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视域下校聘企用制的应用探究
作者: 王滌非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教育、科技、人才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构建全面支持创新的体制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的一体改革,提升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
随着食品工业的迅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食品产业人才成为推动行业创新发展的关键驱动力,而高校作为教育、科技、人才的交汇点,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使命。在新时代,高校应积极探索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的协同融合发展路径,以便更好地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一、高校产教融合现状分析
中共江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优化提升产业教授等产学研合作模式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推进教育、科技、人才的协同发展,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和潜能。在这一政策指引下,江苏省内高校开始深入实施产业教授制度,选聘科技企业负责人到校担任产业教授,通过引企入教、引企入研的方式,推动高校与企业创新资源的深度对接。
尽管产业教授制度在推动产教融合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身份困境
中央和地方出台的教育政策均明确指出,不应以学历、年龄等作为限制教师聘任的硬性条件,这为产业教授的招聘和选拔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然而,这一提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关于教师资格的基本规定存在一定冲突。当前的产业教授在法律上可能并不具备正式的教师身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
(二)职业发展困境
产业教授本应具备长期性和稳定性,以更好地服务产教融合事业。然而,目前高校普遍采取短期兼职聘用的方式,导致产业教授队伍的建设缺乏系统性和长效规划。在这一模式下,产业教授倾向于将教育工作视为“副业”,难以全身心地投入教学和研究实践中。同时,缺乏有效的职业晋升机制也限制了产业教授的职业发展空间,进一步加剧了其身份认同感不足的问题。
(三)权利保障困境
由于当前的产业教授多以兼职的身份参与教育工作,其往往被归类为“劳务关系”,而不被纳入“劳动关系”。这种身份差异导致产业教授的权利保障较全职教师有一定差距,不仅影响产业教授的合法权益,也制约了产教融合事业的深入发展。
二、盐城市食品产业人才现状分析
盐城作为江苏省的重要城市之一,拥有丰富的绿色农产品原料基础,食品产业已发展成为当地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目前,盐城的食品产业分布在多个产业园区内,包括盐都食品加工产业园、响水食品高新产业园等,为食品产业的集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随着盐城食品产业的快速发展,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然而,目前盐城食品产业在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人才缺口,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食品产业的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
为应对这一挑战,盐城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产业的发展需求,将食品产业列入《盐城市重点产业链培育行动计划》,并发布了一系列人才政策,以吸引食品产业人才。例如,提出“黄海明珠人才计划”、名校优生“汇盐行动”,旨在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投身盐城食品产业的发展进程。同时,盐城市还制订了相关措施,致力推动食品产业的焕新升级。例如,《食品产业焕新升级工作方案(2024-2026)》明确提出,要推动农副食品产业向精深加工、食品制造业延伸,打造国内有影响力的绿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和长三角食品产业新高地。
尽管盐城市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吸引和培养食品产业人才,但仍面临一些挑战。比如,食品产业的人才流失率较高,尤其是高素质人才,这不仅影响了食品企业的稳定发展,也加剧了高端人才的短缺问题。再如,食品产业的人才结构有待优化。目前,盐城食品产业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的占比虽逐年提升,但高素质、高学历的人才仍显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食品产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实施校聘企用制的好处
鉴于高校产教融合现状以及地方食品产业人才挑战,笔者认为,盐城地方高校可在政府的支持下尝试“校聘企用制”这一创新的人才聘用模式。在该模式下,高校会根据食品企业的实际需求公开选拔并聘用优秀人才,聘用后的人才拥有事业单位编制,由高校集中管理和考核。不同的是,这些人才的主要工作地点是企业,会直接参与企业的研发、生产和管理等活动,工资和福利也由用人企业发放。
具体来看,高校实施校聘企用制会带来三方面的好处。
(一)保障食品行业人才的稳定性
食品行业对人才的需求量大且要求高,然而,受行业工作性质和环境等因素影响,该领域的人才流失率一直较高,通过实施校聘企用制,有助于缓解这一问题。高校通过公开招聘食品专业人才,并给予其事业单位编制,不仅能够在择优选聘人才的同时广泛吸引高端人才入企发展,提高人才的稳定性,还能为企业注入新的活力和创新力。
此外,校聘企用制也可以解决食品行业人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通过引入高学历、高素质的人才,可以优化企业的人才结构,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同时,这些人才在企业的实际工作中也能够不断学习和成长,为企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二)拓展食品专业人才的发展路径
校聘企用制的实施,为食品专业人才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路径。具体来看,聘用的人才具有高校教职工和企业职工双重身份,能够在高校和企业间自由流动和选择,虽然主要工作地点在企业,但是依然可以按高校的规定程序晋级晋档、申报职称。
另外,聘用人员在服务企业期间做出突出贡献时,还可获得一系列奖励和荣誉。例如,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市管专家”等荣誉称号,优先推荐参加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优秀专家等省级以上人才评选,主持的项目也可优先推荐为省科技项目等。这些奖励和荣誉不仅提高了人才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还为其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晋升机会。
(三)提高高校食品专业的聘用灵活性
校聘企用制的实施,也提高了高校食品专业的聘用灵活性。在此模式下,高校可更灵活地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组织人才选拔和聘用,由于人才主要在企业工作,高校在管理上也具有一定灵活性,有助于高校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社会发展需求,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率。
具体来说,校聘企用制下的聘用人员在企业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选择正式留任企业工作,也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流动至有岗位空缺的学校相关二级单位工作。这种灵活的聘用方式不仅满足了企业的实际需求,也为人才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机会。同时,由于聘用人员的实际工资和福利由用人企业发放,且原则上不低于本人人事档案工资标准,可有效保障人才的相关合法权益。
四、校聘企用制面临的挑战及解决之策
(一)人事制度限制与申报难题
受当前的人事制度限制,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保留在高校,导致在申报企业可参与的人才及科研项目时可能会面临诸多困难,难以获得项目主办单位的支持和认可。这不仅会限制人才的职业发展和创新潜力,也会影响食品产业的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
针对这一难题,政府应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和支持高校与食品企业建立更紧密的人事关系衔接机制,不仅要确保聘用人员在申报项目时能够获得来自高校和企业的多方支持和认可,还要促进双方间的深度合作与资源共享。为实现这一目标,政府可探索建立联合申报平台或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简化申报流程、提高申报效率、降低申报成本。
(二)待遇保障与服务没有连续性
在企业服务期间,企业因经营困难等原因可能会导致聘用人员的工资或相关待遇无法得到保障,不仅影响人才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还可能导致人才流失和资源浪费。
针对这一难题,高校应建立健全工资和福利待遇保障机制,为人才提供稳定的经济保障,并提供临时岗位、职业培训等,帮助其顺利度过过渡阶段。同时,人才自身也应提高风险意识,合理规划职业生涯,避免影响职业发展。
(三)人才流动与编制压力
人才在企业服务期满后,可能会选择流动至学校相关二级单位工作,这虽然有助于人才在高校内发挥更大作用,但也会带来编制和职称指标紧张的问题。具体而言,由于高校编制和职称指标有限,人才流动可能会加剧学校内部的人才竞争和职称评定压力。同时,人才流动也可能导致企业在吸引和留住人才方面面临更大挑战。因此,如何平衡人才流动与编制压力间的关系,成为校聘企用制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针对这一难题,高校应建立灵活的编制管理机制,根据人才流动情况动态调整编制数量,以适应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同时,高校也应探索建立编制共享平台或机制,通过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实现编制资源的共享与利用。此外,高校还应建立更科学、合理的职称评定体系,充分考虑人才的职业发展和工作实绩,为人才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公平的晋升机会。
综上所述,校聘企用制对于高校和企业而言都具有显著优势,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地方高校应积极探索和完善校聘企用制,加强政府、企业、高校之间的合作,共同推动当地食品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简介:王滌非(1990-),男,汉族,江苏盐城人,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