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探索打造 “五心” 校园食堂

作者: 徐以成

安徽省滁州市运用示范引领和监督效用手段,在琅琊区首推“五心”校园食堂评定试点工作。琅琊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结合辖区校园食品安全形势特点和实际,印发了《琅琊区“五心”校园食堂评定实施办法》,并制作《校园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操作手册》,分发给各级各类学校参照执行。

《琅琊区“五心”校园食堂评定实施办法》提出,学校食堂要做到设备放心、环境舒心、菜品用心、管理精心、家长安心。琅琊区围绕“五心”要求设立相应的食品安全评定标准,指导和鼓励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参与“五心”标杆食堂年度打造,实现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进一步压实,校园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操作手册》依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校园食品安全全链条、全过程的操作规范、制度机制、台账记录等进行标准化规范,便于各级各类学校具体落实。

据悉,“五心”校园食堂评定实行自愿申请、全面客观、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的原则,每年度组织评比一次,经过单位自查申报、综合评估、专家组评定、结果公示等工作程序,进行严格遴选、把关,确保评选结果的权威性。同时,为确保“五心”校园食堂评定的质量,琅琊区还规定了一票否决事项,学校出现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当年度一律不得参加评选。这四种情形分别为:近三年内出现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近两年受到食品安全相关行政处罚;当年度内在各级部门检查中出现较大食品安全隐患;当年度在12345、12315平台发现有关投诉并查实的。

为树立鲜明导向,对通过“五心”校园食堂评定的单位,琅琊区会进行表彰并颁发“五心”校园食堂证书,同时视情况对相应的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予以年度一次性金额奖励(800一1500元不等)。目前,琅琊区20家中小学食堂进行了“五心”标准化试点,56家校园食堂申报参与“五心”标准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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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五心”校园食堂评定作为提升校园食品安全规范化、正规化管理的创新性举措,是助推各级各类学校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打造在校师生放心满意“校园餐”的有益探索,下一步将视情况持续完善,力争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通过“五心”校园食堂评定这个抓手,激励全市学校食堂比照先进抓责任落实、抓履职尽责、抓管理规范,切实筑牢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底线、防线,有力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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