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直肠癌化疗的效果如何

作者: 吴礼俊

据2018年中国肿瘤登记年报统计显示,我国结直肠癌发病、死亡人数分别位居全球第二和第三位。作为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结直肠癌主要是因为肠胃功能紊乱,肠道蠕动减慢,肠道内垃圾增多所致。结直肠癌早期无明显症状,容易被忽略。而化疗作为最有效、最重要的治疗方法之一,广泛应用于结直肠癌的治疗中。在此,谈一谈结直肠癌化疗的效果如何。

化疗对于组织器官的影响

有些患者可能对化疗存在顾虑,因为化疗药物在杀死癌细胞的同时,也会使得正常组织细胞受到损伤,具有一定的毒副作用。如果在化疗过程中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可能会影响到患者及家属的生活质量及心理状态。所以,要根据结直肠癌患者的实际情况选择化疗药物。

结直肠癌的化疗药物

结直肠癌的化疗药物有十多种,常用药物包括卡铂、顺铂、长春新碱及长春新碱结合糖皮质激素,在临床上常用于联合应用化疗。单药治疗或两种以上化疗药物联合治疗时,需根据肿瘤的分期、放疗敏感性、放化疗反应、肿瘤周围淋巴细胞等情况来决定选用。目前,国内普遍采用顺铂与长春新碱联合治疗晚期结直肠癌。

延长生存期

对于局部未发生远处转移以及部分远处转移的患者,局部化疗可延长患者生存时间,提高生活质量,无明显毒副作用。对于局部不发生远处转移且病灶直径小于1 cm的患者,可以选用化疗,但期间需严密观察各项指标数据,防止化疗损伤。对于局部未发生远处转移的患者,可选择术前化疗,术后继续进行化疗,在病理组织学未发生转移且稳定前再做放射治疗。对于复发及转移病例,可采用手术切除治疗,手术前后均要进行化疗。手术切除可减少肿瘤复发和转移的可能性,术后对残留肿瘤进行全面清扫,降低肿瘤复发风险,改善患者生存质量。对于那些没有获得手术切除、术后复发或放疗后再次复发的患者,化疗通常可以减少复发或转移。

针对小病灶开展局部治疗

手术是结直肠癌晚期最重要的治疗手段,且大多数患者在手术前均有放疗或化疗计划,术后1~2年应停止放疗或化疗。但也有少数病例因肿瘤小、病灶局限、无转移等原因不建议手术。在肿瘤复发或转移时,仍可进行手术治疗。目前认为,对部分病灶或远处转移的患者可进行术后局部化疗,主要针对微小病灶以及转移部位较小的病灶。肿瘤已经局限于腹腔,在放射治疗无效时,可根据肿瘤的大小、位置进行早期应用辅助化疗,主要是针对直径小于2 cm的微小病灶。对于直径在3 cm以下的,临床上多采用小范围手术切除。大的肿瘤如浸润肠系膜淋巴结,可根据患者的年龄、手术部位不同,术中及术后均给予适当的化疗,治疗效果应与手术分期相适应。大的肿瘤及广泛淋巴结在术后仍可复发及转移,但化疗在肿瘤切除后可起到促进癌细胞凋亡的作用,提高治疗效果,且能减少患者对化疗的敏感性,且起到保护作用。局部化疗后,多数患者可存活一年以上且生活质量有明显提高,故目前临床上局部化疗的应用仍为结直肠癌患者争取生存时间的主要手段。此外,临床研究发现,局部直径小于2 cm的转移灶或远处转移灶局部化疗效果良好,能有效控制转移灶,提高术后5年生存率。

术后辅助治疗

放化疗对晚期结直肠癌有多种作用机制,其中之一是能够抑制癌细胞的增殖。放化疗后,肿瘤细胞增殖和迁移速度都加快,但仍处于潜伏状态;且肿瘤细胞还会释放大量的血管内皮生长因子、白蛋白等营养物质,能促进肿瘤细胞生长、增殖、转移。对于结直肠癌患者,放化疗后要进行一系列病理检查以判断肿瘤是否存在复发和转移的可能。一旦发现有转移迹象或可疑转移灶,可考虑化疗。

提高局部治疗效果

对于部分残留和远处转移的患者,若通过常规化疗无法完全缓解,或化疗后复发或转移面积较大,也可进行局部化疗,以控制病情。目前,医学界研究认为,对于有较大残留或远处转移,术后不能达到完全缓解或局部缓解率低的患者,以及化疗后复发或转移面积较大的患者,单纯采取局部化疗效果不理想。此时,可通过多种治疗方法组合起来,提高治疗效果。在此基础上,可以根据治疗目的,制定个体化的局部化疗方案。其中,部分患者可选择经血管内照射治疗或经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等联合化疗方法,有效降低放射野周围正常组织照射剂量和影响正常组织敏感性,以提高化疗效率、降低副作用等。肿瘤已发生远处转移时,可在局部化疗的基础上配合辅助化疗继续进行治疗,以提高局部治疗疗效。手术切除后,若未完全清除癌组织,则需要对局部进行化疗,可改善癌组织的代谢,增加其对周围正常组织的毒性,减少局部复发或转移的风险。部分结直肠癌患者存在淋巴结转移,也可进行局部化疗。如果淋巴结转移出现时间较晚且没有扩散的情况,可继续局部化疗直至手术切除后3~5年。

结论

总而言之,结直肠癌是一种死亡率很高的癌症,与其他类型肿瘤相比,更容易进展和转移。目前最有效的治疗方法包括手术切除和放化疗。近年来,化疗取得了巨大进步,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有必要对化疗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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