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外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与策略探讨

作者: 郭雅琦

摘 要: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外卖餐饮平台的快速扩张,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外卖餐饮服务平台发展过程中也产生了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一大难题。本文从监管力度、监管队伍、监管主体等角度分析了外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外卖餐饮服务的特点,提出了加强外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策略。

关键词:外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策略

Discussion on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Problems and Strategies of Takeaway Catering Services in the New Era

GUO Yaqi

(Daiyue District Market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Brigade, Tai’an 271000, China)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has facilitated the rapid expansion of takeaway food service platforms, providing great convenience for the majority of consumers. However, a series of food safety problems have arisen during the development of takeaway food service platforms, which has become a major problem in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main problems of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of takeaway food service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supervision strength, supervision team, and supervision subject, combin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akeaway food service, and puts forward the strategy to strengthen the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of takeaway food service.

Keywords: takeaway catering services; food safety; supervisory strategy

国内外卖餐饮服务平台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食品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餐饮店无照经营、经营地址与实际不符等现象时有发生,这直接引起了人们对外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影响了人们对外卖餐饮服务平台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信任。新时期加强外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尤为重要,是保障外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升政府监管工作效率的现实需求。

1 新时期外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问题

1.1 监管主体单一

国内绝大多数地区外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主要由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管主体主要为政府部门,这种单一的监管主体决定了监管的工作流程、监管效果,同时也使得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成本居高不下。在现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外卖餐饮服务的规模逐渐扩大,这也意味着外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对象数量庞大,且违法违规行为越来越复杂,必然会出现超出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能力范围的食品安全问题。单一的监管主体直接影响了外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效果,也难以在全社会营造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难以倒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1]。

1.2 监管力度不足

与传统的线下餐饮店服务模式相比,外卖餐饮服务增加了商家打包、外卖接单与配送环节,虽然消费者能够通过外卖餐饮服务平台实时了解食品加工的进度、外卖员送餐的路线,但对门店卫生条件、食品储存条件、配送环节送餐箱与打包盒卫生状况难以把握,甚至外卖员自身健康状况以及违规行为也可能会增加食品安全风险。出现这一问题,既有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市场监管部门人手不足及监管技术水平落后的原因,也与打包与配送环节涉及人员众多、动态监管难度大有关。此外,外卖餐饮服务平台的经营主体多为小微型餐饮,食品安全卫生条件较差,登记地址不详细也增加了监管难度。而市场监管部门没有积极利用遥感以及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探索远程动态监管技术,监管移动终端设备配备不足,严重影响动态监管的效果,“明厨亮灶工程”推进缓慢也未能达到消费者对新时期外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期待[2]。

1.3 监管队伍业务水平不足

工作队伍老龄化是市场监管部门较为突出的问题,老龄化严重伴随而来的往往是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专业知识型人才匮乏,这些监管人员对于外卖餐饮服务平台的了解有限,在消费者通过平台进行投诉举报时,监管人员难以第一时间联系平台进行处理。自放管服改革以来,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为了简政放权,促进各行各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餐饮服务的准入门槛,对于线上餐饮服务经营主体的监管也由事中及事后监管逐渐转变为自我承诺制度,在监管人员执法水平不足、知识型人才匮乏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漏网之鱼。

2 加强外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策略

2.1 加强宣传,实现监管主体多元化

随着外卖餐饮服务快速发展,应积极探索多元主体监管的模式,改变市场监管部门在外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孤岛现象。

(1)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外卖餐饮服务平台的教育与监督,强化平台的责任意识与管理能力,督促平台落实监管责任。外卖餐饮服务平台是为商家与消费者提供交易的中介,是保障外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要力量,因此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应该积极与外卖餐饮服务平台进行合作,利用大数据技术促进两大监管主体之间信息共享,使得平台可以通过共享的数据库及时发现未办理市场经营许可证、证照不符合规定或过期的经营主体并进行提醒,能够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对入网商家的经营地址、环境卫生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停止环境卫生不合格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入网商家的服务,从而倒逼经营主体约束自身经营行为,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于多次不符合要求或者出现违规行为的商家应该进行清退。同时,平台也应该及时将一段时间内的外卖餐饮服务平台的交易数据、不同经营主体的消费者信用评价与投诉举报情况等信息上报给市场监管部门,使得市场监管部门能够及时查处经营主体的违规行为,及时开展现场审查与教育,通过平台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合作提高外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果。

(2)行业协会要积极履行自身的监管职责,发挥联络人作用。行业协会是执行行规与行约及各类标准的重要主体,也是行政主管部门与经营者之间的桥梁。在外卖餐饮服务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必须重视行业协会的监管作用。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部分管理权授予行业协会,如一部分餐饮服务经营者准入门槛制定与监管权、对行业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指导权等。日常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外卖餐饮服务平台、行业协会的信息共享与沟通工作,向双方传递食品安全政策法规以及食品安全监管知识,使行业协会能够协助平台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外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管,督促经营者把好食品安全关,不断提高经营者、外卖餐饮配送员的食品安全观念。

(3)市场监管部门应积极与地方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合作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利用抖音等新媒体平台鼓励公众参与外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丰富监管主体,打造协同监管与协同治理体系,提升外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效果。在抖音或者是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对社会公众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应通过图文结合、漫画等社会公众尤其是年轻人喜爱的方式进行宣传,进一步强化社会公众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与监督意识,使社会公众尤其是外卖餐饮服务主要受众敢于检举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在消费者投诉举报后,平台或市场监管部门应提高投诉举报的处理效率,在制度中明确在24 h或48 h内受理并给予投诉者答复,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监管体验,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3]。

2.2 整合资源,提升监管力度

监管主体要想提高对外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需要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在内部建立起更为完善的监管体系。

面对越来越复杂的外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形势,监管部门应加强队伍整合,并且明确各个职能部门以及监管队伍的职责,要进一步细化综合监管清单与事项,利用大数据等技术解决职能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尽可能减少多部门监管职能交叉现象,并能够根据监管的需要动态调整。对于重点监管的平台以及经营者,应实施多部门联合动态监管,利用多方提供的数据、大数据技术以及智能算法进行风险分析,结合风险评估的等级分层开展联合检查。尤其是新形势下,更应建立起责任明确、业务素质过硬的外卖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或执法队伍,要保障这一监管部门及执法队伍在工作过程中的独立性,也要在制度中进一步明确该部门及执法队伍在工作过程中的监管流程,重点理清职责,避免出现分工交叉与边缘三不管地带,可以进一步细化为网络技术专业人员、食品检测人员、网监科工作人员,进一步整合现有的监管资源减少职能交叉、相互推诿的情况,增强监管效果。

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技术水平也是解决监管主体监管力度不足问题的重要举措。新时期市场监管部门应将从事外卖餐饮服务的经营者纳入每年日常监管任务中,要定期从这些经营户中抽取重点监察的对象进行联合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众公示。在现场检查的过程中,执法队伍应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监管表格以及每个项目规定记分的标准进行评分,实施量化评级,在此基础上开展信用分类监管。对于两次评分较差以及多次出现违规行为的经营者,要将其列入重点检查名单,多次开展专项检查,以督促经营者不断整改,提高监管执法的权威性与影响力。平台以及消费者也是重要的监管主体,为了充分发挥这些监管主体的监督作用,政府部门还应积极探索食品安全溯源制度,利用二维码等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全过程监管[4]。政府部门应对农产品及餐饮原料开展登记、完善食品信息,以二维码或者是条形码的方式对上述信息进行编码,并将其录入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方便后续平台以及消费者能够通过扫码等方式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追溯。外卖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工制作及打包环节也要将经营主体资格、工作人员的身份信息及健康状况录入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政府部门信息系统、食品安全溯源系统中,平台则能够通过电子标注以及平台共享的信息为消费者提供餐饮配送人员身份、时间预估、配送地点、配送餐盒等信息,实现从原材料到消费者食用环节全过程监管、可追溯,强化对各个环节尤其是对食物配送这一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平台还应联合政府部门积极推动外卖餐饮服务经营者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在政府补贴的情况下,平台可以为经营者免费安装硬件设施,并将视频监督的过程与信息接入应用或平台,消费者可以实时查看监控画面起到监督作用,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

2.3 补足短板,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新时期面对更为复杂的外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形式,政府部门要提高基层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打造一支能力过硬、素质较高的专业监管队伍。对此,要加强对基层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与专业培训,通过线下集中培训与线上自主学习的方式,不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引入有专业知识背景的优秀大学生或者是有丰富基层执法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填充基层执法队伍,进一步优化执法队伍结构,提高基层执法监督的效果[5]。此外,还应为基层执法队伍配置移动监管设备,便于在监管工作中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对不同信用等级经营者的重点检查与日常检查工作,学会利用互联网思维提升执法效果。

3 结语

新时期外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着监管主体单一等问题,想要提升监管效果,就需要政府部门更新管理理念,加强宣传与放管服改革,打造多元主体监管体系,整合技术与人力资源,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以强有力的监管让消费者吃得放心、舒心。

参考文献

[1]甘家计,戚秀豪,梁新,等.基于广西立法监管外卖网购视角下桂林市整体推行调查[J].文渊(高中版),2021(10):2670-2671.

[2]张帅.基于校园外卖食品安全问题的联动监管与治理对策:以某师范大学为例[J].市场周刊,2021(1):30-32.

[3]王丹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分析[J].现代食品,2023,29(12):164-166.

[4]王永刚.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创建与完善[J].食品与机械,2020,36(11):74-76.

[5]林虹,陈梁发,谭伟煊,等.2018—2021年广州市白云区网络外卖食品微生物污染状况监测分析[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23,35(5):757-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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