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4年宝鸡市元旦和春节期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情况分析

作者: 妙玲 王艳玉 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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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对2022—2024年陕西省宝鸡市元旦、春节期间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掌握双节期间食用农产品总体安全情况,并针对双节期间食用农产品抽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善对策,以保障人们“舌尖上的安全”。

关键词: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农兽药残留

Abstract: This paper summarizes and analyzes the data related to supervision and sampling of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during the New Year and Spring Festival period in Baoji city , Shaanxi province from 2022 to 2024, graspes the overall safety situation of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during the double festival period, and proposes improvement measures to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sampling inspection of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during the double festival period, so as to ensure people’s “safety on the tip of their tongue”.

Keywords: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 supervision and sampling inspection; residues of agricultural and veterinary drugs

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保障着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是家庭团聚、共享美食的时刻,确保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显得尤为重要。在节假日,人们走亲访友、聚餐庆祝的频率增加,食品需求也呈现出爆发式增长。巨大的需求使得食品供应链上的每一个环节都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也增加了食品安全风险。而食用农产品是食品的源头,日常食用的食品中70%以上是鲜活的农产品,90%食品的加工以农产品为原料,所以抓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于保障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节假日期间的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是各级监管部门监管食品安全的重要抓手。为全力确保元旦、春节双节期间食品安全,近年来各级监管部门都在开展双节期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经过分析双节期间的食用农产品抽检数据信息,对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可为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提供数据支持[1]。鉴于此,本文着力对2022—2024年陕西省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元旦、春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对食用农产品的食品分类、不合格项目、不合格批次及不合格率等进行分析,为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南,为监管人员提供数据支持,为后续监管部门制订抽检方案及采取风险防控措施提供依据[2]。

1 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2022—2024年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专栏发布的元旦、春节期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信息。

2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总体情况

2022—2024年,宝鸡市元旦、春节期间食用农产品抽检批次总体保持平稳,抽检的食用农产品包括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产品、水果类和鲜蛋5个食品亚类,共计抽检1 977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78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具体如表1所示。其中,2022年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666批次食品,不合格29批次,不合格率为4.35%;2023年抽检661批次食品,不合格39批次,不合格率为5.90%;2024年抽检650批次食品,不合格10批次,不合格率为1.54%。宝鸡市元旦、春节期间食用农产品安全状况在2023年有所下滑,但总体保持向好趋势。

从抽检总批次来看,抽检量最多的亚类是蔬菜,其次是畜禽肉及副产品和水果类;抽检合格率较高的亚类是水产品、水果类和鲜蛋,说明这三类食用农产品整体安全状况良好(表1)。

3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情况分析

2022—2023年,宝鸡市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抽检的食用农产品共包含23个细类,分别是畜禽肉及副产品中的猪肉、羊肉、牛肉、鸡肉和猪肝,蔬菜中的韭菜、芹菜、菠菜、普通白菜、油麦菜、辣椒、豇豆和豆芽,水果类中的香蕉、柑橘、橙、草莓、梨和苹果,水产品中的贝类、淡水鱼、淡水虾,以及鲜蛋中的鸡蛋。2024年,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取消了猪肝的细类,新增6个细类,分别是鲜食用菌、甜椒、大白菜、姜、猕猴桃和芒果。

2022—2024年,宝鸡市元旦、春节期间检出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有韭菜、豇豆、芹菜、甜椒、尖椒、生姜、香蕉、淡水鱼、牛肉和猪肉,具体不合格项目分布情况见表2。

由表2可知,2022—2024年累计检出了78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中84个不合格项,其中有3个不合格项为兽药残留问题,其余81项均为农药残留问题,不合格率分别为3.57%和96.43%。农药残留问题主要涉及的食品类别为蔬菜,兽药残留主要涉及的食品类别为畜禽肉及水产品。从图1可以看出,目前食用农产品中农药违规使用问题较为突出,风险较大,且新型杀虫杀菌剂的使用是农药残留中的新增风险点,需要监管部门重点关注,持续性对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问题进行监管防控。

就农药残留问题而言,从食品种类和不合格项目来看,2022—2023年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韭菜中的毒死蜱、腐霉利、甲拌磷和克百威,豇豆中的倍硫磷和灭蝇胺,芹菜中的甲拌磷。其中,韭菜中腐霉利超标问题出现的原因可能是近几年韭菜灰霉病发生严重,而腐霉利是用于防治韭菜灰霉病的农药,腐霉利的长期泛滥使用致使病原菌耐药性增强,从而使其使用量不断增加[3-4]。豇豆中倍硫磷检出超标也提示在种植环节存在农药滥用问题。2024年不合格项目主要是甜椒、尖椒、生姜中的噻虫胺以及香蕉中的吡虫啉。其中,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会影响人体健康。

抽检食用农产品中,检出兽药违规使用3个项次,包括恩诺沙星和地塞米松两种兽药残留,涉及的样品类别有畜肉和水产品。2022—2024年,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兽药残留问题的管控效果较好,3年间不合格率基本持平,但仍存在超标问题。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4]。地塞米松是一种人工合成的长效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抗毒素和抗过敏作用。长期食用地塞米松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在人体内蓄积,干扰人体的激素分泌体系和其他正常代谢[5]。畜肉和水产品中恩诺沙星和地塞米松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6]。

4 结论

2022—2024年,宝鸡市元旦和春节期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数据分析结果表明,整体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状况向好发展,但还需加大监管力度,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高风险品类和新型农药残留项目指标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并加强食用农产品供货商追溯体系建设。另外,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问题出现的原因是为快速控制作物病虫害或动物疫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对此,建议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动农业农村局对农户加强用药培训,并鼓励相关企业研发一些更加安全的替代药物,减轻有毒有害的农药残留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网购平台的迅猛发展,对于网络平台食用农产品安全,宝鸡市也可加大专项抽检频次与力度,同时把控好、监管好入网食品的准入门槛。监管人员对生产企业、销售摊点及网络商户也应加强食品安全相关标准、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食品行业整体从业人员的能力与素质[7-8]。

为更加深入、有效地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今后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需在科学制订抽检计划、强化规范化管理和加强风险分析研判等工作上狠下功夫,增加监督抽检的频次与数量,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提供基本数据[9]。同时,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更及时、更全面、更透明地发布抽检信息,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参考文献

[1]丁乐坤.多方合力守护春节期间“舌尖上的安全”[N].农民日报,2024-02-08(7).

[2]毛佳琦,郑允允,焦文静,等.基于多维度抽检数据的全国食品安全状况分析及对策探究[J].食品与发酵工业,2022,48(5):314-320.

[3]李宝聚.蔬菜主要病害2013年发生概况及2014年发生趋势[J].中国蔬菜,2014(2):5-8.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EB/OL].(2019-12-20)[2024-03-06].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spcjs/art/2023/art_af43e417a4ee41289ac1eb318832014a.html.

[5]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EB/OL].(2021-01-08)[2024-03-06].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spcjs/art/2023/art_b7afbcab230a494d8b3ef7e5da3bd48e.html.

[6]雷玄.市场监管总局:19批次食品立即下架召回[J].中国质量万里行,2021(7):38-41.

[7]佚名.让食用农产品“买得放心”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解读[J].中国质量监管,2023(9):32-33.

[8]叶阳欢,廖亮,陈海荣.让抽检结果转化为监管手段[N].中国医药报,2017-03-24(3).

[9]王显.以抽检数据提前感知风险态势 推进食用农产品风险防控及闭环管理:厦门市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风险防控调研与思考[J].中国市场监管研究,2023(12):71-74.

作者简介:妙玲(1993—),女,陕西宝鸡人,本科,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食品质量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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