定常常经过充分的讨论和权衡,有力促成了贞观之治的集思广益的优良政风。“兼听则明,偏信则暗”的关键是尊重和正确对待不同的政见,这显然是国家施政上的一种包容和成熟,一种豁达和开放。
三、“国家法令,惟须简约”:立法执法上的宽仁简约
唐太宗说“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人有所犯,一一于法”,要求认真立法和公平执法。戴胄以“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为由,反对唐太宗有时以私情断狱,唐太宗对此予以嘉纳。魏徵反对“法无定科,任情以轻重”,受到唐太宗的赞赏。唐太宗还认为不能以自己所下的诏、敕等代替法律,认为“不可轻出诏令,必须审定,以为永式”。在中国封建帝制王朝时代,“诏敕入律”,以皇帝名义发布的文告可视同法律。唐太宗不这么认为,也不主张这么做,并令大臣们“诏敕疑有不稳便,必须执言,无得妄有畏惧,知而寝默”,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襟怀。
唐太宗还提出“以宽仁治天下,而于刑法尤慎”“国家法令,惟须简约”“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在宽简”“法令不可数变,数变则烦”的立法执法思想。这些思想在贞观十一年(637)修撰《唐律》时得到了贯彻,保证了唐朝法律在立法执法上的宽仁简约,很好适应了人心思定的意愿和社会稳定发展的需要。
四、“朕以天下为家”:民族关系和中外关系上的仁和
宽厚
唐太宗说“王者视四海如一家,封域之内,皆朕赤子”,“朕以天下为家”,“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这种认识和思想,凸显了他处理民族关系和中外关系的仁和宽厚的胸怀。唐太宗还说:“我今为天下主,无问中国及四夷皆养活之,不安者我必令安,不乐者我必令乐!”表现出宽阔的胸襟和责任担当。
以这种思想和胸襟为指导,朝廷在贞观时期推行了开明友善的民族关系和中外关系政策。贞观四年(630),唐朝征服东突厥后,没有采取历史上惯用的分离肢解措施,而是采取了“全其部落,顺其土俗”之策,尊重和保留突厥的社会组织和风俗习惯,在东起幽州(今北京)西至灵州(今属宁夏)一带,设置了顺、祐、化、长四州都督府妥善安置归附的突厥降户,又在突厥原居地设置了定襄、云中两都督府对留居的突厥民众实施管理。这些都督府的都督均由突厥本族首领担任,可以世袭,创行了羁縻府州制度。这种政策和制度很快便取得良好成效。
贞观二十一年(647),唐太宗被回纥等族拥戴为“天可汗”,成为各族的共主和最高首领。各族在回纥以南、突厥以北修建了一条“参天可汗道”,并“置六十八驿,各有马及酒肉,以供过使”,以方便觐见唐朝皇帝。从此以后,“以玺书赐西域、北荒之君长,皆称‘皇帝天可汗’。诸蕃渠帅死亡者,必诏册立其后嗣焉”,又形成了周边诸民族政权首领例由唐朝册封的制度。唐太宗还实行与诸民族政权的和亲政策,以婚姻亲情方式加强与周边各民族的“一家亲”关系。贞观十五年(641),文成公主入藏与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完婚,成为妇孺皆知的民族联姻佳话。开明友善的民族关系政策和制度的长期实施,大大减少了汉族和诸民族间的隔阂,增强了各民族间的广泛互补和血肉融合,实现了多民族共同发展进步的宏大局面。
中外关系方面也迅速出现繁盛景况。贞观后期,“四夷大小君长,争遣使入献见,道路不绝,每元正朝贺,常数百千人”。唐高宗以后,更是出现了“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壮观场景,各国贵胄使臣云集唐都长安拜谒大唐天子。唐朝以其无与伦比的昌盛和开放,“协和万邦”,彰显着对社会发展高度的自信心和开放度,也为唐朝不断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作者系山东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