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体系的构建与完善路径
作者: 彭邦远 徐元柳 肖洪艳The Construction and Improvement Path of the Quality and Safety Testing Standards System for Agricultural Products
PENG Bangyuan,XU Yuanliu,XIAOHongyan (Xingyi Municipal Bureau of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Xingyi 5624o0, China)
Abstract: The quality and safety inspection standard system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is an important support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 modern agricultural quality governance system. This paper systematically sorts out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China's agricultural product qualityand safety inspection standard system,deeply analyzes the problems of institutional fragmentation,weak technical support,and insuffcientsubjectcoordination inthecurrent testing mechanism,and then puts forward the improvement path of content structure and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design,multi-subject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legal and policy support,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drive and regulatory capacity building on the basis of clarifying theconstruction principles ofthe standard system.The study believes thatthrough institutional integrationand mechanisminnovation,aunifed,efcient,scientific,standardized, and dynamically updated standard system should beconstructed,so as to effectively improve the effcienc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 qualityand safety governance,and provide institutional guaranteeand technical support for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e.
Keywords: agricultural product quality and safety; testing standards system;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regulatory capacity
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产品生产方式日益多样化,投入品使用日益复杂化,质量安全风险呈现出隐蔽性、系统性和跨区域传播等新特征,对检测标准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与适应性提出了更高要求。现行检测标准体系虽已具备一定基础,但在内容更新、机制协同、技术支撑与治理效能等方面仍存在明显短板,难以满足新时代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的现实需求。本文系统梳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体系的发展现状与主要问题,明确构建原则与路径,对于推动标准体系迭代升级、夯实农产品安全治理根基具有重要意义。
1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现状分析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体系经过多年发展,已初步形成以国家标准为主导、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为补充的多层次技术规范体系,涵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目前,国家层面已发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标准超过1500项,涵盖农药残留、重金属、生物毒素、微生物污染等主要风险指标,并逐步向农产品营养品质、生态环境友好性等方向拓展。现行标准体系在系统性、协调性和适应性方面仍存在不足[]。 ① 标准间交叉重复、标准滞后于风险变化的情况较为普遍,缺乏与新型农业生产方式相匹配的动态更新机制。 ② 地方标准在适应区域差异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其科学性、权威性和执行力方面仍有待提高。地方检测标准的制定与国际通行标准存在差距,部分高风险产品在出口过程中仍频繁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而现行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不够完善或发展缓慢与众多因素有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检测机制不够完善。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制在实际运行中仍面临诸多不足,突出表现在体系碎片化、检测能力不均衡、信息共享不畅等方面。检测职责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多个部门之间存在交叉重叠,缺乏统一的数据平台与协同机制,导致监管效率低下和资源浪费。区域检测能力发展不平衡,部分基层地区仍存在检测技术滞后、设备老化、人员专业素质不足等问题,难以实现对重点风险品类和关键环节的精准识别与实时预警[2]。检测项目覆盖面有限,部分新兴污染物及复杂化学残留尚未纳入常规监测,检测手段更新滞后于风险演化趋势。同时,现行机制重结果、轻过程,事后抽检多于源头预警,难以形成全链条、闭环式的风险控制体系。监管数据与企业自检结果之间缺乏互通渠道,也使得追溯管理流于形式,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过程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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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约因素较多。制约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体系发展的因素较多,主要集中在制度保障、技术支撑、人才供给与产业协同等方面,且普遍具有多维度、系统性特征。现有法规体系与标准制定之间联动不足,缺乏对标准执行的强制约束机制,致使标准制定多、落实不到位、执行难的问题长期存在。技术层面创新能力不强,部分关键检测技术依赖进口,国内检测设备和方法在灵敏度、准确性、适用性上仍有待突破,尤其在多残留快速检测和痕量污染物识别方面存在短板。检测人才结构性供给不足,高层次复合型检测与标准化人才紧缺,基层一线检测人员专业能力参差不齐,难以支撑标准体系高质量运行。农业生产主体参与标准制定和检测执行的积极性不高,缺乏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产业链上下游之间未能形成联动共治的协同格局。信息化水平整体偏低,标准数据整合度不高,检测结果难以实现全国统一共享与动态更新,影响了风险响应的及时性与政策决策的科学性。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体系构建框架
2.1标准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构建科学、统一,且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体系,必须遵循系统性、前瞻性、协同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① 坚持系统性原则,要求标准体系覆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统筹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环节的检测需求,实现全链条、全品类、全过程的标准一体化设计[]。 ② 强调前瞻性原则,注重引导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聚焦农业新业态、新模式中潜在的质量安全风险,前置性设计相关检测指标与控制要求,提升标准体系的动态响应能力。 ③ 强化协同性原则,通过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推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多方参与标准制定与实施,确保标准内容在政策法规、监管制度、产业实践之间的高效衔接。④ 突出可操作性原则,要求标准内容清晰明确、技术指标合理可测、实施路径可行,便于各级检测机构、生产经营主体和监管人员准确理解与执行。
2.2标准内容与技术规范设计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内容与技术规范的科学设计是提升检测实效与治理能力的核心基础。当前构建应立足风险导向、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围绕主要农产品类别及其特定流通路径,系统设定涵盖理化指标、生物污染物、农业投入品残留、重金属与有害物质等核心检测项目,强化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与完整性。在标准内容层面,应注重标准指标的敏感性、前瞻性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反映新型风险因素,如新兴农药成分、生物毒素变异株、微塑料等,增强标准的适应性与时效性[4]。同时,技术规范设计应坚持精准、规范、可追溯的原则,明确采样方法、检测流程、质量控制以及结果判定等关键环节,确保操作的一致性与结果的可比性。针对不同地区生态环境与产业结构差异,应制定具有地域适应性的补充规范,形成“国家统一 + 区域适配”的复合标准结构。
2.3 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
构建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体系,离不开多元主体的深度参与及协同治理。当前,应突破政府有关部门单一主导的传统模式,推动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及消费者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政府应发挥统筹引导和监管保障作用,强化顶层设计与制度供给,推动标准制定、检测执法、信息公开等环节制度化、规范化。企业作为农产品供给的核心主体,应加强源头质量管理与过程自检,主动对接标准体系,通过产业自律实现内生质量控制[5]。同时,应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参与标准研发、技术攻关和评估反馈,为标准体系注人科技创新动能。社会组织则可发挥第三方监督与公众沟通作用,推动检测结果社会披露和消费者参与,提升体系透明度与社会信任度。
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体系完善路径
3.1法律政策支持体系
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相关法律体系仍存在条块分割、衔接不畅、执行刚性不足等问题,急需通过立法完善与政策整合,夯实标准运行的法治基础。应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上位法的修订进程,增强标准制定的法定性与执行的强制力,明确各级政府与监管机构在检测标准实施中的职责边界与问责机制。完善标准采信与执法联动机制,将国家标准与地方监管有机衔接,实现从标准设立、信息采集到执法问责的闭环运行。同时,应出台专门的配套政策,推动标准成果转化、检测能力建设与人才支持计划,提升政策的系统性与执行力。构建以标准化、法制化为导向的政策协同机制,推动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科学技术、财政等部门间的政策互补与资源共享,是实现标准体系落地见效的关键路径。
3.2技术创新与标准升级
面对新型风险因子的不断涌现和农业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现行标准体系急需借助先进检测技术与信息化手段实现动态优化与功能拓展。 ① 应加快高通量检测、多残留分析、生物传感以及纳米材料等新兴技术在农产品检测中的集成应用,提升检测的精准性、灵敏度与效率,解决痕量污染物识别难、复杂基质干扰大等技术瓶颈。 ② 推动检测设备智能化与信息化建设,依托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实现检测过程的实时监控、结果自动判读与数据可追溯,提升标准体系运行的智能化水平。标准升级应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与效果评估,推动检测指标从“能测”向“应测”转变,涵盖农产品营养成分、生态足迹、碳排放等绿色发展导向的扩展性内容。
3.3监管能力与治理能力建设
当前,我国在监管力量配置、执法手段、信息整合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制约了标准体系的制度效能转化。应加快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强化国家、省、市、县各级监管部门之间的分工协同与资源统筹,推动监管重心向基层延伸、监管资源向薄弱环节倾斜。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推动监管人员队伍向“标准 + 检测 + 执法”复合型转型,增强对复杂检测数据与标准技术条文的理解与运用能力。在手段建设方面,应强化信息化平台建设,整合农产品检测数据、流通信息与标准执行记录,形成覆盖全流程的数据治理体系,提升问题发现、溯源追责与风险预警能力。应健全社会共治机制,强化公众监督与行业自律,通过信息公开、信用评价与责任追究机制的联动,营造良好的市场约束环境。
4结语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体系是保障农产品安全、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和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当前,我国虽已初步构建多层级标准体系,但在标准内容、检测机制、技术支撑与治理能力等方面仍存在亟待突破的关键瓶颈。我国应以法律制度为保障、技术创新为驱动、协同治理为路径,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标准体系。
参考文献
[1]刘毅,彭欢.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农村科学实验,2022(7):70-72
[2]王鹏.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推广现状及应用对策[J].世界热带农业信息,2021(11):77-78.
[3]马永红.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现状及其发展[J].南方农业,2021,15(18):118-119.
[4]黄奕雯.快速检测在基层水产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与思考[J].生物安全学报,2020,29(4):242-246.
[5]罗映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9,30(16):10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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