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食品检验机构抽检样品规范化管理及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
作者: 张哲 张译匀摘 要:食品检验机构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具有重要作用,其抽检样品管理及合格备份样品的再利用对于提高检测工作效率和减少资源浪费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食品安全样品管理的分析,总结了食品检验机构抽检样品的管理要求,探讨了合格备份样品的处置方式,为食品检验机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依据。
关键词:食品检验;抽检样品;规范化管理;合格备份样品;处置方式
Discussion on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of Sampling Samples in Food Inspection Institutions and Reuse of Qualified Backup Samples
ZHANG Zhe, ZHANG Yiyun
(Ningxia Institute of Metrology Quality Inspection and Testing, Yinchuan 750200, China)
Abstract: Food inspection agencies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The management of sampled samples and the reuse of qualified backup samples are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improving testing efficiency and reducing resource waste.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management of food safety samples, summarizes the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for sampling samples by food inspection institutions, and explores the disposal methods of qualified backup samples, providing a basis for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of food inspection institutions.
Keywords: food inspection; sampling samples;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qualified backup samples; disposal method
抽检样品管理是食品检验工作的基础,涉及样品的接收、制备、流转、保存和处置等多个环节。随着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不断深入,如何规范化管理抽检样品及合理利用合格备份样品,成为食品检验机构面临的重要课题。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检验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抽检样品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同时推动食品检验机构合理合规利用合格备份样品,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支持。在此基础上,食品检验机构要加强样品管理,将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纳入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检验质量,切实保障人们“舌尖上的安全”。
1 样品管理及处置相关法规要求
食品检验机构应遵循国务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以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发布的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执行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食品检验机构要求》(RB/T 215—2017)[2]以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2018)[3]等。为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食品检验机构应依据标准制定管理体系文件,通过对评价指标的规范化管理,对检验的程序和样品流转全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
2 抽检样品的规范化管理
2.1 样品接收与标识
食品检验机构在接收抽检样品时,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2.1.1 核实样品信息
收到样品后,检验机构需要对样品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包括样品的数量、名称、来源等,确保样品来源清晰、合法,避免出现样品信息混乱或错误的情况。同时,也需要核对送检单位、送检人员等相关信息,确保检测任务的准确性,避免出现任务错乱或遗漏。
2.1.2 验收样品
核实样品的基本信息之后,检验机构需要对样品进行外观检查,以确认样品是否符合检测要求。外观检查主要观察样品是否有破损、污染、变质等情况。如果发现样品不符合检测要求,检验机构应当及时与送检单位联系沟通,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2.1.3 标识样品
为方便后续的样品管理,检验机构需为每个样品分配唯一的标识,如样品编号,以便更好地追踪和管理样品。标识应当清晰、易读,并贴在样品上或附在样品包装上,以确保标识不会脱落或丢失。
2.1.4 收集与样品相关的资料
检验机构应收集与样品相关的资料,如送检单位提供的产品标准、配料参数等。这些资料对于后续的检测和分析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应与样品一同归档,以便查阅。归档时应做好分类和标识,以便后续查找和使用。
2.1.5 记录备案
在样品接收过程中,检验机构应详细记录样品接收过程的信息,包括接收人员、时间、样品状态等。这些信息对于后续的检测和分析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同时也能够确保全程可控。记录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并保存好记录资料,以便后续查阅和使用。
2.2 样品制备与流转
2.2.1 制备操作
食品检验机构应根据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的要求,对抽检样品进行合理的制备和加工,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状况。在制备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如使用适当的工具和设备,避免样品受到污染、变质、损失。同时,应详细记录制备过程,包括制备方法、操作人员、制备时间等信息,以便后续查询和溯源。
2.2.2 人员培训
食品检验机构应对制备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人员了解和掌握相关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能够熟练地进行样品制备。同时,制备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准确地判断和处理制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保证制备的样品符合检测要求。
2.2.3 流转管理
食品检验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样品流转管理制度,确保样品在制备、检测、运输等环节中安全、准确、快速流转;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使用适当的容器或包装材料,避免样品受到损坏或污染。
2.2.4 流转时限
食品检验机构应根据检测项目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合理控制样品的流转时限,确保样品能及时送达实验人员进行检测。同时应合理安排样品的检测顺序和时间计划,避免样品长时间积压或延误出具检测结果。
2.3 检验样品保存与处置
食品检验机构需对进入实验区域的样品进行妥善管理。检验样品应按照规定的存储条件分区放置,划分出“待检区”“在检区”“检毕区”等区域,各区域样品应有明确标识,防止混淆。在制备、检测过程中,应保证样品不丢失、不混淆、不污染及不变质,避免非检验造成的损失。检验样品管理直接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整个检验过程的可控性。
为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检验机构需根据样品的特点和检测需求配置相应的设施,如冰箱、冰柜、冻库等,并保持清洁、卫生、无异味,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合理设置食品样品的保存期限。对于容易变质或过期的食品样品,应提前做好检验准备工作,尽可能缩短检验期限,确保在其保存期内完成所有检验任务并移除样品区域。此外,样品保存与处置的记录备案工作也十分重要,包括处置人员、时间、方式等信息,这不仅方便后续的查询和使用,还可确保整个过程都在严格的控制之下,确保出现问题时能迅速追溯到源头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探讨
3.1 备份样品的保存
备份样品的保存是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的关键环节,检验机构应根据备份样品的特点和检测需求选择合适的保存方式。在保存过程中,应做到分类存放,避免不同样品之间相互影响和交叉污染,如农产品中肉及副产品、水产品、蔬菜以及水果备份样品应冷冻储存,鲜蛋复检样品需冷藏保存,而其他储存条件应满足产品说明的要求以及抽样环节的实际储存条件。应配备专人管理备份样品,定期检查备份样品状态,及时处理和报告异常或不符合储存要求的样品,同时进行记录备案,方便后续查询和使用,确保样品管理的可追溯性。对于检验合格的样品,应在自检验结果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应保存至保质期结束;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样品,承检机构应在自检验结果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如保质期不足6个月,应保存至保质期结束[4]。在保存过程中,需确保样品的封条和包装完好,且唯一性标识可清晰辨认。
3.2 备份样品的再利用方式
食品检验机构在处理食品安全抽检的备份样品时,应根据备份样品的保质期限、食用价值、样品价格等因素进行分类,综合分析、妥善处置,处置方式有以下几种。
3.2.1 销毁
在特定的条件下,如样品不合格或存在风险监测问题、超过保质期、易腐的食用农产品以及因腐败、变质、感官异常导致样品失去食用价值和利用价值等,备份样品可能需要进行销毁处理。此外,其他可能存在再利用风险的备份样品也需进行销毁处理。承检机构需详尽记录这些样品的食品类别、名称、数量及价值等信息,并负责或委托有能力的单位进行销毁。同时,承检机构还需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销毁情况。
3.2.2 捐赠
备份样品可以捐赠,但必须保证其在保质期内且保存状态良好。承检机构应核实拟捐赠样品的类型、保质期、外包装等情况,并对这些样品进行安全评估,然后将评估结果上报备案。捐赠协议应由检验机构与受赠方签署,以明确双方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要求,并且要完善相关记录。对于捐赠的样品,应贴上特殊标签,防止其违规流入市场。
3.2.3 拍卖
可按照相关规定对经过合格检验、在保质期内、价值较高的备份样品进行拍卖,同时要确保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应对即将被拍卖样品的类别、保质期、包装外观等方面进行核验,并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告。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拍卖活动,且拍卖所得款项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上交国库。
3.2.4 科学研究和单位留用
备份样品具备科学研究价值,可供承检机构和科研单位进行科学研究使用。承检机构可制定抽检备样使用方案,明确备样的类别、名称、数量和使用目的等细节,以用于备样的复测、风险监测、科学研究等工作。承检机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才能将备样用于单位留存。不合格的样品中可能存在一些有研究价值的备样,可继续作为研究对象。
3.3 备份样品再利用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尽管食品安全抽检中的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是一项具有重要环保和资源节约意义的工作,但在实践过程中,仍然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并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
①食品类别复杂多样,如固体、液体,预包装、散装,熟食、生食等,不同食品备份样品储存条件各异,数量不一,整理起来较为困难,且存在交叉污染的风险。在再利用过程中,需要根据不同食品的特性,制定有针对性的整理和处理措施,确保样品在流转过程中的完整性,以免影响备份样品品质。②合格备份样品在食品检验机构留存时间较长的现象比较普遍,没能得到及时处理,完成整个抽样检验流程后剩余的保质期时限相对较短,在再利用过程中,需密切关注样品的保质期,确保备份样品保质期在合理范围内,满足再利用需求。针对食品检验机构对合格备份样品处置频次较低的现状,可将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形成制度,制订年度计划,有序开展此项工作。③在再利用过程中,应确保相关手续完备,并遵循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处置工作制度中的相关要求,处置过程要留有痕迹,做好处置过程中视频、图片等信息资料的保存留档。同时,为保证再利用过程的公开透明,应在处置现场邀请非利益相关方的代表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