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视角下Q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对策

作者: 黄艺玲

Q市素有“中国品牌之都”的美誉,塑造出了盼盼、亲亲、达利园、雅客等一批国内外知名食品品牌。营商环境是城市发展的重要软实力,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正确认识和把握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的关系,着力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因此,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维护公平公正的经营秩序、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职责使命。本文以Q市为例,主要探讨了食品安全监管视角下优化营商环境的对策。

一、Q市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做法

食品安全监管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涉及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环节、全过程、全链条的市场主体行使监管、引导,以及对社会多元主体进行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宣传的行为。近年来,Q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立足于自身的职能职责,大力加强监管执法,有力保障了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食品经营秩序,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一)加强专业知识培训

组织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检验员参与质量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和检验员培训,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和检验能力。开展食品包保干部培训和政策解读,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推进食品安全微视频创作大赛。组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专家库,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会商会,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信息预警和交流。

(二)助推产品质量提升

持续推进企业标准化管理改革,推动企业以高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通过“12315”、政风行风热线、市场局官网等平台开通留言咨询服务,收集企业需求,线上解答企业疑惑。开展“百名专家进百企”活动,为保障企业食品安全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技术帮扶机制,开展不合格原因分析,对企业进行全面体检,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三)深化抽检任务改革

指导各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科学制定年度抽检计划,明确食品安全抽检重点,增强抽检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分析,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有效反映行业管理现状,助力行业产品质量提升。

二、Q市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的前提下,通过提供现场服务指导、开展座谈交流、组织特色培训、减免检测费用等多种措施,助力Q市食品经营主体练好内功、提档进位,让食品“放心”入口、企业“专心”发展、人民“舒心”消费。但在具体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政务服务机制不完善。随着“放管服”改革的逐步推进,政府已着手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但仍存在办理卡顿、运行不畅、体验感不佳等状况。

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不平衡。食品安全监管涉及的法律法规多、范围广,食品经营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常常因为不懂法而被投诉举报,轻则警告、罚款,重则吊销执照甚至是涉刑,给食品经营主体造成了较大的困扰。由于个别县(市、区)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理念不够先进,没有从发展的全局考虑,导致服务、普法和提醒不够,严重影响到良好营商环境的打造。

三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提升。有的基层执法力量不够,执法人员年龄偏大,靠经验办案,对学习存在畏难情绪,加之执法方式单一、执法设备配置较低,导致工作责任和压力较大,存在一定的履职风险。

四是社会治理主体和手段不够多元。食品经营主体分散,逃避监管的手段不断翻新,政府的监管难度较大,而其他社会主体参与监管的积极性又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法违规企业的气焰。

三、Q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对策

(一)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

政府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进一步深化食品经营监管领域的“放管服”改革,确保“放得开、管得住、服得好”,从而激发市场活力。

1.方便市场准入退出。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统一登记行为,推动“全程网办”与“一网通办”,进一步提升登记的便利化程度。优化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流程,持续推进食品监管等领域简单事项变更“免申即办”。建立歇业制度,降低食品经营主体维持成本。综合运用引导注销、依职权注销、立案吊销等方式,持续推进食品经营主体出清,提升存量主体质量,促进食品经营主体优胜劣汰。

2.规范食品经营市场公平竞争。推进公平竞争审查落深、落细、落实,优化“遵法度、有温度”的营商环境。以“公平竞争执法护企助企”为抓手,开展食品领域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聚焦民生领域和重点时段,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加大大要案查办力度。

3.深入推进行政指导。推进从轻、减轻、不予处罚三张清单落实,为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更加宽松的食品经营环境。开设“绿色通道专窗”,建立“重点跟踪服务”“直通直达”“容缺预审”等制度,靠前服务重点企业(项目)。

(二)在净化食品经营环境上出实效

营造良好的食品经营环境既有利于更好地激发食品经营主体的活力,提高其竞争力,也能依法维护企业权益,服务实体经济。

1.精准普法,提升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要全方位解决食品经营主体被投诉举报多、处罚多的问题,通过精准普法可以帮助企业解决因不懂法而违法的问题。比如,进入问题比较集中的园区、商业综合体等开展精准普法,通过剖析案例、以案释法,杜绝同一类违法行为的重复、普遍出现。

2.柔性执法,营造宽松环境。长期以来,面对食品经营主体在经营和发展过程中的违法问题,监管部门往往采取从严措施,将线索移交办案机构,这样做很容易造成因无人敢担责、愿担责而小题大做、一罚了之的问题,从而影响营商环境。为此,可以推行柔性执法,善用监管行政指导、督促整改、约谈警示,做到预警、教育帮扶相结合,为小微企业构建成长空间。目前,Q市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的《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并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从监管到稽查全面推行轻微违法首次免罚机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免除监管人员的后顾之忧。

3.严格执法,震慑违法行为。对于故意造假、扰乱食品经营秩序等恶意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为此,Q市深入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等专项清理整治,推进对肉制品、乳制品等热点问题、重点品种的监管。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民生领域案件的打击力度,从而形成执法合力,实现互利共赢。

(三)在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上作文章

1.强化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履职不适应”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知识的更新,监管人员的有些经验已经不再适合现在的环境,需要储备综合领域知识,适应新的岗位职责。为此,Q市大力加强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及其能力的建设,根据职责任务和不同岗位的需要,抓紧、抓实、抓好岗位技能训练,开展执法业务指导交流,努力改善和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知识结构,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技巧和实践能力。

2.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着力解决“监管执法装备保障与需求不匹配”问题。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快速检验检测设备等执法装备的缺口较大,无法满足监管执法需要,制约了监管效能的提升。在保证行政执法监督正常运转的情况下,Q市通过执行统一的基层执法装备标准,如给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开发现场执法软件支持系统、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设备等,推动改善执法装备状况,增强一线的办案能力。

3.理顺执法工作机制,消除监管执法盲区。监管部门的任务量大,承担的职能较多,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尽快出台综合执法、投诉举报事权划分指导意见,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同时,健全执法制度建设,理顺监管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在监管与社会共治上谋突破

食品安全监管虽然是政府的职能之一,但只有政府、经营主体、社会三方顺畅协作,才能实现对食品安全的有效、全面监管。为此,Q市积极发挥党建、社会群体的力量,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党建工作融入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的现代化治理水平。一是积极引导食品经营主体、行业协会成立党支部,推选优质社会力量作为支部支委,使其切实担负起保障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二是打造食品安全党建工作平台,优化资源整合,全面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三是创建“党建+食品安全”品牌,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机关党支部与食品经营企业结成党建结对共建单位开展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升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

2.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随着人们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政府部门应积极引导社会监督力量发挥积极、主动的监管作用。一是完善社会多方监督机制,广泛招募“蓝马甲”,如食品专家、社会义工,建立食品安全志愿者底册;通过系统、专业的培训,提升志愿者发现问题、反馈问题的能力,从而协助维护食品安全。二是广泛运用各类平台,如“大众点评”等,拓宽群众反映食品安全问题的渠道,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三是发挥“智慧监管”的作用,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网络追踪和人工智能技术,推行“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督机制。四是善用新闻媒介,搭建通畅的信息沟通桥梁。

综上,食品安全监管对营商环境具有极大的影响。目前,Q市存在政务服务机制不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不平衡、执法队伍建设有待提升、社会治理主体和手段不够多元等问题,通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净化食品经营环境、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谋求社会共治四大举措,可以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食品产业良性、健康发展。

作者简介:黄艺玲(1987-),女,汉族,福建泉州人,工程师,大学本科,研究方向为科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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